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文件 西光财字〔2019〕123 号 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科研财务 助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优化科研财务服务,解决 科研经费“报销繁”问题,更好地让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 促进研究所科研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中国科学院相关文 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现对《西安光机所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 法》进行修订并予以印发,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 2019 年 8 月 15 日 - 1 -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 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中办发〔2016〕50 号)文件精神,创新 服务方式,让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学研究,进一步加强科研业务 与经费管理,促进研究所科研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科学 院关于推进科研财务助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科发条财字〔2016〕 172 号)要求,结合研究所科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20 人(含)以上的研究单元必须设置专职科研财务 助理,20 人以下的研究单元可设兼职科研财务助理。专、兼职 科研财务助理均不能由学生担任。 第三条 科研财务助理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 2.熟悉国家、院及研究所项目管理及经费管理政策;研究所 科研项目管理流程。了解所在领域的基本科研业务知识;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管理能力,能熟练运用日常 办公软件; 4.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自 觉维护研究所利益。 第四条 科研财务助理岗位职责: 1.在部门安排下,做好科研项目资金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 项目审计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2.协助部门负责人安排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资金支出; - 2 - 3.协助部门落实研究所资金管理要求,做好部门人员经费核 算工作、报销工作; 4.配合管理部门做好科研项目的采购及资产管理等工作,落 实好科研资金使用的信息公开和内控规范有关的制度要求; 5.参加财务资产管理处及其它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及财务制 度学习,并做好所在部门的制度宣传及贯彻落实; 6.协助部门做好科研活动实施过程中的其它辅助工作。 第五条 科研财务助理人选由研究单元提出,人事教育处会 同财务资产管理处组织遴选,通过后由人事教育处正式发文明确 岗位。 第六条 科研财务助理的人员费用可从科研项目劳务费中 列支,薪资待遇由所在部门提出,经人事教育处审批后执行,同 时报财务资产管理处备案。 第七条 科研财务助理同时接受所在部门的行政领导和财 务资产处的业务领导。科研财务助理的年度考核工作由财务资产 处会同研究单元共同组织实施,财务资产处有权根据考核情况提 出调整使用意见。 第八条 科研财务助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研究所相 关制度规定,尽职尽责。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依据党规党纪 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九条 国家及上级部门就科研财务助理事项有其他规定 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本办法由财务资产管理处和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 3 - 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西安光机所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试 行)》 (西光财字〔2017〕48 号)废止。 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所办 2019 年 8 月 19 日印发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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