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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法律援助 ( 基本权益 ) 哪些残疾人需要监护人 ? 如何确定监护人 ? 根据法律的规定 , 精神残疾人、智力 残疾人、未成年的残疾人需要设定监护人。 上述残疾人因为年龄、精神、智力方面的 原因,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进行日常的活动, 不能判断一些日常活动的后果,如果不设 定监护人,有可能会对他们造成伤害。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父 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 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配偶、父母、成年子 女以及其他近亲属担任。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 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其他亲属和朋友,虽然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义务,但是如果 原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居 民委员会、村居委员会同意的也可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 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 监护人。 法律指引: 《民法总则》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 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 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 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1 辽宁省残疾人法律宣传手册 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 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 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 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 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 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 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残病人的几个亲属争做监护人怎么办?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 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 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 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 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 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 监护人。 2 残疾人法律援助 ( 基本权益 ) 法律指引: 《民法总则》第十七条第二款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 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不履行职责怎么办?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 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 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 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 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 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 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 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法律指引: 《民法总则》第十八条第三款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 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 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消监 护人的资格。 3 辽宁省残疾人法律宣传手册 监护人可以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吗? 如果监护人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完全是 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比如出卖财产所得用于 治疗残疾人的疾病,或者了为残疾人的其他合 法权益,这种情况下可以处置。其他情况下, 不得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否则,其他有 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损失,并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法律指引: 《民法总则》第十八条第一款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 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 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 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精神病人去世后,其财产全部归其生前的监护人所有吗? 不是。应当由其所有法定继承 人依法继承。但是如果监护人生前 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与残疾人 共同生活在一起,可以适当多分。 比如精神病人有三个儿子大儿子是 他的监护人并与他共同居住,精神 病人去世后,三个儿子均有权继承 他的遗产,但考虑到大儿子作为监 护人在他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 并且共同生活,分配遗产的时候可以适当多分,但是能够多分多少法律 没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指引: 《继承法》第十三条 均等。 4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 残疾人法律援助 ( 基本权益 )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 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业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 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提 任监护人的除外。 精神残疾人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有权继承。精神残疾人虽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是享有民 事权利,和其他公民一样。有权继承遗产。但是,继承遗产应当由其监 护人行使继承权,并代为管理所得遗产。 法律指引: 《继承法》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 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残疾人的父母去世了,在遗产继承方面应当对残疾人进行照顾吗? 不一定。残疾人仅以自己身患残疾 要求多分遗产,没有法律依据。但是, 如果残疾人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来 源,生活困难,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对 残疾人予以照顾。但照顾到什么程度, 要视残疾人的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指引: 《继承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对 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 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5 辽宁省残疾人法律宣传手册 遗嘱中没有分给残疾人任何财产,合法吗? 这要看残疾人有无劳动能力和其他生活来源。 立遗嘱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将自己的财产在生前通过立遗 嘱的方式指定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多人继承,并可以指定各自的分配数 额或比例。但是,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残 疾人,应当保留其必要份额。 法律指引: 《继承法》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 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结婚以后,对方以残疾人患有精神病为由提出离婚的,法院能够支 持吗? 是否判断离婚,应当看感情是否确已 破裂。如果婚前隐瞒了精神病或明知患有 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者婚后共同生活中 患上精神病,经长期治疗无法痊愈的,经 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法律指引: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 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 3 条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 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残疾人离婚,对残疾人有没有特别的照顾? 这要看残疾人的经济困难情况。如果残疾人没有工作能力,离婚后 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对方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在分割财产时可以 给残疾人适当多分,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方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帮 助,比如将房屋归残疾人使用或所有。 6 残疾人法律援助 ( 基本权益 ) 法律指引: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住 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 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若干问题的解 释(一)》第二十七条婚烟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 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 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精神残疾人离婚的,有权获得孩子的抚养 权吗? 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应当从有利于孩 子的身心健康,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 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条件确定孩子的抚养权。精 神残疾人没有完全行为能力,孩子归其抚养不利 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 如果对方有抚养条件的,应 当由对方抚着。离婚后,如果精神残疾人痊愈, 孩子归其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法律指引: 《婚烟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离婚后,哺郛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 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 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 干具体意见》 第 3 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7 辽宁省残疾人法律宣传手册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 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 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 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 15 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 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有人把残疾人的照片发到网上,并且写上侮辱人的文字,该怎么办? 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可以要求照片上传人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将照片删除。因上传照片给 残疾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上传者予以 赔偿。经残疾人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删 除的,应当承提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指引: 《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 告陷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 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 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 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 法予以受理。 8 残疾人法律援助 ( 劳动权益 ) 列疾人找工作遇到困难 , 可以向哪些部门求助 ? 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 当地残疾人联合会设立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寻求帮助。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的就业困难群 体 , 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重点服务目标。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 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如职业指导、 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等,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 法律指引: 《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七条 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 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 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 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 供服务和帮助。 企业通过利用残疾人证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是不给残疾人安 排工作,合法吗? 不合法。企业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其提供适当的 工作岗位 , 并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 企业如果没 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可供安排的或者安排的 残疾人数量达不到有关规定的比例的 , 应当依法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企业不给残疾人安排工 作,仅仅利用残疾人证办理免交就业保障金,是 违法的。 法律指引: 《残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 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 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 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企业有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可以通过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 方式拒绝安排残疾人就业吗? 不可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法律赋予企业的法定责任,企业 9 辽宁省残疾人法律宣传手册 如果有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应当首先予以安排,不得通过缴纳残疾 人就业保障金的方式拒绝安排残疾人就业。 企业招聘启示中明确声明不录用残疾人,合法吗? 不合法。这是典型的就业岐视,残疾人可以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 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指引: 《残疾人保障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职工的招用等方 面歧视残疾人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残疾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 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 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因为肢体残疾人的身体不方便,让他在家歇业,给上保险,但 是不给发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企业录用残疾人之后,应该向残 疾人支付工资,且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 工资标准。如果残疾人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应 当享受工伤待遇。非因工负伤或患有疾病需要治 疗不能工作的,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企业发给 残疾人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不能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法律指引: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授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0 残疾人法律援助 ( 劳动权益 )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 59 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 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公司因职工是个残疾人,干同样的工作发放的工资不一样,合法吗? 不合法。公司应当按照按劳分配的原 则确定劳动报酬,实行同工同酬,不得以 职工身体残疾为由,歧视残疾人。 法律指引: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 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 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工资分配庆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来规定的, 实行同工同酬。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 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不得在晋职、晋级、评定职称、报酬、 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歧视残疾人职工。 同事经常强迫残疾人替他干活,该怎么办? 同事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残疾人可以 向用人单位反映,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指引: 《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的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 11 辽宁省残疾人法律宣传手册 公司安排残疾人加班 , 不给发加班费 , 合法吗 ? 休息日安排 加班的 , 可以安排 补休。安排补休的, 用人单位可以不 再支付加班费。法 定节假日加班或者 平时工作延长劳动 时间的,用人单位 应当支付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是指元 旦、春节、清明节、 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法律指引: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 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 一) 安 排 劳 动 者 延 长 工 作 时 间 的, 支 付 不 低 于 工 资 的 百 分 之 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 三百的工资报酬。 精神残疾人病发,正在治疗过程中,单位可以将他辞退吗? 不能,职工因病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根据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不同而不同,工作年限越长,医疗期越长。 法律指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 12 残疾人法律援助 ( 劳动权益 ) 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 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 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 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 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 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 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残疾人在工厂工作已十多年,工厂可以随意将他辞退吗? 不可以。劳动者在同一 用人单位工作年限在 10 年以 上的,除劳动者签订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都 不能辞退残疾人劳动者。因 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或 者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发生 变化经营遇到严重困难,无 法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指引: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 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13 辽宁省残疾人法律宣传手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 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 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 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 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 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 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 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 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 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 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 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工厂因经营遇到困难进行裁员,首先裁掉残疾职工,合法吗? 工厂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一般不裁减残疾职工,这是为了充分保 障残疾职工的权益,是对 残疾人的特殊保护。 法律指引: 《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 于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 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 通知》 14 残疾人法律援助 ( 劳动权益 ) 第一条 采取切实措施,避免残疾职工下岗 (一)有生产任务的企业一般不安排残疾职工下岗。 (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进行经济性裁员时,一般不 裁减残疾职工。 (三)企业进行改组、改制,尽量避免安排残疾职工下岗。 (四)企业因兼并或破产,确需安排残疾职工下岗的,应按国家规 定的下岗程序执行,并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残疾工人可以提前退休吗?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 能力的,应当直接办理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并经劳 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连续工龄满 10 年的,退休年龄 为男 50 周岁,女 45 周岁。其他残疾人在退休年龄方面和健全人—样, 一般是男年满 60 岁,女年满 50 岁。如果从事特殊工种,比如井下、高空、 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男职工年满 55 岁退休,女职工年满 45 岁退休。 法律指引: 《国务院关子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 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 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 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 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 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 失劳动能力的。 15 辽宁省残疾人法律宣传手册 公司聘用残疾人,但是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不合法。不论是不是残疾人,作为公司 的员工,公司必须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 是法律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而作出的规 定。如果超过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应该 每月向残疾人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工作满了一 年,公司还不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公司已经和 残疾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指引: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 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 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 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 公司不给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怎么办? 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公司不给缴纳社会保险,劳 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中心的稽核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因为公司不给缴纳社会保险自己遭受了损失,比如养老金少领了很 多,可以到法院起诉。 法律指引: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 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 会保险费。 16 残疾人法律援助 ( 劳动权益 ) 《中华人民共 和国社会保险法》第 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由社会保 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 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 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盲人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能聘请不是盲人的按摩师从事按摩工作 吗? 不可以。聘请不是盲人的按摩师到盲人医疗按摩所工作不符合法律 的规定。盲人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行 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后,方可从事医疗按摩活动。如果聘 请不是盲人的按摩师来工作,卫生行 政部门有权将盲人医疗按摩所注销, 并收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停 止其继续营业。 法律指引: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第 十五条 盲人医疗按摩所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并 收回《医疗机构执业可证: (一)聘用非盲人开展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 …… 17 辽宁省残疾人法律宣传手册 所有残疾人都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吗? 并不是所有残疾人都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 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市内 公共汽车、电车、地铁等。盲人指视力残疾一级 和视力残疾二级的残疾人。盲人免费乘坐公交车 应当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其他残疾人是否 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要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 法律指引: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 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 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 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盲人想参加盲人按摩培训,但是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培训费怎么办? 盲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本人可以向培训机构申请减免培训费。 盲人按摩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减免。 法律指引: 《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盲人保健按 摩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及就业工作的通 知》第四条 各地劳动、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和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对盲人保健按 摩人员的培训、考试、鉴定、发证、推 荐就业、办理营业执照等费用的收取, 参照当地计划(物价)财政部门有关规 定执行,严禁乱收费。对于确有困难的, 应酌情给予减免。 18 残疾人法律援助 ( 社会保障 ) 残疾人没有任何亲人,而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应当由地方政府对残疾人进行供 养。 法律指引: 《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 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 …… 残疾人纳税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个人所得税方面,经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减征残疾人的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向社会提供劳务的,比如修理手表、配钥匙等,税务机关可以免 征营业税。 法律指引: 《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 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部分免 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二)项所称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 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农村的残疾人能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吗?申请五保供养待遇需要 哪些手续?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第一,必须是没 有劳动能力,就是因为身体残疾,自己不能参加劳动;第二是没有生活 19 辽宁省残疾人法律宣传手册 来源,就是没有收入,吃饭穿衣 没有保障;第三是没有能力赡(抚、 扶)养自己的人,比如家里就剩 自己一个人了,没有父母、子女, 或者父母岁数大了,根本没法赡 (抚、扶)养自己。符合上面的 条件的可以享受五保供养待遇。 申请五保供养待遇应当办理 下列手续: 首先,必须向村委会提出申 请,写明自己家庭困难的情况。 村委会收了申请的材料以后,进 行评议,看看是不是符合享受农 村五保供养待遇的条件,如果符 合条件,就在全村进行公告,让 村民提意见。村民没有意见的话, 村委会把材料报到乡、镇政府。乡、 镇政府提出来意见后报到县政府 的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来做最后 的决定。如果批准的话,发给《农 村五保供养证书》。 法律指引: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 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 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 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 满 16 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 20 残疾人法律援助 ( 社会保障 ) 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 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七条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 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 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 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 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 20 日内提出审 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 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 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残疾人符合五保供养的条件,但是没被批准怎么办? 对于符合五保供养条件提出申请要求享受五保供养待遇的残疾人, 有关部门应当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拒不批准的, 残疾人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有关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追 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指引: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村民不予批准享受农村五保供养 待遇的,或者对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村民批准其享受农村五保供 21 辽宁省残疾人法律宣传手册 养待遇的; …… 残疾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城乡居民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 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政府发放最低生活保 障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以家庭为单 位提出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 疾人护理补贴不计入家庭成员收入。 法律指引: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 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 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 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 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 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费有无补贴?补贴多少?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可以申请燃油费补贴,每辆车每年补贴 260 元。申请燃油费补贴,必须由作为车主的残疾人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 残疾人联合会提出申请。 法律指引: 《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 贴的通知》 第一条 补贴对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对象 为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车主须 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 22 残疾人法律援助 ( 社会保障 ) 购买机动轮椅车相关凭证的下肢残疾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符合机动 轮椅车国家标准(GBl2995-2006)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补贴标准和时间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标准为每辆每年补贴 260 元。 残疾人权益受到侵害,没钱请律师怎么办 ? 残疾人打官司,因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的,可以向当地司法行政部 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但必须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和有关 案件范围的规定。 经济困难标准由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 情况确定。 法律指引: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 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 困难没有委托 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 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 二) 请 求 给 予 社 会 保 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 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 23 辽宁省残疾人法律宣传手册 作出补充规定。 残疾人打官司,交不起诉讼费怎么办?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对于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人民 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法律指引: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 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4 残疾人法律援助 ( 康复、教育和无障碍设施 ) 听力残疾的儿童只能去特殊教育学校上学吗? 如果听力残疾的儿童能适应普 通学校的学习,可以到普通学校上 学。学校不能拒绝残疾儿童入学, 并且还要对残疾儿童进行照顾。 法律指引: 《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二十一 条 第一款普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招收能适应普通班学习的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并根据 其学习、康复的特殊需要对其提供 帮助。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立专门辅导教室。 《义务教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 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父母不让残疾孩子去上学怎么办? 受教育权是我们国家公民的一项基 本权利,是受宪法保护的,不管是儿童 还是成年人,不管是残疾人还是健全人, 接受教育的权利都是平等的。孩子到了 入学年龄,父母就有义务让孩子去上学。 否则,当地的教育部门可以对父母进行 批评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 法律指引: 《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 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残疾人教育条例》第十四条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 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使其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 25 辽宁省残疾人法律宣传手册 《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 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 责令限期改正。 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父母让残疾孩子辍学打工合法吗? 不合法,接受义务教育是孩子的权利,父母必须保证让孩子接受义 务教育。因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上学费用,可以向学校或者政府申请 减免费用。如果父母强迫残疾孩子辍学,不让孩子接受教育,政府的教 育部门可以对父母进行批评教育。 法律指引: 《残疾人教育条例》第十八条 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应当酌情 减免杂费和其他费用。 《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 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 责令限期改正。 学校因为残疾儿童身体残疾,让他退学合法吗? 不合法。残疾儿童虽然身体残疾, 但是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学校不 能因为残疾而让他退学。学校应该针对 残疾状况对他进行特殊照顾,使他能够 正常接受教育。 法律指引: 《 残 疾 人 教 育 条 例》 第 二 十 一 条 普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能 适应普通班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就读,并根据其学习、康复的特殊需要 对其提供帮助。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设 26 残疾人法律援助 ( 康复、教育和无障碍设施 ) 立专门辅导教室。 …… 《义务教育法》第十九条……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 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肢体残疾的中学生,违反了学校的管理制度,学校将他开除,合法吗? 不合法。接受义务教育是中学 生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 肢体残疾的中学生违反了学校的管 理制度,学校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 育,但是不能开除。 法律指引: 《义务教育法》第二条 国家 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 不得开除。 肢体残疾人考上大学了,学校因为他有残疾拒绝录取合法吗? 不 合 法。 我 们 国 家 的 公 民 接 受教育的权利是平等的,不管是残 疾人还是健全人,只要他有学习能 力,只要他通过了国家组织的入学 考试,符合录取的条件,学校就应 当录取,不能因为他身体有残疾而 拒绝录取。学校如果拒绝录取残疾 人,是对残疾人的歧视,可以由有 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人进行 行政处分。 27 辽宁省残疾人法律宣传手册 法律指引: 《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二十九条 普通高级中等学校、高等院校、 成人教育机构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 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 政处分: (一)拒绝招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招收的残疾人入学的;有前 款所列第(一)项行为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该学校招收残疾人入学。 《残疾人保障法》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关教育机构拒不 接收残疾学生入学,或者在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以外附加条件限制残疾 学生就学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老师不让残疾学生参加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怎么办? 残疾学生与其他健全学生—样有参加集体活动的权利,老师不应歧 视身患残疾的学生,不能因为学生身体残疾而对学生区别对待,应允许 残疾学生参加其身体能够适应的集体活动。如果有不让残疾学生参加集 体活动的现象,残疾学生可以向学校反映,要求进行纠正。 法律指引: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 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 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无障碍设施被人为破坏怎么办? 按照法律的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比如规划部门、建设部门 负责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有损坏的必须及时进行维修。残疾人 发现无障碍设施被破坏,可以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要求及时修复。 人为破坏无障碍设施是违法行为,对破坏无障碍设施的人应由相关主管 部门处理。 28 残疾人法律援助 ( 康复、教育和无障碍设施 ) 法律指引: 《 残 疾 人 保 障 法》 第 五十三条 无障碍设施的建 设和改造,应当符合残疾人 的实际需要。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 物、 道 路、 交 通 设 施 等, 应 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 工程建设标准。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规定, 逐步推进已建成设施的改造,优先推进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 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 对无障碍设施应当及时维修和保护。 盲人居住的小区大门外的盲道上立了一根电线,影响行走,应该怎 么办? 盲道是专门供盲人行走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 人行道应当设置盲道,并且盲道的设 置要符合相关设计规范,盲道必须要 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 木等影响盲人行走的障碍物。小区外 的盲道立了电线杆,不符合盲道的设 计规范要求,可以向当地的主管部门 反映。 法律指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 条第二款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 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第 4.2.1 条盲道设计应符合 29 辽宁省残疾人法律宣传手册 下列规定: 4、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在盲道上违法停车,致使盲人遭受损害的怎么办? 盲道是专门供盲人行走而设 置的无障碍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 都不得擅自占用盲道。因违法停车 等行为占用盲道致使盲人遭受损害 的,责任人应当支付相应的医疗费, 并赔偿残疾人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损 失。 肢体残疾人乘坐轮椅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收款处的通道太窄,根 本没法通过,影响购物,该怎么办? 国家对于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有规定,超市收款口的宽度, 不能影响乘坐轮椅的残疾人正常通行。超市收款处的通道不能小于 90 厘 米,如果小于 90 厘米,影响乘坐轮椅的残疾人通行,可以向超市反映, 要求超市调整收款处通道的宽度。 法律指引: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第 7.3.1 条乘轮椅者通行的 走道和通路最小宽度应符合表 7.3.1 的规定 30 残疾人法律援助 ( 康复、教育和无障碍设施 ) 道路施工结束,盲道上被堆满了石块,影响盲人出行,怎么办? 施工单位施工占 用道路,必须经有关部 门批准。施工时应放置 安全指示牌或围挡提醒 行人注意,施工结束, 必须负责清理施工的障 碍物。由于盲人看不见 施工障碍物,施工时应 当尽量不要占盲道。施 工后应当及时将建筑垃 圾清理干净。如果因盲 道上存在障碍物影响盲 人出行,可以向道路主管部门反映,要求清除。如果因盲道上有障碍物 造成盲人受伤的话,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赔偿。 法律指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 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 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 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 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 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 可恢复通行。 盲人想要养一只导盲犬,但小区管理人员不让养,怎么办? 盲人因为自己视力残疾,是可以养导盲犬的。养导盲犬是为了自己 日常生活的需要,只不过养导盲犬要遵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规定,比如 办理养犬的手续,携带导盲犬坐飞机需要履行一些手续等等。所以小区 31 辽宁省残疾人法律宣传手册 管理人员不让盲人养导盲犬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法律指引: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 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32 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