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pdf
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临 2012-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交易内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给予恒生银行(含恒生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内部基本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给予恒生银行(含恒生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内部基本授信额度 20 亿元人民币,授信有效期一年,授信项 下业务品种为本公司承担受信主体信用风险的各类信用业务品种(不含回购式信 贷资产转让业务品种) 。 (二)回避表决事宜: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冯孝忠先生回避表 决。 (三)关联交易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综合授信业务,对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的授信额度介于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 1%以上、 10%以下,属于重大关联交易,需由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合理性、公 平性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 2012 年 4 月 19-23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 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亦已于 4 月 25 日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 恒生银行(HANG SENG BANK) ,注册资本 110 亿元港币,法定住址为香港德 辅道中 83 号。恒生银行 2004 年入股本公司,现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系公司关联 方。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为恒生银行全资子公司,也系本公司关联方。 恒生银行为汇丰集团主要成员之一,截至 2011 年末以市值计为香港最大的 本地注册上市银行。恒生银行在香港本地的网点超过 220 家(包括 104 家分行) , 客户覆盖全港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恒生银行下属 35 家子公司,包括恒生指数 有限公司、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恒生证券有限公司、恒生期货有限公司、恒生投 资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信托有限公司等。恒生银行主要业务集中于香港地区,从 业务类别来看,主要在零售、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企业银行(大客户)和财 资等四个部门。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5 月,截至 2011 年末,该行在北京、 上海、广州等地共设有 12 家分行及 27 家支行。该行业务分为公司银行、个人银 行和资金业务三大板块,主要利润来自公司银行和资金业务两大部门,其中公司 银行业务 2011 年盈利能力出现较大提高。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以上关联交易的授信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亦不低于该 公司在其他银行的授信条件;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授信均按一般的商业交易条 件进行,并以公平、合理的市场利率收取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 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巴曙松先生、许斌先生、李若山先生、吴世农先生、林炳坤 先生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定价的原则定价,没 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程序性。2012 年 4 月 19-23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 2 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亦已于 2012 年 4 月 25 日审议批准上述 关联交易。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 2、董事会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4 月 2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