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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2023-03-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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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实习管理手册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部 2022 年 12 月 编印 目 录 实习管理制度(试行) ..................................... 1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职责 ............. 5 实习生违纪处理规定(试行) ............................... 7 实习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10 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 ...................................... 16 实习须知 ................................................ 18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指导(巡查)记录表 ...... 20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生请假申请表 ............ 21 大学生实习三方协议.......................................22 丙方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26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成绩评定表 .............. 27 2022-2023 学年学生实习工作方案 ...........................31 实习管理制度(试行)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41 号令) 、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教职成 〔2021〕4 号) ,结合学校实际及实习单位纪律、安全等相关要求, 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 (一)教务部工作职责 1.与系部、学工部共同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 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和达到教学实践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 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签订大学生校外 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校企合作协议书),明确各方职责和责任。 2.制定学生岗位实习的规划和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负责实习工 作的检查,监督,评估和总结。 3.代表学校与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订实习协议,并组织落实为 学生购买相应的实习保险。 4.协调各系(部)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协助系(部)处理各种实 习过程中的突发重大事项。 5.选择国内先进的实习管理平台,联系实习平台公司业务人员对 实习指导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导入实习学生相关数据进入平台。 (二)系(部)工作职责 1.系(部)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岗位实习手册或实习大纲(实习 目标、实习计划、实习任务与要求、考核标准等) ;对学生开展实习 前教育,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1 2.按要求组织开展针对学生实习岗位的实习前专题培训,帮助学 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等,加强实习纪律和安全教 育,预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3.指导、协调、检查实习工作的落实情况,切实组织、管理好本 系部各专业学生的实习工作,处理各种实习问题;组织实习考核,评 定岗位实习成绩。 (三)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实习前指导教师管理 组织学生学习《实习手册》或《实习大纲》,做好实习前思想工 作和实习动员;合理选用学生干部担任实习组长;熟悉实习管理平台。 2.实习期间的管理 (1)关爱学生、掌握实习生实习情况。按规定指导学生完成实 习任务、在实习管理系统上传实习周志和跟实习组长保持密切联系, 对实习生要主动不定期地巡视。 (2)按规定时间参加系部实习巡查工作,及时将巡点检查情况 向系(部)汇报。 (3)实习生违反实习管理制度或出现违纪行为,实习指导教师 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并主动与其家长联系,沟通方式恰当,效果要良 好。 (4)实习生出现较为严重的问题,实习指导教师积极配合系(部) 及教务部工作。 三、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1.各系(部)统计各专业实习人数,提前确定下一学年度各专业 的集中实习计划,并按规定日期上报教务部。实习计划不得随意变更,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有关实习单位,并报教 2 务部备案。 2.各系(部)与学工部沟通、协商,联系实习单位,初步确定各 单位(企业)来校招聘学生人数,男女比例。 3.教务部和各系(部)共同确定各实习单位、需求的各专业实习 人数、名单,购买实习保险。 4.教务部公布实习安排,代表学校签订三方实习协议(盖章) , 协议文本由三方各执一份。 5.各实习指导教师组建实习生联系群,落实实习管理制度。 6.建立实习指导教师定期和实习单位沟通机制,在实习期间要维 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 确保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遇到实习期间的突发 事件,并第一时间向系(部) 、教务部报告。 7.实习期间对实习生的要求。 (1)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按照实习计划的要求,在实习单位指 导老师的指导下,全面完成实习任务。 (2)听从企业实习指导老师的安排,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 单位的规章、制度,特别要遵守保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于违反纪律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学生,学院应会同 实习单位,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因故不能参加实习的学生,必须向所在系(部)申请,经 系(部)审批、教务部审核批准。 (5)学生擅自不参加实习的,除按学校考勤规定处理外,按“旷 课”处理。如需另作安排,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系(部)和教务 部批准,允许另行安排一次实习,其实习费由实习生自理。 四、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 实习生必须按实习手册的要求完成实习的全部内容,并提交实习 鉴定。实习成绩评定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成绩评 定时,要综合考察学生的品行表现、学习态度、学习效果、出勤情况、 实习周志、实习报告质量、考核或考试成绩等。成绩评定的标准为: 3 各系(部)可根据专业要求进一步制定成绩评定细则) 1.优秀(90-99 分):实习态度端正,无缺勤和违纪现象,实习 期间刻苦、勤奋,工作积极主动;实际操作能力强,理论联系实际好, 完全达到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报告全面、系统、质量高。 2.良好(80-89 分):实习态度端正,无违纪现象,实习期间工 作积极主动;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达到实习大 纲的要求;实习报告全面、系统。 3.中等(70-79 分):实习态度比较端正,无违纪现象,实习期 间工作比较主动;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基本达到实习大纲的要求; 实习报告比较全面。 4.及格(60-69 分):实习态度基本端正,无严重违纪现象,实 习期间能服从安排;可以完成基本的实际操作,能达到实习大纲的基 本要求;能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 5.不及格(60 分以下):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均为不及格。 (1)未达到及格要求; (2)因故缺勤累计达实习时间的五分之一以上; (3)实习严重违纪。 6.实习成绩不及格,应跟随下一届学生参加实习,自行缴纳实习 费用。 五、其他 未尽事宜或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执行。 4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实习指导老师职责 为了做好学校实习生实习工作,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及实习单位纪 律、安全等相关要求,制定实习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一、 岗位职责 1.组织学生学习实习手册与实习大纲,做好实习前思想工作和实 习动员工作; 2. 认真贯彻教学实习大纲,领会学校实习计划,按学校要求指 导实习生开展实习,完成规定的实习指导任务。 3.熟悉实习管理平台,及时批阅学生实习任务书、周志。按规定 时间完成实习巡点工作,定期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向系部和实习单位汇报。 4.做好学生考勤工作,认真指导学生填写实习周志,做好实习鉴 定,并配合实习单位做好学生实习考核评定工作。 5.关心学生实习生活状况,负责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师德师风、 文明实习和安全实习的教育,严格执行安全实习的各项规章制度。 6.实习生违反实习管理制度或出现违纪行为,指导老师对其进行 思想教育,并主动与其家长联系,沟通方式恰当,效果要良好。 7.按校教育实习疫情防控及应急预案要求,实习生出现较为严重 的问题,实习指导老师应做好对学生的管理,配合系部、教务部、学 工部等部门的工作。 二、 具体工作要求 (一)实习前准备工作 1.在第五学期末配合系部召开岗位实习生动员会议,与自己指导 的实习学生单独开会,组建实习指导微信群,做好指导思想工作,明 确实习纪律,明确学生分组名单;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2.实习正式开始前两周内,提前与实习单位沟通实习生任务,让 5 单位了解实习的要求和任务;了解实习单位伙食标准及实习生开餐情 况;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3.实习前一周,了解学生实习准备情况(身体检查、核酸检测、 体检等事宜);指导老师应提前和实习单位落实住宿安排等,并做好 安全教育工作。 4.实习第一天,指导老师与实习单位沟通协调,确保学生安全到 岗实习,请单位负责人介绍企业的规章制度,协助实习单位做好实习 生岗位分配和实习教育。 (二)实习期间具体工作 1.需要定期到实习单位进行巡视,按照要求做好实习巡查记录, 尽可能观察每位实习生的表现,做好评定工作,并积极与单位负责人 交流沟通。 2.全面关心实习生实习期间的思想、生活和工作,发现问题,及 时和实习单位负责人沟通,共同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三)实习结束后总结工作 1.实习结束阶段,协助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做好实习评价工作。 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的综合表现,与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交流,做好 实习生评价工作。召开实习座谈会,实习生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交流 实习经验和感受。提醒实习生提前做好实习鉴定交给指导教师写评语 和实习成绩。 2.实习结束后,请实习单位把实习鉴定表(附考勤记录)等材料 封存后由指导教师带回。收齐学生应完成的实习鉴定表等材料,实习 结束后一周上交系部。 6 实习生违纪处理规定(试行) 为加强实习生管理,保证实习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 41 号令) 、 《高等学校实习生行为准则》 、 《职 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教职成〔2021〕4 号) ,结合学校实际及 实习单位纪律、安全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习前,在实习管理部门规定时间内,实习生可自主选择实 习单位。超过规定时间,如无特殊原因,必须服从学校实习安排,按 时到实习单位报到,无故未按时报到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实习考勤制度 (一)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需提交书面申请。未办理正常请假手 续,未经企业指导教师老师、实习单位主管和实习指导老师同意擅自 离开实习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在此期间产生的事故(如交通、安全 事故等) ,由实习生本人承担责任。 1.实习期间无故缺勤超过 1 日(一日按八学时算)给予警告处分; 2.连续旷工超过 3 日者给予记过处分; 3.连续旷工超过 6 日或累计 10 日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连续旷工超过 8 日或累计 12 日者取消实习资格并给予退学处 理。 (二)实习生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实习单位主管部门办理销假手 续,擅自离岗或未及时销假者及未办理完请假手续离岗者,一律按旷 工论处。 凡病假、事假累计达实习时间的五分之一以上者,视为实习不及 7 格,推迟毕业,应办理休学手续,至下一年重新实习。 三、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有不良言行、不符合实习生身份的行为、 或公共卫生差者给予通报批评。实习期间实习生未经批准随意更换实 习单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实习生不服从实习单位管理,提出不合理要求、无理取闹并 有过激行为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从重处分,直至开 除学籍。 五、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不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不注意个人修养, 不维护学校的声誉,有诽谤、诋毁他人和学校的言论,给学校声誉造 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 究其相关责任。 六、实习期间,无特殊原因,由实习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应当 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不得自行在外联系住宿;违反实习纪律的实习 生应接受企业指导教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 将暂停实习,限期改正。 七、在实习期间不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的(如迟到、 早退、串岗、睡岗、脱岗、酗酒、工作期间玩手机、吃零食等) ,视 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因此给实习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 由实习生承担。 八、违规操作、未经企业指导老师许可自作主张操作而发生差错 事故或故意损坏实习单位设备设施,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由本人按实 习单位规定赔偿经济损失;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重 大经济损失的,除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习单位的相关规章处理外, 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8 九、实习期间有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违反学校或实习单位相 关规定行为的,视情节轻重,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违 法乱纪的,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十、实习生因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问题与实习单位发生矛盾 纠纷或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实习指导老师反映情况,通过正常渠道和 程序与单位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若因实习生私自按非正常程序处 理,导致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实习生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 以上处分。 十一、实习违纪处理程序 1.实习生实习期间的违纪情况由实习指导老师上报系(部) 、教 务部,教务部根据违纪规定及时处理,并把处理结果通报给实习生和 实习单位,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2.违纪实习生及家长在接到教务部违纪通知后一周内拒绝来校 接受及配合教育的,学校可暂停该实习生进行实习,实习成绩计 0 分。 3.受记过等级以下处分的实习生,在实习结束前可以提出申请撤 销处分, “留校察看”处分则必须自发文之日起一年方可申请撤销处 分。 4.撤消处分程序为:由本人提出申请,教务部根据其处分后实习 表现签注意见,经主管校长签字后行文撤销,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5、凡受处分的实习生自撤销处分之日起半年后方可取得毕业证 书。 十二、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或与上级主管部门文 件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9 实习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 号)有关要求,为有效处置实习期间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 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确保实习秩序稳定,特制定 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外实习学生参与各类非法 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学 生突发急病、非正常死亡、失踪事件;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火灾、 爆炸和重大交通事故;严重食物中毒事故;网络和信息安全类事件以 及传染病疫情和自然灾害等。 二、处置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成立突发实习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 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快速反 应机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 芽或早期状态。 (二)预防为先,及时控制 立足防范、抓早、抓小,及时收集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工作,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初发期、一定范围内,及时化解矛盾,防止情绪 激化和事态扩大。避免造成大面积实习生工作、生活秩序失控和混乱。 (三)系统联动,加强保障 发生突发事件后,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 10 控制局面,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四)因事施策,迅速处置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严重程度及影响大小,采取不同的 处置策略和方法。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作出反应,行动要迅速, 采取处置措施要果断。在处置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 全的角度出发,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与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实习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教务部负责人、党政办负责人、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后 勤保卫部负责人、计财部负责人、各系(部)负责人 (二)实习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负责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 作,及时传达贯彻学校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2.组织开展政治形势和维护安全稳定的宣传教育,随时掌握学生 的思想动态和不稳定因素,对一般问题做好教育、疏导和矛盾转化工 作。 3.组织、领导和现场指挥、处置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并对 重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四、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工作,要求每位教师结合专业课程对学生 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和职业安全教育。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实习 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学生,不安排实习, 11 并随时注意防范事故发生。 2.下发《实习管理制度》、 《实习安全须知》等材料,实习指导 教师负责指导实习学生认真学习,掌握实习期间相关规定和在生产、 生活、交通、饮食、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3.实习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教务部协助系(部) 做好学生实习动员大会,做好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教务部和系(部) 加强学生实习巡查,定期督导检查,跟踪、了解实习情况并再三强调 安全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 4.实习单位也要经常开展实习环节的安全教育、检查工作,对 可能存在的人身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并进行解释说明。实习过程中要 求指导教师要树立责任意识,对实习生放手不放眼,要坚守工作岗位, 不得出现脱岗现象。 五、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处置程序 处置突发事件的一般程序是:接报——先期处置——成立现场指 挥部及相应工作组——现场处置及救援——善后与恢复 (二)处置办法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本预案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 程度分一、二、三、四级,由实习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决策启动。 1.特大事件(一级) 发生死亡、特大安全事故、特大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应判定为 特大事件。事件发生后: 第一,由实习单位第一时间协助抢救学生,尽可能保证学生人身 12 安全。党政办、教务部、学工部、后勤保卫部、实习指导老师、辅导 员、学校律师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抢救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维持秩序,及时了解、汇报事件情况;做好现场信息的收集及现场人 员谈话、记录、签字等工作。 第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应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并在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相关人员思 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三,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研究处置 办法,协助相关部门(公安、消防等)做好善后工作。 第四,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要求班主任、辅导员第一时间联 系家长,组织家长前往现场共同处理事件,并派专职人员协助家属做 好善后工作。 2.重大事故(二级) 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件、一般刑事案件、较大安全事故、实习学 生突发性急病、实习学生失踪等应判定为重大事件。事件发生后: 第一,教务部、后勤保卫部和实习指导老师、辅导员要在第一时 间赶赴现场,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持秩序,及时了解、汇报事故情 况;做好现场信息的收集及现场人员谈话记录、签字等工作。 第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工作成员应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 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相关人员思想 工作,研究处置办法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第三,领导小组要跟踪了解事故情况,协助、指导工作人员进行 应急处置,必要时领导小组组长亲自赶赴现场。 第四,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要求实习指导老师、辅导员第一 13 时间联系家长,组织家长前往现场共同处理事件,并派专职人员协助 家属做好善后工作。 3.一般事故(三级) 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伤害事件、实习人员走失等事件应判定为 一般事件。事件发生后: 第一,实习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并向教务部和所在系(部)汇报 事故情况,必要时赶赴现场。 第二,教务部要跟踪了解事故情况,协助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应急 处置,必要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4、轻微事故(四级) 发生实习学生违反实习要求或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情况,未造成严 重后果的,判定为轻微事件。事件发生后: 第一,由实习指导老师直接与学生所在实习单位负责人联络,查 清缘由,现场处理,做好相关记录后通报相关系(部)。 第二,若给单位造成影响,实习指导老师对学生进行深刻教育并 做好事后协调工作。 六、调查与责任追究 (一)学生和教师违反学校实习管理办法的,按情节分别给予警 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 民事或刑事责任。 (二)突发事故、事件处置结束后,参与事故、事件处置人员, 应如实向法定部门或有关部门陈述所知事实,并配合调查处理。故意 隐瞒、歪曲事实真相,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14 突发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后,实习指导教师应向领导小组提交《突 发事故、事件报告》。报告应包括:事故、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 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故事件责任、纠正预防措施等。 八、其他 未尽事宜或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执行。 15 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 校外实习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进行理论联系 实际,培养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确保学生有效、顺 利安全的完成校外实习,实习学生与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就校外实习期间的安全达成如下共识,并签定安全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不做有辱国家和学校形象、 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任何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不参加国内外非法宗 教组织和活动。 二、学生在实习期间自觉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有关实习管理规定, 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双重管理。 三、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实习工作的安全操作规 程,在实习过程中必须服从企业老师指导,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践 教学,杜绝各种潜在的危险因素,避免操作安全风险。 四、严格遵守实习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实习地点, 实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有特殊情况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请假。 五、严格遵守实习宿舍安全规定,按时就寝,不外宿,注意自身 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六、团结友爱,文明礼貌,不进酒吧等娱乐场所,严禁酗酒闹事、 打架斗殴,远离黄、赌、毒;不盗窃公私财物。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 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 七、爱护公共财物,未经企业指导老师允许,严厉禁止擅自动用 实习单位的仪器设备和实习用品。实习结束时,要归还借用的一切财 物,损坏东西要赔偿,手续要办妥。 八、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并且注意防 16 盗、防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持高度警惕性;不得到江、河、湖、 海中游泳或洗澡;实习期间一定要注意饮食卫生。 九、培养勤俭节约的优良习惯,实习期间杜绝铺张浪费,节约水 电,不准私自使用电炉、煤炉等。 十、衣着整洁、朴素大方,发型端正,男生不穿背心、拖鞋,女 生不穿背心或吊带,不得奇装异服进入工作场所或会议室。 十一、凡违反上述规定或因不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 度造成个人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个人负责。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 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单位规定或国家有关法纪、法规处理。 十二、本承诺书经学生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学生学业结束为止。 班级: 承诺人: 年 17 月 日 实习须知 一、实习安全 (一)工作安全 1.学生在实习期间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有关实习管理规定,服从 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双重领导和管理。 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实习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 在实习过程中必须服从企业指导老师指导,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杜 绝各种潜在的危险因素,避免操作安全风险。 3.严格遵守实习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实习地点, 实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严格按照请假 流程请假。 4.严格遵守实习宿舍安全规定,按时就寝,不外宿,注意自身的 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二)宿舍安全规定 1.注意用电用气安全,不能私接电路,不得使用电饭窝、发热棒 等电器;严禁在宿舍内烧电炉、液化气煮饭、烧水等。 2.不要使用燃气热水器,注意室内通风,特别是洗浴期间一定要 开排气扇或开窗通风。 3.宿舍由学校或实习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协调安排,实习学生 不能擅自调换;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在外留宿。未经允许不得私自留 宿他人,外出时必需在晚上十点半前回到宿舍。 4.严禁在宿舍进行打架、抽烟、酗酒、赌博、偷盗等其它非法活 动。 5.宿舍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对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除赔偿外,还相应给予处分。 18 二、实习考勤制度 1.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需提 交书面申请,未办理正常请假手续,未经实习单位、企业指导老师和 实习指导老师同意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按旷工处理,因此而产生的其 他事故(如交通、安全事故等) ,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2.请假一天内由所在实习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三天内由实习单位 主管部门审批;五天内由系(部)审批;五天以上必须经教务部审批 同意并备案。假满后应及时到实习单位主管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3.学生请病假,应持医院或指定就诊医院病情证明到实习单位主 管部门办理病假手续,原则上就地治疗。 4.学生请假不得代请,不能随意请假,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离开 实习单位。 5.学生假满后应及时到实习单位主管部门办理销假手续,擅自离 岗或未办理完请假手续离岗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6.实习期间(包括学生寒暑假实习),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按实习单位规定执行。 7.实习期间,回校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就业招聘会,由学校统一发 函给用人单位,学生根据函规定的日期请假;参加就业单位面试、试 工或签定协议的,按正常请假手续办理,累计请假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周,假满后需持用人单位开具的试工证明回到实习单位销假。 三、实习周报表制度 每个同学如实填写实习任务书(周志),每周六上传电子版到实 习管理系统,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认真批阅。 19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指导(巡查)记录表 巡查教师姓名 系(部)名称 实习单位名称 指导(巡查) 时间 联系电话 实习单位联系人 班级 学生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班级 现场指导(巡查) 实习学生姓名(学 生签名) 指导(巡查)内容及问题汇总: (可附页提供) 学生反映问题: 指导(巡查)情况 (可附页提供) 实习单位对实习意见的反馈及建议: (可附页提供) 注:请指导(巡查老师)如实填写此表,此表作为巡点报销依据。 巡查(指导)老师签名: 系(部)负责人签名: 日期: 日期: 20 学生姓名 联系电话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生请假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实习单位 班 级 联系电话 现住址 请假事由 (病假须附诊断证 明;离开实习单位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日止,共计 天。 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系(部)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部签字: 年 月 日 须注明到何处) 请假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 意见 实习单位主管部门 意见 学校系(部)意见 学校教务部意见 备注:1.如请假 1 天内,由实习生的指导教师批准。 2.3 天内(含 3 天)由实习单位主管批准。 3.5 天内(含 5 天)先后由实习单位主管、学校系(部)批准。 4.5 天以上先后由实习单位主管、学校系(部) 、学校教务部同时批准。 21 大学生实习三方协议 甲方: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 通讯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 1 号 联系电话: 乙方(实习单位): 联系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学生):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职业能力,维 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学校学 生实习管理规定》 (2021 年修订),明确甲、乙、丙三方权利和义务,经三方协 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基本信息 1.实习项目(甲方填写): 岗位实习 2.实习岗位(乙方填写): 3.实习地点: 4.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工作时间: 6.实习报酬 报酬金额: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7.食宿条件 就餐条件: 住宿条件: 8.甲方实习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9.乙方实习指导人员: 联系电话: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联系乙方,并审核乙方实习资质及条件,确保乙方符合实习要求,提 供的实习岗位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不得安排丙 方跨专业大类实习,不得仅安排丙方从事简单重复劳动。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会同乙方制订实习方案,明确岗位要求、实习目标、 实习任务、实习标准、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求、实施实习的保障措施等,并 向丙方下达实习任务。 3.会同乙方制定丙方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丙方实习安全及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对实习工作和丙方实习过程进行监管,并提供相 应的服务。 4.为丙方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 丙方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丙方人身伤亡,被 22 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丙方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 伤害,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 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乙方、甲方、丙方承担相应 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丙方向侵权人主张权利。投保费用不得向丙方另行收取或 从丙方实习报酬中抵扣。 5.岗位实习工作安排不得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 6.为丙方选派合格的实习指导教师,负责丙方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巡查和 管理工作;开展实习前培训,使丙方和实习指导教师熟悉各实习阶段的任务和要 求。对丙方做好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工匠精神、心理健康等相关方 面的教育。 7.督促实习指导教师随时与乙方实习指导人员联系并了解丙方情况,共同管 理,全程指导,做好巡查,并配合乙方做好丙方的日常管理和考核鉴定工作,及 时报告并处理实习中发现的问题。 8.实习期间,对丙方发生的有关实习问题与乙方协商解决;发生突发应急事 件的,会同乙方按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9.实习期满,根据丙方的实习报告、乙方对丙方的实习鉴定和甲方实习评价 意见,综合评定丙方的实习成绩。 10.甲方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实习考勤考核要求以及本协议其他规 定的丙方进行思想教育,对丙方违规行为依照甲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违规情节严重的,经甲乙双方研究后,由甲方给予丙方纪律处分。给乙方造成 财产损失的,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1.组织做好丙方实习工作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三方 协议; (2)实习方案; (3)学生实习报告; (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 (5)学生实 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7)学生实习总结;(8)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 音视频等)等。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 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材料。 2.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会同甲方制定安全生 产事故应急预案,保障丙方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协助甲方制定丙方 岗位实习方案,保障丙方的实习质量。 3.定期向甲方通报丙方实习情况,遇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应立即通报甲方, 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置。 4.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岗位为丙方提供实习机会,所安排的工作要符合 法律规定且不损害丙方身心健康;不得仅安排丙方从事简单重复劳动。为丙方提 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落实法律规定的反性骚扰 制度,不得体罚、侮辱、骚扰丙方,保护丙方的人格权等合法权益。 5. 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不得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 23 6.实习期间,如为丙方提供统一住宿,应为其建立住宿管理制度和请销假制 度。 7.不得向丙方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 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丙方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 他证件,不得要求丙方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丙方财物。 8.会同甲方对丙方加强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工匠精神、心理健 康等方面的教育。对丙方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教育培训并进行考 核,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不得安排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岗前培训考核的丙 方参加实习。 9.乙方安排优秀的专业人员对丙方实习进行指导,并对丙方在实习期间进行 管理。 10.乙方根据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丙方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 时间等因素,给予丙方适当的实习报酬。 11.在实习结束时根据实习情况对丙方作出实习考核鉴定。 四、丙方权利与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纪律等各项管理规定,提 高自我保护意识,注重人身、财物及交通安全,保护好个人信息,预防网络、电 话、传销等诈骗。严禁涉黄、涉赌、涉毒、酗酒,严禁到违禁水域游泳或参与等 其他危险活动,严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等。 2.遵守甲乙双方的实习要求、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三方协议,认真实 习,完成实习方案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 告;不得擅自离岗、消极怠工、无故拒绝实习,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 3.若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三方协议,应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给乙方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如不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住宿,须向甲乙双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丙方法定监 护人(或家长)签字同意,甲乙双方备案后方可办理。 5.实习期间,丙方因特殊情况确需中途离开或终止实习的,应提前七日向甲 乙双方提出申请,并提供法定监护人(或家长)书面同意材料,经甲乙双方同意, 并办妥离岗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 6.严格按照乙方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开展工作,爱护乙方设施设备,有安全 风险的操作必须在乙方专门人员指导下进行。保守乙方的商业、技术秘密,保证 在实习期间及实习结束后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7.个人权益受到侵犯时,应及时向甲乙双方投诉。丙方认为乙方安排的工作 内容违反法律或相关规定的,应立即告知甲方,并由甲方协调处理。 8.实习期间,丙方发生人身等伤害事故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属于保 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 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乙方、甲方、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协议解除 1.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4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 (2)甲方因教学计划发生重大调整,确实无法开展岗位实习的,至少提前 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要求,并通知丙方; (3)乙方遇重大生产调整,确实无法继续接受丙方实习的,至少提前十个 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要求,并通知丙方;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协议的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其他两方: (1)甲方未履行对实习工作和丙方的管理职责,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 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 (2)乙方未履行协议约定的实习岗位、报酬、劳动时间等条件和管理职责 的,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 (3)丙方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或丙方严重失职,给乙方造成人员伤亡、 设备重大损坏以及其他重大损害的; (4)法律法规作出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情形的。 六、附则 1.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任何一方未经其他两方同意不可随意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 均须承担违约责任。 3.有关本协议的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文件 予以确认。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江门市江海区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4.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约定实习期届满或丙方实习结束时 终止。 5.本协议条款中涉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 年修订) 》中规定 的原则上“不得”的,如实习因特殊要求存在不履行的可能,甲、乙、丙三方需 事先协商一致、签订同意书,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在不违反法律规定 的条件下,方可实施,不视为违约。 甲方: (学校盖章) 乙方: (实习单位盖章) 系部代表(签字): 实习单位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25 月 日 丙方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 您好!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 定》 ) 《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 (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等要求,您的 孩子参加岗位实习、签订《三方协议》 ,应取得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 情同意书。 现您的子女 , 系 专业 班的学生, 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 (实习单位) 参加岗位实习,需要您了解并同意,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实习是依据《规定》《三方协议》等规章制度具体开展的,您的孩子 享受《三方协议》中的权利,同时也需要遵守《三方协议》中的义务。 2.实习单位是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遴选的符合学生岗位实习要求的 企业。 3.岗位实习是教学的一部分,您的孩子应按学校要求按时提交实习日志、实 习报告、实习总结等,如有违反实习规定的行为,经查实,会影响其实习成绩。 4.您的孩子在实习期间必须定期向自己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指导人员汇 报实习情况,接受指导教师和实习指导人员的指导和相关要求,并按进度完成学 校规定的各项教学实习内容。 5.您的孩子在实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和实习单位的 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将会为学生统一购买实习责任保险。 6.您的孩子在实习期间必须与指导教师保持通讯畅通,更换联系方式时应及 时告知,否则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本知情同意书一式叁份,学校、实习单位、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各壹份)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 我们已经充分知悉、理解并同意《三方协议》各项条款及上述知情同意书内 容。实习期间,我们将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并及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督促 孩子在实习期间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自身安全,主动关注 校方通知与班级通知,并配合校方工作,以协助本次实习活动顺利完成。 签名: 与学生本人关系: 联系电话: 年 26 月 日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实习成绩评定表 实习生姓名: 级 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班 号 实习岗位: 年 月 日至 27 年 月 日 实 习 生 自 我 鉴 实习生签名: 定 年 月 日 月 日 实 习 单 位 指 导 教 师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签名: 评 语 年 28 实 习 单 位 评 定 实习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月 日 指 导 老 师 评 语 学校指导教师签名: 年 29 系 部 意 见 系部盖章: 年 月 注:1.本表用钢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2.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合格、不合格的等次评定(评定等级如涂改须 加盖公章) 3.实习单位给予评价意见与等级后须密封后交学校实习指导老师带回教学 系部。 30 日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2023 学年学生实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 号,以下简称《规定》)文 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实习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职业能力。积极探索卓越人才创新班、1+X 试点、订单班、 新型现代学徒制试点,实行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 践性教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特制定本方案。2022-2023 学年学生实习包括认识实习(含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或研习) 和岗位实习,安排学生在学校合作的实习基地进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 将职业能力与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的全过程。通 过实习能够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能够提高学生的教育教学技能与综合素质,从而达到提高教 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能够提高学生适应社会能力,与就 业实现无缝对接。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 2022-2023 学年学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次琴 副组长:林丽丽 31 成 员:李慕贤、龙少娟、欧美燕、曾宝萍、关锐琴、 甘素冰。 实习工作小组成员:李健春、赵淑芬、各教研室主任、 各系部教学秘书、指导教师 三、实习组织 1.实习工作由教务部统筹,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系部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各系部要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实习 工作,责任到人。 3.每个学生均安排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 师傅(双导师制)共同指导。 4.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要指导和跟踪学生实习工作,并及 时与实习单位指导师傅沟通、联系;实习单位指导师傅负责 实习过程中技能技术指导及职业素养培养,保证学生实习工 作的顺利进行。 四、具体要求 1.制定实习计划并报教务部备案 实习开始前,各专业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与实 习单位共同制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 的实习准备、实习考核等;并开展培训,使校内实习指导教 师和学生熟练掌握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了解各实习阶段的 实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上报教务部备案。 32 各专业学生实习计划在实施两周前,需报教务部审批备 案。实习计划应包括:组织机构、实习教学任务及标准、校 内外指导教师、成绩考核与评定、学生实习单位及岗位情况 汇总等。 2.选择实习单位 各专业应选择与教育部颁发的《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 相吻合的“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 单位前,各系部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 内容包括:(1)单位资质;(2)诚信状况;(3)管理水 平;(4)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5)工作时间;(6)工 作环境;(7)生活环境;(8)健康保障;(9)安全防护 等方面。 各系部配合学工部举办企业、实习学生双选见面会,做 好企业信息登记、会议布置、落实具体实习单位学生名单。 3.加强实习动员与安全教育 学生实习前,各系部要做好 2022-2023 学年学生集中动 员和教育工作。重视安排实习安全教育内容,宣传职业教学 实习的相关政策,讲明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宣布实习纪律, 增强实习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安排校内实习指导教师与学生 见面会,加强沟通与熟悉,建立实习微信群和 QQ 群。 33 各专业学生进行实习前,需购买实习保险,教务部负责 实习期间保险购买工作。 4.明确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各系部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 防范意识高的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 管理学生实习,按照系部要求完成实习指导任务,宣传实习 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参与评选优秀实习学生。 5.签订实习(三方)协议 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三方应签 订实习协议。协议由当事方各执一份。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 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方基本信息;实 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实习期间的食宿 和休假安排;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 危害防护条件;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 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实习考 核方式;违约责任;其他事项等。 6.督促实习单位安排指导教师 各系部督促实习单位要选派高素质技能技术骨干(骨干 教师)、中高层管理干部、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企 业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提高岗位实 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增强就业竞争力。 34 7.各阶段实习的要求 (1)认识实习 教育见习是指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 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由各 专业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系部审批后报学校教 务部备案,安排指导教师参与指导。 教育实习或研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 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 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教育实习 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各系部 在第五学期统一安排教育实习,并选派优秀校内指导教师与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学生进行教育实习或研习工作。 (2)岗位实习 岗位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 第六学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8.学生实习档案的管理 各系部应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资料 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手册(实习计划、实习过 程记录、实习总结);(3)学生实习考核结果;(4)实习 检查记录等。 9.实习时间的安排 各专业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确定认识实习时间,202235 2023 学年学生教育实习(研习)时间为第五学期,岗位实习 时间为第六学期。 10.实习督导检查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实习督导工作,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 组组织专门人员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检查结果作为个人 和部门评优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 各专业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要探索多种形式的实践性 教学改革,具体的实习安排应以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 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 号)等文件 为依据。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部 2022 年 10 月 26 日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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