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技厅支持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工作指南.pdf
附件 2 2017 年陕西省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申报指南 依据《陕西省科技厅支持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工 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2017 年校企合作共建新 型研发平台重点推进企业依托高校优势学科在校园建立企 业作为“需求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和市场主体”(以 下简称“四主体一联合”)的新型研发平台。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工作指引》要求、按照 “四主体一联合”原 则建立的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可由在陕境内省级以 上行业骨干龙头企业(转制院所)或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与拥有相应优势学科的高等院校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与在陕高校已签订以“四主体一联合”校企 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合作协议。具体包括: (1)平台名称与类型。专业化研究院(所、中心)等 新型研发组织; (2)投资构成。包括资金、场地、仪器设备等投入情 况,其中企业投资于联合研发平台的经费比例不低于总投资 的 60%; (3)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 科研管理、资产管理、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等,明 1 确平台由企业为主管理,管理人员、研发团队和研发项目围 绕企业需求组织。 2.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用于合作项目的研发总 投资不少于 1000 万元,在省财政资助经费拨付前,企校筹 集的项目经费的 50%以上须打入双方协议约定的校企合作共 建新型研发平台联合专户。 3.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办公及科研场地面积不 少于 500 平米,具备开展研发所需的办公和仪器设备等基本 科研条件,且企业管理团队和联合研发团队核心人员不少于 10 人,并已进驻平台正常开展研发工作。 三、提交材料 1.陕西省企业主导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申请申 报书(另行发布); 2.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合作协议; 3.校企合作共建新型研发平台申请书及建设、运行方 案,包括资金投入、场地地址及面积、仪器设备、成果权益 分配等情况;平台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双方管理人员及研 发团队简历与签约协议书或个人承诺书等; 4.运行管理制度,包括日常管理、考核及奖惩制度等; 5.企业技术需求及平台近期研发项目情况; 6.租房协议和资金到帐证明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