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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 学年校办字 48 号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经学 生工作委员会 2018-2019 学年第 6 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学校办公室 2019 年 3 月 2 日 - 1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 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中国人 民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路线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 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精心涵育具有厚重品质的新时代拔尖创新人 才,推动“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规范实施和创新发展,特制 定本方案。 一、目标愿景 “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是中国人民大学扎根中国大地, 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面实施本科人才培养路线 图背景下启动的拔尖人才涵育工程,于 2015 年启动实施。 “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以第二课堂为主要载体,致力 于涵育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能在各行各业发挥引领作用的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卓越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支持学生成长发 展为具有家国情怀与民族复兴的理想担当、哲学功底与面向未来 的视野、人文素养与建设性的思维、共享观念与跨文化沟通的能 力、坚强意志与健全的人格的厚重人才。 二、组织管理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作为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重大事项 - 2 - 审议与决策机构,负责项目设立、评价和结项审批。 学生工作委员会聘请优秀教师、资深辅导员、杰出校友组建 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专家委员会。作为决策咨询和项目评议机 构,专家委员会负责就计划运行和项目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生工作部(处)作为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项目运行管理 与服务机构,负责协调校内外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厚重人才成长 支持计划项目,跟踪各项目实施情况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成果 推广,就报请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项目设立 (一)项目设计总体要求 校内各单位可以围绕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目标申请设立 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项目。鼓励在学校本科生大类培养改革、 本科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等本科教育综合改革与质量提升工程 框架下跨学院、跨学科、跨部门联合申报项目。 项目须坚持“立德树人”的人才培养理念,落实“三全育人” 要求,对标“十大育人”体系,重点围绕厚重人才涵育一个或多 个方面的目标,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或学校人才培养传统进行设 计,立足第二课堂,融通第一课堂,注重贯彻本科人才培养路线 图提出的人才培养要求,构筑新时代育人高地。 (二)项目方案要求 项目应依托本科人才培养路线图规划的研究型学习制度体 系和人才培养项目,按照目标明确、路径清晰、特色鲜明、注重 - 3 - 实效的原则,合理规划制定项目方案。 项目应充分尊重学生思想发展与能力素质提升规律,紧扣项 目目标制定内容有机衔接的培养环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系列 讲座、读书沙龙、国情考察、国际研习、社会调研、交流研讨、 公益服务等。项目周期为 1-2 年,由各项目根据项目人才培养目 标自行设定。鼓励项目与学校其他人才培养计划进行有机衔接。 项目须明确项目执行单位(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需明确 1 个单位为执行单位),并组建专门机构、安排专门人员组织项 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组建执行委员会,明确 1 位学院或部处 领导担任执行主任;聘请知名专家、优秀教师、杰出校友组建导 师团队,强化项目学术指导和专业特色;选拔专兼职辅导员、优 秀管理干部、优秀研究生组建辅导员团队,强化项目的全过程辅 导。 (三)申报立项 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 后初步提出立项建议,并报请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学生工作委 员会经审议后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及学校支持经费额度。 尚未结项的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项目,其执行单位不能参 与申报新项目,其执行委员会主任也不能作为项目执行委员会主 任参与申报新项目。 四、学员遴选 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项目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 - 4 - 本原则面向全校本科生遴选学员。 项目学员遴选方案应充分征求导师团队的意见,可以对学生 的道德品质、学习成绩、能力素质、服务贡献等提出要求,原则 上不得限定学院、专业,但可以就学生年级等提出合理限定。 项目可以通过考察、专家推荐、笔试、面试等方式遴选学员, 尤其应结合学生现实表现,对其品行和发展潜力进行重点考察。 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违纪受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以及其他存在 思想品德问题或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不得入选。 每个项目学员原则上不低于 20 名,并应积极通过开放部分 活动扩大受益学生规模。 五、运行管理 (一)项目执行 各项目执行单位应在充分听取导师团队和辅导员团队意见 的基础上,细化各培养环节实施方案。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如实、 完整地保存反映项目执行过程、实施成效的文字、图片及视频资 料。 离校开展的活动,尤其要加强师生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 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出国(境)开展的活动,项目 执行单位须在开始办理校内出国(境)手续前将人员名单、行程 安排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出国(境)开展的活动须有学校 教职工带队,带队教职工人数与学生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10,不超过 1:6。 - 5 - 项目执行单位为项目经费管理第一责任单位,执行委员会主 任为经费管理第一负责人。项目必须严格遵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 规定,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收支合法合规。 各项目执行单位应与学生工作部(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 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突出成果、典型经验,协商处理项目 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项目调整 经立项确认后,项目方案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若因不可抗力、突发偶发事件等原因导致项目培养环节不能 按照计划执行,如果不影响项目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项目执行 单位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如果局 部影响项目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项目执行单位应提出方案调整 申请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如果全面影响项目人才培养目 标的实现,项目执行单位应提出项目终止申请并经学生工作部 (处)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项目执行委员会主任因学校人员安排调整等原因离开项目 执行单位的,只要有条件继续承担项目管理工作,在该期项目结 项前原则上不进行项目执行委员会主任的调整。若因学校人员安 排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执行委员会组成人员无法继续履职的,项 目执行单位认为不影响项目执行的,可以调整执行委员会人员组 成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若因突发偶发事件等原因导致项目需要调整预算,由项目执 - 6 - 行委员会主任、项目执行单位提出申请,报学生工作部(处)、 财务处审批。因项目调整、终止产生的结余经费,由学生工作部 (处)商财务处统筹调剂使用。 (三)学员管理 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项目学员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参 与各培养环节的活动,并自觉服从项目执行单位的管理。 对于表现优秀、取得突出成绩的学员,项目执行单位可以给 予其更多的成长支持,并按照学校学生奖励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奖 励或提出授奖建议。 对于多次缺席项目活动、不服从合理的管理要求或者违反法 律法规或校规校纪的学员,项目执行单位有权取消其学员资格, 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处)。被取消学员 资格的学生,不得再入选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项目。 六、结项管理 项目所有培养环节执行完毕后,执行单位须对项目实施情况 进行全方位总结,梳理项目取得的成果、经验与不足,并按要求 准备结项申请材料申请结项。 学生工作部(处)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照各项目目标对项目实 施情况尤其是人才培养成效进行评议,提出结项建议并报请学生 工作委员会审议。学生工作委员会经审议评定项目结项等级,具 体包括“优秀” 、 “合格”或“不合格”。 结项评定为“优秀”的,项目执行单位可以直接启动实施下 - 7 - 一期项目,学校可以酌情加大支持力度。结项评定为“不合格” 的,项目执行单位一年内不能再参与申报新项目,项目管理委员 会成员在两年内不能再参与新项目申报。 七、成果转化 各项目执行单位应组织项目管理委员会成员、项目导师、项 目辅导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利用校内外媒体推广项 目育人经验成果,积极撰写发表教育教学工作论文。 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厚重人才成长支持 项目进行人才培养综合绩效或专项绩效分析,开展成果展示、经 验交流、宣传推介和总结表彰活动。 学生工作部(处)等相关部门对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实施 情况及学员成长发展情况进行跟踪研究,积极总结新时代学生工 作的新问题和新要求,探讨学生思想与能力素质发展的规律,形 成一系列高校人才培养理论和实践成果。 八、保障支持 学校全面加强对“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组织保障队伍建 设,定期面向项目执行委员会主任、执行委员会委员、导师、辅 导员组织专门培训和交流,确保项目实施过程始终坚持正确的价 值导向,坚持聚焦厚重人才涵育目标。 学校根据各项目预算和立项评审意见,对每个获批立项的厚 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项目给予 20-50 万元的经费支持。执行单位 - 8 - 应对项目的日常运行进行必要的场地、设备和配套经费支持。鼓 励各项目争取社会捐赠资金支持。 学校利用奖助基金设立“中国人民大学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 划奖学金”,用于资助入选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项目、且因参 与项目有必要费用支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不高于 6000 元/人,由学生处制定评审细则。 学校每年在“优秀辅导员”、 “优秀学生辅导员”评选中划定 专门名额用于奖励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辅导员。鼓励各项目申 请单位对厚重人才成长支持计划项目导师、辅导员进行绩效考 核,并发放适量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或酬金。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抄报:校领导。 学校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印发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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