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广西生物靶向诊治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pdf
附件 2: 广西生物靶向诊治研究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 广西生物靶向诊治研究重点实验室是以建立一个自主创新、国际水平的生物 靶向诊治研究实验室为总体目标,瞄准生命科学发展的前沿,以影响国计民生的 重大疾病的靶向诊治为重点,通过多学科交叉融合,汇聚一支优秀的生物医药研 发队伍,努力自主创新生物靶向诊断试剂和治疗药物,从而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 与国际水平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推动本地区经济的发展。 一、 本年度优先/重点资助下述研究领域: 1. 重大疾病发病机理及关键分子靶点研究; 2. 重大疾病生物靶向诊断研究; 3. 重大疾病生物靶向治疗研究; 4. 生物靶向诊治新材料研究。 二、主要考核指标: 探索出重大疾病的作用机制和确认关键靶分子、建立生物靶向诊断和靶向治 疗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研发生物靶向诊治新材料等。要求发表SCI论文1篇及以上。 三、 本项目课题申报要求: 1. 实施年限:2 年 2. 计划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金额 5 万元左右,具体资助金额由实验室 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根据规定,开放课题经费不能下达至开放课题负责人单位, 仅需课题负责人定期来重点实验室报账即可。 3. 资助对象:广西生物靶向诊治研究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以外的所有科研 人员均可申报,每人限报 1 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根据项目的意义、学术价值和 创新情况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开放课题项目,对获准项目签定项目任务 合同书。 4. 受到本室基金资助的开放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归研究者个人及本实验室 共有;自带经费的开放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归研究者、研究者原工作单位及本实 验室共有。外籍客座人员成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 5. 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的费用,包括开放课题发生的材料费、测试化 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费、知识产权事务费、专 家咨询费、劳务费等。其中,劳务费是指在开展重点实验室相关工作中支付给重 点实验室成员或相关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 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6. 基金按课题分别进行核算,每年末应与年度进展报告同时进行结算,结 余可跨年度使用。课题结束时经费节余由课题负责人掌握用于其他研究,因故中 止课题所余经费如数上缴实验室。 7. 工作评价及成果管理 (1)所有实验室开放课题,每年必须提交研究计划进展报告,根据课题性质 和进展,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阶段小结; (2)课题结束或终止,必须向实验室提交如下资料归档:项目任务合同书、 项目总结报告、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8. 实验室主任必须经常检查课题进展及执行情况,发现完不成计划或方案 有问题时有权暂时终止、调整或取消项目及基金资助。 9.开放课题申报成果及发表论文时,按研究者实际工作量确定署名顺序,并 必须在成果申报材料内封或论文首页角注明基金项目:生物靶向诊治研究重点 实验室开放课题(课题编号)。 10. 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10 月 15 日,请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 版交至以下地址。 联系人:覃莉雯 广西医科大学药学基础大楼 1410 房间 广西南宁市双拥路 22 号 邮编:530021 电话:0771-5317175 E-mail:qinlw9123@163.com 广西生物靶向诊治研究重点实验室 2019 年 8 月 2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