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18年下半年团费的通知.pdf
东 山 山东体育学院文件 鲁体院团字〔2018〕12 号 关于收缴 2018 年下半年团费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 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 号) 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鲁团组字〔2018〕22 号)精神要求,请各总支按照文件要求 收缴 2018 年度团费,具体要求如下: 一、关于团费的缴纳 1、山东体育学院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 青年团章程》的规定交纳团费,每位团员每月 0.2 元。2018 级 新生团员交纳 4 个月(9-12 月)的团费,2015 级、2016 级和 2017 级团员交纳全年团费。 1 2、中共党员自愿交纳团费。 3、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团员可自愿多交团费不设 上限。 4、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被认为是 自行脱团,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不得预交团费。 5、 各团总支须严格依据 2018 年度团员统计数据收缴团费, 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团总支认真填写《山东体育学院 2018 年度团费收 缴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加盖团总支公章,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周二)前,将团费及统计表交至团委。团委将统一 要求开具缴费收据。 2、校团委对各团总支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核查。团费 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张懿范(0531-89655261) 桑辉(0633-8779089)。 共青团山东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