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和更新江苏省教育厅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pdf
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关于开展省科技咨询专家库 专家征集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科委),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 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 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 《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充实完善江苏省科技 咨询专家库,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 库专家征集及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专家入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 和职业道德,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 开展各项评价、咨询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技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 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 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科技评价和咨询各项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 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 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5、没有科技信用不良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入库专家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 (一)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基 层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 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财政支持 的科技计划项目。 3、国家或省科技奖励获得者。 4、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 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在国内或国际学术组织中任担任高级职务,或参与国内 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 (二)产业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2、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等企业 的技术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3、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 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 2 — (三)经济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3、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以及创业服务机构的高级管理 人员。 4、资本市场、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有5年以上实际工 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专家征集 1、专家征集工作采取“单位推荐、网络申报、常年受理、定 期集中审核、动态入库管理”的方式开展。各有关部门、高等院 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为推荐单位,负责向我厅组织推荐本区 域、本行业或本单位符合入库标准的专家。 2、新申请入库专家,需登录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系 统http://210.73.128.93/EXPERT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在线填 写专家信息。 3、除部省属本科高校外,其他单位推荐专家需报所属主管 部门审核,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审核盖章确认后提交至省生产 力促进中心。 4、网上推荐流程: 单位管理员统计拟入库专家并通知专家 →专家在线注册→专家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单位管理员在线审 — 3 — 核→单位管理员导出《推荐专家汇总表》盖章报送(一份)至省 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受理处(审理处)。 三、专家信息更新 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与专家征集工作同步开展,请各有关单 位组织开展本单位已入库专家的信息更新工作。 1、为保证省科技咨询专家库质量和专家信息准确性,请各 有关单位对照入库专家标准进行专家资格审核,将已不符合相关 要求的专家移出专家库;及时组织专家对专家本人从事领域、职 称等信息进行核实,并登录省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系统进行更改。 专家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手机动态密码登录。 2、信息更新过程中,如专家所在单位已发生变化的,请与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受理处(审理处)联系,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更改。 3、更新工作流程: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查询目前本单位已 入库专家情况→通知专家登录系统更新信息→专家在线更新→ 单位管理员在线审核→单位管理员导出汇总表,确认本单位所有 专家已完成信息更新。 四、相关工作要求 1、专家征集和更新工作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经审核 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系统网站公示后入库。推 荐专家汇总表寄送地址为: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受理 处(审理处)(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71号,邮编:210042)。 — 4 — 2、省科技咨询专家库建设是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重要内 容,各地方、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动 员、新增专家推荐和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切实加强对专家 信息的审核把关。申请人员要根据科技咨询专家库系统的提示如 实填写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有效;专家所在单位 要对照入库专家基本标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完整、 真实、准确。 3、科技咨询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我省科技发展战略、 规划、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抽选。 单位和个人务必对专家信息认真核对,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 经发现,取消其咨询专家资格,并将记入个人和单位科研信用档 案。 联系方式: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受理处 喻梦伊 李 岱 联系电话:025-85485897、85485966 江苏省科技厅计划处 李 杰 联系电话:025-83370876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2月14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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