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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绥芬河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任务分工和实施措施表 序号 所在章节 规划任务 1 第三章 凝心聚力, 绥芬河市信用状况明显改善 ,排名进入 擘画“诚信牡丹江” 全国所在分组前 50%以内 发展蓝图 2 持续提升“双公示”水平,合规率超过 98%;瞒报率为0 具体实施措施和可用来检查的工作成果 各年度工作目标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推动两镇及各部门在完善体制机制 、基础平台建设、信用信 息归集、信用监管、权益保护等方面持续加大工作力度 ,不 断提升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 ,推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迈上新台阶。 2022年底前,绥芬河市在全国县级市排 名保持在150名以内。2023年底前,排 名进入130名以内。2025年底,进入前 100名以内。 市营商局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组织进行“双公示”工作情况评估,进行情况通报。 2023 年 底 前 “ 双 公 示 ” 合 规 率 超 过 98%;瞒报率为0 市营商局 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底前 1.配合做好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国家平台市级节点 。推 进本辖区内纳税 、生态环境领域、不动产、行政强制、水电 气费缴纳和科技研发等信息共享 。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和金融 机构入驻平台。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2.指导辖区内银行机构与 “信易贷”平台对接 ,积极入驻并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发布信用融资产品 ,强化与企业融资对接 。 银保监 2025年底前 3.积极配合银保监 ,引导全市银行机构参与 “信易贷”业 务,加强银企对接,全力满足企业信用贷款需求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人民银行 2025年底前 1.根据《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归集公共信用信息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2.根据《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按年度将市总工会 掌握的工会法人相关信息报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2023年底前完成工会法人全覆盖 市总工会 2023年底前完成并 长期坚持 入驻“信易贷”平台市场主体数量超过 4000户,成功授信金额超过 3亿元 3 第四章 筑牢社会信 用体系建设基础 4 5 6 规范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各相关单位 市委编办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民宗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公安局 3.根据《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将有关信用信息推送 或定期报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2023年底前完成法人组织全覆盖 ,2024 年底前完成非法人组织全覆盖 ,2025年 底前完成自然人 30%覆盖 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 按照《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若干措施 》要 求,将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推送至各部门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迭代升级绥芬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升级基础设施支撑平台 ,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 ;市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交换。 2023年起推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相 关平台、系统对接 市营商局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第 1 页,共 26 页 2025年底前 7 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利用公共信用综合 评价结果,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数据 信息,建立行业信用监管模型 ,根据信 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要充分发 挥“互联网+”、大数据的作用,加强 数据供给服务。要建立信用风险预判预 第四章 筑牢社会信 警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归集—预警产 用体系建设基础 品研发—部门监管应用—监管结果反馈 ”全流程管理。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 构依法依规开展形式多样的市场化信用 评价工作,以大数据为支撑实现对市场 主体信用状况的精准画像 ,为金融信贷 、招标投标、商务合作等活动提供定制 化信用服务 1.在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中实行企业信 用风险分类管理 ,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配置监管 资源,提高监管及时性 、精准性、有效性,使监管对违法失 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 管促进公平竞争 、优胜劣汰。 2022年底前,完成对全市企业通用型信 用风险分类,形成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 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 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实现企业信用 风险分类结果在 “双随机、一公开”监 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 。推动市场监管领 域各有关部门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有效结合 ,构建本 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底前 2.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 新型差异化监管机制 。 2022年全年持续推进信用风险预判预警 机制建设 市教育局 2025年底前 3.按照省人社厅安排部署 ,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 作,对用人单位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完善企业欠薪预警系统 每年开展对企业的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 2023年以前完善企业欠薪预警系统 市人社局 2025年底前 4.推动落实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措施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底前 5.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实施分类监管 、物 业项目招投标、物业工作评先创优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加 以综合运用。待黑龙江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建 立、统一信用评价管理标准后 ,对建筑市场有关主体的信用 信息进行认定、采集、交换、公开和评价;利用评价结果对 建筑市场有关主体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规范市场秩序。 1.2022-2025年,物业服务企业年度信 用评价结果综合运用 。2.2024年底前初 步利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 管理系统,利用评价结果对建筑市场有 关主体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规范市 场秩序 市住建局 2025年底前 6.积极开展交通各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及时向社会 发布信用评价结果 。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在信用评价过 程中发挥作用。 2022年起,逐年完成各年度信用评价工 作 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底前 7.利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结合农业农村部门相关数据 信息,建立农业领域行业信用监管模型 ,以大数据为支撑 , 对农业农村领域自然人 、法人信用状况精准画像 ,为农业信 贷、招标投标等提供定制化信用服务 。 依据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完成对农 业农村领域自然人 、法人信用状况评价 工作 8.待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信用监管平台建设完成后 ,利用公 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建立文旅行业信用监管模型 ,根据信 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 2023年底前实现部分文旅市场主体初步 应用省信用监管平台 。2025年底前接受 全流程管理 第 2 页,共 26 页 市农业农村局 绥芬河镇 阜宁镇 市文旅局 2025年底前 2025年底前 9.探索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数据信息 ,建立行业信用监管 模型,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 7 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利用公共信用综合 评价结果,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数据 信息,建立行业信用监管模型 ,根据信 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要充分发 挥“互联网+”、大数据的作用,加强 数据供给服务。要建立信用风险预判预 第四章 筑牢社会信 警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归集—预警产 用体系建设基础 品研发—部门监管应用—监管结果反馈 ”全流程管理。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 构依法依规开展形式多样的市场化信用 评价工作,以大数据为支撑实现对市场 主体信用状况的精准画像 ,为金融信贷 、招标投标、商务合作等活动提供定制 化信用服务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进展 市应急局 2025年底前 海关 2025年底前 市统计局 2025年底前 市公安局 市卫健局 市税务局 市医保局 2025年底前 1.在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中实行企业信 用风险分类管理 ,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配置监管 资源,提高监管及时性 、精准性、有效性,使监管对违法失 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 管促进公平竞争 、优胜劣汰。 2022年底前,完成对全市企业通用型信 用风险分类,形成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 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 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实现企业信用 风险分类结果在 “双随机、一公开”监 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 。推动市场监管领 域各有关部门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有效结合 ,构建本 领域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底前 2.实施失信惩戒,完善黑名单制度 。配合牡丹江市做好市场 化信用评价的方法措施指导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探 索应用。 加强招标投标信用信息的汇集 ,方便各 类主体获取使用 市发改局 2025年底前 10.严格执行《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海关认证企业标准 》等相关信用管理要求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全面实施 2023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 11.在涉外统计调查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中实施信用承诺制 。待国家统计局正式印发执行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 办法》,出台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标准 ,规范认定严重失 信企业后,结合我市实际,严格落实。探索建立企业统计信 用分级管理办法 ,激励诚实守信报送统计数据的企业 ,对统 计数据报送异常企业加强监督检查 。 2022年起,按照《黑龙江省统计局推行 行政审批事项信用承诺制实施方案 》办 理行政审批事项 。持续开展动态监管 , 每年定期组织总结 ,通报有关情况 12.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类监管若干措施 》(黑政办规〔2021〕43号)。 8 第五章 推进以信用 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不少于 16个领域 制 第 3 页,共 26 页 3.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完善民办幼儿园 、校外培训机构 “黑白名单”制度,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推进“互联网+监管”,探索将“双随机、一公开”的监 管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度融合 。 8 第五章 推进以信用 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不少于 16个领域 制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教育局 市文旅局 2025年底前 4.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 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 》(黑政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办规〔2021〕43号)。 市公安局 2025年底前 5.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对 用人单位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 每年开展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市人社局 2025年底前 6.制定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措施并推动实施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底前 7.按照《黑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开展 信用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体系 ,按照 《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将施工 、监理、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等单位纳入信用管理 ,实施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 1.2022-2025年,按照《黑龙江省物业 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开展年 度信用评价工作 。 2.按照《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实施信用分 级分类管理办法 》,2024年年底前对相 关责任主体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并实施信 用分级分类监管 市住建局 2025年底前 8.按照交通各领域信用评价办法要求 ,根据评价结果,实施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对信用 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 ,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 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 , 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 ;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 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 2022年起,及时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持 续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底前 9.以信息归集为基础 ,与信用信息公示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以信息归集为基础 ,与信用信息公示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动,强化事 中事后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 2023年底前实现旅行社 、导游、演出经 10.依托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信用监管平台 ,推进文旅领域市 纪机构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2025年 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 底前实现文旅分管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 级分类监管 第 4 页,共 26 页 市文旅局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2025年底前 8 市卫健局 2025年底前 12.推进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员医保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制度 。 市医保局 2025年底前 13.按照省应急厅研究制定的直管行业领域 《黑龙江省应急管 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行办法 (试行)》,明确信用状况 2024年底前推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分类标准、一般违法失信行为 、分级分类条件、监管措施等 工作 具体内容,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促进 安全生产工作。 市应急局 2024年底前 1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海 关认证企业标准 》等相关信用管理要求 ,严格执行相关行业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标准,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 海关 2025年底前 15.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 》,依法依规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开展税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 市税务局 2023年底前 16.待省统计局正式印发 《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标准 》后, 持续开展动态监管工作 ,每年定期组织 规范认定严重失信企业 ,结合我市实际,严格落实。 总结,通报有关情况 市统计局 2025年底前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不少于 16个领域 第五章 推进以信用 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 制 9 11.推进卫生健康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完善卫生健康信用 红黑名单的制定 。探索将“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结果和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度融合 ,制定工作措施并推动实施 。对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 ,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 次,对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 ,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依 法依规实行惩戒 。 依法依规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1.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 信建设长效机制若干措施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2.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失信惩戒措施清单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3.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 2023年底前完善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 关系统功能,2024年投入使用 第 5 页,共 26 页 2025年底前 市营商局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2025年底前 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 。规范信用承诺流 程,推动审批替代、容缺受理、证明替 代、信用修复、行业自律和主动公示等 信用承诺广泛应用 。建立信用承诺问效 机制,深入推动实施“共享即惩戒”, 定期对市场主体的信用承诺进行复核 , 并将承诺履约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管理 。 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内信用承诺 制度,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承诺全覆 盖。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 承诺,推动形成良好的市场氛围 10 1.全面推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全 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发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2020〕34号)实施。 市司法局 2025年底前 2022年起推动开展行政审批信用承诺 制,坚持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 批,动态梳理可实行信用承诺制的行政 许可事项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1.全面推动《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 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 信用评价周期为半年 ,信用评价结果通 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的 报其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管平台 通知》《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 公开,并与其他相关信用信息平台共享 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实施。 市财政局 2025年底前 2.推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 诺制的实施意见 》(黑政办规〔2021〕4号)实施。 第五章 推进以信用 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 制 11 完善各领域守信激励制度 ,鼓励各级政 府和部门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 、 招商引资等政府优惠政策 ,以及工程建 设、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 目招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 ,对守信 激励对象给予优先考虑 2.对企业实施各项惠企政策时 ,及时进行征信,对符合标准 的守信企业及时享受相关惠企政策 。 2022年起持续开展企业享受惠企政策前 征信工作 市工信科技局 2025年底前 3.持续推动《黑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名单管理工作规程 (试 行)》落实。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工信科技局 2022年底前 4.建立诚信激励机制 ,公开信用评价结果 ,住建行政主管部 门按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 ,实行差别化分级监管 。 2024年底前开展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等级 评价工作,公布评价结果后 ,对建筑市 场主体信用评价为 A级的企业,同等条 件下优先选用,降低监督检查频次 ,免 予年度资质动态核查 ,住建部门或行业 协会在组织评先评优活动时 ,重点推荐 市住建局 2024年底前 5.按照《黑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 细则》及信用行为评定标准 ,通过投标加分、降低履约保证 金等措施对诚实守信的行业企业予以适当倾斜 。 2025年底前,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 水运设计单位及施工企业等行业企业信 用评价实施细则及信用行为评定标准开 展信用监管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底前 第 6 页,共 26 页 完善各领域守信激励制度 ,鼓励各级政 府和部门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 、 招商引资等政府优惠政策 ,以及工程建 设、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 目招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 ,对守信 激励对象给予优先考虑 11 第五章 推进以信用 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 制 12 6.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守信激励制度 ,将旅行社、导游、演 出经纪机构等行业市场主体信用情况定期推送或公示 ,对政 府性采购、招标、奖励、委托、评优等事项提供信用优良的 企业目录或进行风险提示 。 2022年底前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守信激 励制度。2025年底前将主管行业市场主 体信用等级结果定期向我市行政机关进 行推送,对政府性采购、招标、奖励、 委托、评优等事项提供信用优良的企业 目录或进行风险提示 市文旅局 2025年底前 7.按照《省商务厅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约束 ”制度办 法(试行)》,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 ,探索建立守信 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奖惩机制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商务局 2025年底前 8.研究建立健全直管行业领域守信激励制度 ,会同市直有关 部门对直管行业领域守信激励对象给予守信激励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应急局 2025年底前 9.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出资企业年度考核内容 (按照干部管 理权限),对诚信体系建设业绩突出的出资企业予以表扬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财政局 (市国资办) 市委组织部 2023年底前 1.“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的信用修复由 “信 用中国”网站一网通办。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2.各相关单位按照行业信用修复管理规定执行信用修复 。持 续压缩信用修复办理时限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按照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底前 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13 加强交通运输信用建设 持续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按照全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 (信用交通省)建设重点工作测评与要求 ,不断完善制度机 制,持续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 ,广泛推行交通运输行政审 批信用承诺制,积极拓展“信易行”场景应用。持续开展道 路运输市场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 ,将信用评价制度从引 入交通运输各个领域 ,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规范开展失信惩 戒,积极推动信用修复工作 。落实失信惩戒措施 ,持续做好 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名单认定 、公示工作。进 一步做好交通诚信文化建设工作 。 14 政府及部门向社会公开作出政务诚信承 诺,承诺率达到100% 政府及其部门、公职人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 ,向社会公开作 出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政务诚信承诺 ,通过信用中国(绥芬 河)网站向社会公示 。 2022年底前承诺不低于 50%,2023年底 前不低于60%,2024年底前不低于 80%,2025年底前实现100%(不含涉密 部门) 市营商局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政府及部门履约践诺 ,政府及部门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数低于 0.02% 将政府及部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纳入考核目标 ,通知有关 政府及部门及时整改 ,并根据需要将有关情况反馈市纪委监 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 。 每年组织目标考核 ,并通知有关政府及 部门及时整改 市营商局 法院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第六章 深入推进信 用建设服务城市品质 提升 15 第 7 页,共 26 页 16 开展自然人诚信积分应用 ;“信易+” 场景应用达5个以上 积极申报自然人诚信积分应用试点 ,持续扩大应用范围 。开 展“信易+”课题研究,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社会治理 等领域持续探索 “信易+”场景应用。 2023年底前,开展自然人诚信积分应用 。“信易+”场景应用逐步拓展 ,2025 年底前,试点“信易+”场景应用不少 于5个 市营商局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17 推广应用龙江“码上诚信”,赋码市场 主体数量超过1万户 加大龙江“码上诚信”推广应用力度,在商业贸易、工业企 业、餐饮服务业、教育、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 , 鼓励市场主体自愿应用 “码上诚信”展示自身信用状况 。 2024年底前达到1万户 市营商局 各相关单位 2024年底前 1.以“龙江四大精神”为主题,组织开展群众性教育活动 。 深化文明创建活动 ,将诚信建设内容纳入文明单位 、文明校 园、文明家庭创建测评体系 。 2022年度持续推动形成崇尚诚信 、践行 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市委宣传部 2025年底前 2.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网络视听服务机构 充分发挥媒体优势 ,围绕“诚信龙江”,广泛开展各项诚信 宣传。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为引领 ,弘扬 诚信文化,综合运用新闻报道 、专题专栏、公益广告等宣传 报道形式,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 ,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 围。 制作播出一批诚信类主题新闻报道 、公 益广告作品 市委宣传部 2025年底前 3.将诚实守信传统美德作为重要内容 ,开展“争做向上向善 好青年”“争做新时代好队员 ”等主题活动。持续打造“团 团寻足迹”活动品牌。精心组织“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 课,推动团员青年学习制度化 、日常化。 2022年内至少开展1次线下“团团寻足 迹”活动,推动线上“团团寻足迹”活 动广泛开展。力争“青年大学习”网上 主题团课学系参与率保持在全省前列 团市委 2025年底前 4.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 ,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 “龙 江四大精神”教育教学,倡导向道德规范先进人物学习 ,推 动校园诚信文化建设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教育局 2025年底前 5.指导各出资企业采取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 ,开展诚信教 育,引导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在企业形成良 好的氛围。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财政局 (市国资办) 2023年底前 1.以龙江“五色”教育资源为依托 ,以德育工程为载体 ,加 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领域的诚信普及教育 ,实施学 生综合素质提升行动 。 2022年,大力推进课程思政建设 ,在相 关专业教育中融入诚信教育 ;2025年, 建设一批诚信教育相关课程 市教育局 2025年底前 2.坚持“正能量+阅读量”导向,持续建强以微信平台为基 础的新媒体阵地群 ,通过新媒体平台强化诚信知识普及和诚 信向善意识培养 。 按照团省委部署持续开展工作 团市委 2025年底前 3.指导各单项体育协会 、俱乐部向广大体育爱好者发出诚信 倡议书,宣传、讲解诚信重要性 ,引导做诚实守信的传播者 和践行者。 自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营造良 好社会氛围 市文旅局 2025年底前 18 19 大力弘扬诚信文化 。倡导诚信道德规 范,传承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 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弘扬东北抗联精神 、北大荒精神、大庆 第六章 深入推进信 精神和铁人精神 ,挖掘龙江诚信文化丰 用建设服务城市品质 富内涵,构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 提升 想道德相适应的诚信理念 、契约精神等 诚信文化体系。将诚信建设贯穿群众性 精神文明创建和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 , 推动形成崇尚诚信 、践行诚信的良好社 会风尚 加强诚信普及教育 。强化诚信知识普及 和诚信向善意识培养 ,将诚信教育涵盖 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社会普及教 育等领域 第 8 页,共 26 页 20 第六章 深入推进信 用建设服务城市品质 提升 21 持续开展诚信进机关 、进大厅、进校园 、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村屯、 进农户等宣传教育活动 。鼓励更多政府 部门和社会团体等积极参与 “诚信龙江 ”宣传教育,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 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自觉 开展失信警示教育 。树立鲜明导向,及 时剖析、曝光典型失信案件 、社会诚信 热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诚信缺 失行为,让失信者依法依规受到约束和 惩戒 1.持续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工作 ,及时总结各 地各部门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成果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2.加强开展“诚信龙江”宣传主题系列教育活动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教育局 2025年底前 3.通过发放倡议书 、设立宣传栏等形式 ,在体育领域开展诚 信宣传教育活动 ,引导领导干部和职工树立诚信意识 ,营造 诚实守信的工作氛围 。 自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营造良 好社会氛围 市文旅局 2025年底前 4.开展相关普法宣传 ,利用市场内公告栏 、电子屏幕、广播 、橱窗等形式,宣传市场主体经营相关法律法律规定 ,组织 宣传推广诚信经营典型事例 ,增强守法诚信经营意识 。加强 行政指导,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履行法定义务 ,落实主体责 任,提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增强经营者依法经营自 律意识。组织开展诚信守法经营活动 ,推进建立文明诚信经 营管理制度。 推进建立文明诚信经营管理制度 ,引导 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底前 5.积极参与“诚信龙江”宣传教育,倡导商贸流通领域企业 签订并公开发布 《企业诚信经营倡议书 》,营造良好市场秩 序。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商务局 2025年底前 6.持续开展诚信进农村 、进农户等宣传教育活动 ,鼓励集体 经济组织积极参与 “诚信龙江”宣传教育。 持续开展诚信进农村 、进农户等宣传教 育活动,鼓励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 “ 诚信龙江”宣传教育 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底前 7.深入出资企业开展诚信教育专题讲座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财政局(市国资 办) 2023年底前 8.开展青年宣讲团 “百千万”行动。将诚信教育作为重要宣 讲内容,组织青年讲师团深入基层一线 、走到青年身边开展 面对面宣讲。制作专题融媒体产品 ,开展线上“云宣讲”, 持续扩大宣讲传播度和覆盖面 。 2022年内按照团省委要求组建各类宣讲 团队,开展线上线下宣讲活动 团市委 2025年底前 9.把诚信纳入民营企业家教育课程 ,力争在我市民营经济领 域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 。 2022年至少培训民营企业家 3人 市工商联 2025年底前 1.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 自2022年起持续推动,营造良好社会氛 围 市委宣传部 2025年底前 2.推动有关部门及时剖析 、曝光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失信案 件、社会热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 ,依 法依规推动实施失信惩戒 。 第 9 页,共 26 页 各相关单位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开展失信警示教育 。树立鲜明导向,及 时剖析、曝光典型失信案件 、社会诚信 热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诚信缺 失行为,让失信者依法依规受到约束和 惩戒 21 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 。在“3.15”消 费者权益保护日 、“4.28”世界安全生 产与健康日、“6.5”世界环境日、 “6.14”信用记录关爱日 、“9.27”世 界旅游日、“诚信兴商宣传月 ”“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 诚信宣传活动 22 第六章 深入推进信 用建设服务城市品质 提升 23 24 注重选树诚信典范 。开展“道德模范 ”“龙江诚信之星”“龙江好人”“模 范退役军人”等诚信典型推荐选树活动 。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加强诚信企业 、诚信人物、诚信事迹的媒体和社会宣 传,充分发挥诚信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根据需要依法依规对公职人员信用状况 进行信用核查 3.按照市委宣传部宣传工作部署 ,根据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 、线索及要求,配合做好文化旅游方面失信警示教育宣传工 作。 自2022年起持续推动,营造良好社会氛 围 市文旅局 1.负责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纪念 “3.15”国际消费权 益日活动。 2022年开始持续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传 统媒体和新媒体等作用 ,加强消费维权 法律法规宣传,提升消费者消费维权意 识和能力,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法律法规 的社会认知度,扩大覆盖面 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底前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 《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 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提 升全系统尊法守法用法氛围 ,提高医务人员法治意识 。在报 纸网站等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宣传报道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卫健局 2025年底前 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底前 2022年在“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3.在“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期间发表关于诚信主题的新 期间发表至少1篇关于企业诚信主题的 闻报道。 新闻报道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4.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6.14”信用记录关爱日 和“12.4”国家宪法日,围绕年度宣传主题 ,组织全银行系 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人民银行 2025年底前 5.在有关时间节点 ,在文化和旅游官方媒体开展诚信宣传 , 征集守信重诺典型案例 ,以多种媒介进行宣传 。 在有关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工作 市文旅局 2025年底前 6.持续开展黑龙江省 “诚信兴商宣传月 ”活动,围绕年度宣 传主题,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 (市)区做好诚信体系建设 宣传推广。 自2022年起持续推动,营造良好社会氛 围 市商务局 2025年底前 7.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委宣传部 2025年底前 1.持续加强“道德模范”“龙江诚信之星”“龙江好人”等 诚信典型推荐选树 。 2022年开始持续推选一批 “龙江诚信之 星”“龙江好人” 市委宣传部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2.开展“模范退役军人”“最美退役军人”等诚信典型推荐 选树活动。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退役军人事务 局 2025年底前 1.进一步推动扎实做好公务员录用 、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 查询工作。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委组织部 2025年底前 各相关单位 2.进一步提升公务员调任录用信用核查效率 ,及时将核查结 果反馈组织部门 。 第 10 页,共 26 页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24 25 26 27 28 根据需要依法依规对公职人员信用状况 进行信用核查 3.进一步推动扎实做好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聘用 、调任人选社 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人社局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建立常态化政务诚信承诺公开公示和合 同履约跟踪管理机制 ,畅通社会投诉举 报通道 建立政务承诺机制 ,推动各级政府及部门围绕本年度 《政府 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 、惠企利民政策兑现 、合同 协议履行、招商引资、社会管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等方 面作出政务承诺书 ,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建立合 同履约跟踪管理机制 ,加强政府及部门 、国有企业签订合同 履约,建立失信违诺问题投诉渠道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1.配合市营商局,提供公务员处分信息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委组织部 市纪委监委 2.配合市营商局,提供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处分信息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人社局 市纪委监委 3.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1.在开展公务员考核 、任用和奖励工作时 ,将公务员信用核 查情况作为重要参考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委组织部 2025年底前 探索建立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政务诚 信档案 支持将公职人员信用核查情况 、政务诚 信记录作为其考核 、任用和奖惩的重要 第六章 深入推进信 参考 用建设服务城市品质 提升 2025年底前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各相关单位 2.在开展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考核 、聘用和奖励工作时 ,将信 用核查情况作为重要参考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人社局 2025年底前 1.认真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 见》,开展政府和部门失信违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着力发 现和纠正合同执行不到位 、优惠政策不兑现等问题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纪委监委 2025年底前 2.配合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市营商局加强对国有企业信用 监管,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等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委组织部 2025年底前 3.向市营商局提供本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信息用于信用信息核查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委编办 2025年底前 健全政府违约失信责任追究机制 各相关单位 4.进一步加大失信违诺 、新官不理旧账投诉举报案件的办理 力度。综合运用督办、约谈、目标考核、通报曝光等手段对 久拖不决、整改不力的政府及部门强力推进 。对问题严重、 影响恶劣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及时受理、转办政府失信违 诺案件。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5.积极配合市营商局通过信用承诺 、信用信息核查和失信惩 戒等措施,推动出资企业守信 ,对信用不符合要求企业予以 限制,并及时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财政局 (市国资办) 2024年底前 第 11 页,共 26 页 6.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事业单位信用监管 ,推动解决新官不 理旧账等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 28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人社局 健全政府违约失信责任追究机制 对于不履行法定职责或约定义务 、不及 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义务等失信行 为,开展约谈并责令限期纠正 ,情节严 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确保“ 失信责任追究到位 、失信问题整治到位 、失信惩戒落实到位 ” 29 第六章 深入推进信 用建设服务城市品质 提升 各相关单位 7.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做好防范和化 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各项工作 ,及时推送不履行法定职责或 约定义务、不及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义务等失信主体信息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工信科技局 2025年底前 1.加强对不履行法定职责或约定义务 、不及时支付中小微企 业款项义务等失信行为的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背后的责任 、 腐败和作风问题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纪委监委 2025年底前 2.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惩戒工作部署 ,对失信被执行人 进行联合惩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依法采用纳入失信名单 、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督促失信 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法院 3.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做好防范和化 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各项工作 ,及时推送不履行法定职责或 约定义务、不及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义务等失信主体信息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工信科技局 2025年底前 1.将诚信教育纳入市委党校教学计划 ,在领导干部进修班中 开设相关课程。将诚信教育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 课程,开展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培训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委组织部 2025年底前 30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各相关单位 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 。深入开展公职 人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 育培训。编制诚信知识教育读本 ,将诚 信教育纳入公职人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 修课程,不断提升公职人员信用意识 2.配合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 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法院 市司法局 2025年底前 3.配合市委组织部 ,推动将诚信教育纳入各级公务员初任 、 选调培训工作。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30 31 2024年底前 各相关单位 鼓励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开展公职人员诚 信教育主题培训讲座 、专题研讨等活 动,不断提升公职人员的诚信意识和职 业操守,建设依法行政、诚实守信、高 效廉洁的公职人员队伍 4.指导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好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职业道 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培训等活动 ,不断增强信用意 识。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人社局 2025年底前 1.配合市营商局指导推动两镇及其相关部门 ,开展诚信教育 培训等活动。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委组织部 2025年底前 各相关单位 2.加强党员干部诚信教育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第 12 页,共 26 页 市直机关工委 2025年底前 鼓励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开展公职人员诚 信教育主题培训讲座 、专题研讨等活 动,不断提升公职人员的诚信意识和职 业操守,建设依法行政、诚实守信、高 效廉洁的公职人员队伍 31 32 推动基层政务诚信建设 第六章 深入推进信 用建设服务城市品质 提升 33 3.广泛开展“诚信龙江”进机关,推动级党委、政府广泛开 展多种形式的诚信教育活动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各相关单位 4.指导推动各部门开展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诚信教育培训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人社局 2025年底前 推动两镇及各相关单位在政务承诺 、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等 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政务诚信工作成果 ,持续探索创新政务 诚信建设的方式方法 ,尊重基层首创精神 ,形成可全市供推 广的成功经验和工作载体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1.依据《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归集各类公共信用信 息,按照国家公共信用报告标准生成市场主体公共信用报 告,通过信用中国(绥芬河)网站向社会公开提供查询服务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3年底前 2.推动食品生产重点领域广泛使用信用报告 ,开展信用核查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 ,在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 延续中使用信用报告 ,开展信用核查。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 督抽查,依法公布不合格产品抽查结果 。 推行食品生产重点领域信用监管 ,依法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监督 检查信息。依法公布不合格工业产品质 量监督抽查结果 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底前 3.积极推动环境保护领域使用信用报告 ,增强诚信意识和守 法意识。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底前 4.积极推动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 信用信息建设,实现行政许可等信用公示信息嵌入式应用 , 增强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建立跨部门 科研诚信联合调查和惩戒机制 。加大对违约的定向医学生的 惩戒力度。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卫健局 2025年底前 5.推动交通工程建设 、道路运输领域使用信用报告 ,开展信 用核查工作。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底前 6.推动信用报告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应用 ,在信用评价中引入 信用报告相关内容 ,借助信用核查系统 ,获取市场主体信用 基本评价信息。 2022年底前,在旅行社、导游、演出经 纪机构信用评价指引中引入信用报告相 关内容。 2025年底前,让信用报告、信用核查成 为文旅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中的重要 依据和重要参考 市文旅局 2025年底前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充分发挥政务诚信的示范作用 第 13 页,共 26 页 33 充分发挥政务诚信的示范作用 34 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评价机制 第六章 深入推进信 用建设服务城市品质 提升 35 36 37 加强企业诚信经营和诚信文化建设 大力培育企业诚信文化和诚信教育 ,增 强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诚信意识 ,建立 诚信和谐的劳动关系 支持有关部门授权的行业协会商会协助 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 。鼓励行 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信用记录 ,开展信 用承诺、信用培训、诚信宣传、诚信倡 议等,将诚信作为行规行约重要内容 , 引导本行业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7.严格执行民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 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要求,对存在恶意弃养情 形或者采取虚报 、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保障资金 、物资或 服务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 ,纳入全国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执行中共中央办公 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 见》及《黑龙江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 中“推进社会救助诚信机制建设 ,严肃处理骗取救助问题 ” 规定,受理救助申请时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申报采用申请 人承诺制,承诺其提供的家庭经济状况真实有效 。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 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20〕48号》), 待我省《实施意见》出台后贯彻落实 ,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 。 2022年全年持续推进 8.推动药品生产重点领域广泛使用信用报告 ,增强企业诚信 意识和守法意识 。 市民政局 2025年底前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底前 1.将政务诚信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中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 干部的重要参考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委组织部 2025年底前 2.在开展中省市直部门 “两优一先”等评比表彰中,将守信 践诺情况作为重要参考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直机关工委 2025年底前 3.配合市营商局,指导在镇、村(社区)开展政务诚信评价 结果应用试点。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委宣传部 2025年底前 1.持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依法打击仿冒混淆 、虚假宣 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按季度通报案件查办情况 。 2022年起,营造公平竞争良好氛围 ,经 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市市场监管局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2.指导企业深入开展从业人员诚信 、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 , 在日常开展的员工业务培训课程中 ,将诚信经营、依法经营 等理论纳入授课内容 ,加强从业人员信用知识学习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财政局 (市国资办) 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底前 1.推动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 ,待《关于维护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实施意见 》出台后,贯彻落实 。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力 度,提高企业用工法治化 、规范化水平。开展构建和谐劳动 关系主题宣传活动 ,编发企业用工政策 “口袋书”。充分发 挥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 ,建强企业协调劳动关系队 伍,培育一批和谐企业典型 。 按照省人社厅工作部署 ,开展新就业形 态劳动者维权专项行动 ,编发企业用工 政策“口袋书”,选树金牌劳动关系协 调员,持续开展主题和谐劳动关系活动 市人社局 2025年底前 2.指导出资企业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活动 ,深入开展线上学 习;将诚信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 ,努力营造诚实守信 企业氛围,深入开展线上、线下学习。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财政局 (市国资办) 2023年底前 1.负责统计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行业主管部门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民政局 2023年底前 第 14 页,共 26 页 37 支持有关部门授权的行业协会商会协助 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 。鼓励行 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信用记录 ,开展信 用承诺、信用培训、诚信宣传、诚信倡 议等,将诚信作为行规行约重要内容 , 引导本行业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 38 发挥“新字号”“老字号”“原字号” 企业诚信建设引领作用 ,重塑“诚信龙 江”守信践诺新形象 39 第六章 深入推进信 用建设服务城市品质 开展建设“诚信商圈”活动 提升 2.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各相关单位按照对所属行业领域协会 商会的指导职责 ,推动有关工作开展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各相关单位 按职责分别牵头 2023年底前 1.指导和督促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在经营活动中自 我约束、自我监督,增强企业的诚信意识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商务局 2025年底前 2.发挥“老字号”企业诚信建设引领示范作用 ,享受相关惠 企政策,对失信企业取消称号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工信科技局 2025年底前 1.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17部门关于持续开展放 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放心 消费创建活动。在消费相对集中的行业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 范(承诺)单位。 自2022年起,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 作部署,持续开展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底前 2.按照《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和省商务厅工作部署 ,开展有关工作。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商务局 2025年底前 3.引导文旅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进行信用承诺 。打造文旅诚信 商圈,引导文旅消费群体优先选择优质诚信文旅市场主体提 供的服务和产品 。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积极 行使监督权,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 ,建设依法经营 、信守承诺、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 。 2022年底前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 重点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推进信用承 诺。发挥旅游诚信基金作用 ,加大向旅 游消费者宣传旅游投诉先行赔付力度 , 切实维护游客自身权益 。 2025年底前,实现文旅行业信用承诺全 覆盖,并推进诚信应用 ,使游客优先选 择优质诚信文旅市场主体提供的服务和 产品 市文旅局 2025年底前 4.开展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工作 ,加强纳税信用分级分类监 管,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建立健全纳税信用 修复机制,采取措施引导失信纳税人履行法律义务 ,依法依 规信用修复,退出失信名单。 持续开展动态监测工作 ,每年定期组织 考核,通报有关情况 市税务局 2023年底前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法院 2025年底前 市检察院 2025年底前 40 加强法院公信建设 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机制 ,保障“立、审、执”环节透明 化,保证文书上网率 ,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严厉打击 虚假诉讼等失信行为 ,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 41 加强检察公信建设 。深化检务公开,继 续推行“阳光办案”,充分发挥法律监 督职能作用 通过12309网站发布重要案件信息 、公开法律文书。每季度公 开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 ,办案活动 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制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度,实行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 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 。 全面推开检察听证 ,努力做到“应听证尽听证”。 第 15 页,共 26 页 42 加强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 。推行“阳 光执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规 范文明执法,实现办案的程序正义和实 体正义 深入落实受立案专项整治活动 ,发现问题,全面整改。推动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高效运转 ,不断优化、升级软硬件设备 , 切实满足执法实际需求 。组织开展执法巡查和案件评查工 作,发现执法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 2022年起持续推动以下工作 :有效杜绝 有案不立、案件流失、不出具法律文书 情况发生。不断优化、升级软硬件设 备,切实满足执法实际需求 。执法不公 、执法不严和不作为 、乱作为等顽瘴痼 疾得到有效治理 市公安局 2022年底前 43 加强司法行政体系公信建设 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加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者 、 法律援助人员、诚信规范执业。 2022年全年持续推进 市司法局 2025年底前 44 鼓励依法依规查询和使用自然人信用报 告,引导自然人在经济交往和社会活动 中查询信用信息规避风险 依法依规推动有关工作开展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45 推进重点人群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对自然人诚信积分管理的应用 ,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评级 。 2023年,完成省级试点工作 。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各相关单位 按职责分别牵头 2025年底前 1.引导金融担保机构入驻平台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金融服务中心 2025年底前 2.按需归集公共信用信息 ,引导更多的市场主体入驻融资信 用服务平台。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3.持续深入推进LPR改革,引导全市银行机构完善贷款定价机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制建设,引导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 。 人民银行 2025年底前 第六章 深入推进信 用建设服务城市品质 提升 46 47 拓展“信易+”场景应用。在行政审批 、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 ,探索开 展“信易+”场景应用。要不断拓展“ 信易+”场景应用,丰富“信易+”场 景内容,并逐步将信用信息在更多民生 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别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 领域创新应用,推动形成“守信受益、 信用有价”的社会氛围。开展先行先 试,并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 “信易+” 场景应用经验 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 第 16 页,共 26 页 48 1.鼓励金融担保机构积极开展担保业务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金融服务中心 2025年底前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银保监 2025年底前 48 2.鼓励银行机构将推广使用 “信易贷”平台作为发展信用贷 款的重要抓手,将银税互动贷款等各类信用贷款产品与 “信 易贷”平台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价值 ,加大对 守信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 ,开发更多利率优惠金融产品 ,持 续增加信贷规模 ,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 3.持续深入推进LPR改革,引导全省银行机构完善贷款定价机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制建设,推动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 。 人民银行 2025年底前 1.鼓励银行机构结合实际及时开发 、上线和推广面向中小微 企业的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融资产品 。进一步丰富完善金融产 品,加大融资对接服务力度 ,加大“信易贷”模式的推广力 度,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为立足点 ,减少对抵质押担保的过 度依赖,逐步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的占比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银保监 2025年底前 2.配合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 >的通知》(国办发〔2021〕52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号)有关工作任务实施 。 市财政局 2025年底前 市金融服务中心 2025年底前 人民银行 2025年底前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利率优惠的金融产 品,让中小微企业得到便利和实惠 制定支持“信易贷”政策,建立健全风 险保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产 品和服务,逐步提高信用贷款的占比 49 第六章 深入推进信 用建设服务城市品质 提升 3.围绕重点项目融资需求 ,配合市营商局做好 “信易贷”平 台银企对接工作 。 开展专项领域融资对接工作 ,持续推动 金融机构与各项目利用 “信易贷”平台 开展银企对接 4.鼓励银行机构积极为小微企业提供首贷 、续贷、信用贷支 持,持续开发完善无还本续贷 、随借随还等贷款产品 ,提高 信用贷款占比,有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综合财务成本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50 “信易+审批”:推行以信用承诺制为基 全面推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信用 础的“极简审批”模式,开展容缺式受 承诺制的实施意见 》(黑政办规〔2021〕4号)《绥芬河市推行 理、告知承诺制、承诺即开工、办照即 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牡优环办发〔2021〕7 营业、承诺即换证等信用承诺 ,让守信 号)实施。 者享受更便利的服务 2022年起持续推动开展行政审批信用承 诺制,坚持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 一批,动态梳理可实行信用承诺制的行 政许可事项 市营商局 各相关单位按职 责分别牵头 2025年底前 51 “信易+税收”:为诚信纳税企业提供放 落实放宽发票用量 、办税绿色通道、出口退(免)税等信用激 宽发票用量、办税绿色通道、非接触式 励措施,大力推行非接触办税模式 ,定期向合作银行推送企 办税、出口退(免)税、“银税互动”贷 业纳税信用登记名单 ,通过“银税互动”平台推出更多信用 款等便利优惠政策 贷款产品。 2022年起持续推进,深化“银税互动” 合作,宣传推介诚信纳税典型 ,不断推 出更多激励性便利措施 市税务局 2025年底前 52 “信易+旅游”:对于信用良好的游客 , 在分级分类监管基础上 ,开展“信用+旅游”,鼓励引导旅 探索给予“信易住”“信易租”等消费 游市场主体间开展诚信合作 ,引导企业、商家开展对守信主 模式的优惠,充分提升牡丹江旅游体验 体的优惠政策。 感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文旅局 2025年底前 53 “信易+出行”:为诚信个人或道德模范 为诚信个人或道德模范 、劳动模范等群体提供公交车费用减 、劳动模范等群体 ,提供公交车费用减 免等服务。 免、共享单车费用减免等服务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底前 第 17 页,共 26 页 54 “信易+医疗”:建立医疗体系主体信用 信息电子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在公立医 院就医、诊治、付费环节的应用 ,对于 探索开展“信易+医疗”工作,学习借鉴其他地市可复制 、 信用状况较好的就医人员采取就医弹性 可借鉴的有效经验 。 等待、大额医药费分期付款 、先诊疗后 付费等激励措施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卫健局 2025年底前 1.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实时传递有关交通违法处罚 、交通事 故处理等信息。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公安局 2025年底前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底前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各相关单位按职 责分别牵头 2025年底前 “信易+泊车”:建立机动车和驾驶员信 用信息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价 ,制定 实施守信激励措施 2.建立道路运输营运机动车和驾驶员信用信息档案 ,开展信 55 用等级评价,探索制定守信激励措施 。 “信易+免抵押”:经过消费者授权查询 个人信用状况或应用 “自然人诚信积分 ”,对于信用状况较好的 ,在入住宾馆 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别推进 。 酒店、餐饮饭店预约、书刊借阅、物品 借阅时采取免押金措施 56 57 57 58 59 第六章 深入推进信 用建设服务城市品质 提升 推动诚信乡风制度建设 推动农业农村信用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信用奖惩机制 1.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将加强农村诚信建设纳入 《黑龙 江省文明村镇测评体系 》。 巩固文明村镇创建成果 ,打造一批乡风 文明试点村镇,树立文明乡风、良好家 风、淳朴民风 市委宣传部 2025年底前 2.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相结合 ,引领农村诚信文明风尚 。通 过细化守信激励 、失信惩戒的具体措施 ,将信贷信用与社会 信用相结合,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 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相结合 ,引领农村 诚信文明风尚。通过细化守信激励 、失 信惩戒的具体措施 ,将信贷信用与社会 信用相结合,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底前 3.坚持以征信体系为基础 ,以信用评级为手段 ,培育信用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 ,不断创新信用助力乡村振兴方式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人民银行 2025年底前 1.逐步采集归集农村信用信息 。按照《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 息目录》中列入涉农相关信用信息内容 ,依法依规采集农村 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信用信息 ,建立村级信用信 息档案,逐步实现农村信用主体 “一户一档案”。要将农村 信用信息归集至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或者其他关联系统 , 建立农村信用信息资源数据库 。 建立村级信用信息档案 ,逐步实现农村 信用主体“一户一档案”。要将农村信 用信息归集至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或 者其他关联系统 ,建立农村信用信息资 源数据库 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底前 2.依法依规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用信息 ,对各行 业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1.建立健全的农村信用奖惩机制 。探索开展农村信用主体信 用分级分类评价工作 ,为各级政府和部门精准支持 “三农” 发展提供支撑。要研究制定守信激励措施 ,对信用农户和新 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授信 、利率、国家补贴、救济等给予优惠 和便利,充分发挥信用正向激励作用 。结合实际情况对农村 失信行为和事件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 。 以大数据为支撑 ,探索开展农村信用主 体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工作 。制定激励机 制,对信用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 授信、利率、国家补贴、救济等给予优 惠和便利,结合实际情况对农村失信行 为和事件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 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底前 2.持续推进信用户 、信用村、信用乡(镇)“三信评定”工 作,引导涉农金融机构根据 “三信评定”结果开展整村授 信,带动更多农村经济主体主动守信 ,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 信用环境。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人民银行 2025年底前 第 18 页,共 26 页 3.联动市农业农村局 ,人民银行等单位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建档评级工作 。 2023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银保监 2023年底前 4.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 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进行指导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60 逐步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质效 。按照 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标准 、流程,对核实 有误的信用信息 ,及时更正或删除 ,实 现异议处理结果在各级信用信息平台网 站同步更新一致 。落实国家“双公示” 监测评估要求,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双公示”信息为重点,增强信用信息 归集公示的实时性 、准确性和全面性 , 提升信用信息数据质量 。构建覆盖信用 数据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控体系 ,提高 信用数据合规率 ,不断提升信用数据过 滤、去重、归并、分类、入库能力,为 社会提供更加准确的信用服务 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建立高效数据归集系统 ,异议申诉 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报送评估体系 ,多角度评估各信用单位 信息报送工作,并将结果定期通报 ,提升信用信息可用性 。 2023年底前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建 立高效数据归集系统 ,开展异议申诉系 统技术开发工作 。 2025年底前持续推进信用信息报送评估 工作 市营商局 61 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效用 。将信 用平台公共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行政 许可、行政监督管理等工作流程 ,实现 自动比对应用和奖惩结果反馈 ,实施联 合惩戒和信用核查系统应用推广 进一步完善信用联合奖惩系统 ,将联合奖惩应用嵌入市政务 服务网。 2022年底前建设完善各级信用联合奖惩 系统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建立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核查模块 ,优化信用核查方式 。 2023年底前完成信用核查功能模块建设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打造全市公共信用总枢纽 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信用核查机 ,免费提供信用查询服务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64 构建数据双向开放共享体系 依法依规向信用服务机构开放有关公共信用信息 ,鼓励支持 各级政府将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 划,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开发信用产品 ,拓 展信用应用服务领域 ,提供多样化、定制化的信用服务 。按 照《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 》,依法依规加强信用服务机构 监管。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65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构建科研信用监管 体系,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科研诚信 、科技伦理和学术不端等行为的监管 。 在科技项目、创新基地、科技奖励、人 才工程等工作中 ,实施科研承诺制度和 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研诚信信息系 统,打造规范的科技监督创新服务体 系,完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调查 处理规则。建立科学规范、统筹协调的 科技评估评价体系 ,加强科研诚信信息 跨行业跨区域共享共用 ,依法依规对严 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责任人采取失信惩 戒措施,营造坚守底线、严格自律的制 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持续推进落实《黑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 法》《黑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名单管理工作规程 (试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评估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 市工信科技局 2025年底前 59 62 63 第六章 深入推进信 用建设服务城市品质 建立健全农村信用奖惩机制 提升 不断拓展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服务 功能和范围,完善信用中国(绥芬河)网 站“一站式”综合信用查询功能 ,向社 第七章 实施重点建 会提供更加丰富准确的信用信息综合查 设行动赋能经济社会 询服务 发展 第 19 页,共 26 页 市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信源单位 2025年底前 66 加强校园、科研、知识产权信用建设 67 推进“信用+生态文明”建设 第七章 实施重点建 设行动赋能经济社会 发展 68 69 加强校园、科研、知识产权信用建设 1.加强学生诚信品德培养 ,完善教师诚信教育机制 ,开展诚 信家庭教育养成 。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全面提高师 德水平,广泛开展师德专题教育活动 ,加大教师表彰力度 , 落实好师德考核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 惩戒机制。 2022年持续推进,提高教师师德水平 , 减少师德失范行为 市教育局 2025年底前 2.将诚信教育作为重要宣讲内容 ,组建青年讲师团 。常态化 开展面对面宣讲活动 。坚持开展线上“云宣讲”,持续扩大 宣讲传播度和覆盖面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团市委 2025年底前 待黑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出台后 ,按照全省统一、 规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标准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诚 信建设。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底前 1.一是建立案源线索台账 ;二是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跨区 域侵权假冒大要案查办 ;三是强化行刑衔接工作 。实现市场 主体行政处罚信息应公示尽公示 ;实现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 体名单应列入尽列入 。 2023年年底前合规率超过 99%。 2025年年底前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和市 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 “列严”率双100 %;瞒报率为0 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底前 2.与相关单位共同推进我市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 级分类监管体系建设 ,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领域严重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办法 (试行)》持续开展专利侵权严重 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 。按照《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促进高质 量发展企业奖补政策实施细则 》,推动知识产权信用在知识 产权激励政策方面广泛运用 。 按照《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促进高质量发 展企业奖补政策实施细则 》,持续推进 落实 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底前 3.组织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 2022年启动持续推进 ,每年至少开展一 次专项行动 市委宣传部 2025年底前 1.加强直播电商信用体系建设 ,进一步扩大《直播电商信用 评价规范》宣传,建立直播电商“诚信规范经营”机制,规 范直播电商市场秩序 ,提升直播电商服务质量和效益 ,建设 良好的直播电商产业发展生态环境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商务局 2025年底前 市市场监管局等 各相关单位 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建设 2.持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依法打击仿冒混淆 、虚假宣 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工商 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工作方案 》。 第 20 页,共 26 页 营造公平竞争良好氛围 ,经营者和消费 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022年起持 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底前 70 71 推进“信用+文化旅游”建设 第七章 实施重点建 设行动赋能经济社会 发展 建立完善旅行社 、导游诚信档案,推行服务承诺机制 ,畅通 旅游消费者评价投诉渠道 ,加大社会评价信息采集工作力 度,组织开展信用评价 ,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将龙江“ 码上诚信”与旅行社、导游信用等级评定相结合 ,旅游市场 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在龙江 “码上诚信”应用,通过多种平台 向游客展示自身诚信状况 ,提升旅游诚信美誉度 。 按照省文旅厅工作部署持续开展工作 市文旅局 2025年底前 1.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定期校验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充分发 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作用 ,建立健全包括医疗机构 综合监督、运行评价、等级评审等内容的执业行为诚信管理 评价体系。加强质控中心建设管理 ,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组织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卫健局 2025年底前 2.配合市卫健局,及时将对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通报市卫健局。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医保局 2025年底前 3.配合市卫健局,及时将对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通报市卫健局。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底前 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别推动开展工作 。 2023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各相关单位按职 责分别牵头 2025年底前 1.规范使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 ”。对 接省民政厅,甄别市属社会组织重错码原因 ,注意校对解决 重错码问题。配合牡丹江市工作要求 ,降低重错码率。 2023年底,将市属社会组织重错码率降 至1‰以下。 市民政局 2025年底前 2.对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量差错数据进行清理 整改,建立整改台账,逐户清理,销号管理。对新赋码数据 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数据系统规则 ,提升赋码质量,并定期 自查,及时纠错,保障赋码正确率 。 2022年建立存量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问题数据整改台账 ,并持续进行整 改。新增加市场主体新赋码差错率低于 1‰ 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底前 3.按季度定期将国家发布的全市重错码信息提供给市委编办 、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按照《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 》,依法依规加强信用服务机 构监管。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加强医疗卫生诚信建设 71 72 提升基层治理信用预警水平 7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低于 1‰ 第八章 创新示范打 造信用服务发展新优 势 74 强化信用服务机构行业自律 第 21 页,共 26 页 75 充分发挥政务领域应用的示范作用 第八章 创新示范打 造信用服务发展新优 势 76 信用评价周期为半年 ,信用评价结果通 1.全面推动《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人 报其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管平台 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实施。 公开,并与其他相关信用信息平台共享 市财政局 2025年底前 2.对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时 ,先对项目单位进行信用核查 。 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 ,对列入黑名 单项目单位实施失信惩戒 市发改局 市营商局 2022年底前 3.严格落实《黑龙江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管理业务监督实施细 则(试行)》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待《科技计划事项管理制 度汇编》出台后,参照执行,将诚信审核嵌入到各类科技计 划项目评审流程中 ,并结合实际进行修订 。 待出台后持续推动落实 ,并结合实际进 行修订 市工信科技局 2022年底前 4.健全完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制定勘察设计 行业企业信用标准 ,深入开展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 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住建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监 管机制,加大信用监管力度 ,建立违法违规行为信用惩戒管 理机制,实施信用分级监管 。 2023年到2025年,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信 用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 管理;基本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基本健 全信用监管体制 。2024年底前开展建筑 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公布评价 结果;2024年对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 为A级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 降低监督检查频次 ,免予年度资质动态 核查,住建部门或行业协会在组织评先 评优活动时,重点推荐 市住建局 2025年底前 5.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审批实施信用承诺制 ,在交通工程 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 ,通过投标加分等措施对诚实守信的 行业企业予以适当倾斜 。 持续推动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 ,不断探 索应用招投标领域守信激励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底前 6.在相关网站公布政务承诺书 ,广泛运用新闻媒体及网络等 渠道公示政务承诺内容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商务局 2025年底前 7.根据相关政府部门来函 ,核查相关市场主体是否存在列入 企业经营名录和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底前 1.培育信用服务产业发展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2.发挥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创新引领作 用,探索开展信用创新建设工作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制度创新局 2025年底前 加强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 河片区信用建设 第 22 页,共 26 页 1.持续扩大自然人诚信积分应用地域 ,按照“政府推动、社 会共建,以人为本、奖励联动”的基本原则,推动省内各地 域之间自然人诚信积分和公共信用记录互通互认 ,探索创新 信用惠民场景的异地协同应用 ,共享激励场景。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市营商局 77 78 第八章 创新示范打 造信用服务发展新优 推动重点领域省内信用合作 势 针对诚信缺失问题突出 、诚信建设薄弱 第九章 开展违法失 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要加强各行 信行为专项治理 业领域诚信自律建设 ,打造不敢失信、 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 2.对列入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 人员信息,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违法信息互联互通互 认,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市场监管局等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3.对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食品生产企业信息 ,通过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进行违法失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 ,依法采取措施 联合惩戒,促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市场监管局等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4.探索“信易行”等信用惠民利企政策在省内城市间互认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交通运输局等 各相关单位 2025年底前 5.依托省、市智慧文旅平台 ,推进对接我市旅游服务中心 , 实现线上线下旅游集散集合整合 ,推动省内城市旅游领域信 用共享、应用与整合,推进旅行商、采购商、供应商、基地 、导游、定制师等信息互联互通 、自由组合。 按照省文旅厅工作部署持续开展工作 市文化体育和旅 游局 2025年底前 各相关单位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加强行业领域执法监管工作 , 针对特定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第 23 页,共 26 页 市营商局 各相关单位 按职责分别牵头 2025年底前 2022年底前上报惩戒信息不低于 70%; 1-1.继续落实公安部金融惩戒部署要求 ,及时向省公安厅上 2023年底前不低于80%; 报金融惩戒人员信息及通信惩戒信息 。 2024年底前不低于90%; 2025年底前实现100%。 2025年底前 1-2.加强对骗取社会保险类犯罪 、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 ,全 争取在全市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 ,骗 市公安机关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 取社会保险类犯罪 、拒执类犯罪立案呈 理念,持续加强与检法机关协调联动 ,打防并举充分运用刑 逐年下降,破案呈逐年上升 事打击手段,常态化开展打击拒执犯罪工作 。 2025年底前 市公安局 79 按照国家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 项治理行动要求 ,持续开展电信网络诈 骗、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问题 、防 第九章 开展违法失 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 、脱贫扶贫 信行为专项治理 失信问题、国家考试作弊、交通运输领 域失信问题、骗取社会保险、法院判决 不执行问题、金融领域失信问题 、生态 环境保护失信问题等专项治理行动 1-3.根据疫情发展情况 ,适时开展相关工作 ,主要措施包 括:(1)强化打击重点。以药品(疫苗)、口罩、防护服、防护 手套、卫生消毒用品以及列入疫情治疗方案的医用药品类等 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防疫物资)犯罪。 认真履行公安食药环侦部门职能 ,充分 (2)广辟线索来源。紧盯重点场所及医疗器械批发 、零售等重 发挥食药侦警种专业优势 ,紧盯疫苗、 点单位和有制假售假前科劣迹人员 ,主动排查、搜集线索。 口罩、护目镜、防护服、防护手套、卫 (3)强化网上作战。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合作 ,研判发现重大涉 生消毒用品等药品 、医疗器械、医用卫 案线索,锁定涉案人员,迅速落地查证,形成对网上销售假 生材料以及各类防疫物资 ,依法严厉打 冒伪劣行为的强大威慑 。(4)密切协作配合。严格贯彻落实《 击制假售假、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 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 》有关要求,加强与 行政部门协调沟通 ,全力配合相关行政部门做好疫情监测 、 排查、专项检查等有关工作 。 2025年底前 1-4.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实 通过日常执法监督 ,探索事中事后安全 行“告知承诺制”后,防止事后监管不及时和诚信缺失问 监管模式方法,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 题,配合文旅、市场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 ,加强对互联网 任,进一步提高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能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依法依规查处通报一批失信 力水平 案件和行为,对失信主体纳入信用记录 。 市公安局 2022年底前 2.配合牵头部门按照专项治理重点任务 ,开展失信问题专项 治理行动。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市发改局 2025年底前 3.严格落实“两个所有”要求,把更多符合条件的具有舆论 属性和社会动员能力的账号和平台纳入许可管理 ;深入开展 侵权盗版、传播虚假信息等专项整治行动 ,依法打击网络违 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国有互联网新闻效益考核工作 ,不断 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 ;建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从业 人员数据库建设 。 自2022年起全年持续推进 ; 2023年底前实现融媒体全覆盖 ; 2025年底前建设完成互联网新闻信息从 业人员数据库。 市委网信办 2025年底前 第 24 页,共 26 页 4.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教育工作 ,明确国家教育考试各项 工作要求,召开各项考试工作会议 ,加强考试环境监管 ,严 肃查处考试作弊活动 ,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秩序 。 减少违纪作弊,建设良好考风考纪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5.针对各项考试制定工作措施 :进行及时有效的反作弊宣传 ; 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培训工作 ;加强反作弊打击 ;加大 2022年起,每年利用进行社保领域严重 联合执法力度;对高科技作弊予以分类打击 。依托社保领域 失信人名单的比对应用 ,开展专项治理 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系统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 工作,确保各项联合惩戒措施到位 开展市场主体社保领域信用评价 ,建立“事前承诺—信用管 理—联合惩戒”的信用管理体制 。 79 按照国家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 项治理行动要求 ,持续开展电信网络诈 骗、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问题 、防 第九章 开展违法失 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 、脱贫扶贫 信行为专项治理 失信问题、国家考试作弊、交通运输领 域失信问题、骗取社会保险、法院判决 不执行问题、金融领域失信问题 、生态 环境保护失信问题等专项治理行动 市教育局 2025年底前 市人社局 2025年底前 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底前 6.持续开展交通领域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推动解决 治理货车超限超载 “一超四罚”落实不到位问题 ,长效落实 “一超四罚”措施。 2022年起,持续按规定时间节点推动工 作开展 7.持续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 ,完善日常巡查 、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监督检查制度 ,完 善部门间相互配合 、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机制 ,推进跨部门 协同监管。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医保局 2025年底前 8.强化打击拒执犯罪 ,对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行为加大打击 力度,发挥震慑作用。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法院 2025年底前 9.持续对消费者反映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调查工作 ,同时, 按照银保监会工作部署 ,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检查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银保监 2025年底前 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底前 10.按照要求,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突出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行动。 第 25 页,共 26 页 80 81 开展种子、农药、化肥、农机等涉农产 品质量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有机食品 第九章 开展违法失 ”“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严重违 信行为专项治理 法失信行为,粮食交易、矿物交易、油 气交易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 作,推动全社会诚信水平不断提高 强化信用信息安全防护管理 。加大信用 信息安全管理和个人隐私保护力度 。全 面提升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基础设施安 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技术防护能 力。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内部安全管 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严格制定和落实技 第十章 健全规划实 术防护策略。加强安全风险评估 ,建立 施保障机制 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要 明确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 ,完善信 息查询使用登记和审查制度 ,防止信息 泄露。对故意或因工作失误泄露信息 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 员责任 1.组织掺混肥、农膜、农用柴油抽检,定量包装、计量器具 抽查。对全市范围内农资生产 、销售市场主体证照 、销售台 账进行检查。加强对农资广告监测 。指导和督促平台经营者 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格审查 。加强农资价格监管 。打击 查虚假宣传,依法查处商标侵权 、假冒专利、制售假劣农资 等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曝光典型案例。 自2022年起持续推进,维护农民合法权 益,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为全市农 业稳产丰产提供坚实保障 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底前 2.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等 加强监督管理。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底前 3.强化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强化问题整改, 对检查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 ,依法从严处罚。加大宣传 力度,曝光典型案例。 自2022年起持续推进,推动国家粮食购 销政策有效落实 ,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 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企业合法经营 健康发展,更好服务牡丹江实现全面振 兴全方位振兴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市发改局 2025年底前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 “信用中国(绥芬河)”网站进行网络安 全等级保护测评 ,平台和网站均通过三级等保测评认证 ;制 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与平台建设运 维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 2022年起持续推动工作开展 市营商局 2025年底前 第 26 页,共 2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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