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附件名称:论司法会计鉴定人的鉴定资质与鉴定资格_于朝.pdf

古靈▓精怪☆4 页 322.46 KB下载文档
附件名称:论司法会计鉴定人的鉴定资质与鉴定资格_于朝.pdf附件名称:论司法会计鉴定人的鉴定资质与鉴定资格_于朝.pdf附件名称:论司法会计鉴定人的鉴定资质与鉴定资格_于朝.pdf附件名称:论司法会计鉴定人的鉴定资质与鉴定资格_于朝.pdf
当前文档共4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附件名称:论司法会计鉴定人的鉴定资质与鉴定资格_于朝.pdf

封 面 专 题 FRIENDS OF ACCOUNTING 论司法会计鉴定人的鉴定资质与鉴定资格 山东政法学院 于 朝 【摘 要】 文章先从司法鉴定资质与鉴定资格的概念讨论起,同时介绍我国司法会计鉴定资质的认证历史,最后就鉴定人如 何证明司法会计鉴定资质以及如何取得司法会计鉴定资格提出具体的建议,供从事司法会计鉴定活动的司法会计师、注册会计 师参考。 【关键词】 司法会计鉴定; 司法鉴定; 鉴定资质; 鉴定资格; 司法鉴定人 【中图分类号】 DF79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 5937(2019)05- 0002- 04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鉴定管理问 鉴定意见的活动。”②从这两个概念可以看出:诉讼法律是 (以下简称《决定》 ),从事司法会计鉴定的机构 题的决定》 ,而职业法律则是从 从诉讼调查措施角度定义“司法鉴定” 和人员不属于司法行政机关的登记管理范围。但是,这并 。但无论从哪个 司法鉴定师 ③执业角度来定义“司法鉴定” 不意味着从事该项鉴定业务的人员不需要证明自己的司 角度定义,有一点是一致的:即司法鉴定的法律属性是指 法会计鉴定资质和不需要取得司法会计鉴定人资格。本文 诉讼活动。司法会计鉴定也不例外,它是指司法会计专家 首先介绍了司法鉴定资质和司法会计鉴定资格的概念,并 接受指派或聘请(委托),对诉讼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 明确了前者是指职业资格,后者是指诉讼资格,各自的具 鉴定的一种诉讼活动。 体要求和作用也不同。历史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 我国诉讼法律均强调司法鉴定人应当具备法定资质 ④ 行政机关都对司法会计鉴定资质进行过管理、认证,但现 和法定资格,才能合法地成为具体案件中的司法鉴定人。 在基于司法鉴定职业管理法律规定,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 这就引出了司法鉴定人的鉴定资质与鉴定资格的概念。 机关不再对司法会计鉴定资质进行登记、认证。最后讨论 司法鉴定人的鉴定资质,通常是指司法鉴定人从事与 了司法会计鉴定人应当如何证明自己的鉴定资质以及如 某类鉴定事项有关的职业资格;而司法鉴定人的鉴定资 何取得鉴定人资格的问题。 格,则是指在具体诉讼中担任司法鉴定人的法定条件。鉴 定资质与鉴定资格都是资格问题,前者强调的是司法鉴定 一、 司法鉴定人鉴定资质与鉴定资格的概念讨论 人执行司法鉴定业务的职业资格,由职业法律或规章制度 从诉讼法律角度讲,司法鉴定是一种诉讼调查措施, 认可;后者强调的是作为具体案件诉讼参与人的司法鉴定 具体是指诉讼主体“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 人的诉讼资格,由诉讼法律进行规范并由指派或聘请(委 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 司法 托)司法鉴定人的诉讼主体进行确认。两者的关联是: 鉴定。”①从职业法律角度讲,司法鉴定是一项社会职业活 鉴定资质是获取司法鉴定人资格的条件之一,司法鉴定资 动,具体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 格的取得必须以具备司法鉴定资质为前提条件。 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 先从职业法律角度明确一下司法鉴定资质要求。司法 【基金项目】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课题“司法会计业务发展的现状、 问题与对策” (2018- Z- 1) 【作者简介】 于朝(1957— ),男,山东青岛人, 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 司法会计学研究所首席专家,研究方向:司法会计学、经 济案件调查、司法鉴定 ①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② 参见《决定》第一条。 ③ 根据我国诉讼法律的规定, 司法鉴定人属于诉讼参与人, 即“司法鉴定人”是一个诉讼专用名词,其含义是指在诉讼中实施司 法鉴定的人。如果从职业角度讲, 从事司法鉴定执业的职业者应当采用“司法鉴定师”这一职业称谓, 从而区别于“司法鉴定人” 这一 诉讼称谓。这里需要强调的是: 司法鉴定师的执业内容并非只有司法鉴定业务, 还包括执行其他诉讼支持业务和非诉讼业务。据此, 本文中表述的“司法鉴定人” 是诉讼概念,而非职业概念;在表述职业概念时, 本文采用“司法鉴定师” 。 ④ 2 刑事诉讼法要求的鉴定资质是“有专门知识” , 民事诉讼法则明确规定鉴定人应当具备“鉴定资质” 。 会 计 之 友 2019 年 第 5 期 封 面 专 题 FRIENDS OF ACCOUNTING 鉴定资质需要符合下列法定条件之一: 1.具有从事某类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 职称; 2.具有从事某类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专业执业资格 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 以上; 3.具有从事某类司法鉴定业务相关工作十年以上经 历, 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检察机关率先实施了司法会计鉴定资质的认证工作,后 来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也开展了司法会计鉴定方面的资 质认定工作。 (一)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资质认证历史 检察机关为了适应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需求,于 1985 年开始设置司法会计岗位,此后逐步形成了司法会计师这 一职业,其执业范围包括了从事司法会计鉴定在内的各项 司法会计业务。业务涉案的范围也由最初的案件侦查,发 司法鉴定职业法律同时还明确: “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 展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在解决司法会计鉴 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 定资质方面,检察机关最初采用的方法是解决司法会计师 ⑤ 。 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 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1988 的职称问题。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协商, 再从诉讼法律角度谈一下司法鉴定资格问题。司法鉴 定人的鉴定资格需要符合下列法定条件: 年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做出批复,同意在会计师职 称前冠以“司法”二字,形成助理司法会计师、司法会计师、 1.具备担任本案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资质; 高级司法会计系列职称。批复要求随国家机关职称改革一 2.具备解决本案具体专门性问题的能力; 并进行。但随后问题来了: 国家机关暂停了职称评定工作, 3.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司法会计职称评定工作也就无法开展了。检察机关等了几 4.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受理司法鉴定的法定手续⑥。 年,国家机关职称评定工作仍然没有恢复。其间只有个别 由于司法会计鉴定人是司法鉴定人中的一类, 因而以上 省份(含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按照该规定开展了司法 明确了司法鉴定人的鉴定资质和鉴定资格的概念、 关系与条 会计师中、 高级职称的评定工作。 件,有助于讨论司法会计鉴定人的鉴定资质与鉴定资格问 在无法全面开展职称评定工作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为 题。但讨论这个问题前还需回顾一下我国有关司法会计鉴定 了解决司法会计师的鉴定资质认证问题,于 20 世纪 90 年 资质认证的历史, 以使读者能够清晰地意识到现在讨论司法 代初出台了有关鉴定资质的认证文件。文件规定:具备一 会计鉴定人的鉴定资质与鉴定资格问题的必要性。 定的专业学历和实务工作经历,并经过六个月以上的本专 业鉴定培训的合格者,由省级检察机关颁发鉴定资格证 二、 我国有关司法会计鉴定资质的认证历史 书。这是我国司法会计鉴定专业首次开展的鉴定资质认证 据笔者已掌握的信息,我国有明确案例记载的司法会 工作。这项鉴定资质认证工作一直延续至今。 计鉴定活动,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初。当时主要是由侦查 (二)审判机关司法会计鉴定资质认证历史 机关指派或聘请会计师在刑事案件中担任司法会计鉴定 20 世纪 90 年代,随着我国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司法 人。后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司法会计鉴定无论从涉 鉴定的社会化运作也明显起来。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纷纷 及的诉讼类型还是在职业化方面都有了快速变化。 承接司法会计鉴定业务。到了 90 年代后期,一些审判机 从诉讼类型看,基于与司法会计鉴定有关诉讼案件的 关发现很多司法鉴定人并不熟悉有关司法鉴定的法律, 快速扩充,引发对司法会计鉴定的需求量快速增长。比 且鉴定机构之间良莠不齐,需要进行鉴定资质管理。例 如:我国刑法规定的经济犯罪类型已经由不到 30 种扩展 如,云南省审判机关率先实施了对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 到了 130 多种,而经济民事诉讼的案由几乎是从无到有, 人的登记管理模式。在司法会计鉴定业务方面,该省审判 目前已发展至 400 多种。各类经济案件(无论是刑事的、 机关通知拟承接鉴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派员参加由 民事的还是行政的) 都会涉及到财务会计事实的查证与 审判机关专门组织的司法鉴定人员培训、考试,通过后发 证明,而在查证与证明这类事实的过程中免不了会遇到 给鉴定资质证书。随后其他省份的法院也纷纷效仿,于是 需要通过司法会计鉴定解决的财务会计问题。在这个发 社会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鉴定资质就由法院 展过程中,具体应当具备何种资质的人才能担任司法会 管了起来。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 2005 年《决定》发布之后 计鉴定人的问题,也就随之提到了议事日程。1992 年我国 才逐步停止。 ⑤ 参见《决定》第四条。 ⑥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一百四十七条。 3 封 面 专 题 FRIENDS OF ACCOUNTING (三)司法行政机关司法会计鉴定资质认证历史 三、 司法会计鉴定人鉴定资质的证明 21 世纪初, 司法部受命介入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 如果司法会计鉴定人持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之类的 《司法鉴定 管理工作,出台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 资质文书,很容易向送检方及法庭证明自己具备了司法会 执业分类规定 (试行)》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司 计鉴定资质。但如果不持有这类证书,是否就意味着无法 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由司法行政机 证明司法会计鉴定资质,进而无法获取鉴定资格了呢?这 关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作为包括司法会计专业在内的 是一些过去持有这类证书的司法会计鉴定专业人员最近 司法鉴定人鉴定资质证明文件。但是,这一期间司法部与 出现的一个困惑。答案是否定的。基于法律并不要求司法 审判机关均颁发鉴定资格证书,给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带来 会计鉴定人具备这类证书,所以司法会计鉴定人就不需要 了很多困惑和不便。 通过这类证书来证明自己的鉴定资质。换句话说,司法会 2005 年, 《决定》明确了司法鉴定资质的登记管理由司 《决定》第二条规定: 国家对从事法 法行政机关负责。但是, 计鉴定人在没有这类证书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证明(且必 须证明)自己具备司法会计鉴定资质。 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 根据前文介绍的司法鉴定基本资质要求,司法会计鉴 。依照 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没有包括“司法会计鉴定” 定人可以采用下列证据之一,证明自己具备司法会计鉴定 该规定,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及其从事鉴定的人员是无需登 资质:一是高级司法会计师证、高级会计师证;二是注册会 记管理的。同时,司法部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 计师证以及从事五年以上注册会计师业务的证明文件(如 文件中也明确规定,仅对《决定》纳入登记范围的鉴定人颁 聘任文件、任命文件等);三是司法会计专业及工商管理相 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也就是说,从事司法会计鉴定的机 关专业(如财务管理、会计、财税、审计等专业)本科以上学 构和个人已不属于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 历证书,以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的证明(如聘任 颁发对象。 文件、任命文件等);四是从事与司法会计鉴定相关工作 然而,一些省份的司法行政机关在上述法律和文件颁 (如司法会计鉴定工作、财务会计工作) 十年以上的证明 布后,仍然对司法会计鉴定专业实行登记制度。这是为什 (如聘任文件、任命文件等);五是从事特定财务会计业务 么?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决定》颁布前后,不少省份人大 (如税务、期货、证券)的专业资质证书以及从业时间证明 任命文件等)。 常委会出台了《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有的省份(如湖北、 (如聘任文件、 山东) 《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甚至明确登记管理范围包括 除以上证据外,司法会计鉴定人最好还应当提供接受 司法会计鉴定。这些省份的司法行政机关就是根据本省 过司法会计专业培训证书,作为辅助证据。这里需要提示 《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对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和人员进行登 的是:目前我国承接司法会计鉴定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大 记管理的。 部分没有接受过司法会计鉴定业务的系统培训,导致在实 2017 年 12 月司法部发文,要求各地严格准入、严格 际鉴定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因此,建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管理、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该文要求严格登记范 会对经常受理司法会计鉴定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开展专业 围,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不予准入登记。根据该 培训,使其能够具备受理各项司法会计业务的专业能力。 文精神,司法会计鉴定业务没有纳入《决定》规定的登记范 无论是送检方还是法庭,在启动司法会计鉴定或在鉴 围,那么,就应当清理取消这类登记。这样一来,部分省份 定人出庭时,都应当审查司法会计鉴定人是否具备前述证 已经颁发的司法会计鉴定专业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司法鉴 明其鉴定资格的文件, 以确认其是否具备鉴定资质。 定人执业证即将失效。 除了司法会计鉴定人鉴定资质外,会计师事务所等鉴 从以上司法会计鉴定资质认证历史看,除了检察机关 定人员所在中介机构,也应当在工商机关登记营业范围 尚未明确取消对内部司法会计师实行鉴定资质认证工作 ,从而以包含 时,加入“司法会计鉴定”或“司法会计业务” 外, 司法会计鉴定资质的社会认证工作理应停止。 该业务范围的工商营业执照,证明本机构可以从事司法会 问题来了:鉴定资质是司法会计鉴定人获取鉴定资格 计鉴定营业活动。 的前提条件。没有了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人执业 证,那么未来社会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会计鉴定人员如何 四、 司法会计鉴定资格的取得 证明自己的鉴定资质,以便取得鉴定资格承接司法会计鉴 前文介绍了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人并非当然具备司 定业务呢? 4 会 计 之 友 2019 年 第 5 期 法鉴定资格,因为鉴定资质只能说明某人符合从事某项司 封 面 专 题 FRIENDS OF ACCOUNTING 法鉴定的职业资格要求,而鉴定资格则是某人担任具体案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件司法鉴定人的诉讼资格问题。司法会计鉴定人也是如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比如领导与 此。司法会计鉴定资质证明文件只能证明司法会计鉴定人 的职业能力,但要承接具体的司法会计鉴定业务,获取司 法会计鉴定资格,除了需要提供鉴定资质文件外,还需要 满足下列司法会计鉴定人资格要求。 密切的经济伙伴关系等; 被领导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侦查人员、 检察人员、 审判人员; 4.与本案当事人有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其他关 第一 ,需 要 明 确 自 己 确 实 具 备 解 决 送 检 方 提 出 的 诉 讼 涉 及 的 财 务 会计 问 题 的 能 力 。司 法 会 计 鉴 定 包 括 系,比如:刑事案发前对本案相关财务业务实施过审计的 人员⑦。 财务 问 题 鉴 定 和 会 计 问 题 鉴 定 两 大 类 。绝 大 部 分 鉴 定 第三, 需要取得本案承办机关指派或聘请(委托)文书。 事 项 涉 及 到 财 务 问 题 的 确 认 。 但 是 ,财 务 是 一 个 十 分 由案件承办机关指派、聘请(委托)文书中写明了案由、鉴 广 阔 的 领 域 ,具 体 案 件 中 涉 及 的 财 务 问 题 通 常 是 某 一 定人及鉴定事项,是证明司法会计专家为本案司法会计鉴 财 务 领 域 的 问 题 。 因 此 ,司 法 会 计 鉴 定 人 虽 然 具 备 司 定人的程序文书。 法 鉴 定 资 质 ,但 并 不 一 定 熟 悉 所 有 财 务 领 域 的 问 题 鉴 定 ,即 不 一 定 能 够 胜 任 本 案 涉 及 的 财 务 问 题 鉴 定 。 比 五、 结语 如 :案 件 可 能 会 涉 及 到 期 货 交 易 损 益 额 问 题 鉴 定 ,而 司法会计鉴定活动在我国已经存在多年,并为各类经 相当一部分司法会计专家并不熟悉期货领域问题的 济案件的诉讼提供了数以万计的鉴定意见。这个过程中逐 鉴 定 ,这 部 分 人 就 不 具 备 解 决 具 体 案 件 涉 及 的 期 货 交 步明确了从事司法会计鉴定所需的鉴定资质和鉴定资格 易 损 益 额 问 题 的 鉴 定 能 力 。实 践 中 也 确 实 出 现 过 司 法 问题。依照目前我国司法鉴定职业管理法律,司法会计鉴 会计鉴定人因不熟 悉 期 货 业 务 而 做 出 错 误 鉴 定 意 见 的 定人并不需要获取由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人执 案例。 业证之类的鉴定资质证书。但是,司法会计鉴定人仍然是 第二,需要明确自己确实与本案无利害关系,不需要 有鉴定资质要求的,鉴定人也有义务向法庭证明自己具备 回避。诉讼法律规定了司法鉴定人的回避情形,如果鉴定 司法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等应 司法会计鉴定的资质。因此, 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即主动申请辞 当向送检方或法庭提供鉴定资质文件,同时还应当根据诉 去担任本案鉴定人身份。根据诉讼法律的规定,司法会计 讼法律的规定获取司法会计鉴定人的鉴定资格,方可在具 鉴定人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应当回避: 体诉讼中实施司法会计鉴定活动。● ⑦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于朝教授简介 于朝, 1957 年生。曾任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 全国检察机关司法会计专业指导组组长、 全国检 硕士生导师、 司法会计学研究所首席专家,山东省经济法 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兼任山东政法学院教授、 研究会常务理事。 长期从事经济案件调查、 司法会计工作, 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各地公检法机关聘请,参与办理了中央“2·13” 专案等一批疑难刑事、 民事案件。业余从事司法会计理论研究三十余年,创立司法会计学科系统理论,已出版个 人著作 8 部、合著 3 部、参编教材 3 部,发表论文数十篇,其中多部著作被大学选作本科教材以及考研参考书。 1986 年至今应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省级公、检、法、司、纪检监察机关邀请,为侦查、检察、审判、纪检监察人员、律 师、 司法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培训授课。同期, 应山东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山东政法学院等十余所大学邀请为本 科生、 研究生授课或举办讲座。 5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