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一包).pdf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产品投标,不需此件)(如有将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郎溪县 2023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采购项目(第一包),属于(采购文件 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教培师训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103 人,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资产总额为 3298 万元,属于 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北京教培师训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 年 5 月 4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应答:我单位属于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因此无需提供此件。 单位公章:北京教培师训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 年 5 月 4 日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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