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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办高函〔2018〕44 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8 年省级大学生 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5〕 36 号)和《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苏 政办发﹝2015﹞137 号)要求,搭建开放共享的大学生创新创业 教育平台,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省教育厅将遴选建设 一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双创实 践教育中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平台支撑、项目引领、专创融合、协同育人、资源共 享、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宗旨,以强化实践育 人为目的,以服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 动力,着力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全流程服务平台,切实加强 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优质资源共享,不断完善 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专业教育+双创教育”深度融合 的人才培养新局面,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生态体系,培养新 时代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 —1— 二、建设目标与建设任务 建设目标:力争到 2020 年,在全省高校建成 50 个布局合理、 机制灵活、开放共享、特色鲜明、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省级双创 实践教育中心,基本覆盖全省所有类型高校,形成一批可复制、 可推广具有示范效应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模式和典型经验,开创 创新创业教育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为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奠定坚实基础,全面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建设任务:立项建设一批融“双创教学、实践训练、指导服 务、成果展示、资源对接、孵化转化”六位一体校内外协同的省 级双创实践教育中心。根据国家和省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的要求,依据双创资源汇聚的区域特点以及高校办学功能与定 位,支持高校联合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及企事业单位,采取“校 内中心+校外基地”模式,合作共建综合性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公 共平台,全方位整合专业创新实验室、主题创新区、创客空间、 路演大厅等校内实践教学平台,集聚利用创业园、科技园、孵化 器等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专业化资源,提供开放式、公益性 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场所,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教 育。 三、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双创实践教育中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和顶层 设计科学先进,具有清晰的契合学校办学定位的创新创业教育发 展和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 培养目标定位精准,明确提出面向全体师生的创新创业教育理 —2— 念。培养过程与教学内容贯彻落实到位,实现专业教育和双创教 育深度融合,统筹协调创新创业理论、实践训练、指导服务、成 果展示、资源对接、孵化转化等教学环节,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体 系。 (二)具有健全的管理机制。学校成立创新创业领导机构, 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协同机制,在教务部门或独立设置的创新 创业学院牵头下,在学工、就业、团委、科技、科技园等多部门 协同下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研究相关工作, 制定了一系列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制度并持续改进。 (三)具有稳定的合作共建模式。由高校联合地方政府部门、 行业组织及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建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通过高 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风投机构、专业服务机构等多元主体 的深入合作,建立健全共建共管机制和开放共享机制,承担人才 培养方案所需要的各项创新创业教学任务。设有合作方共同参与 的专门管理机构,签订合作建设协议并有良好的运作基础。建有 稳定的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且数量不少于 3 个。 (四)具有完备的双创教育体系。建立完备、贯通、互动的 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体系,推动创新和创业、理论和实践、训练和 实战相结合,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积极组织“互 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和创新创业沙 龙、创新创业过程辅导等活动,助力创新创业项目孵化转化。提 供多种模式的项目实践机会,帮助大学生提高创新创业实践能 力。 (五)具有胜任能力的师资队伍。建立由高校专职创新创业 —3— 教师、专业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高管、天使 投资人、创投机构、投融资管理人员等兼职教师共同组成的师资 队伍。专业教师具备专业领域创新创业实践经历,部分教师具备 一定年限的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能够为学生提供模拟创业实践 的指导。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具有丰富的创新创业实践经验,可 承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相关 课程的教学指导任务。师资队伍相对稳定,年龄、职称、知识、 能力结构合理。 (六)具有必要的条件保障。学校为全校师生开展创新创业 实践活动提供经费支持、政策扶持、场所设备和项目路演等系统 化的支持服务,注重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尤其是第三方服务机构的 专业化资源为创业团队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 创业服务。支持师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在考核、评奖、评优等 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参与,设立创新创业工作 专项基金和运行维护资金,助推省级双创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具 有独立运行的场地,省级双创实践教育中心场地主体面积不少于 1000 平方米,校内总面积不少于 4000 平方米。 (七)具有丰富的信息化资源。学校建有统一的具有开放性、 扩展性、兼容性、前瞻性的创新创业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 创新创业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具有丰富的、自建与购买相结合的 创新创业在线开放教育资源。建有网上路演中心,能满足管理、 竞赛、培训、交流、展示、孵化等需要。实现校内外教学资源共 享,线上线下协同配合,并能实现与拟建的“江苏省高校创新创 业教育平台”对接。 —4— 四、立项与建设 (一)遴选程序 省级双创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工作采取集中申报立项、分年度 建设、分批验收挂牌的方式进行。省教育厅将通过学校申报、材 料公示、会议评审、省厅审定等方式,遴选确定 2018 年省级双 创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名单。 (二)申报限额 省级双创实践教育中心建设面向全省普通高校及独立学院 申报,每校限报 1 个。2018 年拟遴选 20 个左右省级双创实践教 育中心建设点,其中高职院校不少于 6 个。 (三)建设经费 省级双创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点由学校对照省确定的经费标 准(每个中心每年投入不少于 200 万元)和要求负责建设。鼓励 省级双创实践教育中心通过与社会广泛合作、提供社会服务、接 受捐赠等多种途径,多渠道筹措经费,用于中心发展。 五、申报材料 (一)书面材料 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立项申报表(附件 1, 一式两份)。书面申报材料请用标准 A4 纸双面打印,经学校审 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二)电子材料 1. 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立项申报表(附件 1,Word 格式、PDF 格式各一份) 。 2.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学校联系人信息 —5— 表(附件 3,Excel 格式)。 请各校于 12 月 19 日前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 践教育中心共享平台”(网址:http://jsgxpt.seu.edu.cn)进行网上 报送,在线填报《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立项申报 表》。 (三)网站材料 申报省级双创实践教育中心需建设专门的网站。网站建设要 求从立项申报、过程管理、阶段性成果展示、总结验收等方面系 统考虑,便于主管部门进行过程管理与校际间相互交流学习。 立项申报阶段要求网站信息包括立项申报材料、创新创业实 践教育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学校及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制 订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创新创业培养方案、创新创业训 练项目和创新创业课程信息、创新创业成果等内容。 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要求采用文字与 图片相结合的形式,图文并茂,便于专家了解中心的环境与设施 全貌。 (四)材料报送 请于 12 月 20 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报 送地点:江苏教育大厦 15 楼 1508 室。联系人:魏永军、祖强; 联系电话:025-83335156,13770669298。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 邮箱:jsgjcxcy@126.com。 为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高校将本校具体负责省级 双创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附件 3) 于 12 月 10 日前发至电子邮箱:jsgjcxcy@126.com。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