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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浙江大学学科交叉预研专项项目实施细则(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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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社科发〔2020〕7 号 各有关学院(系) 、校设研究机构: 经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决定,现将《浙江大学学科交叉预研 专项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0 年 12 月 16 日 — 1 —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科交叉预研专项项目 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切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及其与 理工农医等学科之间的深化合作与交叉融合,根据《浙江大学中 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浙大发科〔2017〕2 号)文 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科交叉预研专项是社会科学研究院根据学校发 展战略需求,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自主设立的专项项 目,用于支持我校教师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 性研究,实现学术研究的跨越式发展,提升学科自主创新能力。 第二章 第三条 项目申报与遴选 申报项目的选题应为学科前沿领域的关键学术问 题或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实践问题,并涉及两个及以上不同学 科(一级学科) ,且至少有一个文科学科(一级学科) 。鼓励文理 学科大交叉项目的申报。 第四条 — 2 — 项目采用双负责人制。两位项目负责人须在不同一 级学科,且至少有一位在文科学科(一级学科)。项目负责人原 则上须为 45 周岁及以下的青年学者,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强的 研究实力和研究积累。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未 完成所承担交叉预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第五条 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二年。成果形式原则上应为专 著、论文、研究报告等。 第六条 社科院按本细则第四条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符合 条件的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第七条 专家评审根据当年度申报情况采取通讯评审或会 议评审形式。采取通讯评审时,专家根据统一评估指标评定并打 分,社科院综合专家打分结果,择优确定拟立项项目。采取会议 评审时,评委专家应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读和全面评议,在充 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立项限额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立项项 目。 第八条 每年度立项数根据当年度经费总额及申报项目总 数来确定。 第三章 第九条 项目过程管理 项目获批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与社科院签订承诺 书,并及时在科研服务系统中申请启动项目,按中央高校基本科 研业务费使用规定做好经费预算。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 3 — 专款专用。一般情况下,预研项目经费分别于立项后、年度检查 通过后、结题后各下拨三分之一,可视情况调整年度下拨经费。 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规定的经费执行进度 要求使用经费,如执行进度不达标,社科院有权收回统筹。 第十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学科交叉预研专项项目申请 书的承诺组织开展研究工作。项目实施一年后,社科院将组织年 度检查,及时了解督促,强化动态管理。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提 交《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研究成果。未能通过年度检查的项目 须进行整改,期间经费将中止拨付直至整改完毕。 第十一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确有特殊原因需终止的,项目负 责人须向社科院提出申请,经社科院研究批准后,方可终止项目 并退回剩余经费。 第四章 第十二条 成果验收和结项 项目资助期满前 30 日内,项目负责人应在科研 服务系统中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和结题申请。 第十三条 结题成果须由项目负责人完成或主持完成并作 为第一署名人,成果内容须与立项内容一致,不存在知识产权等 方面的争议。 第十四条 结题成果须严格对照项目申报书或承诺书中设 计的预期成果数量和形式,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 4 — 第十五条 专著类成果必须有已经完成的书稿,论文类成果 必须正式发表,研究报告类成果要有使用单位的采纳意见。 第十六条 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成果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 研 业 务 费 专 项 资 金 资 助 ”(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未正式出版 或发表的成果须由社科院组织鉴定,通过后方可结题。成果鉴定 采取通讯鉴定或者会议鉴定的方式进行,鉴定专家组由 3-5 名高 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鉴定专家组 2/3 或 3/5 以上的定性评价为 “合格”或者“优秀”,视为通过鉴定。 第十七条 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项目,项目负 责人应于项目资助期满前 30 日内向社科院提出延期申请,最多 可申请一次,最长可延期一年。凡未按相关程序申请延期的逾期 项目,社科院将撤销项目,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次 申请学科交叉预研专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 2021 年立项批次起开始实施。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社会科学研究院具体执行并负责解释。 — 5 — 抄送:无。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综合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0 年 12 月 16 日印发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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