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51号).pdf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湘人社发〔2018〕51 号 关于做好 2018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厅局及 中央在湘单位、各省属高等院校人事(职改)部门,各评委会组 建单位: 为认真做好 2018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 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办发〔2017〕33 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事业单位的高级职称申报 自 2018 年度起,所有系列(专业)均设置到正高级,且与事 业单位岗位设置相衔接。其中,各单位以本单位管理岗位总量内 — 1 —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岗 位数为基数,参照本单位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设置政工 正高级岗位。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按照《中等专业学校、技 工院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附件 1)设置专业技术 正高级岗位。 事业单位原则上应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并在核定的 岗位结构比例内对空缺岗位(专业)组织差额申报。 1.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的,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情况, 合理确定申报评审职数,由市州、省直厅局、省属本科院校汇总 填写《2018 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 (附 件 2)及《2018 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 准表》(附件 3)报省职改办。 2.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的,原则上不得组织申报。但以下情 况可由单位提交专项报告经市州、省直厅局、省属本科院校同意 后报省职改办。 (1)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 急需紧缺人才,确实需要申报的,由所在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 写《2018 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 表》 (附件 4)、 《2018 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花 名册》(附件 5) 。 (2)按照“退多补少”的原则,单位可根据现在岗在聘 2019 — 2 — 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18 年度事 业单位“退多补少”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附件 6)、 《事 业单位高级岗位 2019 年底前退休人员花名册》(附件 7)。 3.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服务满 20 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 技术人员可申请单列评审职数(中小学除外),由所在单位提交专 项报告并填写《2018 年度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 员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附件 8)、 《2018 年度长期扎根 基层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 (附件 9)。 4.长期援藏援疆任务或援外医疗任务结束、考核合格且达到 申报上一级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单列评审职数,由所 在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18 年度事业单位长期“三援”人 员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附件 10)。 5.已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同 层级另一职称不受评审职数限制。 6.事业单位根据省职改办核准的各系列年度高级职称评审总 职数,自行确定申报岗位(专业) ,并按照“对岗申报”的要求, 在符合本岗位(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中原则上按不低于 1:2 的 比例组织差额推荐。 7.凡被事业单位聘用,且已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 专业技术人员,不论其人事档案的管理形式,均须通过所在单位 申报职称。凡通过本人所在单位之外的渠道进行职称申报的,一 — 3 — 律按弄虚作假处理。 8.凡被事业单位聘用,但未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 专业技术人员,已进行人事代理的,由为其进行人事代理的县及 县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政府其他 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职称申报。未进行人事代理的, 可先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或政府其他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后再申报。 申报时须提供由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者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的证明。 (二)非事业单位的高级职称申报 非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和发展需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 严格对照职称评审条件择优推荐申报。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成国 有企业的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按照人事隶属 关系,通过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省管企业)或市州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机构申报。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新兴业态专业技术人员、 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和社会流动人员等,已进行人事代理的, 由为其进行人事代理的县及县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 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政府其他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职称 申报。未进行人事代理的,可先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 — 4 — 保障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政府其他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 构进行人事代理后再申报。 3.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机构要进一 步强化服务理念,主动建立职称申报问题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开 投诉电话,积极协调政府部门所属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时 受理人事档案代理和职称申报服务,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 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无障碍。 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要求 (一)个人自审。参评人员申报参评职称,须确保所提供材 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参评人员需在《专业技 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 共服务网湖南职称 http://www.hn12333.com/site/hnzc/下载)中作出 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留手印。 (二)单位初审。用人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 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任职年限进行证明核 实。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同时在参评人员《评审表》 “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用人单位 应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 式全面考察参评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并将 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按要求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测评、公示、 — 5 — 资格初审情况及结果须在参评人员《评审表》 “用人单位测评、公 示结果,资格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三)资格复核。评委会组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参评 人员进行资格复核(中小学高级教师、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除 外) 。资格复核须对参评人员材料的完整性、真伪、是否符合相关 参评条件负责,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评 审。资格复核是资格审查中的重要环节,负责资格复核的部门应 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书面审核意见应当由经办人和负 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 (四)资格复审。评委会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 审须对参评人员是否符合相关参评条件负责,合格者进入评审下 一环节,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评审。 (五)形式审查。在形式审查时,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 范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 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资格审查及形式审查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高 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职改办〔2018〕1 号)有关要求 执行。 (六)资格审查环节中的责任要求。在资格审查的每一个环 节(初审、复核、复审、形式审查等),应明确责任主体,科学分 工、具体责任到人。负责审查的各级责任人(含经办人、复核人、 — 6 — 审批人等)须实名签署审查意见或结论,要进一步完善资格审查 环节责任追究制度。 三、评审委员会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按照系列或专业组建的职称评委会 实行核准备案制度。其中全省高级评委会(含正高级、副高级评 委会,下同)和省直中级、初级评委会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负责核准备案。我省高级评委会经核准备案后,由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向社会公布取得本年度评审权和本年度委评权的高级评 委会清单(另行文,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 称,http://www.hn12333.com/site/hnzc/发布),清单之外的单位和组 织不得自行组织评审。 进一步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根据“进一步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 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 审”的精神,我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申请高级职称自主评 审权,2018 年度的申请应在 9 月 30 日前报省职改办。省职改办 在组织考核的基础上,确定 2018 年度新增自主评审权的单位名 单。 积极吸收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职称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从 2018 年起组织调研,在部分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适时启动中小学 高级教师职称自主评审试点。 — 7 — 根据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要求,坚持以职业属性、 职业分类为基础,逐步探索将部分行业属性较强的专业职称改革 (管理)工作,归口到具备条件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四、评审要求 (一)各高级评委会要严格按照《2018 年度湖南省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清单》要求,在规定的评审权限、评审专业 范围内,坚持政策标准和保密纪律,根据核准的评审职数和批复的 评审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规范评审,确保评审工作合 法有效。 (二)各高级评委会要按照新修订的标准条件开展 2018 年度 职称评审。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和申报材料要求(包括内容、 格式、排序、份数等)由省职改办在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 服务网湖南职称(http://www.hn12333.com/site/hnzc/)统一发布。 (三)各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制定量化评审细则时,要将 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计算机水平(外语、计算机考试建议目录见 附件 12)和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工作学习业绩内容,均赋予一 定的评价权重。其中,外语、计算机水平设置为权重项一般分别 为 3%,设置为加分项一般分别为总分值的 3%。参加继续教育情 况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评价结果(出具的继续教育合 格证明)为准,设置为权重项为 3%,设置为加分项为总分值的 3%。同时,要对论文、科研成果和发明专利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 — 8 — 变,对单纯数量应实行权重上限设置或加分上限设定。 (四)各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加强对评审场所的封闭管理 和保密管理,统一管理通讯工具,严肃评审工作纪律,杜绝给评 委打招呼、送钱送物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各高级评委会组建单 位(除自主组织本单位内部的评审外)应坚持“报到地点与材料 评审地点分设、材料评审地点和面试答辩地点分设”的原则,除 特殊情况须经省职改办批准外,严禁通知评委直接到材料评审地 点报到,严禁通知参评人员直接到材料评审地点进行面试答辩。 (五)各高级评委会对参评人员面试时,主要考查参评人员 的业绩成果及参评论文代表作情况,重点核实论文的真伪、业绩 贡献的真伪或参与程度、业务水平和能力的高低等,面试时间一 般为 8-10 分钟。各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可通过适当方式将面试结 果告知参评人员本人。 (六)继续实行比例与职数控制。2018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通 过率控制在正高 40%以内,副高 55%以下。评委会在投票表决时, 还须将事业单位的参评人员与核准的评审职数(对应申报专业备 案表)进行核对,不得跨专业、超职数评审。 五、责任追究 (一)对违背诚信承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实行职称 评审“一票否决” ,取消其参评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隐瞒歪曲 事实真相、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暗箱操作及程序不当等违纪违 — 9 — 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记入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情节严重的,通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党纪、政纪 追责处理;涉嫌违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评审工作人员违反评审纪律,利用评审工作便利打招 呼、牵线搭桥、徇私舞弊、暗箱操作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应立即调离评审工作岗位,并按照规定由所在单位进行党纪、政 纪追责处理;涉嫌违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用人单位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出具虚假材料的, 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 人员责任。 (四)评委违反评审纪律,故意泄露专家身份,或利用职称 评审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查实,应立 即取消评委资格,不得再参加职称评审工作;情节严重的,通知 评委所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在行业内通报并记入诚信 档案;涉嫌违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评委会未经核准备案或超越职称评审权限、擅自扩大 评审范围,评审结果无效;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 要求,不能保证评审质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应视情节停止 评委会工作、限期整改,并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严重的收回 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时间要求 — 10 — (一)2018 年度全省高级职称申报材料集中呈报时间为 11 月 20 日至 22 日,专业技术人员在 11 月 22 日及之前达到退休年 龄的,不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 (二)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 11 月 22 日(含) , 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 、获奖证书、 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 2018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的有 效材料。 (三)提交事业单位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职数核准表(附件 2-10)和专项报告的时间为 9 月 5 日至 9 月 20 日。事业单位现场 提交申报材料时,还须提供《2018 年度事业单位 系列(专 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附件 11)。 (四)各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须在开评前 10 个工作日内向省 职改办提交评审方案(含评审时间、资格复核通过进入评委会评 审人数、评审标准条件、量化评审细则、评审程序、监督管理办 法、资格复核通过人员花名册、评委抽取需求等);评审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省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经省职改办备 案后 20 个工作日内印发确认文件。 各高校职改办应在开评前 5 个工作日,将高校教师系列高级 职称评审方案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省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指 导。 — 11 — (五)2018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完成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以前。2019 年 3 月 31 日以前完成评审的,高级职称确认时 间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完成的,确认时间为评委会表决通 过时间。 七、其它要求 (一)省儿童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新增自主评审权 的单位,应抓紧研究制订不低于全省卫生系列通用评审标准的标 准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制定年度职称评审办法和操作方案,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后自 2018 年度始自 主开展职称评审。 (二)对引进调入的外省专业技术人员(含中央驻湘、军队 转业)的职称,由用人单位根据政策进行考评认定。用人单位应 制定具体的考评认定办法,主要考评其品德能力业绩及能否胜任 本职工作,经考评合格后自主聘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 进行职称调入统一认定。 (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 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 案(试行) 〉的通知》 (湘人社发〔2016〕50 号)和《关于做好 2017 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7〕314 号) 有关要求执行。 (四)各市州职改部门及相关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省教育厅、 — 12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对农村学校 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要求的处理意见》(湘教通〔2016〕570 号) 文件精神,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的要求,配齐力量对历年来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信息进行录入 采集,并尽快实现职称证书补办事项的 “马上办、就近办、一次 办”要求,进一步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高群众满意 度。 (六) “三援”人员申请享受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优惠政策,须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计委《关于进一 步明确援藏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及援外医疗队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优 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6〕121 号)有关规定提 供相应表格(长期“三援”人员还须提供附件 10)。 (七)职称评审(包括面试)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 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 知》 (湘发改价费〔2018〕224 号)要求,由评委会组建单位收取 相关费用。评审费用于评审事务开支(包括评审场所租用、硬件 设施投入、评委及工作人员劳务费用),不足部分由评委会组建单 位解决。 2018 年是改革开放 40 周年,各地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按 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我省职称 — 13 — 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改进 职称管理服务方式,切实发挥好职称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以实际 行动迎接改革开放 40 周年。 附件:1.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 制标准 2.2018 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 总表 3.2018 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 报核准表 4.2018 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职 数申报核准表 5.2018 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花 名册 6.2018 年度事业单位“退多补少”高级职称评审职 数申报核准表 7.事业单位高级岗位 2019 年底前退休人员花名册 8.2018 年度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 员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9.2018 年度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 — 14 — 员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 10.2018 年度事业单位长期“三援”人员高级职称评 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11.2018 年度事业单位 系列(专业)高级职 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 12.外语、计算机考试建议目录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 年 8 月 1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8 年 8 月 20 日印发 — 15 — 附件 1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 比例控制标准 高 级 中级 (%) 初级 (%) 正高级 (%) 副高级 (%) ≤ ≤ ≤ ≤ 国家级示范性中等专业学校 3 27 45 25 其他中等专业学校 2 18 50 30 技师学院 3 27 45 25 高级技工学校 3 27 45 25 技工学校 2 18 50 30 学校类别 中等专业学校 技工院校 — 16 — 附件 2 2018 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复核人: 批准人: 填报日期 申报单位 按结构比例核 现有高级 准高级职称数 职称人数 正高 合 副高 正高 实聘人数 副高 正高 年 未聘人数 副高 正高 月 日 空余岗位数 副高 正高 副高 计 单位申报数及省职改办核准数 单位名称 合 申报系列 申报数 正高 核准数 副高 正高 副高 计 共核准:评审职数正高 省职改办意见 经办人: 复核人: 名,副高 名。 批准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 2 份(一份存省职改办,一份存填报单位),由各市州、省直各厅局、省属本科院校填 写并报送省职改办;另请将 excel 格式电子文档报送省职改办。 2.“按结构比例核准高级职称数”、“现有高级职称人数”、“实聘人数”和“空余岗位数”填报依据 为提交表格前一日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认定表》 (省直单位)或 2018 年 7 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核准的《湖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异动情况核准备案表》(市州)。各 单位“未聘人数”须包括 2017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但未聘人员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空 余岗位数”还须减去“基卫高”预留岗位数。 3.“现有高级职称人数”、 “实聘人数”填写不包括“双肩挑”和管理岗位有职称人员。 — 17 — 附件 3 2018 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复核人: 批准人: 填报日期 申报单位 按结构比例核 准政工高级职 称数 正高 合 副高 年 月 日 现有政工 高级职称人数 实聘政工 高级职称人数 未聘政工 高级职称人数 政工空余岗位数 正高 正高 正高 正高 副高 副高 副高 副高 计 单位申报数及省职改办核准数 单位名称 合 申报数 正高 核准数 副高 副高 计 共核准:评审职数正高 省职改办意见 正高 经办人: 复核人: 名,副高 名。 批准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 2 份(一份存省职改办,一份存填报单位),由各市州、省直各厅局、省属本科院校填 写并报送省职改办;另请将 excel 格式电子文档报送省职改办。 2. “按结构比例核准政工高级职称数”、 “现有政工高级职称人数”、 “实聘政工高级职称人数”和“政 工空余岗位数”填报依据为提交表格前一日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认定表》 (省直单位)或 2018 年 7 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核准的《湖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异动情况 核准备案表》(市州) 。各单位“未聘人数”须包括 2017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但未聘人员数。 — 18 — 附件 4 2018 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复核人: 批准人: 填报日期 申报单位 按结构比例核 准高级职称数 正高 合 副高 实聘人数 正高 未聘人数 副高 正高 年 月 急需紧缺 人才数 超岗情况 副高 正高 日 副高 正高 副高 计 单位申报数及省职改办核准数 单位名称 合 申报系列 申报数 正高 核准数 副高 正高 副高 计 共核准:评审职数正高 省职改办意见 经办人: 复核人: 名,副高 名。 批准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 2 份(一份存省职改办,一份存填报单位)附在专项报告后,由各市州、省直各厅局、 省属本科院校填写并报送省职改办;另请将 excel 格式电子文档报送省职改办。 2.“按结构比例核准高级职称数”、“实聘人数”和“超岗情况”填报依据为提交表格前一日的《湖 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认定表》 (省直单位)或 2018 年 7 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 门核准的《湖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异动情况核准备案表》 (市州) 。各单位“未聘人数”须包括 2017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但未聘人员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空余岗位数”还须减去“基卫 高”预留岗位数。 3.“实聘人数”填写不包括“双肩挑”和管理岗位有职称人员。 — 19 — 附件 5 2018 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复核人: 批准人: 单位名称 姓名 身份证 合计: 填报日期 年 月 拟申报职称 名称 所属“急需紧缺 人才”类型 日 人。 注:1.事业单位申报“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时,该表附在专项报告后,由各市州、省直各 厅局、省属本科院校填写并报送省职改办;另请将 excel 格式电子文档报送省职改办。 2. “所属急需紧缺人才类型”栏内,需标明“重大科研专项”、 “重点学科”或“战略性新兴产业”。 — 20 — 附件 6 2018 年度事业单位“退多补少”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复核人: 批准人: 填报日期 按结构比例核 申报单位 准高级职称数 正高 合 副高 实聘人数 正高 未聘人数 副高 正高 年 正高 日 2019 年底前 超岗情况 副高 月 退休人数 副高 正高 副高 计 单位申报数及省职改办核准数 单位名称 合 申报系列 申报数 正高 核准数 副高 正高 副高 计 共核准:评审职数正高 省职改办意见 经办人: 复核人: 名,副高 名。 批准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 2 份(一份存省职改办,一份存填报单位)附在专项报告后,由各市州、省直各厅局、 省属本科院校报填写并报送省职改办;另请将 excel 格式电子文档报送省职改办。 2.“按结构比例核准高级职称数”、“实聘人数”和“超岗情况”填报依据为提交表格前一日的《湖 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认定表》 (省直单位)或 2018 年 7 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 门核准的《湖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异动情况核准备案表》 (市州) 。各单位“未聘人数”须包括 2017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但未聘人员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空余岗位数”还须减去“基卫 高”预留岗位数。 3.“实聘人数”填写不包括“双肩挑”和管理岗位有职称人员。 — 21 — 附件 7 事业单位高级岗位 2019 年底前退休人员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复核人: 批准人: 单位名称 姓名 身份证 合计: 填报日期 年 月 退休时间 现高级职称 日 人。 注:事业单位申报“退多补少”高级职称评审职数时,该表附在专项报告后,由各市州、省直各厅局、 省属本科院校填写并报送省职改办;另请将 excel 格式电子文档报送省职改办。 — 22 — 附件 8 2018 年度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复核人: 批准人: 填报日期 申报单位 合 按结构比例核 准高级职称数 正高 副高 实聘人数 正高 未聘人数 副高 正高 年 超岗情况 副高 正高 副高 月 日 长期扎根基层 工作人员数 正高 副高 计 单位申报数及省职改办核准数 单位名称 合 申报系列 申报数 正高 核准数 副高 正高 副高 计 共核准:评审职数正高 省职改办意见 经办人: 复核人: 名,副高 名。 批准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 2 份(一份存省职改办,一份存填报单位)附在专项报告后,由各市州、省直各厅局、 省属本科院校填写并报送省职改办;另请将 excel 格式电子文档报送省职改办。 2.“按结构比例核准高级职称数”、“实聘人数”和“超岗情况”填报依据为提交表格前一日的《湖 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认定表》 (省直单位)或 2018 年 7 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 门核准的《湖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异动情况核准备案表》 (市州) 。各单位“未聘人数”须包括 2017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但未聘人员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空余岗位数”还须减去“基卫 高”预留岗位数。 3.“实聘人数”填写不包括“双肩挑”和管理岗位有职称人员。 — 23 — 附件 9 2018 年度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复核人: 批准人: 填报日期 单位名称 姓名 拟申报职称 名称 身份证 合计: 年 月 日 长期扎根基层情况 人。 注:1.事业单位申报“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职数时,该表附在专项报告后,由各市州、 省直各厅局、省属本科院校填写并报送省职改办;另请将 excel 格式电子文档报送省职改办。 2. “长期扎根基层情况”栏内,需写明扎根基层年限及工作地点。 — 24 — 附件 10 2018 年度事业单位长期“三援”人员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复核人: 批准人: 填报日期 按结构比例核 申报单位 准高级职称数 正高 合 副高 实聘人数 正高 未聘人数 副高 正高 年 正高 日 长期“三援” 超岗情况 副高 月 人员数 副高 正高 副高 计 单位申报数及省职改办核准数 单位名称 合 申报系列 申报数 正高 核准数 副高 正高 副高 计 共核准:评审职数正高 省职改办意见 经办人: 复核人: 名,副高 名。 批准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一式 2 份(一份存省职改办,一份存填报单位)附在专项报告后,由各市州、省直各厅局、 省属本科院校填写并报送省职改办;另请将 excel 格式电子文档报送省职改办。 2.“按结构比例核准高级职称数”、“实聘人数”和“超岗情况”填报依据为提交表格前一日的《湖 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情况认定表》 (省直单位)或 2018 年 7 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 门核准的《湖南省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异动情况核准备案表》 (市州) 。各单位“未聘人数”须包括 2017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但未聘人员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空余岗位数”还须减去“基卫 高”预留岗位数。 3.“实聘人数”填写不包括“双肩挑”和管理岗位有职称人员。 — 25 — 附件 11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 2018 年度事业单位 申报专业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复核人: 批准人: 填报日期 申报单位 核准的评审 总职数 正高 年 月 日 申报评审职数 评审职数类别 实际交材料数 申报专业 副高 正高 副高 正高 副高 正高 副高 申报专业 1 申报单位 1 申报专业 2 申报专业 3 …… 申报专业 1 申报单位 2 申报专业 2 申报专业 3 …… 申报专业 1 申报单位 3 申报专业 2 申报专业 3 …… …… 合 …… 计 注:1.此表一式 3 份(提交高级职称材料时,一份交省职改办,一份交评审机构,一份存填报单位) , 由各市州、省直各厅局、省属本科院校填写;另请将 excel 格式电子文档报送省职改办。 2. “申报专业”按“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中的分支专业名称规范填报。 3.“评审职数类别”栏内,需标明“正常申报”、“急需紧缺人才”、“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人员”、“长 期三援人员”或“退多补少”。 — 26 — 附件 12 外语、计算机考试建议目录 一、外语考试建议目录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省线合格 标准。 (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简称 WSK)的 PETS-5(英 语)、TNF(法语)、NTD(德语)、NNS(日语)、ТПРЯ(俄 语) ,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三)参加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简称 LPT)、全国出 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简称 BFT),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四)参加托福考试(简称 TOEFL)、雅思考试(简称 IELTS), 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五)参加大学六级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 (六)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者 及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或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 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 二、计算机考试建议目录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3 个模 块合格。 — 27 —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 试,成绩合格。 (三)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 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 相应的计算机水平。 —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