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类脑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初审和考核细则.pdf
2021 年复旦大学类脑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初审和复审考核细则 为做好复旦大学类脑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2021 年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 研究生工作,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院的招生工作要求和研究院“申请-考核”制的流程 安排,经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本细则。 一、 招生领导工作 复旦大学类脑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监督。 二、初审 1. 我院将对于符合招生条件并及时完整提交申请材料考生的材料及补充材料进 行初审。本阶段审查为形式审查,材料提交满足真实、合法、有效之要求,且达到所 规定各项标准者,为报名合格的申请人,方可进入初审。 2. 我院将根据学科专业,由不少于 5 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集中审阅报考学生 提供的材料及补充材料,全面考查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研究计 划、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等,每位专家独立评分(满分为 10 分),各位专家评分取平 均分,为申请者的初审成绩。 3. 根据初审成绩得分高低,确定参加复审考核的候选人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以电子邮件形式(电话通知辅助)将初审结果通知到申请者。 三、复审考核 1. 报考资格审查 所有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在参加复审考核时按《复旦大学类脑智能科学与技术研 究院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或其证明材料,接受 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初审和考核成绩无效。 2. 复审考核时间和内容 复审考核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8 日-3 月 29 日。 考核分为笔试与面试、综合素质测评等环节,线下进行。 (1)笔试 ① 凡报考我院博士的考生,均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加笔试,考试科目为《类 脑科学综合知识》 。该科目满分 100 分,笔试成绩达到 60 分以上者合格,不合格者不 予录取。 ② 笔试于 2021 年 3 月 28 日上午进行,考场地址为:复旦大学邯郸校区光华楼西 辅楼 105、106。 (2)面试 ① 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研究院剩余招生计划及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复录比不少 于 120%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② 面试专家小组由各学科专业负责召集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经验丰富、学术及 外语水平较高的教师组成,每个小组由 5 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③ 面试内容以考查学生学科专业知识、英语掌握与运用能力以及从事类脑学科研 究的科研能力和潜在素质为主,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 ④ 面试成绩由 5 名专家独立打分(百分制) ,各位专家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 的面试成绩。 ⑤ 面试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进行,地点为复旦大学邯郸校区光华东主楼类脑研 究院会议室。 (3)综合素质测评 ①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主要以问卷调查和无领导 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② 由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小组实施综合素质测评。 ③ 综合测评于 2021 年 3 月 28 日下午进行,地点为复旦大学邯郸校区光华东主 楼类脑研究院会议室。 四、拟录取 1. 在英语水平和综合素质均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的原则下,每一名考生按照综合 成绩得分(学术学位考生成绩构成:笔试占 30%、专业知识面试占 60%、材料审核占 10%;专业学位考生成绩构成:专业知识面试占 90%、材料审核占 10%),由高到低 分专业进行排序。 2. 研究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本年度各个专业剩余招生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得 分高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请学校批准。 3. 拟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为准,复试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 4. 学制 4 年,达到研究院条件要求者可以申请 3 年毕业。 五、监督与申诉渠道 复旦大学类脑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 织实施,纪检人员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监督与投诉渠道:赵老师,021-65643568,zhaowj@fudan.edu.cn。 复旦大学类脑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2021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