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pdf
渝教工委〔2016〕6 号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 基本规范》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党组织: 《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 范》)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基本规范》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 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制度规定为依据,深入贯彻全面 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我市高校实际而制定,对于规范高校基层党 组织建设,促进高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1 - 各高校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把贯彻落实《基本规范》 与加强党组织基本建设、突出党组织政治功能、强化党组织服务 功能结合起来,推动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正常化、规范化、 制度化,不断提高高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6 年 1 月 13 日 - 2 - 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促进高校院(系)级 单位及以下党组织工作活动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 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及有关文件制度规定,制定如下基本规范。 一、组织规范 1.组织建制。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设置党支部、党总支、党委。适度控制党支部党员规模,党员人 数较多的党支部,合理划分党小组。结合师生实际,探索创新基 层党组织设置模式,把党的组织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 务等机构相对应,便于师生党员参与组织活动;开展相关专业任 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与学生合编党支部探索试点。 2.班子构成。规范设置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会、 共青团党员负责人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党组织班子。院系教学单 位应配备党总支(分党委)书记,党组织书记应与行政负责人交 叉任职,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兼任同级党组织副书记,党 员人数较多或规模较大的院系可增设专职副书记 1 人。教师党支 部书记主要由热爱党务工作的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担任,一般 应兼任所在单位或部门行政负责人。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 员或班主任或相关专业任课教师兼任,也可从优秀的高年级本科 生或研究生党员中选任,但应指定党务政工干部负责指导。管理 - 3 - 服务部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部门负责人兼任。离退休党支部书记 根据实际情况选配。 3.任期规定。院(系)级单位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 3 年 或 4 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2 年或 3 年。 任期届满应及时组织换届。 二、制度规范 4.严格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注 重在科研骨干、学科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优秀大学生中 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做大基数、拉长链条,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 伍,控制发展总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发展 计划。严格遵循发展党员标准、程序、纪律和政治审查制度,始 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思想入党关,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 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 5.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党员大 会,每月至少召开 1 次支委会,每月召开 1 至 2 次党小组会,每 季度上 1 次党课。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坚持经常给党员讲党课,每 年不少于 1 次。“三会一课”应充分体现党组织的政治性,组织活 动的严肃性、实效性,方式方法的创新性。 6.坚持定期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开展 1 次专题组织生 活会,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开展党组织书记与 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党员谈心谈话,组织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 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党组织和党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努 - 4 - 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应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员、师生群众 通报公示。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领 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 生活会。落实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作为表彰 激励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7.推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每年底自上而下各级 党组织负责组织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 作,对评议考核排名靠后、存在问题较多的党组织书记,上级党 组织负责人要进行约谈,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三、管理规范 8.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明确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 责任、分管领导的分管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每年初确 定党组织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项目、落实具体责任人, 开展过程监督,年终做好总结检查。各级党组织每年末向上级党 组织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召开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 下阶段工作计划。对党组织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党组 织。通过会议或内部报刊、内部网站、宣传栏等向师生通报党组 织工作活动、发挥作用等情况。 9.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坚持以理想信念为重点,开展主题教 育培训,针对不同层级党员特点,开展分类教育培训。党员每年 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 32 学时。基 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 56 学时, - 5 - 至少参加 1 次集中培训。按时足额收缴党费。搞好党员组织关系 转接,党员身份明确但关系暂未转接的流动党员,要纳入党组织 管理。 10.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制定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严格审批权限、拨付程序等。大额支出,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决 定。定期公开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11.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建立党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支 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坚持把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重要节日和各项群团活动之中,丰富师生精 神文化生活,推动建设健康向上的组织文化。 四、活动规范 12.开展联系帮带活动。学校党委书记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至 少联系 1 个院(系)级单位党组织,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 至少联系 1 个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至少联系 1 个学生寝室,帮助 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广泛开展与党员、师生谈 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党员、师生思想动态,化解矛盾纠纷。院 系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一定数量党员,每名党员联系一定数量 师生群众,及时掌握师生群众利益诉求和问题信息,做好思想政 治工作。 13.开展表彰慰问活动。“七·一”期间,可结合实际开展评比表 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逢元旦、 春节、中秋等节假日应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困难师生。 - 6 - 14.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根据党员能力、特长和兴趣爱好, 组建党员义工队或党员志愿者队伍,可吸纳师生群众参加,结合 党员社区报到工作,每半年在所在地至少开展 1 次政策宣讲、帮 贫扶困、环境保洁等志愿服务活动。每名有能力的党员结对帮扶 1 至 2 名困难师生,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 五、形象规范 15.队伍形象。党组织书记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带头讲政 治、懂规矩、守纪律,带头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忠诚、干净、 担当、实干。广大党员要认真履行入党誓言,努力做合格共产党 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过硬的作风和形象,促进学校校 风、教风、学风改善。 16.活动场所。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 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建设规范化活动阵地。党组织活动阵地 可与群团组织共建共用。利用工作展板、内部网站等,宣传上级 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政策法规,展示党组织工作 活动情况,公开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使用、工作活动经费使 用等情况。建好用好管好 12371 党建平台,有条件的可推广运用 服务群众工作信息管理系统。 17.档案资料。建立党员花名册、流动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 分子花名册。建立年度目标工作台账、党费收缴使用台账、工作 活动经费使用台账。做好“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 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记录,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有关文件资料。 - 7 -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 8 - 不公开 2016 年 1 月 15 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