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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迪真空玻璃扩建项目环评报批版全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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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洛阳兰迪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真空玻璃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洛阳兰迪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3 年 9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8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1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5 六、结论…………………………………………………………………………47 附图: 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周边敏感点分布及监测布点示意图 附图三:本项目实施后 1#生产车间设备布置图 附图四:洛阳伊洛(现伊滨)产业集聚区用地规划图 附图五:洛阳伊洛(现伊滨)产业集聚区产业布局规划图 附图六:伊滨区概念性总体规划图 附图七:河南省“三线一单”成果查询图 附图八:洛阳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 附图九:本项目与大遗址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附图十:厂区内现状照片 附件: 附件 1:委托书 附件 2:备案证明 附件 3:企业排污许可证 附件 4:现有工程环评批复 附件 5:验收备案截图 附件 6:金属浆料 MSDS 附件 7: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 8:专家函审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洛阳兰迪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真空玻璃生产线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2306-410354-04-02-526008 建设单位联系人 靳永忠 联系方式 13608661565 建设地点 洛阳伊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科技大道与诸葛大街交叉口路北 地理坐标 东经112度31分47.7588秒,北纬34度36分5.2632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042 特种玻璃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新建(迁建) 建设性质 备案)部门(选 填) 品制造 305 改建 建设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 扩建 申报情形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项目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 项目审批(核准/ / 范区发展改革局 备案)文号(选填) 5000 环保投资(万元) 5 0.10 施工工期 3 个月 总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占比 (%) 是否开工建设 30-57 玻璃制造 304;玻璃制  首次申报项目 技术改造 项目审批(核准/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否 用地(用海) 是: 面积(m2) 专项评价设置 0 无 情况 规划名称:《洛阳市伊洛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09-2020)》; 审批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1)《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 规划情况 伊洛 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09-2020)的批复》 (豫发改工业〔2010〕 460 号); (2)《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伊洛产业集聚区更名为 伊滨产业集聚区的意见》(豫发改工业〔2011〕284 号) -1- 1、《洛阳伊洛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洛阳伊洛产业集聚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豫环审〔2010〕229 号) 2、《伊滨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审查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伊滨产业集聚区发 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豫环函〔2019〕164 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为统筹优化产业布局,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了 《关于报送洛阳市开发区整合方案的请示》,2022 年 2 月 15 日河南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洛阳市开发区整合方案的函》,同意《洛阳市开发区 整合方案》确定的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13 个开发区名称、主导产业、空间布 规 划 及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符 合 性 分 析 局、发展目标等。根据该函,伊滨产业集聚区整合为伊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主导产业为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科技服务。 由于目前伊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对应规划及规划环评仍在编制中,本次 评价对区域规划及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依托原《洛阳伊洛(现伊滨)产业集聚 区发展规划(2009-2020)调整方案》及规划环评,具体如下: 1、与《洛阳伊洛(现伊滨)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09-2020)》 符合性分析 根据《洛阳伊洛(现伊滨)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2009-2020),洛 阳伊洛产业集聚区城市发展规划简介如下: (1)规划位置:洛阳中心城区南部,偃师市西南。 (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北起伊河南岸,南至规划郑洛第三高速;西起 二广高速,东至东汉帝陵南兆域文物保护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 4812.48 公顷。 (3)规划期限:近期:2009-2012 年;中期:2013-2015 年;远期:2016-2020 年。 (4)产业发展定位:伊滨区应发展以交通装备、节能环保、发动机、工程 机械、微光机电制造为主导的第二产业,以信息服务、研发创新、创业服务、 商贸金融、职教培训、物流仓储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第三产业。 以交通装备、节能环保、发动机、工程机械为主的动力产业定位为辐射全 -2- 国的产业基地;以信息服务、职教研发、物流仓储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定位为辐 射洛阳都市圈乃至中原城市群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基地。 (5)产业发展空间结构:规划产业发展形成“一轴一心多园区”的空间结构。 一轴:中央公共服务轴,一心:滨水商务中心,多园区:交通装备产业园、节 能环保产业园、发动机产业园、工程机械产业园、微光机电产业园、半导体材 料及应用电子产业园、物联网 IDC 产业园、职教培训园区、IT 服务带、大学科 技园、创智广场、商务中心区、行政办公区、现代商业区、现代物流区、综合 服务区。 (6)伊滨区空间布局:规划形成“倚河生长、组团扩展、一轴一心、一园 多片”的空间格局。“倚河生长”是指滨倚伊河南岸纵深生长,即可扩充城市发展 空间,亦提升滨水城市活力,塑造特色城市景观。“组团扩展”是指以生态廊道 和道路廊道划分为多个组团。“一轴一心”是指纵向串连各个片区的中央生态公 共服务轴和滨水公共服务中心。“一园多片”是指伊河生态度假公园和多个城市 功能片区。 (7)环境准入条件 根据《洛阳伊洛(现伊滨)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河 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0 年 10 月 8 日以豫环审 [2010]229 号文出具了审查意见), 入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条件见下表。 表1 环境准入条件一览表 类别 要求 禁止行业 禁止重污染、废水排放量大、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具有较高环境风险的钢 铁、有色金属冶炼、印染、造纸、煤化工、石油化工、食品、多晶硅等项目 进入;禁止超薄玻璃和玻璃基板、电子玻璃项目(直接利用上述材料进行后 续深加工项目除外);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气的项目进入 限制行业 限制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进入 鼓励行业 鼓励有利于园区产业链条延伸的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进 入重点。重点是引进围绕集聚区主导产业发展的动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设 备制造业以及配套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材料、新型显示材料、有色金属合金 材料产业;以及能够为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产业配套的信息化电子产品 允许行业 不属于禁止、限制、鼓励行业的其余行业均为允许行业;允许行业的准入原 则: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总量控制、投资强度等要求 基本条件 1、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环境保护标准、清洁生产标准和行业标准准入条件要 求,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必须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要求; 2、在工艺技术水平上,要求入驻园区的项目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或 具备国际先进水平; 3、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最小经济规模要求; 4、环保搬迁入驻园区或者限期治理的企业应进行产品和生产技术的升级改 -3- 造,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总量控制 行业 1、新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必须在提高区域内现有工业污染物负荷消减 量或城市污染负荷消减量中调剂; 2、属于环保搬迁或改造的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不能超过 2005 年现状污染 物排放量(以达标排放计) 投资强度 满足国土资发【2008】24 号文(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 指标》 的通知)的要求 本项目为真空玻璃制造,属于特种玻璃生产,本项目的现有工程于 2011 年 由洛阳市环保局批复并入驻园区,本项目属于在现有工程厂区里的扩建工程,不 属于伊洛(现伊滨)产业集聚区的禁止及限制行业,符合伊洛(现伊滨)产业集 聚区环境准入条件。 (8)用地规划 根据《洛阳市伊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附图六),厂址为规 划的二类工业用地,符合洛阳伊洛(现伊滨)产业集聚区用地规划。 2、与《伊滨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符合性分析 2011 年 10 月洛阳市伊洛产业集聚区更名为伊滨产业聚集区,2017 年洛阳 伊滨产业聚集区(又称:洛阳市伊滨分区),进行了总体规划调整,调整后的 伊滨产业聚集区东至汉魏大道(原称:中原大道),南至玄奘路(原称:南环 路),西至二广高速,北至伊河南岸,总面积约 50 平方公里。相比 2009 年编 制的伊滨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洛阳市伊滨分区规划),伊滨产业聚集区(洛 阳市伊滨分区)四至范围、总面积和主导产业(装备制造和新材料)均没有发 生重大变化,但是规划区内产业布局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主要调整变化是: 减少了工业用地,增加了商业用地和教育科研用地。 2019 年 5 月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伊滨产业集聚区发展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2019 年 07 月 12 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以豫环 函【2019】164 号予以批复。 本次评价认为伊滨产业聚集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对聚集区 的发展起到了纲领性文件的作用,总体执行情况尚可。聚集区的产业定位和规 模与总体规划、原环评基本一致;用地布置与原规划有了一定的调整;入区项 目与产业政策基本相符。 (1)总体用地布局 聚集区用地规划情况简述如下:在总体布局指导下,充分考虑生态廊道、 -4- 轨道交通线分割用 地等因素,进一步细分功能组团,形成“一心两轴三片区一 组团”的结构形式。 一心:产业集聚区中心,汇集产业集聚区行政、商业、金融、文化、娱乐 设施,高标准建设,服务中心城区。 两轴:分别沿郑西客运专线和南北向结构性干道(伊洛大道) 形成的宽 280 米、160 米的生态廊道。 三片区:在郑西客运专线和生态廊道的分割下,自然形成三个功能片区, 即生产区、信息服务区和生活综合区。 一组团:诸葛配套生产生活组团。 (2)产业发展规划 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产业。至 2018 年底,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 内工业企业共计 82 家。在 2016 年环保整治散乱污企业中,有 21 家工业企业予 以关停。工业企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82 家,其中金属家具制造企业 39 家,占 聚集区企业数的,装备制造 6 家,涂料制造企业 5 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6 家, 其他 13 家。 (3)集聚区“三线一单”成果 集聚区将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用上线的分区管控要求,明确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资源开发利用等禁止和 限制的环境准入情形,结合国家及河南省大气、水、土壤防治行动计划,建立 适合集聚区发展的环境 准入负面清单。 (1)生态保护红线 集聚区需衔接土地利用情况,划定生态空间,区内不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 和生态环境敏感区,集聚区范围内及周边用地中,对于维持生志系统结构和功 能稳定、生活空间环境安全具有重要 意义的区域划为生志空间,按限制开发区 域管理。 (2)资源利用上线 集聚区总规划面积为 50km²,存在入区企业落地随意性较大、企业布局较 为混乱的问题,且土地开发利用水平较低。集聚区应通过科学规划引导企业向 相应类型的功能区集中,提高产业布局 集聚度和集群化,构筑比较完整的产业 链。对长期停产和倒闭的企业进行清理,回收企业长期闲置用地,为集聚区发 -5- 展腾出空间。 (3)环境质量底线 集聚区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产业发展规模,确保SO 2 、NO X 、 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超过大气环境容量,且做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1)限制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进入。 2)禁止重污染、废水排放量大、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具有较高环境风险 的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印染、造纸、煤化工、石油化工、食品、多晶硅等项 目进入; 3)禁止超薄玻璃和玻璃基板、电子玻璃项目(直接利用上述材料进行后续 深加工项目除外)。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符合集聚区“三线一单”要求,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内项目,属于集聚区允许建设项目。 1、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9 第 29 号,2020 年 1 月 1 日后实施)中鼓励类“十二、建材-2、连续自动化真空 玻璃生产线”,本项目属于真空玻璃连续自动化生产线,因此属于指导目录中 鼓励类项目,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2、与《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洛政〔2021〕7 号)相符性分析 “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及“环境准入清单”。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洛政〔2021〕7 号),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 分析如下: 2.1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伊滨产业集聚区,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 地质公园、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其他要求禁止建设的环 境敏感区内。对照河南省“三线一单”成果查询图(附图七),本项目属于重 点管控单元。 2.2 环境质量底线 -6- 大气:根据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2 年洛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项 目 所 在 评 价 区 域 PM 2.5 、 PM 10 、 O 3 不 能 满 足 《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目前洛阳市正在实施《洛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3 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3〕24 号) 、《洛 阳市 2023 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3]41 号)等,通 过实施一系列措施,可有效改善当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经采取措施治理后均可以满足相关标 准要求,对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功 能。 地表水:距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伊河,根据《2022 年洛阳市生态环境 状况公报》可知,2022 年,2022 年全市 8 条主要河流中,伊河、洛河、北汝河 均为Ⅱ类水质,水质状况为“优”;伊洛河、涧河、瀍河、白降河水质为Ⅲ类, 水质状况为“良好”;二道河水质为Ⅳ类,水质状况“轻度污染”。因此,项 目区域地表水体伊河环境质量状况较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和职工 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及化粪池处理后汇合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伊滨区 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噪声:根据运营期厂界声环境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 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建成后通过 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量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7.3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来市政供水,用电来自市政供电,不涉及燃煤。项目资源消耗 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不属于高耗能和资源消耗性企业,项目的资源利 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3、与《洛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洛市环〔2021〕58 号)相符性分析 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包括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 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四个维度。本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产业集聚区,根据《洛 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洛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函》 -7- (洛市环【2021】58 号)洛阳市洛龙区(含伊滨、龙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 境准入清单,伊滨产业集聚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与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见下表。 表2 与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环 管 境 控 管 环境管控单元 单 控 编码 元 单 分 元 类 名 相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 性 称 1、洛阳伊滨产业集聚区内禁止 重污染、废水排放量大、废气污 染物排放量大、具有较高环境风 险的项目进入。逐步完善家具产 本项目位于洛阳伊滨 空 业园工业废水的集中处理。 产业集聚区,为真空 间 2、洛阳伊滨产业集聚区内禁止 玻璃制造项目,不属 布 超薄玻璃和玻璃基板、电子玻璃 于伊滨产业集聚区内 相 局 项目(直接利用上述材料进行后 禁止建设项目,本项 符 约 续深加工项目除外)。依托现有 目不在伊河沿岸 500 束 钢制办公家具产业集聚区建设 米,高铁沿线 100 米 规范化家具产业园,现有钢制家 范围内。 重 点 ZH41031120001 管 控 单 元 具企业搬迁进入家具产业园。伊 伊 河沿岸 500 米,高铁沿线 100 滨 米不得设置工业生产项目。 产 1、采取调整能源结构、加强污 业 染治理、区域综合整治等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采 集 严格控制烟粉尘、二氧化硫、氮 取措施治理后均能达 聚 氧化物、VOCs 等大气污染物的 标排放;本项目为真 区 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 排放。新建涉 VOCs 项目,严 空玻璃制造项目,外 格落实大气攻坚等文件要求。 排废水经市政管网进 2、现有钢制家具等企业加强污 入伊滨区污水处理厂 染物治理,提高低挥发性有机物 深度处理,出水执行 相 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加强工艺 《河南省黄河流域水 符 废气逸散控制,推广绿色涂装工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艺,降低单位产品挥发性有机物 (DB41/2087-2021) 中的相关标准;项目 排放量。 3、确保入区企业外排废水全部 排放的重点污染物实 经管网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 行区域内等量或倍量 处理,出水执行《河南省黄河流 削减替代。 域 水 污染物 排 放标准 》 -8- (DB41/2087-2021)中的相关标 准。 4、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制度,新建及改扩建应做到区 域增产不增污。 5、严格控制生活污染源,鼓励 节水,发展中水回用;污水严禁 直排伊河。 1、建立三级风险防范体系,做 好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工作。制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定集聚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风险事 本项目厂区严格按照 故应对能力,防止事故废水排入 风险防范措施建设; 雨水管网或未经处理直接进入 厂区雨污分流,雨水 地表水体。 通过雨水排放口进入 相 符 2、健全雨水管网系统,在雨水 集聚区雨水管网。 管网内和雨水管总出口设闸板, 保证事故废水能及时通过专门 排水沟进入事故池。 资 源 开 发 效 率 要 加快实施中水回用工程,进一步 提高中水回用率,推进企业制定 相 工业用水循环使用、阶梯使用计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划,减少新鲜消耗及区域废水排 放量。 求 由上表可知,项目的建设符合《洛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 行)》(洛市环〔2021〕58 号)的相关要求。 4、与《洛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3 年蓝天、碧水、 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3〕24 号)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之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3 项目与洛环委办〔2023〕24 号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洛阳市 2023 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二) 5.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在钢铁、 深入推 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铸造等重点行 进能源 业及其他行业加热、烘干、蒸汽供应等 结构调 环节,加快淘汰不达标的燃煤锅炉和以 -9- 本项目真空玻璃均质炉采用 电加热,项目不使用燃气等 其他燃料。 相符 性 整 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加 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等炉窑,实施 清洁低碳能源或利用工厂余热、集中供 热等进行替代;推进陶瓷、氧化铝等行 业分散建设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采用 清洁能源替代,或者采取园区(集群) 集中供气供热、分散使用的方式。 25.实施工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以水 泥、焦化、电解铝、氧化铝、砖瓦窑、 (五) 玻璃、陶瓷、炭素、耐火材料、石灰窑 推进工 等行业工业窑炉为重点,全面提升污染 业企业 物治理设施、无组织排放管控和在线监 综合治 控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加强物料运输、 理 装卸储存及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为真空玻璃制造项 目,污染物采取相应措施治 理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生 相符 产在封闭车间内进行。 控制,推进实施清洁生产改造,确保污 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0.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 代。(1)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 的原则,开展汽车制造、工业涂装、家 具制造、包装印刷、钢结构制造、工程 机械等行业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 清洗剂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 (六) 加快挥 发性有 机物治 理 代,明确治理任务,动态更新清单台账。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涂 料、胶粘剂及清洗剂,仅印 刷时使用金属浆料,浆料中 VOCs 含量 5~15%(≤75%), 满足《油墨中可挥发有机化 相符 合 物 (VOCs) 含 量 的 限 值 》 (GB38507-2020) 的 限 值 要 求。 31.持续加大无组织排放整治力度。2023 年 5 月底前,排查含 VOCs 物料储存、 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 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 本项目厂区内所有原材料及 源,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督促企业 成品储存间,物料转移运输、 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 干燥、清洗等生产过程均在 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对 VOCs 无组 相符 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织排放废气进行综合治理,将需要集气 罩收集无组织排放的集气流速测量监 控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监督落实。 由上表可知,项目的建设符合《洛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 发洛阳市 2023 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3〕 24 号)的相关要求。 5、与《洛阳 市 2022 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2]8 号) 相符性分析 项目与之相符性见下表。 - 10 - 表4 项目与洛环委办[2022]8 号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一) 1、完善工业企业源头替代工作。对近几年 巩固完 来在汽车制造、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 造项目,涉及 丝印工序, 善低 钢结构制造、工程机械等行业,使用涂料、 本项目采用符合国家有 VOCs 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的企业,使用低含 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 含量原 VOCs 原辅材料工作进行动态排查,核查替 定的油墨,并对 VOCs 辅材料 代计划落实情况,记录含 VOCs 原辅材料的 原辅材料的名称、VOCs 源头替 产品名称、VOCs 含量和使用量等,建立管 含量和使用量建立管理 代工作 理台账。 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真空玻璃制 相符 台账。 4.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 产生 VOCs 的生产环节优先采用密闭设备、 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 集方式,并保持负压运行。无尘等级要求需 (二) 强化无 组织排 放过程 控制 设置成正压的车间,要建设内层正压、外层 本项目属于真空玻璃制 微负压的双层整体密闭收集空间。对采用局 造项目,涉及 丝印工序; 部收集方式的企业,距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 本项目采用符合国家有 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 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 制风速不低于 0.3m/s;推广以生产线或设备 定的油墨,丝印工序在 为单位设置隔间,收集风量应确保隔间保持 密闭空间内进行,工作 微负压。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 间内部呈微负压,污染 无破损。....含 VOCs 物料输送原则上采用重 物产生工序设置集气罩 力流或泵送方式;有机液体进料应采用底 收集,排风罩开口面最 部、浸入管给料方式;固体物料投加逐步推 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 进采用密闭式投料装置。工业涂装行业建设 放风速大于 0.3 米/秒; 密闭喷漆房,对于大型构件(船舶、钢结构) 本项目不属于焦化、制 实施分段涂装,废气进行收集治理;印刷行 药、农药、涂料、胶粘 相符 业的印刷、复合、涂布工序实施密闭化改造, 剂项目,使用的油墨仅 全面采用 VOCs 质量占比小于 10%原辅材料 在车间内调配、转移、 的除外。鼓励石油炼制企业开展冷焦水、切 运输。 焦水等废气收集治理。使用 VOCs 质量占比 大于等于 10%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稀释 剂、清洗剂等物料存储、调配、转移、输送 等环节应密闭。 11、全面淘汰低效治理设施。各县区进一步 排查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一 (三) 强化工 业企业 VOCs 治理 次性活性炭吸附以及非水溶性VOCs废气采 用单一喷淋吸收等低效治理技术,对于治理 成效差、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涉VOCs企业, 应通过更换高效治理工艺、提升现有治理设 施工程质量、依法关停等方式实施分类整 治。督促未按要求更换活性炭的企业及时更 换,对于VOCs治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 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吸收剂、废有机溶 - 11 - 本项目丝印工序有机废 气经 UV 光氧+活性炭 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达 标排放,使用的活性炭 满足相关要求。 相符 剂等二次污染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 置。采用活性炭吸附设施的企业应对活性炭 质量严格把关,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 时,其碘值不低于 800mg;采用蜂窝活性炭 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低于 650mg/g;采 用活性炭纤维作为吸附剂时,其比表面积不 低于 1100mg/g(BET法)。一次性活性炭吸附 工艺宜采用颗粒活性碳作为吸附剂。采用催 化燃烧工艺的企业应使用合格的催化剂并 足额添加,催化剂床层的设计空速宜低于 40000h-1。采用非连续吸脱附治理工艺的, 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解吸吸附的VOCs,解吸 气体应保证采用高效处理工艺处理后达标 排放。蓄热式燃烧装置(RTO)燃烧温度一般 不低于 760°C,催化燃烧装置(CO)燃烧温度 一般不低于 300°C,相关温度参数应自动记 录存储。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洛阳市 2022 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 案》(洛环委办[2022]8 号)中相关要求。 6、与《洛阳市 2023 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3〕 41 号相符性 表5 项目与洛环委办〔2023〕41 号相符性分析 洛环委办〔2023〕41 号文的相关要求 项目特点及相符性 本项目印刷时所用工艺类似 推动工业企业源头替代落实。按照“可替尽替、 于丝印涂覆工艺,以金属浆料为 应代尽代”的原则,开展汽车制造、 工业涂装、 着 色 物 , 浆 料 中 VOCs 含 量 家具制造、包装印刷、钢结构制造、工程机械等 5~15%,参照《油墨中可挥发性 行业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低 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明确治理任务,动态 (GB38507-2020),网印油墨中 相 更新清单台账。建立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台 VOCs含量限值为 75%,本项目 符 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气量、去 所用浆料满足限值要求。 本项目 向一级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汽车整车制造行业大 生产过程应按要求建立台账,记 力推进底漆、中涂、色漆低 VOCs 含量涂料使用 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 气量、去向一级挥发性有机物含 比例。 量,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提升无组织废气收集效率。遵循“应收尽收,分 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提升 废气收集效率,尽可能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 织排放进行控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优 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等方式收集 无组织废气,并保持负压运行;采用集气罩、侧 吸罩等方式收集无组织废气的,距离气罩开口最 远处的控制风速不低于 0.3 米/秒或按照相关行 业要求规定执行。5 月底前,各县区对辖区内采 用集气罩、侧吸风等措施收集无组织 VOCS 废 - 12 - 本项目丝印工序均在密闭车 间内,且设备在车间内均进行了 二次密闭,工作间内部呈微负压, 相 污染物产生工序设置集气罩收 符 集,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风速大于 0.3 米/秒。 气的企业开展一轮风速实测,达不到要求的一周 内采取加装增压风机等措施,确保废气收集效率 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取缔简易低效治理设施。各县区要在 5 月底前组 装VOC S 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专项排查,重点关注 单-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以及非水溶性 VOC S 废气单一喷淋吸收等简易低效治理且无法 稳定达标的设施,实施全面清理整治,指导企业 依据废气浓度、组分、风量以及生产工况等选用 适宜治理技术,加快推进升级改造,确保废气污 染物稳定达标,实现“动态清零”,确保一定整 改周期的,最迟在相关设备下次停车(工)大修 期间完成整治。 本项目丝印工序废气治理依托现 有工程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 置,可保证废气达标排放。 根据上表分析,项目的建设符合《洛阳市 2023 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 治实施方案》洛环委办〔2023〕41 号的相关要求。 7、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文相 符性分析 项目与之相符性见下表。 表6 项目与环大气[2019]53 号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相符性 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 (一) 大力推 进源头 替代 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 本项目印刷时所用工艺类似于丝 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 印涂覆工艺,以金属浆料为着色 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水 物,浆料中VOCs含量 5~15%, 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 参照《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 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 物 ( VOCs ) 含 量 的 限 值 》 的胶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 (GB38507-2020),网印油墨中 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 VOCs含量限值为 75%,本项目 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 所用浆料满足限值要求。 相符 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 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 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 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 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 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 料 VOCs 含量(质量比)低于 10% 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 本项目使用油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丝印工序 在二次密闭间内进行,有机废气 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 UV 光氧+ 相符 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达标 排放。 放收集措施。 (二)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 全面加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 强无组 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 织排放 库、料仓等。含 VOCs 物料转移 - 13 - 本项目厂区内设有原材料及成品 储存间,生产在密闭车间内操作, 物料转移运输采用密闭容器。 相符 控制 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 容器、罐车等。 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 置。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 (三) 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小风 推进建 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 设适宜 工艺。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 本项目有机废气经 UV 光氧+活 高效的 涂、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 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治污设 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 施。 废气宜采用燃烧方式单独处理, 相符 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回收式热力燃 烧装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 大气[2019]53 号)中相关要求。 8、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 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真空玻璃制造项目,属于环保部绩效分级玻璃行业中“玻璃后 加工、玻璃球拉丝企业”,项目现有工程已在 2020 年通过申报、审核成为绩效 引领性企业,本次建设各项标准不低于现有工程,建成后亦可满足绩效引领性 指标要求,本次绩效分级与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文中“十九、玻璃”的 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7 与玻璃后加工、玻璃球拉丝绩效分级指标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差异化 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 指标 能源类 型 电 相符 企业对标情况 性 全部以电为能源。 1、除尘采用袋式除尘工艺; 2、日用玻璃喷涂彩装工序VOC S 治理采用 污染治 喷淋洗涤、吸附、氧化等两种及以上组合 理技术 工艺或燃烧工艺,玻璃棉施胶VOC S 采用 燃烧或喷淋、吸附、低温等离子、生物法 等两种以上组合工艺。 排放 PM 、 NMHC 排 放 浓 度 分 别 不 高 于 限值 10mg/m3、60mg/m3 相符 1、本项目磨边工序采用湿 磨工艺,不产生粉尘。 2、丝印工序VOC S 治理采用 相符 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 工艺。 项目不涉及PM排放, NMHC排放浓度为 3.09 3 相符 3 mg/m ,小于 60mg/m 。 1、采取封闭等有效措施,采取封闭等有 1、本项目生产全部在密闭 无组织 效措施,生产工艺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 车间内进行,生产工艺无产 排放 见烟粉尘外逸; 尘点,车间无可见烟粉尘外 2、除尘灰等粉状物料应封闭储存,采用 逸; - 14 - 相符 密闭车厢等方式输送; 2、不涉及粉状物料及输送; 3、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 3、物料输送过程无产尘; 尘措施; 4、生产工艺无产尘点。 4、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封闭,并设置 集气罩等措施。 环保档案齐全:1、环评批复文件;2、竣 工验收文件;3、一年内第三方废气检测 报告; 台账记录:1、完整生产管理台账(包括生 产设备运行台账,原辅材料、燃料使用量, 环境管 理水平 产品产量等);2、运输管理电子台账(包括 车辆出入广记录、车牌号、VIN 号、发 动机编号和排放阶段等);3、设备维护记 录;4、废气治理设备清单及记录(包括主 要污染治理设备、运行记录等);5、耗材 清单(除尘器等滤料更换记录); 管理制度健全:1、专兼职环保人员;2、 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 项目建成后按要求设置: 环保档案:1、环评批复文 件;2、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3、按要求进行自行检测。 台账管理:按要求记录生产 管理台账,运输管理台账, 设备维修记录、废气治理设 相符 备清单及记录、耗材清单 等。 管理制度:设兼职环保人 员,制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 管理规程。 1、 物料公路运输使用达 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 1、物料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 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 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 能源车辆; 运输方 能源车辆;2、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 2、厂内运输使用达到国五 式 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 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含燃 辆;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 气)或新能源车辆; 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 相符 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 准或新能源机械。 运输监 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 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建立 管要求 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相符 由上表可知,项目的建设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 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玻璃后加工、玻 璃球拉丝绩效指标”的相关要求。 9、文物 洛阳市是中国八大古都之一,境内文物古迹众多,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 位 6 处,省级 44 处,市县级 1000 余处,出土文物近 40 万件。主要有龙门石窟、 邙山古墓群、关林庙、隋唐城遗址、东汉陵墓南兆域等多处文化遗产。距离本 项目最近的大遗址保护区为东汉陵墓南兆域。 东汉陵墓南兆域位于偃师市李村镇、庞村镇、寇店镇、高龙镇、大口乡、 顾县镇及附近地区,面积约 200km2,于 2008 年纳入洛阳市保护的大遗址范围。 - 15 - 东汉陵墓南兆域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二类。 本项目位于东汉陵墓南兆域建设控制地带以西,不在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 制地带内(见附图九),项目建设不会对文物造成影响。 10、饮用水源保护区划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调整取消部 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豫政文[2019]125 号)、(豫政文[2020]99 号)、(豫政文[2021]206 号),距本项目最近的饮用水源地为庞村镇水厂地下 水井群(共 3 眼井),该水源地保护仅划分了一级保护区范围,具体为:一级 保护区取水井外围 82 米的区域。 本项目距离庞村镇地下水井群一级保护区最近距离为 9.3km,不在水源地保 护区内,符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要求。 - 16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项目由来 洛阳兰迪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成立,该公司属于洛阳兰迪玻璃 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玻璃深加工技术研发、玻璃产品制造及销 售。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洛阳兰迪玻璃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在伊滨区生产基 地西厂区内的玻璃后加工生产线的归属全部划至洛阳兰迪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东厂区内的玻璃机器设备生产线仍属总公司所有。洛阳兰迪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已按要求对其所属东厂区内建设内容的排污许可重新申请,并已取得新排污许可 证,许可证编号:91410300MA9M3K9W3W001Q。 根据市场需要的进一步变化并结合企业技术优势,洛阳兰迪真空玻璃科技有限 公司决定对现有真空玻璃生产线进行扩建,扩建项目全部在现有厂区的1#生产车间 内利用闲置场地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扩建项目实施后,可新增真空玻璃(B型) 产能40万m2。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9 第 建 29 号,2020 年 1 月 1 日后实施),项目属于鼓励类“十二、建材-2、连续自动化 设 真空玻璃生产线”,本项目属于真空玻璃连续自动化生产线,因此属于指导目录中 内 鼓励类项目,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已经在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发改 容 局备案,编号为 2306-410354-04-02-526008(附件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 国务院(2017)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应开展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类别为“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7-玻 璃制造304中的“特种玻璃制造”,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洛阳兰迪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见附件1),河南宇坤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场 址及周围环境进行了现场踏勘,详细了解了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收集了有关技术资 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规定,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建设地点及周围环境状况 本项目位于洛阳兰迪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利用1#生产车间闲置 场地进行建设。项目所在厂区位于洛阳市伊滨产业集聚区科技大道与诸葛大街交叉 口路北(东经112度31分47.7588秒、北纬34度36分5.2632秒),厂区东侧为诸葛大 - 17 - 街,隔路为洛阳兰迪玻璃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东区,南侧为科技大道,西侧为道湛街, 隔路为洛阳新区1#热源厂,北侧邻玉林路,隔路为洛阳卷烟厂。项目周边500m范 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点。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一,周边环境示意图见附图二。 3、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见表 8,车间平面布置图见附图三。 表8 类别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名称 建设内容 备注 建筑面积 20625m2,一层,主要生产车间,目前布置 主体 1#生产车间 工程 有真空玻璃生产线、夹层玻璃生产线和中空玻璃生产 依托 线,本次利用车间内闲置场地建设 公用 工程 供水 由伊滨产业集聚区供水管网供给 / 供电 由伊滨产业集聚区供电所供电 / 排水 依托厂区现有排水管网及伊滨产业集聚区排水管网 依托 生产废水:现有工程磨边、除膜冲洗废水及清洗废水 经 1 套 5t/h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磨边、除 膜等工序,部分外排进入伊滨区污水处理厂,纯水制 备含盐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磨边、 除膜及清洗废水依托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纯 废水 依托 水制备含盐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管网,以上废水经厂 环保 区总排口进入伊滨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伊 工程 河。 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外排。 固废 废气 一般固废 2 个一般固废暂存间,分别为 10m2 污泥干化场 厂区现有 2m2的污泥干化场 危险废物 1 个危废暂存间 48m2 丝印工序有 UV光氧 +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 筒(DA002) 机废气 依托 依托 4、产品方案及规模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具体产品及生产规模详见表 9。 表9 本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1 中空玻璃(含中空复合玻璃) 2 真空玻璃(A 型) 3 夹层玻璃 4 新型真空玻璃(B 型) 规格(m2) 0.09-3.75 合计 年产量(万m2/a) 扩建前 30 扩建项目 0 扩建后 30 50 0 50 20 0 20 0 40 40 100 40 140 本项目生产的真空玻璃(B 型),具有良好的隔热和隔音性能,可广泛应用于 - 18 - 建筑、家电、交通工具、科研仪器等需要良好的隔热或隔音的场合。同时真空玻璃 (B 型)也具有高强度、高抗冲击性、高安全性等特性,满足安全玻璃所要求的各 项要求,属于安全玻璃。 5、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5.1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能源消耗情况见表 10。 表 10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扩建前 扩建项目 扩建后 备注 1 玻璃原片 万m2/a 320 100 420 所有生产线共用 2 铝条 t/a 10 0 10 3 分子筛 t/a 0.75 0 0.75 4 丁基胶 t/a 10 0 10 5 密封胶 t/a 7.5 0 7.5 6 金属浆料 t/a 2 1.2 3.2 7 金属焊料 t/a 240 192 432 8 金属支撑物 t/a 0.03 0.02 0.05 9 EVA 胶片 万m2/a 20 0 20 10 夹胶机硅胶袋 个 4 0 4 11 润滑油 t/a 1.5 0.6 2.1 12 真空泵油 t/a 0.2 0.2 0.4 13 活性炭 t/a 4.1 0.5 4.6 14 水 m3/a 14574 300 14874 15 电 万 kWh/a 600 120 720 用于生产中空玻璃 用于生产真空玻璃 用于生产夹胶玻璃 5.2 主要原辅材料成分及理化性质 表 11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序号 名称 1 金属浆料 2 金属焊料 主要成分/理化性质 灰色膏状,pH值中性,沸点 210℃。由金属的超细粉末、添加物和 有机载体组成的一种适用于印刷特性或涂敷的膏状物。主要成分为 银粉 60-89%、树脂 5-10%、添加物 2-5%、溶剂 5-15%,溶剂中不 含甲苯、二甲苯等芳香烃物质。使用时直接添加,不使用稀释剂。 锡基合金,以锡合金为基体,含少量铜以及松香等助剂,银色固体, 无铅、无毒,熔点低于 300℃。 6、主要生产设备 本产品主要设备详见表 12。 表 12 序号 车间名 称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台、套) 扩建前 扩建项目 扩建后 1 1#生产 玻璃切割机 DLT-CN/3725 1 0 1 2 车间 玻璃磨边机 XB500 1 0 1 - 19 - 3 玻璃清洗机(丝印前) WD09-2500A 3 -3 0 4 玻璃清洗机(丝印前) 宽度 2.5m 0 3 3 5 玻璃清洗机(钢化后) 宽度 2.0m 0 2 2 6 玻璃钻孔机 BZ1200 4 0 4 7 丝网印刷机 JS-GL2025 3 0 3 8 丝网印刷机 / 0 1 1 9 烘干机 自制 1 1 2 10 玻璃钢化机组 自制 1 0 1 11 中空玻璃机组 自制 1 0 1 12 铝条切割机 TLJ 1 0 1 13 铝条折弯机 / 1 0 1 14 分子筛灌装机 GZJ-A 1 0 1 15 丁基胶涂布机 LTJ-03A 1 0 1 16 合片机 / 1 0 1 17 压片机 / 1 0 1 18 全自动密封胶布放机 YRL-01 1 0 1 19 天车 5t 3 1 4 20 双边除膜机 TWIN EDGE 212 1 0 1 21 全自动中空玻璃封胶机 WL200-32 1 0 1 VG1525-1 1 1 2 无孔玻璃真空生产线 22 (含预热炉) 23 连续式真空玻璃均质炉 自制 1 1 2 24 惰性气体灌装机 ZCJ03 1 0 1 25 夹层玻璃生产线 FD-J-5-4 1 0 1 25 6 31 小计 29 30 公用站 房 空压机 DA37+ 3 0 3 纯水制备设施 3 1 0 1 小计 4 0 4 小计 29 6 35 4m /h 合计 35 7、公用工程 7.1 供电系统 本项目用电由产业集聚区供电系统供给,可以满足项目的用电需求。 7.2 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用水由伊滨产业集聚区供水管网 供给,可满足生活和生产需求。 7.3 排水 本项目磨边、除膜冲洗废水及清洗废水均依托现有 1 套 5t/h 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 部分回用于磨边、除膜工序,部分外排进入伊滨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含盐水直接排 入厂区污水管网。钢化炉循环冷却水使用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水。生 - 20 - 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以上废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最终进伊滨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后最终去向为伊河。 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厂区现有劳动人员 120 人,本项目大部分为自动化设备,所需劳动定员较少, 拟通过从现有生产线调配解决,不新增劳动定员。生产车间均采用二班制,年工作 300 天,每班工作 8 小时。 - 21 -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内 1#生产车间闲置场地进行建设,施工期工作内容主要 为设备安装,环境影响较小,不再进行详细分析。 二、营运期 1、真空玻璃(B 型)生产工艺 本项目真空玻璃与现有工程真空玻璃生产工艺流程基本一致,本项目主要在生 产设备先进性和某些生产指标的优化上有所提升,备案证明上所列的钻孔工艺本项 目实际已不需要。工艺流程简述: (1)切割:采用切割机把原片切割成各种尺寸,以满足不同客户的要求。 (2)磨边:对切割后的玻璃边角进行磨光,磨边的同时,在砂轮与玻璃接触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的部位冲水,以免产生玻璃粉尘,冲洗水进入储水池,静置沉淀后,上层清液循环 回用,玻璃粉渣作为固废收集。 (3)除膜:用抛光轮(4-6 道)同时用自来水冲洗,将玻璃表面的膜层去除。 (4)清洗:清洗掉玻璃表面灰尘等杂质,清洗水中不需要添加剂,清洗水循 环使用。 (5)丝印:根据客户需要,在部分玻璃上丝印一层金属浆料,丝印过程在密 闭丝印间进行,烘干设备全密闭,烘干温度约 80℃,采用电加热。丝印和烘干工 序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排放。由于烘干废气 风量小,丝印间废气风量大,经丝印间大风量常温废气混合后烘干废气温度大幅降 低,进入活性炭吸附箱的废气温度在 40℃以下,不会影响活性炭吸附效果。 (6)钢化:玻璃匀速通过电加热钢化炉,根据玻璃厚度控制通过速度,一般 加热时间在 15-30 分钟之间,加热温度 600℃左右,刚好到玻璃软化点,然后出炉 经过多头喷嘴向两面喷吹空气,使其迅速均匀冷却,当冷却至室温时,就形成了高 强度的钢化玻璃。 (7)清洗:采用多道毛刷将玻璃表面灰尘及其它杂物清扫掉,毛刷两侧有喷 头喷水对毛刷进行清洗处理,后续用超纯水加以喷淋清洗,最后由涡流风机吹风对 玻璃进行干燥,本工序不加入洗涤剂。 (8)布焊料:将焊料根据玻璃尺寸进行剪裁,剪裁后固定在玻璃周边,形成 一个闭环,焊料为锡基合金,为类似金属的线状固体,采用切割机切断时不会有污 染物产生。 - 22 - (9)布支撑物:用专用设备在玻璃表面均匀布放支撑物,支撑物间距为 55×55mm,大小约 0.9×0.35mm。 (10)合片:用合片装置将玻璃上下两片整齐叠放在一起。 (11)预热:将合片后玻璃传输进预热炉进行预热,预热炉为多工位,采用步 进式进行处理,加热工艺:90℃-120℃,时间:15-30min。 (12)真空封接:将预热后的玻璃传输进封边台后进行抽真空,真空度达到 4×10-4Pa,然后通过导电加热,使焊料熔化,进行封边焊接处理,由于是在真空环 境下进行,工作环境与外界隔绝且无空气等介质参与反应,因此该工序无颗粒物等 污染物产生; (13)均质回火:将封边后的玻璃传输进入连续式玻璃均质炉中进行均质处理, 使玻璃应力均匀性更好,提升产品稳定性。均质温度为 60-120℃,时间为 60-100min。 (14)产品检测:对产品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包装入库,不符合要求的降级 利用或作为固废处置。 钢化 玻璃原片 切割 清洗、干燥 磨边、 除膜 丝网印刷 上片段 加热段 钢化段 下片段 布支撑物 布焊料 深清洗 上片段 废气 噪声 固废 真空处理 检测入库 均质回火 真空封接 合片 预热 废水 图1 真空玻璃(B 型)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主要污染工序: 根据工程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 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丝印间丝印过程及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以非甲烷总烃计),新增丝印机安装在现有丝印间内,依托现有丝印工序的UV 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真空玻璃生产线配套的真空泵为干式真空泵,泵内不 用油类或液体密封,因此无油雾产生。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磨边、除膜 冲洗废水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以及 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冲洗废水和清洗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浓盐水直 接排入厂区污水管网。 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钢化炉风机、真空泵等,噪声值为 75~85dB(A), 主要采用基础减振及车间隔声措施。 - 23 -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玻璃片、废玻璃屑、废纸箱、木质包装物、污 水处理站污泥、纯水制备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废 RO 膜等,危险固废主要为 废润滑油、废真空泵油、废 UV 灯管和废活性炭。废玻璃片、废玻璃屑、废纸箱包 装物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污泥处理站污泥、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送垃 圾填埋场处置,废 RO 膜由厂家更换回收。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 外协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表 13 本项目主要产污环节一览表 类别 产生工段 主要污染物 废气 丝印、烘干工序 非甲烷总烃 生活污水 pH、COD、NH 3 -N、SS 磨边、除膜冲洗废水和清洗废水 COD、SS 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 全盐量 生产设备运行过程 设备运行噪声 废水 噪声 固体 一般固废 废物 危险废物 原料拆包装 废纸箱、木质包装物 切割、磨边、除膜 废玻璃片、废玻璃屑 纯水制备 废活性炭、废 RO 膜 污水处理 沉淀污泥 设备润滑 废润滑油、废真空泵油 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定期更换 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 - 24 - 一、现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所在厂区现有工程包括“洛阳兰迪玻璃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新型中空玻璃 产品及设备产业化项目”和“洛阳兰迪玻璃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升级技改项目”, 前一个项目环评由洛阳市环保局以洛新环字[2011]31号予以批复,包括东厂区和西 厂区两部分,本项目所在西厂区主要产品为新型中空玻璃产品200万m2,东厂区主 要产品为中空玻璃设备60套,实际西厂区中空玻璃产品仅建设1条生产线(具备年 产100万m2中空玻璃产能),该部分内容于2018年6月通过自主验收完成验收手续。 考虑到市场需要的变化,2019年又在西厂区实施 了“洛阳兰迪玻璃机器股份有限公 司产品升级技改项目”,对产品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产品包括真空玻璃、 夹层玻璃和中空复合玻璃,总产能仍为100万m2不变,该项目由伊滨区管理委员会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环保文物局于2020年4月以伊滨环表[2020]06号文予以批复,并于2020年7月通过自 主验收完成验收手续。以上两项目验收备案公示见附件。2020年8月,通过积极申 报、现场审核,西厂区建设内容申报成为绩效引领性企业(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告 2020年11号)。 根据原环评及验收报告,本项目的现有工程主要包括中空玻璃生产线、真空玻 璃生产线、夹层玻璃生产线,三条生产线共用玻璃切割、磨边、钢化等设备,各产 品产能见下表。 表 14 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名称 规格(平方米) 1 中空玻璃(含中空复合玻璃) 2 真空玻璃 3 夹层玻璃 改建后年产量(万m2) 30 0.09~3.75 50 20 合计 100 二、现有工程产污环节及治理措施 现有工程产污环节及治理措施见下表。 表 15 污染要素 现有工程产污环节及治理措施 产污环节 环保治理措施 丝印、烘干工序密封+ UV 光氧+活性炭吸 丝印、烘干工序 废气 附装置+15m 排气筒(DA002) 涂胶工序密闭+UV 光氧装置+活性炭吸附 涂胶工序 装置+15m 排气筒(DA001) 夹胶工序密闭+UV 光氧装置+活性炭吸附 夹胶工序 废水 装置+15m 排气筒(DA001) 50m3化粪池 5m3隔油池 生活污水 - 25 - 生产废水(磨边、除膜、清洗) 1 套 5t/h 污水处理站 设备噪声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噪声 废玻璃片、废玻璃屑、废铝条边角料、 废纸箱包装物,纯水制备定期更换的 设置 2 个 10m2的固废暂存区 废活性炭、废 RO 膜 固废 2m2的污泥干化场 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污泥 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废胶料及胶 48m2的危废暂存间 包装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三、现有工程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 2023 年 3 月河南摩尔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企业自行检测报告,现有工程 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 16 现有工程废气产污环节及治理措施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mg/Nm3) 排放速率(kg/h) 监测点位 废气量(Nm3/h) DA001 出口 6300 3.40 0.00214 DA002 出口 3170 5.36 0.0170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现有工程废气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 120mg/m3,15m排气筒排放速率为 10kg/h)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 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中“其 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建议值 80mg/m3,去除效率 70%”的要求。 表 17 采样日期 2023.03.16 污水综排三 级标准 伊滨污水处 理厂进水水 质要求 现有工程废水产污环节及治理措施 厂区污水总排口浓度值(mg/L,pH 无量纲) pH 值 化学需氧量 氨氮 生化需氧量 SS 总磷 动植物油 样品状态 7.26 102 9.56 27.6 19 0.25 1.07 微黄、微浊 6-9 500 / 300 400 / 100 / 6-9 350 30 160 200 / / / 根据上表监测结果可知,现有工程厂区污水排口 pH、COD、氨氮、悬浮物均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要求及伊滨污水处理厂 进水水质要求。 - 26 - 表 18 现有工程噪声检测结果表 检测时间 2023.03.17 检测点位 东厂界 昼间 56.8 夜间 44.8 南厂界 26.1 45.5 西厂界 55.3 44.3 北厂界 54.6 43.7 根据上表监测结果可知,现有工程厂界噪声监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要求。 现有工程废玻璃片、废玻璃屑、废铝条边角料、废纸箱包装物等一般固废收集 后定期外售,纯水制备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污泥收集后定期 送往垃圾填埋场,纯水制备定期更换的废 RO 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 UV 灯管、 废活性炭、废胶料及胶包装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 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 四、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及整改措施 企业于 2020 年 7 月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后,于 2020 年 8 月通过积极申报、现场 审核,成为绩效引领性企业(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告 2020 年 11 号)。根据现场踏 勘,现有工程不存在环保问题。 - 27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项目所在地属空气环境质量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选用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主管部门公开发布 的洛阳市《2022 年洛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2022 年,洛阳市城市环境空 气质量优、良天数共 230 天,达标率为 63.0%,监测因子为细颗粒物(PM 10 )、可 吸入颗粒物(PM 2.5 )、臭氧(O 3 )、二氧化氮(NO 2 )、一氧化碳(CO)和二氧 化硫(SO 2 ),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 19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μg/m3) 标准值 (μg/m3) 占标率/% 达标 情况 S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 7 60 11.67% 达标 N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6 40 65% 达标 区 PM 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80 70 114% 不达标 域 PM 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47 35 134% 不达标 环 24h 平均质量浓度第 95 百分 CO 1200 4000 30% 达标 境 位数 质 日最大 8h 平均质量浓度第 O3 171 160 107% 不达标 90 百分位数 量 现 由上表可知SO 2 、NO 2 、CO相应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状 二级标准,PM 、PM 、O 相应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0 2.5 3 二级标准,所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 (2)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其他污染因子的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借用区域内《佛 光发电特种电能源和高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河南申越检测 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28 日对区域内佛光装备制造(洛阳)有限公司厂 区内(位于本项目东南侧 1400m 处)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检测因子为非甲 烷总烃、二甲苯,本次只借用非甲烷总烃,具体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20 特征污染物现状监测结果表 监测点 监测因子 监测浓度 标准值 佛光装备制造(洛阳) 有限公司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0.30~0.40 2 单位:mg/m3 超标率 最大超标倍数 (%) 0 0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监测点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在监测点的一 - 28 - 次浓度值可满足参照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非甲烷总烃环境浓度 2.0mg/m3的限值要求。 2、地表水质量现状 根据《2022 年洛阳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 年全市 8 条主要河流中,伊 河、洛河、北汝河均为Ⅱ类水质,水质状况为“优”,占河流总数的 37.5%;伊洛河、 涧河、瀍河、白降河水质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占河流总数的 50%;二道河 水质为Ⅳ类,水质状况“轻度污染”,占河流总数的 12.5%。 由环境质量公报数据表明,2022年伊河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类的要求,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良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伊滨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洛阳兰迪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 区内,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 510m 处的华耀城佳兆业凤鸣水岸小区,项目 50m 范围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故不再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 4、生态环境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评价区域没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受国家保护的野 生动植物种类,所在区域以道路、工业厂房等人工生态系统为主。 环 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村庄、学校,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 保 护 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厂界外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目 标 环境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要素 执行级别 标准名称 (类别) 表 2 二级(15m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排气筒) (GB16297-1996) 表 2 无组织排放 废气 非甲烷总烃 120mg/m3; 10kg/h 非甲烷总烃 4.0mg/m3 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80mg/m3 厂界 非甲烷总烃 2.0mg/m3 监控浓度限值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 主要污染物限值 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 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 〔2017〕162 号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 表 A.1 特别排放 制标准》(GB 37822—2019) 限值 - 29 - 一次值浓度 非甲烷总烃 20mg/m3;1h 平均浓度 6mg/m3 噪声 废水 固废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昼间 65dB(A) 夜间 55dB(A) COD 500mg/L 氨氮 / SS 400mg/L 3类 标准》(GB12348-200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表 4 三级 (GB8978-1996)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如下: 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非甲烷总烃 0.0504t/a。 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1)排入管网量 本项目新增生产废水排放,项目实施后新增废水污染物排入市政管网:COD 0.2134t/a,NH 3 -N 0 t/a。 (2)排入环境量 项目生产废水经市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地表水体,COD、氨氮按《河 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2087-2021)一级标准执行。本项目新 总 量 增排入环境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为:COD 0.2134t/a,NH 3 -N 0t/a。 控 制 指 标 - 30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 工 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不进行土建及厂房建设,施工内容简单,施工期 环 境 时间较短,环境影响较小,主要污染物为设备包装产生的废木箱或废纸箱,经收集后 保 可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护 措 施 1、废气 1.1 废气源强核算结果 表 21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产生量 污染源 污染物 t/a 扩建项 目丝印 非甲烷 工序 总烃 无组织 0.162 产生情况 速率 浓度 3 kg/h mg/m 0.0405 33.75 治理措施 工艺 UV光氧+活 性炭吸附装 置 / 效率 80% 排放情况 速率 浓度 3 kg/h mg/m 排放 排放时 量t/a 间h/a 0.0216 0.0324 4000 6.75 0.018 / / / 0.0045 / 0.018 4000 运 营 表 22 本项目实施后DA002 排气筒废气污染物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期 产生情况 治理措施 排放情况 污染 产生量 排放 排放时 速率 浓度 速率 浓度 环 污染源 物 t/a 量t/a 间h/a 工艺 效率 3 3 kg/h mg/m kg/h mg/m 境 UV光氧+活 影 丝印工 非甲 0.432 0.108 10.55 性炭吸附装 80% 0.0081 2.53 0.0864 4000 序 DA002 烷总 置 响 烃 0.048 / / / / 0.012 / 0.048 4000 和 无组织 保 1.2 废气源强核算依据 护 丝印由丝印机完成,在丝印工序及后续的烘干工序,浆料中的溶剂挥发出来,因 措 此丝印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挥发量与油墨中溶剂含量有关。根据本项目所用浆料的 施 MSDS,浆料中溶剂含量为 5~15%,使用量为 1.2t/a,所使用的浆料有机溶剂含量在 0.06t/a~0.18t/a,则非甲烷总烃最大产生量为 0.18t/a。丝印工位设在单独隔间内,隔间 整体抽风保持负压,并在丝印机上方设集气罩收集,烘干工序采用封闭设备,除玻璃 进出口外其他地方均密闭,在设备顶部设有抽气管道,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按 90%计。 经计算丝印工序非甲烷总烃收集量为 0.162t/a(0.0405kg/h),未被收集到的非甲烷总 烃无组织排放量为 0.018t/a。 收集到的挥发性有机物引入现有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现有 15m - 31 - 排气筒排放 (DA002),处理效率取 80%。经处理后,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 0.0324t/a ( 0.0081kg/h ) , 排 放 浓 度 为 2.53mg/m3 , 满 足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 120mg/m3、10kg/h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 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80mg/m3,去除效率不低于 70%”的要求。 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 0.018t/a(0.0045kg/h),经车间整体排放 排出室外。 由于扩建项目废气治理设施依托现有工程,因此本项目实施后,现有废气治理设 施排气筒DA002 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前述源强核算方法,本项目与现有 工程同时生产时,DA002 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源强见表 22,仍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1.3 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工艺可行性分析: UV光解法原理:是在外界可见光的作用下发作催化作用,以空气为催化剂,以紫 外线照射为能量,将有机物降解为CO 2 和H 2 O及其它无毒无害成份,废臭气体通过处理 后可到达净化的更理想的作用。该法能耗低、净化率高、无二次污染、工艺简单操作 方便。适用于低浓度、大风量的有机废气治理。 活性炭吸附原理:当气体分子运动到固体表面时,由于气体分子与固体表面分子 之间相互作用,使气体分子暂时停留在固体表面,形成气体分子在固体表面浓度增大, 这种现象称为气体在固体表面上的吸附。被吸附物质称为吸附质,吸附吸附质的固体 物质称为吸附剂。而活性炭吸附法是以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把废气中有机物溶剂的蒸 汽吸附到固相表面进行吸附浓缩,从而达到净化废气的方法。 根据现有工程自行检测报告,经采取以上工艺措施后有机废气均达标排放。 依托可行性分析: 现有工程丝印间南侧预留有本项目丝印机安装位置,因此新增丝印机密闭及抽排 风设施均依托丝印间已有设施。丝印间长宽高为 23m×6.5m×2.8m,空间约为 420m3, 根据监测报告,现有风机风量为 3200m3/h,风量可满足换气次数 7 次/h要求。本项目 所用金属浆料中溶剂含量很低,且多为醇类溶剂,对人体基本无毒害作用,对换气次 数无硬性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后全厂丝印工序仍可利用现有有机废气处理设施、风 机及排气筒。 1.4 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 32 - 表 23 排放口基本情况 排放口 排放口 污染物 编号 名称 种类 排放口地理坐标 经度 高度 纬度 (m) 排气筒 内径 (m) 温度 (℃) 排放 口类 型 一般 DA002 丝印工序 非甲烷总烃 112°31′51.38″ 34°36′5.26″ 15 0.3 常温 排放 口 1.5 大气自行监测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关于污染源监测计划 要求,本项目实施后,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 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1027-2019)中关于污染源监测的要求制定全 厂自行检测方案如下。 表 24 项目 大气自行监测要求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DA001 甲烷总烃 1 次/年 表 2 中二级标准、《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 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 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A002 甲烷总烃 1 次/年 (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关于全省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 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文) 废气 车间外 1m 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GB37822-20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厂界上风向 1 个点位,下风向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3 个点位 表 2、《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 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 〔2017〕162 号文) 1.6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空气现状监测结果,PM 10 、PM 2.5 、O 3 相应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针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情况,洛阳市出台了《洛 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3 年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 方案的通知》(洛环委办〔2023〕24 号)等相关大气治理文件,通过治理区域环境质 量状况正在逐步好转。项目评价范围的特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一次浓度值可满足参 照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非甲烷总烃环境浓度 2.0mg/m3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采取措施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废气治理措 施为可行性技术,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 33 -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生活用水,新增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 2.1 用水情况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除膜、磨边冲洗水、玻璃清洗机清洗水以及钢化炉循环冷 却系统补水,其中玻璃清洗机和循环冷却水采用纯水,其他采用自来水。纯水由现有 纯水制备设备提供。 根据现有工程环评生产实际,现有工程生产用水量为 42.58m3/d,生活用水量为 6.0m3/d,本次扩建后各工序用水量均有所增加,生活用水量不变。玻璃磨边、除膜及 清洗工序用水量会导致废水排放量增加,钢化炉循环冷却水系统只增加补水,不增加 废水排放。根据本次产能增加情况分析,扩建前后企业给排水情况见下表。 表 25 扩建前后给排水情况一览表 给水 项目 现有工程 本项目新增 本项目 完成后 单位:m3/d 排水 新鲜水补充量 散失量 排放量 生产用水 42.58 3.54 39.04 生活用水 6.0 1.2 4.8 合计 48.58 4.74 43.84 生产用水 16.01 5.42 14.73 生活用水 0 0 0 合计 16.01 1.28 14.73 生产用水 58.59 4.82 53.77 生活用水 6.0 1.2 4.8 合计 64.59 6.02 58.57 图2 本项目水平衡图 2.2 废水源强核算 本项目废水产排情况见表 26。 - 34 - 表 26 本项目废水产排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pH 处理前水质 清洗 12.23m3/d 生产 处理效率(%) 本项目生 废水 处理后水质 产废水 12.23m3/d 纯水制备排污水 2.5m3/d 本项目总排水 14.73m3/d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 伊滨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mg/L) 本项目排放量(t/a) 伊滨污水处理厂排水标准(mg/L) 伊滨污水处理厂新增排入环境量 (t/a) 表 27 污染物 SS(mg/L) COD(mg/L) 氨氮(mg/L) 6~9 300 50 / / 90 0 / 6~9 30 50 / 6~9 30 40 / 6-9 30 48.30 / 6-9 400 500 / 6-9 200 350 30 / 6-9 0.1326 10 0.2134 50 0 5 / 0.0442 0.2134 0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产排情况一览表 项目 废水量 本项目 排放量(t/a) 现有工程 合计 总排口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mg/L)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mg/L) 伊滨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mg/L) 4419 13152 17571 / / 总量控制污染物 氨氮 COD 0.2134 0 0.4082 0.0106 0.6216 0.0106 35.4 0.6 500 / 350 30 2.3 废水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冲洗废水及清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水质较简单,根据现有工 程自行检测结果,经采取加药絮凝沉淀后,厂区总排口废水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及伊滨污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实现达 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2.4 项目废水进入伊滨区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伊滨区污水处理厂位于伊滨区东北部,紧邻伊河南岸,洛偃快速通道以北,伊河 河堤以南,规划掘丁路以东,西彭店村以西,污水厂总规模为 20 万m3/d,收水范围包 括伊滨区及周边庞村镇、寇店镇等乡镇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型 氧化沟+混凝沉淀过滤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41/2087-2021 ) 一 级 标 准 执 行 。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指 标 COD350mg/L 、 SS200mg/L、氨氮 30mg/L。一期建设规模为 5 万m3/d,目前已经建成并正常运行。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产业集聚区内,处于伊滨区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在水 - 35 - 质方面,项目外排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 准要求,满足伊滨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在水量方面,本项目完成后废水排放 总量约为 17571m3/a(58.57m3/d),伊滨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废水量为 5 万m3/d,故 该污水处理厂可满足本项目废水处理需求。因此,本项目废水进入伊滨区污水处理厂 可行。 3、噪声 3.1 噪声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新增高设备主要为玻璃钢化炉风机、真空泵等,声级为 75~80dB(A)。其 主要噪声源强及防治措施见下表。 表 28 本项目噪声源强调查一览表(室内) 空间相对位置/m 距声源距 声功率级 噪声控制措 X Y Z 离/m /dB(A) 施 风机 75 40 0.8 1 80 2 风机 82 40 0.8 1 80 3 风机 89 40 0.8 1 80 4 真空泵 245 32 0.5 1 78 序号 噪声源 1 表 29 序 设置基础减 振,车间隔 声 昼间 昼间 昼间 昼间 本项目噪声源强调查一览表(室内) 声功 声源名称 率级 1 风机 dB/(A) 80 2 风机 80 3 风机 80 4 真空泵 78 号 运行时段 空间相对位置/m 声源控 制措施 基础减 振,车 间隔声 距室内 室内边 边界距 界声级 dB/(A) 44.12 X Y Z 75 40 0.8 离/m 35 82 40 0.8 35 44.12 89 40 0.8 35 44.12 245 32 0.5 32 44.90 运行 时段 昼间 3.2 预测模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本次声环境影响评价选 用如下预测模式: (1)点声源的几何发散衰减: L p (r) = L p (r 0 ) - 20lg(r/r 0 ) 式中:L A (r)—预测点处的声压级,dB; L A (r 0 )—参考位置r 0 处的声压级,dB;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r0 取 1m。 (2)噪声贡献值计算公式: - 36 - 1  Leqg = 10lg ∑ ti 100.1LA i  T i  式中:L eqg —噪声贡献值,dB;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 i —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L Ai —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A声级,dB。 (3)噪声预测值计算公式: ( Leq = 10 lg 10 0.1Leqg + 10 0.1Leqb ) 式中:Leq —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 Leqg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 Leqb —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预测点的总等效声级后,对照评价标准,得出项目完成后噪 声源对厂界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3 预测结果 经调查,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本评价预测昼间项目噪声源对厂址厂界噪声贡 献及叠加情况。噪声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 30 各厂界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 现状值 贡献值 叠加值 标准值 昼间 3.9 昼间 56.8 昼间 东厂界 昼间 56.8 65 达标 2 西厂界 26.1 2.1 26.1 65 达标 3 南厂界 55.3 0 55.3 65 达标 4 北厂界 54.6 10.9 54.6 65 达标 序号 影响对象 1 达标情况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运营期间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厂房隔声后, 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要求。因此,本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3.4 噪声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中关于污染源监测的要 求制定以下监测方案。 - 37 - 表 31 噪声自行监测及记录信息 污染源类别/ 排放口编号/监测点 监测 监测 监测类别 位 因子 频次 噪声 东、南、西、北厂界 Leq(A) 1 次/季度 执行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3 类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玻璃片、废玻璃屑、废纸箱、木板包装物、污水处理站 污泥、纯水制备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废 RO 膜等,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 废真空泵油、废 UV 灯管和废活性炭。废玻璃片、废玻璃屑、废包装物外售物资回收 公司综合利用,污泥处理站污泥、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送垃圾填埋场处置,废 RO 膜由厂家更换回收。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外协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 位妥善处置。 4.1 一般固废 (1)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外购玻璃原片等原料使用纸箱、木板等包装,在拆封过程等会产生一定的 废包装材料,根据现有工程生产情况,扩建项目产生量约 0.5t/a,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 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2)废玻璃片及废玻璃屑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设计资料,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玻璃片和废玻璃屑, 产生量约 50t/a。全部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3)污水处理站污泥 污水处理站采用沉淀工艺对循环冲洗水和清洗水系统的排水进行处理,产生沉淀 污泥,以灰尘和玻璃粉末为主,经集中收集于现有污泥干化场,干化后送垃圾填埋场 妥善处置。 (4)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 RO 膜 本项目纯水制备采用砂滤+炭滤+RO 工艺,产生废活性炭和废 RO 膜,产生的废活 性炭约为 0.2t/a,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送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废 RO 膜约 一年更换一次,更换由供货厂家负责,废 RO 膜直接由厂家回收。 4.2 危险固废 (1)废润滑油 本项目各机械设备需要使用润滑油,废润滑油产生量为 0.4t/a。经查询《国家危险 废物名录》(2021 版),本项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固废 HW08,废物代码 900-217-08。 - 38 - 设置专门容器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 置。 (2)废真空泵油 本项目真空封装机配套的真空泵需要使用真空泵油,设备每年需要维护更换 1 次 真空泵油,废真空泵油产生量约为 0.1t/a。经查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 项目产生的废真空泵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危废代码为 900-249-08,设置专门容 器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3)废 UV 灯管 本项目丝印工序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依托现有工程 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UV 光氧装置中的 UV 灯管每年更换一次,废 UV 灯管产生量为 20 根/a,经查询《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项目产生的废 UV 灯管属于危险废物(HW29), 危废代码为 900-023-29,设置专门容器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的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与现有工程共用 UV 光氧装置,废 UV 灯管更换 产生量计列在现有工程中。 (4)废活性炭 本项目丝印工序有机废气进入“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活性炭吸 附饱和之前必须更换新的活性炭。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1t 活性炭约能吸附 0.25t~0.3t 有机废气,本项目取活性炭吸附能力为 0.25t 有机废气/1t 活性炭,需吸附有 机废气为 0.1296t/a,则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 0.648t/a(含吸附的有机废气量)。 经查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 (HW49),废物代码为 900-039-49,设置专门容器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 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4.2.1 危废贮存设施设置情况 本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 1 座,位于 1#车间外北侧,主要暂存废润滑油、废真空泵 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危废暂存间面积为 48m2,本项目实施后,不增加危废种 类,增加的危废量较小,现有危废间仍可满足暂存要求。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7-2023)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废暂存间 已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以及分区暂存等措施,以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 触、混合;对液态危废分区设置堵截泄漏的围堰,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有危险废物 警告标志,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粘贴符合标准的标签。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 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采用不同容器和包装物,容器和包装物均满足相应的防渗、防 - 39 - 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 本次环评要求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 间,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 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危险废物贮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定期交由 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地不得放置其它物品,保持场地清洁干净,并 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等。 本项目危险废物均采用密闭容器和包装物包装后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内,库内不涉 及废物料的分装,也不进行散存,因此正常运行时不会产生废气污染物。 4.2.2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运行与管理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和要求: (1)建立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设立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 存、处置台帐,记录反映整个危废物品的产生量、收集量、处置去向和处置数量,做 到记录详细、完整。记录上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 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2)危险废物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置或回收、利用,在转运过程中应按环保规定向 主管的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转移联单,杜绝非法转移。 (3)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 采取措施清理更换,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产生。车间防渗要求:评价要求建设 单位应在危废暂存间设置防渗措施,要求设置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和基础防渗层;在厂 房内其他区域设置硬化地面。 废物类别及废物代码如下表所示。 表 32 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产生 序号 危险废 危险废物 物名称 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 工序 及装 形态 主要成 有害成 产废周 危险 污染防 分 分 期 特性 治措施 置 1 2 3 4 废润滑 油 废真空 泵油 废 UV 灯管 废活性 炭 HW08 900-217-08 设备 液态 养护 0.4t/a 生产 HW08 900-249-08 0.1t/a HW29 900-023-29 20 根/a 运行 环保 设施 HW49 900-039-49 0.648t/a 油 废矿物 2年 油 液态 矿物油 矿物油 1 年 固态 汞 汞 T/I 暂存于 T/In 危废间, 定期委 6 个月 T/In 活性 苯系物 运行 固态 炭、有 等有机 3 个月 T/In 机溶剂 类物质 - 40 - 托有资 质单位 处置 表 33 贮存场所 (设施)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 危险废物名 危险废 危险废物 称 物类别 代码 废润滑油 HW08 900-217-08 名称 占地 贮存 贮存 贮存 面积 方式 能力 周期 24t 1年 密闭包 1#车 危废暂存 间 废真空泵油 HW08 900-249-08 废 UV 灯管 HW29 900-023-29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表 34 间以 2 48m 北 装、分区 贮存 本项目固体废物鉴别及处置一览表 危险废物类 固体废物 别 类别 304-002-07 / 一般固废 50t/a 304-002-08 / 一般固废 序号 固废名称 数量 固体废物编号 1 废包装材料 0.5t/a 2 位置 废玻璃片、废玻璃 屑 3 沉淀池底泥 1.8t/a 304-999-61 / 一般固废 4 废活性炭 0.2t/a 304-999-99 / 一般固废 5 废 RO 膜 0.05t/a 废润滑油 0.4t/a / HW08 一般固废 6 304-999-99 900-217-08 7 废真空泵油 0.1t/a 900-249-08 HW08 危险废物 8 废 UV 灯管 20 根/a 900-023-29 HW29 危险废物 9 废活性炭 0.648t/a 900-039-49 HW49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 处置措施 外售综合利用 垃圾填埋场填埋 厂家更换回收 危废间暂存,定期 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5.1 污染途径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 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废冲洗和清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 COD、SS,采取沉淀池处理;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以上污水池底和壁均采用防腐防渗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 水、生产废水与浓盐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伊滨区污水处理厂深 度处理。正常工况下,废水正常排放不会对周围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非正常工 况下,若出现污水管网泄漏情形,污水通过渗透作用等途径污染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现有 1 座 48m2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事故 状态或非正常工况下液态危险废物可能发生泄漏流出危废间,通过大气降水淋滤作用 渗入含水层等途径污染地下水、土壤。 5.2 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和生产区、原料区设专人管理,地面均采取防渗措施做好防渗, 同时加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危废暂存间、原料区的巡视、检查和维修工作,即使 - 41 - 非正常工况下发生泄漏事故,也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使污染物泄漏量最少。因此, 污染物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6.1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本项目涉及的 主要危险物质为润滑油等油类物质。 6.2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本项目涉及危险物质的 Q 值计算情况见下表。 表 35 本项目 Q 值确定表 物质名称 CAS 号 临界量(Q n )t 储存量(q n )t ∑q n /Q n 油类物质 / 2500 0.28 0.000112 项目 Q 值∑ 0.000112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涉及危险物质的 Q 值为 0.000112<1,因此本项目无需开展环 境风险专项评价。 6.3 环境风险识别 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储存量均较少,泄漏事故状态下,风险物质均可控制在储存 区域内,且储存区域均进行了地面硬化及相应的防渗处理,在规范使用、谨慎操作情 况下,环境风险可接受。 为使环境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必须制定完备、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 措施,尽可能降低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事故的损失和危害。 6.4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设置规范化的危废暂存间,储存区设置围堰,配备灭火器等消防物资,危废 暂存间内、外设置危废标识、禁烟防火标识、危险废物特性等标识牌,设置专人负责, 定期巡检。 (2)贮存场所需保持干燥、阴凉、通风,禁止明火,并设防火禁烟标识牌;加强 职工防火安全教育,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3)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 全管理责任。严格岗位操作规程,加强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职业素质教育。 本项目设计中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有效地减少了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通过加强管理、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等,可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减轻事故的危害, 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7、污染物产排汇总 - 42 - 本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汇总见表 36。 表 36 本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汇总一览表 类别 废气 污染物名称 非甲烷总烃(t/a) 3 废水量(m /a) COD(t/a) 氨氮(t/a) SS(t/a) 废包装材料(t/a) 废水 一般 固废 固体 废物 危险 废物 产生量 0.18 4419 0.2134 0 1.332 削减量 0.1296 0 0 0 1.1988 0.5 0.5 排放量 0.0504 4419 0.2134 0 0.1332 0 废玻璃片、废玻璃屑(t/a) 50 50 0 纯水制备废活性炭(t/a) 0.2 0.2 0 纯水制备废 RO 膜(t/a) 0.05 0.05 0 沉淀池污泥(t/a) 1.8 1.8 0 废润滑油(t/a) 0.4 0.4 0 废真空泵油(t/a) 0.1 0.1 0 废 UV 灯管(根/a) 20 20 0 废活性炭(t/a) 0.648 0.648 0 表 37 类别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排放“三笔账” 0.1155 0 0.4082 0.0106 扩建项目排放 量 0.0504 0 0.2134 0 1.5 0.5 扩建后全厂排放 量 0.1659 0 0.6216 0.0106 2.0 150 50 200 0.5 0.2 0.7 纯水制备废 RO 膜(t/a) 0.2 0.05 0.25 沉淀池污泥(t/a) 10 1.8 11.8 废铝条边角料(t/a) 0.1 0 0.1 废润滑油(t/a) 1.2 0.4 1.6 废真空泵油(t/a) 0.1 0.1 0.2 废 UV 灯管(根/a) 20 根/a / 20 根/a 废活性炭(t/a) 3.897 0.648 4.545 污染物名称 非甲烷总烃(t/a) 颗粒物(t/a) COD(t/a) 氨氮(t/a) 废包装材料(t/a) 废气 废水 废玻璃片、废玻璃屑 (t/a) 一般 固废 固体 废物 危险 废物 纯水制备废活性炭 (t/a) 现有工程排放量 废胶料、废胶包装物 1.5 1.5 0 (t/a) 备注:1、固体废物排放量均为产生量,排放量均为 0。2、本项目废 UV 灯管产生量计列入现有 工程中。 8、环保投资及环保验收 项目建设总投资 5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5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0.10%,具体 内容见下表 39。 - 43 - 表 38 工程环保分项投资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污染源 名称 环保投资 主要环保措施 (万元) 环保验收指标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废气 控制 1#生 产车 丝印废 气 间 UV 光氧+活性炭吸附 装置+15m 排气筒 (DA002) (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 /(依托现 准、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 有) 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 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 〔2017〕162 号 污水 处理 冲洗废水、清洗 废水 控制 有) 5t/h 污水处理站 浓盐水 噪声 /(依托现 50m3化粪池 生活污水 / 有) / (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 要求,同时能够满足伊滨区污 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设备噪声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5 标准》(GB12348-2008)3 类 标准要求 一般固废暂存间 固废 /(依托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一般固废 (20m2)、2m2污泥干化 场 控制 危险废物 危废暂存间(48m2) 投资估算合计 /(依托现 由厂家回收或综合利用或送垃 有) 圾填埋场妥善处置 /(依托现 有) 5 - 44 - 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大气 环境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项 名称)/污染源 目 1#生 产车 间 丝印 废气 生活污水 非甲烷总 烃 COD、氨 氮、SS 玻璃冲洗废水、 COD、SS 清洗废水 地表水 环境 浓盐水 声环境 电磁 全盐量 各高噪声机械设备工作时的 机械噪声 /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 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 UV 光氧+活性炭吸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 附装置+15m 排气 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 筒(DA002) 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 通知》豫环攻坚办 〔2017〕162 号 玻璃冲洗废水、清 洗废水采取沉淀池 处理;生活污水经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化粪池处理,处理 (GB8978-1996)表 4 三 后的生活污水、生 级标准要求,同时能够 产废水与浓盐水经 满足伊滨区污水处理厂 厂区总排口排入市 接管标准 政污水管网,最终 进伊滨区污水处理 厂深度处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厂房隔声、基础减 声排放标准》 振等措施 (GB12348-2008)3 类 标准 / / / 辐射 固体 废物 土壤及 地下水 污染防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玻璃片和废玻璃屑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沉淀池底泥、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纯水 制备装置产生的废 RO 膜由厂家在更换时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真空泵油、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 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和生产区、原料区设专人管理,地面均采取防渗措施做好 防渗,同时加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危废暂存间、原料区的巡视、检查和 维修工作,即使非正常工况下发生泄漏事故,也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使污 染物泄漏量最少。 治措施 生态保 不涉及 护措施 - 45 - ①设置规范化的危废暂存间,储存区设置围堰,配备灭火器等消防物资,危 废暂存间内、外设置危废标识、禁烟防火标识、危险废物特性等标识牌,设 置专人负责,定期巡检。 环境风险 ②危废贮存场所需保持干燥、阴凉、通风,禁止明火,并设防火禁烟标识牌; 防范措施 加强职工防火安全教育,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③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 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岗位操作规程,加强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职业素质教 育。 (1)项目建设过程中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产运行;项目建成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 环评【2017】4 号)要求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2)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6 号)的相关要求开展固 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申领,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2019) 版,本项目为简化管理,项目建成后,全成亦为简化管理,项目在建成投运 前应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办理排污许可变更。 (3)项目营运过程中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 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台账记录频 次和内容须满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要求,并对台账记录结果的真实性、完 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台账按照电子化储存和纸质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 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4)环保标识规范化设置,粘贴告示牌。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46 - 六、结论 综上所述,洛阳兰迪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真空玻璃生产线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项目选址合理,在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所产 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 项目的建设可行。 - 47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许可排放量 ② 产生量)① 本项目建成后 在建工程 本项目 以新带老削减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 排放量(固体废物 (新建项目不填)全厂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⑥ 产生量)③ 产生量)④ ⑤ 变化量 ⑦ 颗粒物(t/a) 0 0.8596 0 漆雾(t/a) 0 0.49 0 非甲烷总烃(t/a) 0.1155 2.2115 0.0504 0.1659 +0.0504 二甲苯(t/a) COD(t/a) 氨氮(t/a) 0 1.036 0.4082 0.0106 0.9695 0.0252 0.2134 0 0.6216 0.0106 +0.2134 0 废包装材料(t/a) 1.5 0.5 2 废玻璃片、废玻璃屑(t/a) 150 50 200 一般工业 纯水制备废活性炭(t/a) 固体废物 纯水制备废 RO 膜(t/a) 0.5 0.2 0.7 0.2 0.05 0.25 沉淀池污泥(t/a) 10 1.8 11.8 废铝条边角料(t/a) 0.1 0 0.1 废润滑油(t/a) 1.0 1.2 2.2 废真空泵油(t/a) 0.2 0.1 0.3 废 UV 灯管(根/a) 20 0 20 废活性炭(t/a) 3.897 0.648 4.545 废胶料、废胶包装物(t/a) 1.5 0 1.5 废气 废水 危险废物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 48 - 本项目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二 周边敏感点分布及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图三 本项目实施后 1#生产车间设备布置图 本项目 附图四 洛阳伊洛(现伊滨)产业集聚区用地规划图 本项目 附图五 洛阳伊洛(现伊滨)产业集聚区产业布局规划图 本项目 附图六 伊滨区概念性总体规划图 项目选址 附图七 河南省“三线一单”成果查询图 本项目 附图八 洛阳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 本项目 附图九 本项目与大遗址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本项目拟建场地现状 现有丝印间烘干设备 现有密闭丝印间 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 附图十 厂区内现状照片 附件 1 委托书 附件 2 备案证明 附件 3 企业排污许可证 附件 4 现有工程环评批复 附件 5 验收备案截图 附件 6 金属浆料 MSDS 附件 7 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 8 专家函审意见 洛阳兰迪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真空玻璃生产线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函审意见 2023 年 8 月 18 日,洛阳市生态环境局伊滨分局在洛阳市主持召 开了《洛阳兰迪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真空玻璃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技术函审会。会议特邀 2 名专家 负责技术评审,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洛阳兰迪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 司、环评单位河南宇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的代表。评审会 前,与会专家和代表调查了工程厂址及周边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 评价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及报告表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 形成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于洛阳兰迪真空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对现有真空玻璃生 产线进行的扩建工程,扩建项目全部在现有厂区的 1#生产车间内利 用闲置场地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扩建项目实施后,可新增真空玻 璃(B型)产能 40 万m2。项目建设期 3 个月。项目采用二班制生产, 每班 8 小时,年工作时间 300 天。 二、编制单位相关信息审核情况 报告编制主持人温事业(信用编号:BH 019956)参加会议并进 行汇报,专家现场核实其个人身份信息(身份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 师职业资格证、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记录等)齐全,项目现场踏勘相关 影像齐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控记录齐全。 三、报告编制情况 该报告书整体编制较规范,工程分析基本全面,评价因子识别较 全面,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原则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修改完 善后建议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四、建议报告书补充、修改、完善的内容 1、完善项目与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及洛委办[2023]41 号的相符性分析。 2、进一步细化项目工程建设内容,核实原辅材料成份,完善生 产设备清单。 3、细化项目工艺流程,核实项目产污环节,进一步核实各污染 物产排量,补充水平衡图。 4、核实噪声预测结果,完善自行监测计划及排污许可相关衔接 内容,完善附图附件。 专家:金海亮、石正平 2023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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