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住院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pdf
琼卫科教函〔2023〕16 号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 2023 年住院医师(公共卫生医师) 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海南医学院及附属各医院,委直 属各单位,各住院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 关单位: 根据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安排,我委定于近期开展 2023 年度全省住院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 称住培)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工作组织 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统筹组 织,指导、监督各培训基地做好 2023 年度住培招收工作。 二、招收对象及条件 招收对象主要为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专业本 科及以上学历、目前正在或拟在我省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从事临 床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人员。招收对象分为单位学员和社 会学员两类。 (一)单位学员是指已被用人单位招录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学 员,主要为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不含二级)的住院医师(主要为 应届毕业的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和省、市(县)、区级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入职未满 3 年的公共卫生医师。 (二)社会学员是指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学员接受培训 后自主择业。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期间不招收社会学 员。 三、招收工作安排 (一)各培训基地根据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招收名额制定本 基地 2023 年度学员招收计划,通过“海南省卫生健康科教管理信 息平台”(https://hainan.wsglw.net/)——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 系统上报管理中心备案。培训基地制定 2023 年住培招收工作实 施方案,并于 2023 年 4 月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和本 基地医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上发布招生简章,在规定 时间内组织人员报名,登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进行资 格审核,组织笔试、面试考核,拟录取人员公示,组织拟录取人 员进行心理测试、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等工作。各培训基地 2023 年住培招收工作应于 6 月 30 日前全部完成。 (二)学员自行登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按照提示 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报名相关信息填写,上传个人免冠彩色 照片、第二代身份证、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 业医师证书、学员学籍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员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等相关资料,单位学员还应上传 聘用合同、所在单位同意学员报考参训的函件。 — 2 — 学员可选择填报 1 个培训基地志愿多个专业,不可同一时段 填报 2 个及以上培训基地。允许学员选报多个专业并服从调剂, 学员选择的培训专业应与其已取得的或将要考取的《医师资格证 书》的类别相一致,并与将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专业一致。培 训专业志愿一经提交,即不予更改。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的技术 性问题,可咨询华医网技术人员。 (三)各培训基地完成学员录取工作后,应及时将最终招收 录取名单报省卫生健康委予以公布。各培训基地根据本基地住培 工作安排开展学员报到参训工作,并将学员个人信息通过住院医 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上报至中国毕业后医学教育网。 (四)已被报考的培训基地录取并且名单已经上报的学员不 得申请退出再参加其他培训基地的招收,一经查实取消其 2023 年报名、培训资格。未被录取的学员可继续报名参加其他培训基 地组织的培训招收。 四、培训待遇 (一)单位学员 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并享有培训基地 生活补助(平均不少于 1.2 万元/年,公共卫生医师除外) 、中央 财政生活补助(2 万元/年)、省财政生活补助(0.6 万元/年)。培 训基地应与委派单位、单位学员签订三方培训协议。 (二)社会学员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医学教 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函〔2021〕86 号)规定, — 3 — 培训基地应与社会学员签订劳动合同,其培训期间的社会保险 (含公积金)和基本工资待遇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 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以培训基地招生简章公 布数据为准),并享有中央财政生活补助(2 万元/年) 、省财政生 活补助(0.6 万元/年)和培训基地发放的绩效性奖金(平均不少 于 1.2 万元/年)。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学员自主择业。 五、有关要求 (一)《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医学 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函〔2021〕86 号)规 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 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 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 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 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国家七部委《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 导意见》 (国卫科教发〔2013〕56 号)规定,医师(暂不含公共 卫生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训合格证书》作为其卫生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 (三)请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 2023 年住培招收工作,制 定好培训招收工作实施方案、招收简章,确保完成本基地 2023 年培训招收任务。根据招收任务完成需求可组织多场次招收。要 把好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关,不得弄虚作假。招收考核应确保公平、 公正,不得徇私舞弊,要根据招收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学员。 — 4 — 各培训基地 2023 年培训招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基地年度核 内容,并作为 2024 年培训招收名额审批的重要依据。 (四)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重点组织 2023 届国家农村订单 定向的全部毕业生报名参加培训,并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录取工作 安排,按时选送学员参加培训。同时要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 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函〔2018〕269 号)关于“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选派人员参加各类全科医生培训,选派人员培训期间的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等福利待遇由选派单 位按在职在岗人员对待”的规定,做好国家农村订单定向毕业生 培训保障工作。 2023 届国家农村订单定向毕业生(推荐参加住培五省市代 培的除外)由海南医学院根据《全科及中医全科专业招收名额分 配表》和培训志愿情况,结合毕业生学分绩点,统筹分配到各培 训基地,培训分配名单请于 6 月 15 日 17:00 前将报管理中心审 核。 (五)2023 年住培六省(市)代培从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 机构当年招聘的住院医师中选派。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组织本市 县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医师、省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 组织本单位的住院医师全部报名参加 2023 年住培六省(市)代 培招收工作(代培招收工作另行通知)。 (六)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住培招收工作要求,已招收的在 培学员不得无故退培并重新报名参加培训。被基地录取但无故不 — 5 — 报到参训或退培的学员 3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公共卫生 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的培训学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培训基 地和培训专业。招收的培训学员必须连续参加并完成培训,不得 以任何理由申请暂停培训;申请暂停培训者按无故退培处理,其 原有培训经历不保留。各培训基地、各单位不得聘用履约服务期 内和违约的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及其他单位委培的住 院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对违反规定的培训基地、单位,我委将 进行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相关培训基地的资格。 (七)报考学员存在报名资料、人员身份等弄虚作假的,一 经查实,取消今年的报名、培训资格,3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省 住院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 (八)专硕并轨研究生、军人 2023 年住培招收计划报省卫 生健康委审核同意的,可纳入我省住培项目统一实施与管理。 各培训基地请于 6 月 15 日 17:00 前将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 化培训的 2023 级临床医学、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 、口腔医学 专硕并轨研究生及军人学员名单、相关录取资料及拟培训专业报 管理中心审核。容量不足的专业基地不得接收专硕并轨研究生、 军人学员进行培训。 (九)各住培基地要做好招录政策的宣传,同时学员招收的 有关工作动态请关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海南省卫生健康科教管 理信息平台以及各培训基地医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 (十)对培训基地开展培训招收工作有异议的,可向省医学 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及时反映。 — 6 — 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林 昌,65351421。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许林洪,68614221。 科教管理信息平台技术人员及联系电话: 陈菲菲 15120623366;张平 13637666517; 冼乐净 13976981010;欧洋 15120623366。 附件:1. 2023 年海南省住培基地招收专业基地目录 2. 2023 年海南省住培基地招收名额分配表 3.全科及中医全科专业招收名额分配表 4.培训基地联系方式汇总表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7 — 附件 1 2023 年海南省住培基地招收专业基地目录 序号 培训基地 专业基地 1 海南省人民医院 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儿外科、 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重 症医学科、口腔全科 2 海南医学院 第一附属医院 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妇产科、麻醉科、全科、外科、眼 科、耳鼻咽喉科、康复医学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 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重症医学科、口腔全科 3 海南医学院 第二附属医院 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全科、外科、妇产科、麻醉科、耳 鼻咽喉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放射肿瘤科、临床病理科、预 防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口腔全科 4 海口市人民医院 内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全科、外科、妇产科、眼科、麻醉科、超声 医学科、检验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口腔全科 5 三亚中心医院 内科、妇产科、儿科、神经内科、全科、急诊科、外科、麻醉科、放射科、超 声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口腔全科 6 解放军第九二八医院 7 海南省中医院 中医、中医全科 8 海口市中医医院 中医、中医全科 9 三亚市中医院 中医、中医全科 10 琼海市中医院 中医、中医全科 11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8 — 备注 海南省眼科医院为眼科专业基地协同 单位 内科、神经内科、外科、麻醉科、全科、超声医学科 公共卫生 海南省中医院协同基地 附件 2 2023 年海南省住培基地招收名额分配表 2023 年 其中紧缺专业招收名额(应完成的最低招收指标数,各培训基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指标数) 招收名额 全科 儿科 海南省人民医院 110 25 6 8 5 3 2 2 2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65 20 3 5 3 2 1 2 3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110 25 4 7 6 1 1 3 4 海口市人民医院 80 20 5 5 5 6 6 5 三亚中心医院 50 15 4 4 4 3 2 6 解放军第九二八医院 35 10 7 海南省中医院 80 20 8 海口市中医医院 35 10 9 三亚市中医院 28 8 10 琼海市中医院 22 7 11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 序号 培训基地 1 合计 625 115 22 妇产科 麻醉科 急诊科 临床病理科 重症医学科 29 27 15 4 15 中医全科 眼科 5 45 5 — 9 — 附件 3 全科及中医全科专业招收名额分配表 全科、中医全科专业 序号 培训基地 1 海南省人民医院 25 23 2 2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 19 1 3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5 23 2 4 海口市人民医院 20 19 1 5 三亚中心医院 15 14 1 6 解放军第九二八医院 10 9 1 7 海南省中医院 20 18 2 8 海口市中医医院 10 8 2 9 三亚市中医院 8 7 1 10 琼海市中医院 7 6 1 合计 160 146 14 — 10 — 招收名额 其中订单定向生招收名额 其中对外招收名额 附件 4 培训基地联系方式汇总表 序号 培训基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海南省人民医院 周晓莉 68642611 2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赖信翔 66743503 3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林少芳 66809246 4 海口市人民医院 蔡亲祥 66189631 5 解放军第九二八医院 常琼英 65920163 6 三亚中心医院 邢梓妍 38236009 7 海南省中医院 秦扬 66131236 8 海口市中医医院 陆征麟 36696206 9 三亚市中医院 符钰尉 88706051 10 琼海市中医院 毛润佳 62810835 11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李廷婷 65390565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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