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政字〔2018〕31号 关于启用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印章的通知.pdf
微政字〔2018〕31 号 微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启用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微山岛旅 游度假区、南阳古镇旅游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业: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章因磨损不便继续使用,现制发微 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印章1 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旧印章同 时废止。 附件:印模 微山县人民政府 2018 年 5 月 2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附件 印模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22 日印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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