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2017-04 经济管理学院2019版博士毕业标准.pdf
哈工程经管学院发〔2018〕6 号 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发表论文的暂行规定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 的规定》(校研字[2013]45 号)规定,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实 际情况和学科建设需要,就管理学门类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 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如下: 第 1 条管理学门类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除应满足学校、学 院博士答辩相应要求和手续外,还应在指定的学术期刊(详见 附件《经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类办法(2019 版)》)达到 如下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后,方可答辩。 (一)提前答辩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 4 学年 6 月份学位会(不含)之前, 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应达到如下要求: (1)在 A 级期刊及其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 1 篇。 直博生入学后的第 4 学年 6 月份学位会(含)之后,至第 5 学年 6 月份学位会(不含)之前,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应 达到如下要求之一: (1)在 A 级期刊及其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 1 篇; (2)在 C+级期刊及其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 2 篇,其中 B+级期刊及其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 1 篇。 (二)正常答辩 直博生入学后的第 5 学年 6 月份学位会(含)之后、其他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硕博 一体化”等)入学后的第 4 学年 6 月份学位会(含)之后,至 第 6 学年 6 月份学位会(不含)之前,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 应达到如下要求之一: (1)满足提前答辩(4 年内或 5 年内)的答辩要求; (2)在 B+级期刊及其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 1 篇; (3)在 C 级期刊及其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 2 篇,其中 B 级期刊及其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 1 篇; (4)在 D 级期刊及其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 3 篇,其中 C+级期刊及其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 2 篇。 (5)在 D 级期刊及其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 4 篇,其中至少 1 篇学术论文发表在 C+级期刊及其以上级别期 刊,且另有 1 篇至少发表在 C 级期刊及其以上级别期刊。 (三)最后一次学位会申请答辩及延长申请学位年限且审 批同意后申请答辩 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 6 学年 6 月份学位会(含)、或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博士生申请博士学位最长培养年限 的规定》(校学位字[2015]18 号)文件精神申请延长学位年 限并符合文件中要求的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的,申请答辩的博 士研究生应达到如下要求之一: (1)满足提前答辩(4 年内或 5 年内)的答辩要求; (2)满足正常答辩的答辩要求; (3)在 D 级期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 5 篇, 其中发表在 C 级期刊及其以上级别期刊的学术论文不少于 1 篇。 第 2 条对于在《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报》(中英文版)上发 表并检索的学术论文多于 1 篇时,最多只按 1 篇计算。 第 3 条博士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应为第一作者或导师(包括 校外指导教师的校内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 且第一完成单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学术论文。 第 4 条学术论文的第一单位和通讯地址均为哈尔滨工程 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英文为 Harbin Engineering University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第 5 条博士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与博士学位论文 密切相关。学术论文投稿前应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指导教师 应认真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是否与 学位论文的创新成果相关、学术论文是否存在学术道德问题等 内容,指导教师对审查结果负责。学位论文送审前对二者的相 关性有异议的,博士研究生需写出相关性说明,经学院学术委 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送审。 第 6 条本规定自 2019 年(含)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2019 年以前入学的,按院教字[2010]01 号文件、院教字 [2011]07 号、院教字[2011]08 号文件和院教字[2012]07 号文 件执行。 第 7 条如发生学校要求标准高于经济管理学院对申请博 士学位发表论文标准的情况,按学校标准执行。 第 8 条对于其他重要的或具有重大社会贡献的成果,经学 术委员会讨论后,可参照《经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类办法 (2019 版)》中对应论文级别予以认定,并作为本规定第 1 条中相应毕业发表论文要求中的替代项目。 第 9 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8 年 11 月 7 日 附件 经济管理学院学术期刊分类办法(2019 版) 为鼓励我院博硕士研究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活动,以产出 高层次、高显示度研究成果为导向,以学科评估指标为基础, 根据期刊的学术水平和最新影响力,结合学科的发展,对经济 管理类及相关学术期刊的分类进行动态调整。为规范学术期刊 的分类,制订本办法。 第 1 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硕、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奖学金评定、 高水平论文奖励等环节,作为发表学术论文的标准或计分依 据,具体标准或要求以具体文件为准。 第 2 条学术期刊的分类 学术期刊分为 A、B、C 和 D 四类,具体如下: 1.A 类期刊,包括 A++、A+和 A 三级。 (1) A++级期刊 范围:a. UT/DALLAS 界定的 24 种期刊。 b. ABSGrade Four Star 期刊; c. 金融时报(FT)认定的 50 种权威期刊。 (2)A+级期刊 范围:a. ABS Grade Four 期刊; b.中科院分区中 SCI 一区期刊检索。 (3) A 级期刊 范围:a. ABS Grade Three 期刊 b. 《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管 理世界》等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B 类期刊,包括 B+和 B 两级。 (1)B+级期刊 范围:a. 中科院分区中 SCI 二区期刊检索; b. JCR 分区中 SSCI 一区、二区期刊检索; c. 在《管理科学学报》发表的学术论文。 (2)B 级期刊 范围:a. ABS Grade Two 期刊; b. 中科院分区中 SCI 三区期刊检索; c. JCR 分区中 SSCI 三区期刊检索; d. 在《中国工业经济》、《南开管理评论》、 《科研管理》、《中国软科学》、《公共 管理学报》、《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管理工程学报》发表的学术论文。 3.C 类期刊,包括 C+和 C 两级。 (1) C+级期刊 范围:a.其他 SSCI 期刊检索;ABS Grade One 期刊; b. 在除 B 级期刊中所列期刊外的其他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委管理学部认定的“重要学术 期刊表”中 A 类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 C 级期刊 范围:a. 其他 SCI 期刊检索; b.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学部认定的 “重要学术期刊表”中 B 类刊物上发表的学 术论文。 c. 《管理学季刊》、《营销科学学报》等高 水平学术期刊。 4.D 类期刊,包括 D 一级。 (1) D 级期刊 范围:a. EI Compendex 检索的中英文期刊论文; b. CSSCI 来源期刊(核心版,不含扩展版和 集刊); c. CSCD 来源期刊。 第 3 条相关说明 1. UT/DALLAS 和金融时报(FT50)界定的期刊均依据论 文发表年度的最新版目录确定, SCI/SSCI 期刊的排序根据论 文发表年度的当年期刊分区报告确定。CSSCI 期刊(核心版) 依据论文发表年度的最新版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 文索引期刊源(核心版)确定(可查阅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 研究评价中心网页,网址:http://cssci.nju.edu.cn)。CSCD 期刊(核心版)依据论文发表年度的最新版中国科学院情报中 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索引期刊源(核心版)确定(可查阅中 国 科 学 院 国 家 科 学 图 书 馆 网 页 , 网 址 : http:// sciencechina.cn/cscd_source.jsp). 2. UT/DALLAS 和金融时报(FT50)界定的期刊、ABS 列表 期刊、CSSCI 期刊、CSCD 期刊以论文发表年度的期刊级别为准, SCI、SSCI、EI 以论文检索结果为准,一旦确认不随期刊类别 的变化而变化。期刊范围应与经济管理领域相关,中英文刊物 均不含增刊(special issue 除外)。 3. 所有期刊上的短文、短论、专家笔谈、书评类文章一 律不予统计;论文摘要、科普性文章、译文等一律不予统计。 4. 除特别指出外,博士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应为第一作者 或导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的校内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学 生为第二作者,且第一完成单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 院的学术论文。 5. 未尽事项或有争议的事项,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