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苏教办高函﹝2017﹞17 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工科研究 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本科高校: 为统筹推进全省高校新工科建设改革工作,根据《教育部办 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教高厅函〔2017〕 33 号)要求,请各有关地方本科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 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 南》的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认真做好申报工作。每校限报 1 项,项目经费自筹。省教育厅将组织项目遴选,择优推荐。请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前,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新 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书面材料各一式两份报省教育 厅高等教育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15 号教育大厦 1509 室, 邮编:210024) ,WORD 电子版发送至 jsgaojiao@126.com。联系 人:徐冰,电话:025-83335559。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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