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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滨州市“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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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滨就办〔2021〕2 号 滨州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滨州市“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高新区、北海新区管委 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滨州市“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印 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滨州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1 年 12 月 20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滨州市“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十四五” 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 生福祉、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本规划依据《山东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 (鲁人社发〔2021〕14 号) 、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的 通知》(滨政发〔2021〕10 号)编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促 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是全市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指引。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滨州市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是富强滨 州由“全面起势”转向“整体成势”的关键阶段。面对复杂严峻 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 情严重冲击,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紧扣“山东走在 前列,滨州担当什么;富强滨州建设,百姓得到什么”工作定位, 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头等大事,深入实施就 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创新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就业 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为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 障。就业规模持续扩大,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 19.93 万人,超 — 2 — 额完成目标任务。就业结构更加优化,第三产业就业比例不断提 高,城镇就业比例明显增加,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增 多,区域就业结构更趋合理。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有力,高校毕业 生总体就业率持续稳定在 90%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成效明 显,困难群体得到有效帮扶。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技能人才总 量稳步增长、结构不断改善,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 6 万人以上。 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加强,根治欠薪工作 取得明显成效,劳动权益保障不断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 到 95%以上。失业风险防控基础更加牢固,城镇登记失业率、调 查失业率均保持在较低水平,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 全面推进现代化富强滨州建设的关键时期,做好就业工作机遇和 挑战并存。全市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征程,新旧动能转 换初见成效,特色产业集群日益壮大,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为稳 定和扩大就业创造了良好条件。全市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 因素加速集聚,战略叠加优势凸显,改革红利加速释放,新的就 业增长点将不断涌现。但也要看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 领域固有矛盾依然存在,新的问题还在增加。人口结构深刻变化, 城镇新成长劳动力保持高位,青年、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压力 不减。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加快, “就业难”和“招工难”并 — 3 — 存的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将成为就业领域主要矛盾。就业 方式更加多元,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亟 待加强。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对就业的潜在冲击需要警惕防范。 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全市发展仍处在转型升级的紧要关 口,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需要持续深化,城乡区域发展仍不平 衡,将对就业产生深刻影响。总之, “十四五”时期,就业形势依 然复杂严峻,稳定和促进就业任务艰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紧扣“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 ,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劳动者自主 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以实现更加充 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就业优 先战略,持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 就业的促进机制,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 矛盾,切实提升就业质量,稳定重点群体就业,防范化解失业风 险,着力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 质量就业。 — 4 —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就业优先。将就业置于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实 施以稳定和扩大就业为基准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 间,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实现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 良性互动。 ——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对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需求 作为奋斗目标,优化整合政策、服务、培训等各类资源,打破区 域、城乡分割,最大限度拓展覆盖面和惠及范围,确保人人参与、 普惠共享、均等可及。 ——坚持服务大局。以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促进城乡劳动 者稳定增加收入,扭住扩大内需战略基点,为主动融入新发展格 局,实现“民富市强”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政策协同,统筹兼顾、综合施策,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 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营造促进就业的良好环境。 ——坚持扩容提质。着眼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目标,更 加重视日益凸显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坚持“稳岗、扩岗”并举和 “规模、质量”并重,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 就业,促进就业扩容提质。 ——坚持底线思维。聚焦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制定更加精 准有效的政策措施,因地因企因人加强分类帮扶援助,兜牢民生 — 5 — 底线。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对就业的影响,完善监测预警防控机 制,防范化解就业领域风险隐患。 (三)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要实现以下目标: ——持续保持就业形势平稳。城镇新增就业 17.5 万人以上,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5%以内,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就业 结构持续优化,城镇就业比重不断提高,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 逐步扩大,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稳步提升就业质量。劳动者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就业稳 定性不断增强,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劳动 关系更加和谐,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护,更多劳动者实现 安全、高效、体面就业。 ——持续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动能。创业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对高质量就业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创业 成本不断降低,创业服务实现跃升,创业机会更多、渠道更广, 劳动者投身创业创新活动积极性不断增强。 ——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人力资源质量大幅提升、结 构进一步优化,更加契合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公 共就业服务质效持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企业“招工难”问题有效缓解,劳动者求职渠道更加顺畅。 ——不断增强风险应对能力。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 — 6 — 应对机制不断健全,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失业人员保障 范围有效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规模性失业风险得到有效 防控。 专栏 1 “十四五”时期就业主要指标 指标 2020 年基数 2025 年目标 属性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3.64 〔17.5〕 预期性 2.城镇登记失业率(%) 2.48 ≤4.5 预期性 3.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 95.14 >87 预期性 4.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次) 9.8 〔20〕 预期性 5.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6.0 7.5 预期性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43.35 47.1 约束性 注:1.〔〕表示五年累计数。 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劳动年龄人 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参照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滨政发〔2021〕10 号) ,综合考虑全市经济 社会发展、劳动力供给和就业形势等因素确定。 3.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高技能人才总量综合考虑全市就业人口、国家职 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和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等因素确定。 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综合考虑全市参保人数增长、全市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 确定。 三、增强经济发展拉动就业 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就业的促进机制,挖掘内需潜力带动就 — 7 — 业,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循环。 (四)促进就业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协同 4.1 保持经济就业良性循环。坚持实施以稳定和扩大就业为 基准的宏观调控,强化城镇新增就业、失业率刚性约束。推动财 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等经济政策和人口、教育等社会政 策聚力支持就业,在实施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计划时,科 学评估对就业吸纳能力、就业创业环境、就业质量等方面的影响, 对可能造成规模性失业的,政策牵头部门应提前制定应对措施。 推动产业、企业、创业、就业“四业”联动,促进就业增长与经 济发展良性互动、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信息化局、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 健康委) 4.2 发挥投资带动就业作用。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 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有 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产业。对部分 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制定环评审批正面清单, 加大环评“放管服”改革力度,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 措施。发挥创业投资作用,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投资企业予 以引导基金扶持、政府项目对接等政策支持。围绕产业基础高级 化、产业链现代化,扩大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 — 8 — 产业投资,增强现代优势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厚植带动就业潜 力。加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文明等领域投资力度,增加 就业岗位。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 服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信息化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4.3 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充分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加快提 升传统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推动消费提档升级,激发居民 消费潜力,创造更多就业增长点。围绕渤海国际、万达广场、吾 悦广场、帝堡广场、红星美凯龙等重点区域引导品牌聚焦,支持 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打造滨州消费新地标,引导消费回流。 高标准谋划高铁片区商业网点布局,积极发展商业综合体、大型 超市、专业店、专卖店等业态,打造特色便利性商业集聚区和新 兴商品交易市场。加强与消费领域知名企业对接,引导其在滨州 布局新零售项目,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智慧商圈(街)、商店和集 市。开展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培育,重点打造 5 条左右市级示范 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做好渤海七路省级示范街的改造提升,支 持县(市、区)各培育不少于 1 条步行街或特色商业街。(牵头单 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 划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增强就业吸纳能力 5.1 聚力新型产业促进就业。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 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医养健康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产业 — 9 — 高端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培育新支柱产业和新增长点,创 造更大规模的就业岗位。到 2025 年,五大新兴产业集群主营业务 收入增长 90%。综合采取技术改造、数字赋能、要素撬动、标准 倒逼、跨界融合等举措,推动纺织服装、食品加工、新型建材等 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巩固壮大,创造更高质量的就业机会。(牵 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2 扩大服务业促进就业。实施现代服务业攻坚突破工程。 以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创造高品质生活为核心,以现代服务业与 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商务服务、 科技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为重点,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 价值链高端延伸,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和更多选择。推动 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 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管理等服务业,稳步培育新 需求市场,持续释放就业潜力。引导夜间经济、便民生活服务圈 等健康发展,稳定扩展社会服务岗位,更好地满足城乡各类劳动 者的就业需求。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 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 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 政局、市教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0 — 5.3 拓宽农业空间增加就业。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培育 工程,大力培植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新产业新业态, 鼓励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设备改造及果蔬鲜切、中央厨房、直 供直销等环节,充分释放现代农业对吸纳农民就业的重要作用。 巩固拓展就业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发展农业生产 性服务业,完善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备、流通、销售链条, 扩大农业吸纳就业规模。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培育农 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吸纳就业示范引 领作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壮大乡土人才队伍,引进 海内外适用人才,培育一批富有活力的农村产业带头人。发展休 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特色小镇、文旅融合 发展样板村,创造更多农村就业机会。(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 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文化旅游局、市外事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4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健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 进机制,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混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基 础设施建设,建立市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普惠金融服 务,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融资、用人等各种壁垒,保障民营 企业获得各类资源要素的公平性、普惠性和可得性,更好发挥民 营经济吸纳就业主力军作用。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企业研 发机构滚动培育机制,大力培育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培育源自 — 11 — 滨州的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到 2025 年,全市高新 技术企业突破 600 家,新增“小升规”企业 800 家,支持创新型 中小微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对中小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开展在岗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 鼓励广大企业家强化社会责任和契约精神,为推动发展和稳定就 业作出更大贡献。(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 理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5 促进数字领域就业创业。培育发展数字产业。深化与华 为、京东等国内外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战略合作,建设数字经济产 业园区,打造立足滨州、辐射环渤海地区的数字经济产业高地。 加快建设京东(滨州)数字经济产业园,培育云计算、大数据、物 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数字产业,加 快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催生更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深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 智能同各产业融合,推动“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支持 企业“上云用数赋智” ,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促进平 台经济持续规范发展,降低平台服务成本,带动更多劳动者依托 平台就业创业。推动共享经济、体验经济、创意经济健康发展, 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业 信息化局 — 12 —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5.6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合理规划布局 灵活就业空间,打造升级社区、批发市场、现代商圈、特色街区 等小店集聚区,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扩大新就业形态规模, 创新发展新零售、首店经济、夜经济,支持发展智能体育、智慧 物业、数字街区,培育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带动增加就业岗 位。建立用工余缺调剂平台,支持企业开展季节性、临时性用工 余缺调剂,为阶段性缺工企业精准匹配人力资源。加强灵活就业 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维护,探索发布新就业形态、灵 活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职业(工种)市场工资价位,及时纠正拖 欠劳动者报酬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体 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 游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信息化局) 专栏 2: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支持保障计划 1.推动平等享受公共服务。建立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规 范设立零工市场,发展村级劳务中介,优化灵活就业供需匹配。推进“零 工经济” 、小店经济等健康发展,丰富夜经济业态,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 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 2.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落实灵活 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3.保障就业人员合法权益。落实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 — 13 — 政策。探索发布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职业(工种)人力 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在新业态领域行业推进集体协商,引导双方就劳动 定额标准、工时标准、劳动保障等内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集体 合同。 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持续 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和活力,形成更多创业 机会、更广致富渠道,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六)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 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深化“一网通办” “一链办理” ,打 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全面应用电子证照,逐步实现电子印章与 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全面实施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普 遍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 ,提升事 中事后监管实效。支持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 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加大初创实体支持力度,构建用地支持、 融资对接、税费减免、成果转化等政策支持体系。引入政府性融 资担保公司推广“政银担”贷款模式,拓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 金补充渠道。拓宽企业金融辅导员覆盖面,建设优化融资服务平 台,为企业提供精准化、全方位金融服务。支持大企业入股初创 型高成长性企业,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形成创新创业合力。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 — 14 — 理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激发各类群体创业活力。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 划,每年引领 1000 名以上大学生开展创业实践。优化留学回国人 员创新创业环境,支持打造一批核心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 的优秀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支持全市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专 业技术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 开展创新工作。深入实施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培养一 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深入实施创 新创业巾帼行动,鼓励妇女创新创业。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各具 特色的创业创新大赛,选树创业先进典型,浓厚创业创新氛围。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 教育局、市外事办、市妇联) (八)全面升级创业服务 8.1 优化提升创业载体。突出应用研究,强化“一城五院” 核心带动,加快推进渤海科创城建设。发挥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 合体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四 链统筹” 、深度融合。规范市级示范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 强化服务质量管理,提升孵化服务功能。提升小型微型企业创新 创业示范基地,构建大中小融通型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新建或拓 展整合、改造提升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鼓励产业园区、电商企 — 15 — 业、科研院所创建青年人才创业载体。推广“人人创客、人人创 新”模式,支持企业向新型创业创新平台转型,建设科技企业孵 化器和众创空间,带动企业员工共同创业创新。(牵头单位: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 财政局、团市委) 8.2 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完善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 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培养创业创新人才。 开展创业训练营,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行动,培育创业领军人才。 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创业服务队伍,为创业者提供 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加强科技特派员 队伍建设,鼓励引导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开展指导服务活动。发 展“互联网+创业服务”,提升线上线下创业服务能力。(牵头单 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市财政局) 专栏 3:落实“创业齐鲁”建设 1.强化创业示范引领。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每年扶持 1000 名以上大学生创业。每年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 好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每年举办 1 次滨州市创业大赛,选树创业典型,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搭建创业服务平台。规范引导示范综合体健康发展,培育渤海先 进研究院“双创”孵化基地,打造省级一流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新建 — 16 — 或拓展整合、改造提升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到 2025 年,全市省级、国 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达到 15 家左右,培育选树 50 家工友创 业园。 3.提升创业创新能力。组织创业者参加省级创业训练营,为全市初 创企业经营者的持续发展提供学习机会。加强创业培训,每年培训 1 万 人次以上。举办中青年企业家培训班,每年培训 100 名以上优秀青年企 业家。 8.3 优化创业服务供给。依托山东创业服务网,汇聚创业培 训、项目、资金、导师等资源,建立广覆盖、全要素、精准化的 创业指导服务体系。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心理咨询专家等志愿者 团队,组织开展创业义诊活动、建设创业诊所、对接创投机构、 服务创业孵化基地、培育创业之星。(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扎实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府托底帮扶相结合,统筹做好高 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稳住就业基 本盘。 (九)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化实施“百名高端 专家、千名硕博士、万名大学生进滨州” “三进”工程,提高“选 择滨州——名校人才直通车”等引才活动影响力,实施“城市实 习生”计划,推进高校院所组织大学生来滨开展实习实训,多渠 — 17 — 道畅通优秀大学生来滨渠道。深化驻滨高校毕业生“青春留滨” 活动,加强毕业生就业择业指导,稳步提升毕业生留滨率。强化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加强职业生涯教育,增强自我评估能力、 职业开发能力及择业能力,帮助大学生更快适应职业市场需求。 开发基层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到城乡 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畅通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通道和基层成 长通道。瞄准创新驱动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 展,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聚焦数字经济、 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发展,增加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业态新 模式新职业从业机会。强化精细化差异化就业服务,健全离校前 后管理服务衔接机制,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互通共享,完善 高校毕业生户口和档案管理服务,开展常态化招聘服务,构建全 过程全覆盖不断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持续开展青年就 业见习,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长期失业、就业困难毕业生 的帮扶。将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举 办专场招聘或开设网上招聘专区,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就业创业支 持政策。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 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市公安局、市外事办、市教育局、团市委) 专栏 4:高校毕业生留滨来滨就业创业推进行动 1.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税收、社 — 18 — 保、就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加大机关事业单 位招录招聘力度,扩大特岗教师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项目招募 规模。国有企业新增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 50%。积极开 发科研助理岗位,推动落实社会保险、户口档案等相关政策。落实“村 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吸引优秀青年返乡入乡创业。 2.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深化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改革,解决 毕业生专业和能力与社会需求脱节的问题,夯实实现高质量就业基础。 推进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向高校毕业生全覆盖。扎实推进“青鸟计划” , 在重点高校设立“青鸟驿站” ,面向省内外重点高校学子和滨州籍在外优 秀青年人才每年组织实习实践 1000 人次。 3.提升就业服务质效。大力开展“选择滨州—名校人才直通车”就 业服务行动,推广网上就业服务平台。健全高校就业指导机构,加大对 学生就业指导力度,帮助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 供“一对一”帮扶,精准开展就业服务。 4.吸引留滨来滨就业。实施“海归英才汇聚计划” ,大力引进海外留 学回国人才来滨创新创业,加大“百名高端专家、千名硕博士、万名大 学生进滨州”品牌建设力度。推行就业手续“秒办” “简办”服务,指导 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网上签约、就业派遣等,畅通高校毕业生来滨留 滨就业渠道。降低高校毕业生生活成本,完善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租 赁补贴等保障政策。 (十)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广泛开展区域间劳 务协作,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 务工。发展村级劳务中介,支持有条件的村居设立劳务中介、劳 务合作社等,促进农村劳动力灵活就业。依托县域经济、乡村产 业、返乡入乡创业,结合产业梯度转移,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 — 19 — 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在农田水利、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农 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 当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可能返贫致贫人口、 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维护运营,并及时足 额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定期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 等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送岗位下乡进村入户。 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同等享受 失业登记、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同等 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待遇。(牵 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 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 (十一)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以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 载体平台建设为重点,建立完善以适应性培训为基础、现役军人 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有效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为补充的 教育培训体系。鼓励退役军人就业向基层延伸,县级以下单位拿 出专项计划定向招录退役军人。常态化组织“送岗位进军营” “军 岗日”等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探索建立与国有企业和民营骨 干企业战略合作和就业供需对接机制,定期推荐优秀退役军人就 业。建立失业和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常态化、精准化就业帮扶援助 机制,探索在企业设立退役士兵专项公益岗,强化再就业过渡性 兜底保障。用足用好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基金,鼓励和扶持退役军 — 20 — 人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以及重点扶持领域创新创业。举办退 役军人创新创业大赛,建立创业项目与政策、导师、资本有效对 接机制。(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 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 专栏 5: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工程 1.开通退役军人“就业直通车” 。建立实时共享、上下联动的退役军 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对在部队有专长、地方 有需要、本人有意愿的退役军人,主动对接用人单位实行“直通车”式 就业。 2.开展“送岗位进军营”活动。搭建退役军人求职和用人单位选才 精准对接服务平台,开展市县联动“送岗位进军营”招聘活动。 3.开展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行动。支持退役军人积极参加高职教育, 提升自身学历水平和就业技能。 4.实施退役军人创业导师团队建设项目。建立由具有军人情怀、热 衷于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工作的军创企业家、法律专家、退役“老班长” 和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员组成的创业导师师资库。 5.建立滨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智库。集聚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 创新创业导师、产品项目等资源,开展创业指导、论坛讲座,为全市退 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智力扶持。 6.打造面向退役军人的“军岗日”招聘品牌。利用各级人力资源市 场,每双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共同为退役军人举办“军岗日”专场招聘系 列活动,扩大用人单位和退役军人的知晓率与参与率。 (十二)统筹做好其他群体就业 12.1 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继续开展 — 21 — 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持续加大有组织劳务输 出力度,优先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提供就业指导服务,推荐就业 岗位。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促进弱劳力、半劳力等脱贫享受 政策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做好东西部劳务协作。(牵头单位: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 局) 12.2 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实施失业人员集中帮扶行动, 强化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 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鼓励企业吸纳困难 人员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 庭动态清零。持续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促进党政机关、 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完善残疾人就业支持 服务体系、劳动权益保障制度、人才技能服务和用人单位激励机 制。使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困难 人员就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临时救助和工会帮扶救助范围,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 金制度。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 责任单 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专栏 6:残疾人就业服务重点项目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采 取预留岗位、定向招录等方式,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 头安置残疾人就业。 2.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依托高校、就业服务机构、人 — 22 — 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职业素质培训、就业心理疏 导、专场招聘、实习见习等专项的“一人一策”就业服务。 3.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依托企业、特殊教育 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建立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创业 孵化基地,为残疾人搭建开放式、全要素、可复制的就业创业综合服务 平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服务。 4.盲人按摩提升项目。鼓励扶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疗养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执业。完善盲人按摩产业 扶持政策,加大对盲人按摩机构和盲人按摩从业人员的扶持力度。实施 盲人按摩服务地方标准,打造盲人按摩品牌,促进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 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5.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项目。深入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 技术培训,开展非遗技能培训,扶持建立一批残疾人非遗工匠工作室。 建立职业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库。组织参加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6.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 服务范围,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乡 镇(街道) 、城乡社区建设“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服务平台,加强辅助 性就业机构能力建设,有效提升辅助性就业水平和质量。 12.3 促进其他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妇女平等就业,坚决纠正 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劳动报 酬、职业健康与安全、职业退出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对 少数民族劳动者的就业歧视,取消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做好大 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大力开发老龄人力资源,鼓励适合老龄人口 就业的服务行业开发老龄人口就业岗位,支持企业吸纳老龄人口 — 23 — 就业。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妇联、 市卫生健康委) 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 深化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改善劳动力要素质量, 建设一支符合高质量发展需要、适应现代化经济体系、具备较高 职业技能和道德素质、结构比较合理的劳动者队伍。 (十三)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13.1 创新发展职业技能教育。完善职业教育、技工教育体系, 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育训兼融,构建具有滨州特色的现代 职业技能教育体系。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支持建设山 东康养职业学院,推进滨州职业学院优势专业试办本科,推动鲁 北技师学院、滨州市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支持滨州 市中等职业学校、鲁中中等专业学校、博兴职业中专等院校创建 高水平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围绕“十强”产业,组建全国性或 区域性职教集团(联盟)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技术技能创新服 务平台和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团队。到 2025 年,打造 15 个左右高水平中职品牌专业和 10 个左右高水平高职品牌专业 (群)。实施“渤海工匠”培育工程,开展滨州市首席技师和技术 能手评选,培养技艺高超、技能精湛的工匠队伍。创新实训基地 建设和运行模式,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依托职业院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高技能人 — 24 — 才培训基地和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大力培养复合型、应用 型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壮大青年技术带头人队伍。到 2025 年,选树渤海工匠 50 人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 1.5 万名以 上。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市工业信息化局、团市委) 13.2 深化技能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 评价、激励机制,增强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政策的针对性、有 效性。畅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深化职业 资格制度改革,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沟通衔接机制。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 评价,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 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加强技能人才评价监 督管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技能人才评价环境。拓宽职业 技能大赛领域,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努力构建有 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专栏 7:落实“技能兴鲁”行动 1.构建多层次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做大做强“金蓝领”培训项目, 每年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等级培养的企业职工不少于 1000 人。加快产教 融合型学徒制培训,到 2025 年,全市培养不少于 8000 名企业新型学徒 职工,全市职业院校通过实施现代学徒制等措施,培育 800 名左右齐鲁 工匠后备人才。 — 25 — 2.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实施职业院校专业化、特色化建设 工程,提升高职院校建设水平,用 5 年左右时间,建设 15 个左右高水平 中职专业(群) 、30 个左右高水平高职专业(群) ,创建国家级职业技能 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推进技工教育优质校建设。开展市级高 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用 5 年左右时间, 建设 15 个左右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5 个左右市级技能大师 工作室。 3.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到 2025 年完成 500 家规模以上企业的自主评价工作,全面实现企业技能人 才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在全市遴选具备良好评价资质条件、社会公 信力高、注重公益效果的第三方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 认定活动。及时发布省制定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在工程技术领域 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贯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贯通领 域,培养更多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4.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激励力度。开展滨州市“十万名技能人才梯 次培育工程” ,每年组织评选滨州市“金银铜师奖”高技能人才 1000 名。 5.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每年组织举办滨州市“渤海职业技能大 赛” ,打造“渤海职业技能大赛”品牌。扩大行业技能大赛参赛范围,联 合行业部门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每年不少于 15 场。 (十四)健全终身技能培训制度 14.1 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 点群体专项培训,以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和政府补贴培训 为主要形式,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 训为主要内容,向有培训意愿的各类群体提供培训服务,每年培 — 26 — 训各类劳动者 7 万人次。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 目试点,全面加强新技术培训。聚焦重点群体就业需要,组织行 业性、群体性专项培训行动。统筹开展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就业 创业培训,适应乡村振兴对技能人才需要。对服刑人员、强制隔 离戒毒人员,开展以回归社会为目的的就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 创业创新培训,完善创业培训教程体系,统筹高等院校、国内知 名创业培训机构优势资源,为创业者提供更高质量的创业培训。 结合本地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实施“一县一项目”工程,开展项 目制培训。支持中小企业以工代训、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严 格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牵头单位: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 专栏 8: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 1.提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技能水平。鼓励开展面向新就业形态的 重点就业群体的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支持新业态平台企业开发相 关职业标准和职业培训课程,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和稳定就业。 2.探索适合新就业形态发展工作模式。鼓励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的 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工作模式,促进劳动者技能水平提升和新就业形态 企业吸纳就业,推动劳动者稳定就业和就业形态发展。 3.加强新就业形态试点企业服务力度。推行政策打包、政策入企服 务,创新新就业形态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发挥“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 优势,充分利用各级线上培训平台和企业自建培训平台等载体,提高培 训实用性。 — 27 — 14.2 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推动培训链向产业链聚集,引 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领域集中,重点开展紧 缺职业工种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动态发布急需紧缺 技能人才目录,指导开展紧缺技能人才培养。采取政府补贴培训、 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等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广泛开展订单 式、套餐制培训。推行“互联网+培训” ,通过智慧课堂、线上线 下相结合等模式开展碎片化、灵活性、实时性培训。大力推广“职 业培训包” 。加强培训资金的统筹整合、集约化管理和使用,科学 制定培训计划目标,合理有序地安排培训项目。建立分层分类的 培训补贴标准,完善培训补贴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市场需求程 度、培训成本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 培训者渠道,减少申领门槛限制。健全职业培训监督评价考核机 制,强化培训计划的跟踪、反馈、资金使用和效果评估。(牵头 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4.3 增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多元供给体 系,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优化整合,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普惠同 等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 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设施 建设,鼓励政府与职业院校、企业共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推 动培训设施共建共享、融合发展,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5 年内培训 500 名创业培训讲师,打造高素 质的创业师资队伍。积极组织基础条件好、示范引领作用强的公 — 28 — 共实训基地参加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试点的评选工 作。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 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4.4 强化劳动者职业素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 工匠精神,积极开展劳模工匠选树培育工作,大力培育和选树更 多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充分发挥劳模精神、劳动精神、 工匠精神教育基地的作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 的敬业风气。加强职业素质培育,将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质量 意识、法律知识、维权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知识和 健康卫生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年轻劳动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 意识。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 传部、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 团市委) (十五)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持续加强人 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提高人力资源规范化水平,促进人力资源 合理有序流动。 15.1 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 发展,力争到 2025 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大幅提升,行业 营收突破 30 亿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促进市场 — 29 — 化社会化就业。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指导滨城区 提升省级园区运营水平,促进产业园提质增效。实施骨干企业培 育计划、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养 行业高端人才队伍。鼓励发展专业化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服 务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等融合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人力 资源服务需求。支持行业组织建设,加强政府与行业组织合作, 构建政府依法监管、行业自律成长、市场有序竞争的行业发展环 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 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 15.2 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 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提升市场监管法制化水平,加强人力资源 服务机构诚信建设,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有效配置。规范企 业招工用工、裁员解聘行为,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 项行动,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 行为,营造公平就业环境,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完 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制度,及时发布职业供需状况 及预测。(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公 安局) 专栏 9: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 1.助力企业用工保障服务行动。聚焦新开工重大项目,促进人力资 源服务机构与用工企业供需对接,通过组织团队走访、召开对接交流会 等途径,搭建交流平台,推动精准高效对接服务。 2.重点群体就业服务行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动参与“选择 — 30 — 滨州—名校人才直通车”等系列就业服务行动,为重点群体提供多样化 人力资源服务。 3.促进灵活就业服务行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 规范有序地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求职招聘、技能培训等专业化、精细化 服务,支持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 4.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行动。鼓励具备创业指导能力的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入驻创业载体,提供配套专业人力资源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 构、产业园、行业协会,结合当地产业布局和发展实际,组织开展行业 创新创业大赛、成果展示交流等活动,推动创业创新项目成果转化孵化。 5.优质培训服务行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职业院校、职业 培训机构和企业,积极开发和优化在线学习、直播课堂、热线辅导等培 训服务项目和产品,提供各类实用型、多样化培训服务,帮助用人单位 和劳动者进行赋能学习。 6.劳务协作服务行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对口支援和 东西部协作地区劳务对接活动,促进地区间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力资源 有序流动。 7.供求信息监测服务行动。指导鼓励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机 构依托招聘信息和数据库,采取设点监测、线上调研、数据对比等方式, 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监测,为研判就业形势、完善就业政策提供参考依 据。 8.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就业综合服务行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 务产业园产业集聚优势,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管理咨询、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测评等一揽子、一站式服务。 七、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完善就业创业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标准,夯实基础支撑,着 — 31 — 力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 就业服务体系。 (十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16.1 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 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 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发挥退役军人、 残联、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作用,推进服 务主体多元化。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区域协作,在服务内容、服务 流程、服务标准等方面实现一体化。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建设,建立健全村、社区就业服务网格员队伍,推行网格化就业 服务,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参与公共就业创 业服务示范城市、充分就业社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等 创建,着力争创一批省级“乐业城市”“乐业社区” “乐业乡村” 。 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做到月月有 专场、周周有招聘、时时有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总工会、 团市委、市妇联、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专栏 10: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专项行动 1.广泛举办招聘活动。根据企业缺工情况,分地区、分行业、分专 业、分工种举办招聘活动,搭建“线上+线下”供求对接平台,为企业提 供及时有效的用工保障服务。 2.组织开展顶岗实习。按照地域就近、专业相近原则,鼓励支持各 级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学生、职业培训机构培训生到企 — 32 — 业开展顶岗实习、实践教学。 3.加强跨省际、市际劳务协作。强化与其他省份、地市劳务协作, 加强与劳务输出大市、职业院校联系,开发一批劳务合作基地,设立一 批省外、市外招工服务站,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开展驻点招工,更大规 模引进省外、市外优质劳动力资源。 4.开展订单培养培训。根据企业技能要求,加大校企合作力度,依 托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短期培训,大规模培养企 业急需技能人才。 5.支持企业共享用工。支持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开展用工余缺调剂 合作,解决短期缺工问题。 16.2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 能力提升计划。推行精准服务、品牌服务、标准服务、智慧服务、 满意服务。根据不同劳动者的自身条件和服务需求,构建精准识 别、精准分类、专业指导的服务模式,提供个性化服务措施和解 决方案。应用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实现线上 线下服务融合互通,打造“就好办”公共就业服务品牌。鼓励引 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共就业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民 营机构合作,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强化农村基本就业公 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推动就业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城 乡就业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扩大优质公共资源辐射范围。(牵头 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 财政局) 16.3 提高就业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完善均等化推进机制, — 33 — 逐步实现公共资源按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配置,逐步实现基本 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扩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 盖。强化农村基本就业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推动就业公共 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就业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扩大优质公 共资源辐射范围。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 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专栏 11: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1.实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梳理公共就业服务目录清 单,规范标准化服务流程。加强对基层就业服务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 提升政策解读能力和业务经办效能。 2.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四进” “四送”专项活动。以各级公共就业 和人才服务机构为主体,采取市、县、乡三级联动模式,通过进社区、 进乡村、进高校、进园区为企业和劳动者送政策、送技能、送资金、送 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提质增效,提高公共就业服务可及性。 3.搭建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搭建全市统一的公共就业创 业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各类就业创业信息全市共享和联网发布,为劳动 者提供便捷可及的就业创业“一站式”线上服务。全面推行线上失业登 记,实现失业人员基本信息、求职意愿、就业服务跨区域共享。 4.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依托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 务统一经办平台,加快建设数字化档案和基础信息资源库,逐步实现档 案转递线上申请、异地通办。 — 34 — 八、提升劳动者就业质量 不断优化劳动者就业环境,提高劳动者岗位待遇,保障劳动 者合法权益,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十七)改善劳动者就业条件 17.1 优化工资收入分配。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健全完善 企业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稳 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科学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落实企业薪酬 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企业和职工提供薪酬分配指引,着力提 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 酬制度改革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稳妥推进国有企业职 业经理人薪酬改革。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 以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农民工为重点,不断 增加中低收入群体收入。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 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17.2 改善劳动就业环境。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鼓励 企业加快高危关键岗位机器人应用,改善职工工作环境,减少劳 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岗位对劳动力的依赖。实施工伤预防五年 行动计划,建立完善工伤预防联防联控机制。实施职业健康保护 行动,加大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降低职业病发病率,保障 劳动者职业健康。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聚 焦风险高、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治理,推动企业落 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防控和 — 35 — 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保障劳动者人身生命安全。(牵头单位: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 17.3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实现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扩大住房公 积金制度覆盖面,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 以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存住 房公积金。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推进建立个人养老金 制度。加快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 度、大病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 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统筹解 决好各类就业群体的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卫生医疗、文化生活 等问题,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安居乐业。(牵头单位:市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 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 (十八)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18.1 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常态化开 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提高企业知法守法意识。优化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服务,进一步规 范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质量。加强劳务派遣监管,依法规范劳务 — 36 — 派遣用工。有序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推动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活动, 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 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 18.2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研究 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 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加强区域性、行 业性职工代表组织建设,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开展。推动企业 建立劳资协商委员会、劳资恳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 监督、民主决策新机制,提升劳资沟通协调的制度化程度。实施 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巩固和深化构建 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成果,常态化开展和谐劳动关系 创建活动。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和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 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 任单位:市总工会) 18.3 加强合法权益保障。畅通维权渠道,全面推行“安全帽 维权联系卡”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 开”监管机制,实现劳动保障维权“一网通办” 、全省联动。加强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健全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守法诚信 等级评价,强化实施“双打击一问责” ,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 会公布力度,加强失信联合惩戒。以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 支付条例》 《滨州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为抓 — 37 — 手,以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加 强源头治理,扎实推进常态化联系包保,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 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 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时制度, 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 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 护。依托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协商机 制建设,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争议预防责任制,完善协商规则。 进一步优化调解组织网络,统筹利用各类调解资源,深入开展金 牌调解组织和调解品牌工作室建设工作。创新办案机制,完善案 件分类处理、繁简分流办法,深化仲裁要素式办案方式改革,加 强办案指导监督,提升仲裁终结率。加强调解、仲裁和诉讼衔接。 优化调解仲裁服务流程,畅通线上线下维权渠道,提升案件处理 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妇联、市 司法局) 专栏 12: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1.和谐劳动关系培育打造计划。加强对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人事 争议调解组织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的指导和培育。全市每年评选 20 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5 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品牌 调解室) ” 、3 个“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 。 2.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加强市、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配合, — 38 — 每年选取 50 户企业进行培育指导服务,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打 造具有影响力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典型。加强对新注册企业的用工指导, 力争 5 年服务新注册企业 1000 户。 3.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建立完善企业用工指导服务机制,通过 组织培训、座谈走访、发放资料等形式,指导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帮助企业提升用工管理水平。指导困难企业与职工开展民主协商,采取 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 九、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加强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应对机制建设,切实防范 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十九)加强就业监测预警。综合运用宏观经济数据、市场 招聘数据和社保数据等,监测劳动力市场变化和企业用工情况, 提高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能力和水平。完善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 坚持市县联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动态跟踪监测,及时 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企业规模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报 告制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对拟进行裁员的企业及时介入指导, 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密切关注规 模裁员、失业风险等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二十)全面强化失业风险应对处置。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 应急防控预案,用好就业风险储备金。允许困难企业在与职工协 议一致的基础上采取协商薪酬、依法调整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 位。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加大参保扩面力度,提高政策受益 — 39 — 率。逐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进一步畅通申领渠道,简化经办 流程。用足用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提高 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 作用。(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 局) (二十一)应对外部因素对就业的冲击。重大政策、重点项 目、专项治理实施过程中,涉及企业关停并转的,同步做好职工 转岗转业培训和安置工作,防止出现规模性失业。积极应对人工 智能对就业的影响,推动建立人工智能对就业影响协同应对机制, 避免人工智能就业替代效应短期内集中释放。坚持教育和培训相 结合,培养更多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推动产业结构、 就业岗位和劳动者技能协同升级。加快构建不同行业、不同业态 间的转岗机制,大规模开展人工智能应用适应性、储备性培训, 提升人工智能通用技能。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十、强化综合保障措施 坚持协调推动,凝聚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规划各 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圆满完成。 (二十二)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市、县两级政府促进就业责 任,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 层层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进一 步明确细化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凝聚就业工作合力,确保规划 — 40 — 任务顺利落实。 (二十三)强化资金保障。对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加大地 方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各类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就 业补助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管理,优化适用范围和支出结构。 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突出结果导向。扩大就业领域社会资本 进入,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在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职业教育、 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二十四)开展考核激励。加强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及时总 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适时对规划 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定期通报。注重正 向激励作用,加大对就业工作先进县(市、区)的表扬激励,定 期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表扬,选树先 进典型。对不履职尽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约谈问 责。 (二十五)狠抓政策落实。实施就业政策快办帮办行动,推 广告知承诺制,及时公布政策清单和网上申领渠道,依托大数据 比对主动识别政策对象,精准推送政策信息,持续优化“政策找 人”,推行“免申即享”,增强企业群众政策获得感。加强宣传引 导,多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宣传、典型宣传,正确引导社会 预期,营造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 41 —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 42 — 2021 年 12 月 20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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