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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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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PR-2020-03015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湘教通〔2020〕120 号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 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 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 照《湖南省教育厅等 7 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 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9〕26 号)》(以下简称 《治理方案》)的要求,多措并举治理城镇小区配套园存在的规 划、建设、移交和使用不到位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部分 市州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指导推进不力、治理进展缓慢等问题, 截至目前全省仍有 446 所配套幼儿园未完成治理。2020 年是城 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工作的收官之年,治理任务重、时间紧、难度 大。为进一步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 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小区配套 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0〕9 号) ,现就有关工 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作为推进 2020 年学前教育普及 普惠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对尚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配套幼儿园, 进一步细化“一园一案”整改措施,加快治理进度,公办学前教育 资源不足的地区,移交回收的配套幼儿园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 或者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对已完成 治理任务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治 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工作任务 (一)对于已建园的治理。对于已建成且已开园的配套幼儿 园移交不到位的,应按照《治理方案》的规定限期签订移交协议,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移交 协议应明确移交时间、移交方式、产权归属、办园性质、移交措 施等内容。对于已建成但未验收的配套幼儿园,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门要加强对配套幼儿园的验收、移交的监管,对建而不交的配 套幼儿园,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二)对于在建园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需新建、补建和改建的配套幼 -2- 儿园,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相关手续审批及 施工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在建园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对于存在 缓建、缩建、停建的配套幼儿园,有关部门要约谈开发企业,责 成其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建设,未整改到位前,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因疫情导致在建园 缓建、停建的,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影响,对协议签订、审批手 续办理、财政资金分配等工作,要加快进度,抓紧推动落实。具 备施工条件的要抓紧开工复工。 (三)对于未建园的治理。对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居住区未 规划幼儿园或规划不足的,要依据国家和本地配建标准,通过补 建、改建或就近新建、臵换、购臵等方式予以解决。对于居住区 尚未开工建设,或已有规划但未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开 工建设配套幼儿园的,当地治理工作小组要核实相关原因,督促 具备施工条件的建设单位抓紧建设,并按照人口规模和入园需求 合理规划幼儿园学位,推动补足配齐当地普惠性学位。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治理保障。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任务艰 巨,涉及多个部门工作职责,各地要在当地治理工作小组的统筹 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做好沟通,积极协 调,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坚决杜绝因推诿、塞 责而延误工作进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小区配套幼儿园规范管理 -3- 的长效机制,及时修订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小区 配套幼儿园规划、土地出让及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使 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据“一园一案” 清单,加强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交的监 管落实,督促在建和未建配套园的开发单位与教育部门约定移交 时间,未签定移交协议的,不予竣工验收。教育行政部门要抓紧 做好支持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的财政补助 政策,做好幼儿园法人登记,支持和监督幼儿园配足配齐教职工, 确保小区配套园尽早投入使用,有效扩大普惠性学位。 2.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各市州要安排专班专人负责,进 一步核实“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 的相关信息,建立精细化管理台账,对未整改到位的配套幼儿园 逐园逐项落实到人,对每个园所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进 和监测,实行销号管理。对于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较低的地区, 治理回收后的配套幼儿园要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各市州要指导 各县市区及时准确填报治理进展相关信息,对系统中治理进展一 栏中填报“办成公办园”和“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园所,要一 一核实,确保已完成治理的园所信息真实准确。各市、县级教育 行政部门对未完成治理的配套幼儿园每周更新治理进度,同时每 月上报本级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解决困难,提出明确解决 方案。 -4- 3.严格落实时间节点。对于通过转为普惠方式治理的配套 幼儿园,原则上于 2020 年 6 月底前完成协议签署等各项手续, 确保 2020 年秋季全部提供普惠性服务;对于通过移交、回收、 臵换、购臵等方式治理的配套幼儿园,已签订协议的,原则上于 6 月底前交接到位;未签订协议的,原则上于 6 月底前签署相关 协议,做好交接工作,确保 2020 年秋季提供普惠性服务;对于 通过新建、改建、补建的配套园,已经竣工验收的要及时做好内 部装修准备,确保 2020 年秋季招生;目前未竣工验收的,要抓 紧做好工程收尾工作,原则上在 2020 年 9 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确保 2021 年春季招生;受疫情影响目前尚未开工建设的幼儿园, 要按照各地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抓紧组织好建设工作,延迟竣 工验收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6 个月,并于 2020 年底前完成举 办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等相关审批或协议签署工作。 4.强化督导检查。省治理工作联合办公室将各地治理工作 纳入各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内容,联合相关部门 对工作任务重、治理工作推进缓慢的市州定期监测,督促各项整 改工作按时完成。对已完成治理的配套幼儿园加大督查抽查力 度,确保治理成效。对虚报治理进展、走形式治理、假普惠等行 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从 2020 年 5 月份起,省治理工作联 合办公室每月通报各市州治理进展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 -5-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张杰 0731-82204148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孙禹 湖南省教育厅 0731-8895008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 年 5 月 22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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