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社政学院202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初审细则.pdf
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2021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初审细则 根据《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 法》,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 的初审细则如下: 1. 院研究生教务秘书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要 求进行资格审核。 2. 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将符合报名资格的申请人名单告知每位导师;导师从 其招生的学位点中提名最多不超过 3 位自己有意向招收的申请人,特殊 情况下提名最多不超过 4 位。 3. 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将符合申请条件且导师有意向招收的申请人材料提交 给初审专家小组。 4. 初审专家小组成员在认真审阅申请人材料后,根据以下指标,对每位申请 人进行独立评分: (1) 教育训练背景(25%) (2) 研究计划书(20%) (3) 本硕阶段学业表现(15%) (4) 外语能力(15%) (5) 学位论文或学术发表所反映出的研究能力(15%) (6) 研究潜力综合评价(10%) 5. 取每位初审专家评分的平均分作为初审考核成绩。初审专家小组,根据初 审考核成绩得分高低,原则上按照每个学位点计划招生名额的 1.5-2.0 倍, 提出参加复审考核候选人建议名单。对招生名额较少的学位点,可以适当 放宽复审考核比例,复试录取比最高不超过 3:1。 6. 初审专家小组的建议候选人名单,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审议后,在学院网上公示。院研究生教务秘书通知初审入选者在指定时间 和地点参加复试考核。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