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学委组〔2022〕14号 西昌学院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pdf
中共西昌学院委员会 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 (试行)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 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 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保证我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 化运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 例(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健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指 示批示精神,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积极适应高 校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强化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健 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依照党内有关规定应及 时建立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规范设置党支部,结合工作 需要和党员人数及时进行组织设置整顿。 (一)党支部设置形式 凡是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教职 工党支部一般设置在教学、科研、行政等机构,可在重大项 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中外合作办 学等组织中设置。学校教研室或研究室凡有正式党员 3 人以 上的,可建立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一般按学科、专业设置, 可依托学生公寓、社团组织等平台设置。学生中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也应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 3 人,没有条件 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可与业务相近的同类型部门或单位成立 联合党支部,也可成立师生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 位一般不超过 5 个。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 50 人。 (二)党支部成立程序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上级党委 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 1 个月。批 复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 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 层党委在一周内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根据工作需要,上 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下属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三)党支部调整和撤销 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 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撤销。党支部 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上级党委批准,也可由上级 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在一周内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临时党支部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 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 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 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 进行换届。 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 指定。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五)党小组 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教学点、学生党员公寓比较分散 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 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 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落 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各项任务。 二、生活经常 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 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 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各类组织生活要结合学校正在推 进的重点难点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上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确定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富有实效的形式开展 集中学习或活动,使组织生活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对经党 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 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六)“三会一课” 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 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 员思想和工作、学习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 多样,氛围庄重。 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 1 次,根据需要也可以 随时召开或增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 1 次,根 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 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 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 议讨论。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 1 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 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党课一般每季度安 排 1 次,应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学习实际,回应普遍关心 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 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书记每年至少讲 1 次 党课。 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 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 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七)主题党日 每月相对固定 1 天开展主题党日,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 实际,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 志愿服务和交纳党费等。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 议、党小组会、党课和组织生活会可安排在主题党日进行。 (八)组织生活会 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 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 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议形式召开。会前认 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 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九)双重组织生活 党员领导人员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 织生活。党支部或党小组开展党的活动,应提前通知党员领 导人员按时参加。党员领导人员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 要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十)民主评议党员 一般每年开展 1 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联系个人实 际进行党性分析。评议内容按上级党组织安排并根据当前形 势和任务对党员的要求确定。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 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情况和党 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对党员评议要坚持党员标准, 客观、公正、全面、准确。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 会一并进行。 (十一)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 之间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 1 次。 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重要举措,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全 面掌握谈话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达到 沟通感情、提醒告诫的作用,进一步督促干部职工担当作为。 (十二)请示报告 实事求是地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重要 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 1 次党支部全面工作。 三、队伍过硬 对标“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精通、锐意进取、敢 于担当”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选育管用机制, 着力培养堪当“管党治党、办学治校”政治责任的基层骨干 队伍。加强党员队伍从严教育管理,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 工作,着力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 教育引导师生党员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中争当先锋作表率。 (十三)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有正式党 员 7 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 会由 3 人至 5 人组成,一般不超过 7 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 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 1 名 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 7 人的党支部,设 1 名书记,必要时 可以设 1 名副书记。 (十四)党支部书记 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 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 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 信,一般应当具有 1 年以上党龄。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双 带头人”培育工程,努力把有条件的党务工作者培养成学术 带头人,把行政系统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培养成基层党 组织负责人。注重从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中选拔学生党 支部书记。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 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十五)换届选举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任期 3 年。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 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 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 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 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备 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并报学校党 委组织部备案。未到换届改选期间,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 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 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 一般提前 6 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 准备。如需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应当认真审核、 从严把关,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 超过 1 年。 (十六)发展党员 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 格程序、严肃纪律,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 考察和转正等工作,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大力推进中 青年优秀教师党员发展计划,加强对中青年教师的政治引领、 政治吸纳,重视在教学科研骨干、学术技术带头人、留学归 国人员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 极分子人选”作为重要渠道,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 加强党员、群众对党员发展各个环节的监督。 (十七)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要经常,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制定党员培训计划,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 时间一般不少于 32 学时。 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 进行培训。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 1 次院(系)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 中培训,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 (十八)日常管理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及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 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 重要依据。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建立党内关 怀帮扶长效机制,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稳妥处 置违纪违法党员、不合格党员、失联党员。广泛开展设岗定 责、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教职工党员在教学、科研、行政 等岗位上,学生党员在公寓、社团、课题组等地方发挥先锋 模范作用。 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 出调整。 四、保障到位 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 实工作责任,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树立大抓基层鲜明 导向,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职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坚持把严实要求贯穿党组织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完善议事规 则,健全和落实管理制度机制,制定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例 会制度,抓在经常、严在平常、融入日常,以优良作风务实 举措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十九)责任保障 学院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 1 次党支部建设工作。各级 党组织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党委组织部门 应当加强经常性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二级学院党组织配备 1 名专职副书记、配备 1 至 2 名专职组织员、专职思想政治 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二十)经费保障 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给予经费保障,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学校党委每年划拨一 定比例的党费支持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落实党务干部职务 职级“双线晋升”等有关要求,制定出台党建经费管理使用 办法。 (二十一)阵地保障 坚持“一室多用”,探索建立党员活动室、党员工作室 等,落实相对固定的党支部活动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 规范悬挂标识、标牌等,健全管理维护制度。 五、作用突出 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增强党 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和党员群众认可度,有效增 强党员对党组织的责任感、信任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党支 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十二)强化政治建设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 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 议,讨论决定或参与决定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 (二十三)强化思政教育 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 校仪式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关心了解 师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状况,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 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二十四)强化群众工作 密切联系群众,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 位本部门各项任务。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 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按照规定, 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中共西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2 年 6 月 1 日 中共西昌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2 年 6 月 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