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8.15《浙江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研究生用)》签字盖章要求说明.pdf
(此 表 由 学 生 在 研 究 生 系 统 上 填 报 后 导 出 下 载 、 打 印 ) 出访人联系电话: 经办人联系电话: 姓名 学号 性别 学院(系) 专业 导师 培养类型 在校类型 健康状况 出生年月 出生地 户口所在地 入学时间 学制到期 拟毕业时间 手机 Email 政治面貌 紧急联系人 姓名 与本人关系 紧急联系人 电话 出访任务 出访任务其他 出访国家 出访城市 (地区) 出访单位 出访期限 是否途径香港 至 出访总天数 邀请人 邀请人 (中文) (英文) 邀请人职务 (中英文) 邀请单位 邀请单位 (中文) (英文) 外导姓名 邀请人传真 任务情况 邀请地址 邀请人电话 邀请人 Email 国际旅费 在外费用 国内外资助单位及方式 浙江大学公派出国(境)申请人承诺: 1. 本人申请疫情防控期间出访, 已知晓并愿意承担在外期间的健康风险、滞留风险等各类风险及由此 产生的相关费用。 2. 学校已对本人进行了安全教育和疫情防护教育, 本人承诺严格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并按照出访国家 (地区) 、出访单位等的要求,采取或配合采取一切疫情防护及防控措施;如果我国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 政策、出国(境)管理政策发生变化,本人承诺遵守最新的政策要求。 3. 遵守外事纪律, 自觉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和尊严;不做有损于国格、人格的事,爱护浙江大学的荣 誉和形象;遵守学校对外交流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4. 遵守出访国家(地区)法律, 尊重当地的民俗习惯和道德规范, 遵守出访单位的相关政策制度;了 解出访国家(地区)对人员入境和检疫的相关政策。 5. 本次出访不涉及政治敏感问题、无科技涉密问题及无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6. 出国(境)前购买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 因未购买相关保险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本 人自行承担。 7. 出国(境)前告知所在学院(系)及家人出行计划日程、本人国(境) 内外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联系 方式,家属知情并同意本次出国(境)交流;出国(境)全程与导师、学院(系) 、家属保持联络,定期向 导师及所在学院(系) 汇报工作进展、学习情况。 8. 本人已阅读《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等因公出国(境)相关政策 和制度, 同意按规定内容执行,不擅自变更出访期限、出访目的地、出访身份和出访计划等,不前往出访目 的地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已知晓学生在因公出国(境) 状态下无法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学位论文答辩应在返 校后进行,并已预留充裕时间在返校后办理学位论文答辩等毕业、学位授予相关事项。如有违纪、或其它有 损学校声誉和不讲诚信的行为,接受学校相应的处分;如学校对本项目有资助,遵守本项目的相关要求, 如 有违约, 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 出访任务结束后保证按期回国(境) ,及时办理返校手续。 申请人(签字) : (1.本人手签) 年 月 日 (以下签字、盖章流程审批通过后交至系/临床医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导师意见 学院(系)研究生科意见 (3.学生所在培养单位教学部门 对学生提交的出国材料进行预审, 并签署意见:“同意”或“不同 意”) (导师手签,并填写日期) 签字 (培养单位教 公章 (加盖教学部门公章) 学部门负责人 或经办人手 签) (2.导师签署“同 意”或“不同意”意见) 签字 年 月 年 日 学院(系)负责人意见 月 日 学院(系)党委意见 该申请人出访不涉及政治敏感问题、科 技涉密问题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其经费来 已对申请人进行行前教育。 源属实。已告知其出国(境)应征得父母 (监护人)或配偶的同意,并提醒其在国 (境)外的学习、生活、保险、安全等事 宜。同意其在外停留 天。 (5.培养单位 签字 分管教学院领 公章 导签字,盖单位行政公章) (培养单位行政章) 年 月 (4.培养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完 成政审及行前教育后签署意见) 日 (党委负责 签字 人手签) 公章 (加盖党委公章) 年 月 日 1. 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参加线上对外交流须严格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 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办理申请审批手续。2. 此表格适用范围为浙江大学在校注册的全日制硕士、博士 研究生。此申请表经以上部门审批, 申请人请办理两份原件, 一份自己留底, 一份交学院(系)存档 3 年, 另复印一份交保卫处办户籍(无护照者)。 3. 研究生须向学院(系)递交以下材料:(1)本申请表一式二 份。(2)邀请信(邀请人必须具有出访人所去国家或地区的公民资格,邀请信的时间和邀请单位与表格中 填写一致;外文邀请信如果不是英语的,另须提供导师审核签字的中文翻译件)。(3)如出访费用由外单 位支付, 请附经费资助证明。(4)定向、委培生还须递交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单位同意派出 函,并同时到本人工作单位办理出国(境) 手续和出国(境)任务批件。4. 学生因公临时出国办理签证, 根据前往国家的签证要求, 如需开具单位派遣证明,可携带本人打印好的派遣证明、邀请信、因公出国 (境)申请表等证明材料到所在学院(系) 审核并加盖学院(系)公章。 5. 如赴台湾,需加填“浙江大学因 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 表格请到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 出国出境-材料清 单处下载。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咨询电话: 0571-8898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