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户须知.pdf
新生儿办理落户须知 一、婴儿父亲、婴儿母亲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 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办理出生登记。 二、婴儿父母双方名下一方有房产,婴儿的户口需落在房产所在的派出所。 三、婴儿父亲、母亲均为本市职工集体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 母登记出生户口。 四、婴儿父、母亲一方为集体户口的,另一方为外地户口,且父母双方在 北京没有房产,生育子女可以办理集体户籍。 符合以上第三条和第四条条件的可以将户口落入交大集体户口。 需准备的材料有: ①单位开具的同意接收新生儿落户口的证明;②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户口 卡首页复印件并由单位盖章、父母双方本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卡上的婚 姻状况为有配偶或已婚) ;③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 上复印件均为 A4 纸);⑤《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符合办理落户条件的,准备好以上材料后,跟保卫处户籍科预约办理落户。 需要户籍科老师一起到大钟寺派出所户政大厅办理落户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周 的周二和周四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