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关于三年制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规定.pdf
中国传媒大学关于三年制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允许 部分提前完成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学位论文等个人培养计划且 成绩优秀的三年制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申请对象 基本学制为三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 申请提前毕业时长 基本学制规定年限内提前一年毕业。 第四条 申请提前毕业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公正, 学风严谨,有社会责任感。 (二)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修满规定学分,各门学位 课程考试成绩均为优秀等级,其他课程必须在良好等级及以上。 (三)有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内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申请人在学期间论文发表情况须具备下 列条件之一: 1、在 CSSCI、EI、SCI 收录期刊或 EI、SCI 检索国际会议上 发表论文不少于 2 篇(文科为独立作者,理工科必须是第一作者)。 2、在我校认定的人文社科类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 1 篇。 (四)基本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 第五条 审批程序 -1- (一)申请人于第 3 学期末提出申请,填写《中国传媒大学 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导师同意并签字。 (二)申请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 成绩单、论文发表原件、经导师审阅并签字的学位论文。 (三)申请人所在培养单位审查其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情况、 学位论文完成情况,经所在培养单位主管领导同意,报研究生院 审批。 第六条 论文评阅 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学校委托“教育部学位与 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进行匿名评阅。评阅程序按照《中国 传媒大学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未通过匿名评阅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七条 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按照《中国传媒大学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规定自 2020 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