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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9 第 3 期 (总第 3 期)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9 年第 3 期 主管主办: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出版 录 【区政府文件】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钢城区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 的通知 (钢城政发〔2019〕7 号)…………………………………………………………………2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钢城区 2019 年度区级统一组织审计 (调查)项目计划》的通知 (钢城政办发〔2019〕7 号)………………………………………………………………9 1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钢城区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扶助政策》的通知 钢城政发〔2019〕7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棋山国家 森林公园管委会,大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办公室,区直各企事业单位: 《钢城区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2019 年 9 月 6 日 钢城区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扶助政策 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 22日修订)要求,参照《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 性解释(试行)》(鲁人口〔2006〕34号)和《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 施全面两孩政策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意见》(济发〔2016〕25号)等文件精 2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扶助的基本原则 (一)政策统一。严格执行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和奖励扶助标准,确保政策 的一致性。 (二)公开公正。要通过公开张榜、逐级审核、设立公开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 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地执行政策。 (三)直接到人。资金发放要直接到人,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严禁任何单位或个 人以任何形式和名目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奖励扶助金。 (四)健全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确保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的管理、 服务和监督机制。 二、奖励扶助政策的基本内容 (一)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具有钢城区城镇居民户籍,且属失业、无业、灵活就业等人员,不符合享 受加发 5%退休金(100%退休金的除外)或一次性养老补助条件,未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 待遇的城镇居民。 2.193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1973 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 政策规定生育。 3.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并合法有效。 4.个人年满 60 周岁。 (二)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符合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奖励扶助条件的人员,在年满 60 岁当年的 9 月 30 日前,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独生子 女父母光荣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退休证》(或证明其为城镇其他居民的 相关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钢城区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 3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已通过上年审核公示并领取扶助金的人员不用再次提出申请,只需于每年 9 月 30 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年度审核。 2.村(居)审核 每年 9 月 30 日前,村(居)委会对本年度申报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扶助的对象和上年度的扶助对象,在逐户逐项核实并张榜公示后签署审核意见,并将 《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镇(街道)、功能区审核。 对因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具备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奖励扶助条件的上年度奖励 扶助对象和本年度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村(居)委会应向本人说明原因,并填写《钢 城区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退出审批表》(以下简称《退出审批表》), 报镇(街道)、功能区。 3.镇(街道) 、功能区审核 每年 10 月 15 日前,各镇(街道)、功能区对村(居)委会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公示 后,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退出审批表》等资料报区卫生健康局。 4.区级确认 每年 10 月 31 日前,区卫生健康局对各镇(街道)、功能区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 确认本年度城镇其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并组织公示。各镇(街道)、功能区 应及时将区卫生健康局确认的名单反馈至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在政务公开 栏中公示 5 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卫生健康局于 11 月 20 日前将符合城镇其他居民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资格的人员名单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支付。 由确定的代发机构于每年的 12 月底前负责将扶助金发放到位。 (三)奖励扶助标准及资金管理 1.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自满 60 岁的当年起,按每人每月 80 元 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退出奖励扶助范围为止。已超过 60 岁的,以本制度开 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今后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 4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情况适时调整奖励标准。 2.资金来源。奖励扶助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3.资金发放。奖励扶助金每年发放一次。资金发放采取“直通车”的办法,由区 财政局指定代理发放金融机构,设立奖励扶助金专用账户,为奖励扶助对象办理个人 储蓄账户。区财政局每年 12 月中旬前,将奖励扶助金直接拨入专用账户,代理金融 机构在 12 月底前将其存入个人储蓄账户,并将发放情况反馈区卫生健康局。该奖励 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四)奖励扶助对象的退出 享受奖励扶助对象的户籍情况、子女情况发生变化的,村(居)委会应及时核 实,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终止奖励扶助金,并办理退出奖励扶助手续: 1.本人的户口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2.子女数增加(包括依法再生育、违法生育、收养导致子女数增加)后,不属 于独生子女家庭的。 3.本人死亡或户口迁出的。 4.因弄虚作假等原因骗取奖励扶助金或工作人员审批错误的。 5.当年度未进行审核的。 奖励扶助对象情况发生变化后,村(居)委会、镇(街道、功能区)应在次月 10 日前 报区卫生健康局,自变化发生的下一个年度退出奖励扶助范围。对隐瞒不报的,追究相关负 责人的责任。 (五)执行时间 钢城区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自 2016 年 1 月 22 日起执行。 三、奖励扶助政策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是“全面二孩” 政策后的一项重点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政策宣传、 补助对象资格确认、补助资金预测、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维护等工作;对弄虚作假、把 5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关不严的单位进行通报,对骗取补助金的申报人员取消其补助资格,依法追回补助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退休人员身份认定,及时提供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间和 档案信息,协助卫生健康部门确认补助对象。财政部门加强补助资金预算和管理,确 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审计部门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工作,对虚报、 冒领、挪用、挤占补助资金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镇(街道)、功能区做好 申报人员的初审,指导村(居)委会对申报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与公示。 (二)严格工作要求。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工作政策性强,相比 农村奖励扶助工作,扶助对象个案信息复杂,人户分离与户口迁移情况较多,见面难 度大,需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为他们提供更加耐心负责的服务。各级各部门在工作 中要严格政策口径,准确界定目标人群,不能随意扩大或紧缩范围。要严格履行程序, 确保阳光公正,严格履行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的程序,增强责任心,认真审查把关,把 工作做细做实,既不虚报,也不漏报、错报。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做好各个阶段的 工作,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加强督促检查。奖励金发放工作纳入我区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 任制考核。相关部门要组成奖励扶助工作督导组,定期深入基层,加强工作督导,及 时帮助基层排忧解惑,预防和纠正基层在执行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政策执行偏差问 题,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通报处理。要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梳 理,搞好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工作顺 利实施。 附件:1.钢城区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表 2.钢城区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退出审批表 6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附件 1 钢城区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表 姓 名 户籍性质 别 身份证号 婚姻 状况 联系电话 性 户籍地详址 现居住地详址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子女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个人声明 本人是独生子女父母,系城镇其他居民,未享受企业职工独生子女 父母退休时加发 5%退休金或者一次性养老补助,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 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签名: (手印) 年 月 日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该同志符合城镇其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条件。 村(居)委会 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村(居)委会盖章: 年 该同志符合城镇其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条件。 镇(街道)、功 能区 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镇(街道)、功能区卫计办盖章: 区卫生健康局 审核意见 区卫生健康局盖章: 备 注 注:本表一式三份,村(居)委会、镇(街道、功能区)、区卫生健康局各一份。 7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附件 2 钢城区城镇其他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 退出审批表 镇(街道) 、功能区 所在 村(居)委会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证号码 退出原因 退出年月 备注 退出原因:1、户口转为农村居民;2、子女增加(包括依法再生育、违法生育、收养导致子女数 增加)后,不属于独生子女家庭;3、户籍迁出(备注栏填迁往何地);4、死亡;5、审批错误;6、 未年度审核;7、其他(备注栏填详细原因) 镇(街道、功能区) 经办人签名: 初审意见 镇(街道)、功能区卫计办盖章: 年 月 日 区卫生健康局 审核意见 区卫生健康局盖章: 8 年 月 日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钢城区 2019 年度区级统一组织审计 (调查)项目计划》的通知 钢城政办发〔2019〕7 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棋山国家 森林公园管委会,大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办公室,区直各企事业单位: 《济南市钢城区 2019 年度区级统一组织审计(调查)项目计划》已经区政府、 区委审计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8 月 27 日 2019 年度区级统一组织审计(调查) 项 目 计 划 一、指导思想 2019 年审计项目计划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为主线,着眼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 责,揭示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深层次问题,推动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审计在 9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审计项目安排情况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署、省、市、区定) 以推动中央和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 以资金、项目、政策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为抓手,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 况跟踪审计。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部署,重点安排政策落实跟踪审 计(调查)项目 5 个。 1.全省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调查。 按照突出重点、源头治理的原则,重点关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方案任务落实情况、长期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和落实 情况等,揭示拖欠账款的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深入分析拖欠账款形成的原因,提出 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支持民营经济发 展的政策措施落地生效。此项审计采取融合统筹方式组织实施,审计范围包括全区 2019 年开展的各类审计项目。 2.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以关注我区有关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情况为目标,揭示企业设立和变更等程序不简化、各项“一次办好” 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税收优惠政策不落实、影响实体经济发展等问题,审计重点关 注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方面、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方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方面等, 推动更大规模减税、更明显降费,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 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此项审计采取融合统筹方式组织实施, 审计范围包括全区 2019 年开展的各类审计项目。 3.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措施 10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落地落实,开展实施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审计中着力监督检查乡村振兴规 划制定和实施情况、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乡村振兴战略投入保障情况、 乡村振兴资金安全和绩效情况等。通过审计,揭示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 问题,促进工作落地落实;揭示影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机制制度障碍和薄弱环节, 促进健全完善法规政策、管理制度;揭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促进强化责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 4.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调查。 以摸清我区精准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维护扶贫资金安全、提升使用效 益、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为目标,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 情况跟踪审计调查。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突出“精准、安全、绩效” 主线,严肃查处脱贫攻坚政策执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管理运营中存 在的资金监管不力、工作作风不实、侵害群众利益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假 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和加强扶贫政策措施落实 执行、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使用、精准扶贫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精准扶贫精 准脱贫政策取得实效。 5.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群众工作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审计调 查。 以“摸清情况、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发展”为目标,开展我区村级组织运 转保障资金和城市社区党组织群众工作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专项资 金、专项经费实施的真实性、合法性,查出挤占挪用、虚假套取、使用不规范等情况, 确保资金依法合规、安全有效使用。 (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市、区定) 以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布局、促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和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为目标,在对区财政局 2018 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审 11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计的基础上,重点审计全口径预算管理情况,摸清区级全口径预算体系的建立情况; 重点审查预算编制、执行,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存量资金盘活,支出结构优化,预算 绩效管理、决算(草案)编制和预决算公开情况;重点关注重点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 况;重点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涉企收费清理整改情况,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吃空饷”、“小金库”和大额采购情况,持续 关注提升财政收支质量和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情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揭示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环节中的体制机制缺陷、管理漏洞和改革不到位等问 题,分析资金使用效益,从制度层面提出规范预算管理的意见建议。审计于 7 月初前 完成。 (三)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计(区定) 以依法履行投资审计监督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深化改革、提高政府投 资绩效为目标,对永兴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等 4 个工程项目实施审计。通过对建设单 位、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工作的监督,关注项目建设全过程,促进有关单位建设项目 管理进一步规范。重点审查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建设过程中工程变更真 实性等情况,审核被审计单位提报的竣工结算真实性情况。审计期限自工程开始建设 起至出具结算审计报告日止,揭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不合规、不合法问题, 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审计建议,促进相关单位履职尽责。审计于 12 月底前完成。 (四)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市区定) 1.经济责任审计。受区委组织部等部门的委托,对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 10 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对区统计局等 2 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中 审计。紧紧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与责任落实两大主题,全面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各级重大经济工作决策部署 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12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改善民生的政策落实等情况,督促领导干部结合本地实际,落实改革、发展、稳定的 各项任务要求。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依法依纪揭示和反映,强化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问责机制,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水平, 保障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的制约监督。审计于 12 月底前完成。 2.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推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 护责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与领导干 部履职尽责情况的关联,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 署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组织 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督促领导干部牢 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将 2019 年审计项目计划中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 结合,客观完整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推动自然资源资产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文明 建设。审计于 12 月底前完成。 (五)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区定) 以加强农村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干部廉洁勤政为目标,对辛庄镇城岭村等 100 个 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摸清被审计的村(社区)资 产负债和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客观公正评价被审计对象任期内的 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还干部一个清白、 给群众一个明白,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村(社区)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审计于 12 月底前完成。 (六)需要配合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完成的审计(调查)项目及区委、区 政府交办的项目 附件:济南市钢城区 2019 年度区级统一组织审计(调查)项目计划表 13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附件 济南市钢城区 2019 年度区级统一组织 审计(调查)项 目 计 划 表 序号 项 目 合计 合 计 123 一、 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署、省、市、区定) 1 全省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 账款审计调查 2 推进“一次办好”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3 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使用情况审 计 4 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 况跟踪审计调查 5 二、 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和城市社区党 组织群众工作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审计 调查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市区定) 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计(区定) 1 永兴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 2 区实验学校北路工程 3 区桃花路东延工程 完成 期间 时间 按照审计 署、省审 计厅、市 审计局要 5 1 2018 年度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三、 审计 4 14 7 月初 12 月底 备注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序号 项 目 4 区西外环绿化工程 四、 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市区 定) 2 3 区 610 办公室原主任魏述军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5 区畜牧兽医局原局长孙守彬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6 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原局长井润中同志经济责任 审计 7 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原局长宿爱国同志经济责 任审计 8 区科学技术局原局长葛现军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9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 室)原党组书记赵建秋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11 13 按委 托要 12 月 底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田敬东同志经济责 任审计 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原局长宿爱国同志自然资 源资产离任审计 2 (二) 任中审计项目 1 区统计局局长李淮河同志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2 区司法局局长王子象同志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五、 完成 时间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管冉军同志 经济责任审计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主任何建平同志经济责 任审计 区委台湾工作(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原主任 吕明义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4 10 审计 期间 11 (一) 离任审计项目 1 合 计 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区 定) 10 12 月 0 底 24 (一) 辛庄镇 15 备 注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序号 项 目 合计 1 辛庄镇城岭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2 辛庄镇团坡子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3 辛庄镇朱家沟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4 辛庄镇石湾子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5 辛庄镇崖下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6 辛庄镇赵家庄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7 辛庄镇南王家庄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8 辛庄镇大官庄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9 辛庄镇后峪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0 辛庄镇吕家峪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1 辛庄镇桃科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2 辛庄镇上陈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3 辛庄镇北宝台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4 辛庄镇下朱家店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5 辛庄镇菜店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6 辛庄镇东铁车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7 辛庄镇上三山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8 辛庄镇大辛庄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9 辛庄镇北王庄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20 辛庄镇百咀红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21 辛庄镇东涝坡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6 审计 期间 完成 时间 备注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序号 项 目 合计 22 辛庄镇上河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23 辛庄镇培峪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24 辛庄镇南埠子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2 (二) 棋山管委会 25 棋山管委会西马泉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26 棋山管委会高家庄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27 棋山管委会穆家寨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28 棋山管委会白冶子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29 棋山管委会仙人桥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30 棋山管委会圈里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31 棋山管委会焦家庄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32 棋山管委会涝洼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33 棋山管委会幸福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34 棋山管委会西泉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35 棋山管委会红崖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36 棋山管委会天井峪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6 (三) 艾山街道 37 艾山街道上河沟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38 艾山街道下河沟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39 艾山街道东施家峪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7 审计 期间 完成 时间 备注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序号 项 目 合计 40 艾山街道贤女庙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41 艾山街道雁埠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42 艾山街道卧龙港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43 艾山街道罗汉峪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44 艾山街道大龙门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45 艾山街道庙子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46 艾山街道九龙庄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47 艾山街道双杨桥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48 艾山街道高峪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49 艾山街道南城子坡社区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 计 50 艾山街道曹庄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51 艾山街道南于家庄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52 艾山街道清泥沟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4 (四) 里辛街道 53 里辛街道东田庄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54 里辛街道石头湾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55 里辛街道郑王庄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56 里辛街道黄金篮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57 里辛街道南赵家峪社区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 计 58 里辛街道黄家洼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8 审计 期间 完成 时间 备注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序号 项 目 合计 59 里辛街道黄崖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60 里辛街道石家岭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61 里辛街道高家岭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62 里辛街道张家岭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63 里辛街道潘家庄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64 里辛街道里辛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65 里辛街道双龙峪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66 里辛街道凤凰峪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6 (五) 颜庄镇 67 颜庄镇西港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68 颜庄镇窑货厂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69 颜庄镇东红埠岭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70 颜庄镇西红埠岭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71 颜庄镇木头山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72 颜庄镇状元沟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73 颜庄镇下北港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74 颜庄镇黄花店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75 颜庄镇孙家庄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76 颜庄镇柳桥峪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77 颜庄镇东南峪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9 审计 期间 完成 时间 备注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序号 项 目 合计 78 颜庄镇吕家林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79 颜庄镇三岔沟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80 颜庄镇牛马庄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81 颜庄镇南下冶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82 颜庄镇颜庄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4 (六) 汶源街道 83 汶源街道黄庄二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84 汶源街道柿子峪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85 汶源街道上历山后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86 汶源街道龙巩峪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87 汶源街道下历山后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88 汶源街道南通香峪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89 汶源街道茄子峪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90 汶源街道北金水河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91 汶源街道南金水河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92 汶源街道东王家庄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93 汶源街道霞峰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94 汶源街道台子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95 汶源街道杨家大峪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96 汶源街道东丈八丘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20 审计 期间 完成 时间 备注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公报(2019 年第 1 期) 序号 项 目 合计 4 (六) 钢城高新区 97 钢城高新区卞家泉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98 钢城高新区大上峪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99 钢城高新区高家庄社区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100 钢城高新区小上峪村书记主任经济责任审计 六、 审计 期间 需要配合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完成的审 计(调查)项目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项目 21 按照 上级 及区 委区 政府 要求 完成 时间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