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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第20批次建设用地解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64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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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人 民政府 四宝山街道解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淄高新征补 公 告 (2023)19号 根据淄博 市人 民政府决定 ,为 加快高新 区经 济社会发 展的需要 ,拟 征收解 庄村集 体 土地 。 按 照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土 地 管理法》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土 地 管理法实施条例 》等 法 律 法规 的有 关规定 ,淄 博市人 民政府委托 淄博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 业开 发 区分局会 同高新 区财 政金融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中心、农 业 农村与 民政事 业 中心等部 门和 四宝 山街道 办事 处根 据 土 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 定风险评估 结果 ,拟 定 了 《解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现公告 如下 : 一、拟征收土地 目的 地 块 26、 地 块 27、 地 块 28、 地块 29、 地块 30、 地块 31、 地块 32均 拟 用于高新 区城市道 路提 升改造 工程项 目,用 途为交通 运输用 地 。属于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土 地管理法 》第 四十 五条 “ ” 规定的第 二 种征收情形 ,符 合公共利 益 需要 。 二 、拟征收 土地的位置 、地 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解庄村土地 ,东 至高新 区界 ,西 至高新 区界 ,拟 征收土地总面积 1.6451公 顷,其 中 : 农用地 1.6113公 顷 (林 地 1.5560公 顷,交 通运输用地 0.0192公 顷,其 他土地 0.0361公 顷)。 建设用地 0.0338公 顷 (城 镇村道路用地 0.0338公 顷)。 三、拟征收 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 费按照山东省人 民政府鲁政字 (2020)74号 文公布 的张店区征地区片综 合地价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位于淄博市张店区三级区片 ,补 偿标准为 112,5万 元/公 顷。不涉及 基本农 田或未利用地 。 地上 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 、 山东省 自然资源厅 《关于淄博市征地地上 附 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 (鲁 自然资发 (2022)20号 )的 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不涉及 青苗及地上 附着物补偿费 。 拟征收土地不涉及拆迁农村住宅、工矿企业或其他建筑设施 。 四、安置意见 经解庄村村委会协商 ,对 拟征收土地涉及 的农 业人 口采取 以下方式安置 。 (一 )调 地 安置 。 由四宝 山街道 办事处和解庄村村 民委会征得村 民同意 ,拟 在征收土 地经 依法批准后按照有 关规定对承包 土地进行调整 。 (二 )货 币安置 。征收土地 补偿安置费拨付到解庄 村村 民委 会后 ,由 村集体 经济 组织按照 国家 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 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 (三 )社 保安置 。拟征收土地社会保 障补贴资金按照 22.5万 元 /公 顷标准 ,在 征收土地报批 前一 次性划 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 ,共 计社会保障补贴 37.0147万 元 。 由高新 区人力资源与 社会保障局会 同解庄村村委会 研究制定被征地农 民社会保障方 案 ,在 征收土地经依 法批准后 , 办理参保事 宜 。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 的土地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及其他 相关权利人应 自公告发布结束后 5日 内 (2023 年 4月 5日 至 2023年 4月 9日 ),持 相关权属证 明材料 到淄博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 区分局 603办 公室办理补偿 登记并签订征 地补偿安置协议 。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的 ,以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 》 《土 地使用权及地上 附着物 和青苗调查确认表 》 (附 件 )为 准 。 六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 地涉及 的农村集体 经济 组织所在地和 山东省征地 信 息公开查询系统 同时予 以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 30日 ,自 2023年 3月 6日 起 至 2023年 4月 么日止 。 拟征收土 地的土 地 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及其他 相关权利人如认为拟定 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不符合法律 、法规规 定的 ,应 在公告结束前书面 向淄博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高新技术产 业 开发 区分局提 出书面听证 申请 ,听 证 申请书送至淄博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 业 开发 区分局 603办 公室 。逾期未提 出的 ,视 为放弃听证 。 特此公告 。 附件 : 《土 地 所有权调查确认表 》和 《土 地 使用权及 地上 附着物和 青苗调 查确认表 》 联系人 :吴 珂 昌 ,联 系 电话 :3590237。 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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