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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第二课堂活动记点计分方法 第二课堂活动是指学生的校内实践活动,包括学科竞 赛、创新创业训练、素质训练、科学研究、创新实验、学生 社团活动、学生工作经历、文体活动等。 一、学科竞赛 1.学科竞赛是指由校内外各级组织主办和承办的各类 基础或专业课程、实验或实践等以提高学生学科知识和创新 能力为目的的竞赛活动。竞赛项目认定根据《浙江大学本科 生参加学科竞赛的若干规定》执行,竞赛级别包括国际级、 洲际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竞赛项目和学院(系) 级竞赛。 2.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第二课堂记点数以学生获奖证 书、奖状或文件为准。同一学年同一学生,参加多项学科竞 赛获奖可以累加;参加不同级别的同一学科竞赛项目只计最 高级别奖项,不重复累加。 3.学科竞赛第二课堂记点对照表: 级别 奖项 记点数 特等奖 5 一等奖 4 国际、洲际、国家级 二、三等奖、单项 3 奖 鼓励奖或优胜奖 2 参赛奖 1 省(部)、校级 学院(系)级 特等奖 4 一等奖 3 二、三等奖、单项 2 鼓励奖或优胜奖 奖 1.5 参赛奖 1 特等奖 2 等级奖(一、二、 (含其他学会、协会、 三等)、单项奖 行业等竞赛) 参赛奖 1 0.5 注:以名次计奖的学科竞赛项目,获得第 1—3 名等同于一等奖; 第 4—6 名等同于二等奖;第 7—12 名等同于三等奖。 二、创新创业训练及素质训练 1.浙江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分为国家、省(部)、 科研院所、企业等项目和学校、学院(系)或学园二级大学 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2.浙江大学本科生素质训练项目指学校以及各学院 (系)、学园按照“知识、能力、素质、人格”的培养要求 设置的基于提升综合素质能力的各类训练项目,包括素质训 练立项项目和素质训练培训项目。 3.本科生完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可获第二课堂活动 相应记点数。同一学年,同一学生参加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 项目可以累加记点数,参加不同级别的同一类型创新创业项 目只计最高记点数,不重复累加。 4.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素质训练立项项目的第二课堂 记点对照表: 内容 记点对象 记点数 要求 立项 仅限项目负责人 1 人 0.5 申报项目获批立项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参 加者(参加者不得超过 项目研究 3 人,SQTP 项目参加 必须实际参与项目 2 人数按其管理办法执 研究全过程中的各 分工环节 行)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参 加者(参加者不得超过 结题答辩 3 人,SQTP 项目参加 0.5 通过结题答辩 人数按其管理办法执 行) 5. 本科生参加具备一定课程规模的素质训练培训项目 并结业的,可获得第二课堂活动相应记点数。参加素质训练 项目课程 5 次及以上、8 次以下为 0.5 记点,8 次及以上为 1 记点。同一学年同一学生,参加多项能力素质训练项目并结 业的可以累加记点数;参加同一项素质训练项目的只计最高 记点数,不重复累加。 三、科学研究 1.科学研究内容包括: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或有内 部准印证、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含 SRTP 论文、学年论文、科技论文),各种专利、产品、 软件、课件等。 2.学术论文发表以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发表为准;专利 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 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 转让合同书和进入学校的转让经费为准;产品、软件、课件 等技术开发推广,以学校或个人收到的分成部分经费为准; 产品、软件、课件的技术成果鉴定,以校级及以上组织的专 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 3.本科生发表论文,专利获准,产品、软件、课件等 技术成果开发、转让第二课堂记点对照表: 项目 获奖名称和等级 国际和国内一级学术 记点数 第一作者 5 浙江大学学报 第一作者 4 论 二级学术刊物 第一作者 3 文 其它正式学术刊物 第一作者 2 第一作者 1 刊物 学术会议论文集及 内部刊物 第二及以下作者以第一作者相应得分一半计分 专 利 排名第一的 发明专利 专利发明人 或设计人 5 排名第一的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发明人 4 或设计人 排名第一的 专利转让 专利发明人 3 或设计人 排名第二及以下的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以 排名第一人相应得分一半计分 技术转让 产品、 开发推广 软件、 课件等 一般性研制 排名第一的 技术转让人 排名第一的 开发推广人 排名第一的 研制人 5 4 3 排名第二及以下人员以排名第一者相应得分一半计分 4.本科生参加学校、学院(系)、学园组织的学术报 告会、读书沙龙、专题研讨会、研究生课题讨论会、创业培 训等总次数达 5 次及以上者,计第二课堂 0.5 记点,同一学 年只计一次。 5.本科生参加学院(系)组织的优秀论文(设计)报 告会或者学园组织的优秀学业(职业)生涯规划书评比活动, 对于递交论文被录用者或者所递交的学业(职业)生涯规划 书被评为优胜作品者计第二课堂 0.5 记点,被指定为大会发 言和论文报告者或者作品入选学园的优秀作品库者计 1 记 点。 四、创新实验 1.创新实验包括各类学科实验技术讲座、自主创新实 验项目设计与操作、各类学科实验竞赛活动等。 2.各类学科实验竞赛获奖第二课堂记点参照本科生参 加学科竞赛相应级别标准执行。 3.自主创新实验项目,学生必须参加 3 次实验创新讲 座和完成 2 次实验技能操作,并制作相应的实验作品后,方 可计第二课堂 1.5—3 记点。具体计点对照表如下: 完成内容 记点数 认定单位 实验作品优秀并具有创新性 2.5 相关实验室 实验作品优秀 2 相关实验室 实验作品良好 1.5 相关实验室 基本完成实验作品 1 相关实验室 参加自主创新实验系列讲座 3 次 0.5 学院(系)主 管部门 五、学生社团活动和学生工作经历 学生社团是指学生为实现共同兴趣爱好,依照学校相关 规定和其社团章程,经学院(系)或学园、学校两级团委审 批、注册的学生团队。学生组织是指各级学生会、经学校各 部门和学院(系)或学园审批成立的学生团体,涵盖校院两 级学生会、分团委、班团组织、学长组、学校各部门下属学 生团队等。 1.学生加入一个及以上学生社团或学生组织或学长组, 并积极参加活动,满一学年后,经指导单位认定合格者,可 获得 1.5 记点。 2.学生社团获得校级、省级、国家级荣誉时,其当届(以 奖项申报时间为准)社团主要负责人可分获 1 记点、2 记点、 3 记点。同一学年内对同一学生只计最高记点一次,不重复 累加。 3.评为校级、省级、国家级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 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社团干部,可分获 1 记点、2 记点、3 记点。同一学年内对同一学生只计最高记点一次,不重复累 加。 4.参加学长组项目工作时间满一年,经相关部门组织 考核为合格者,可获得第二课堂 1 记点;考核为优秀者,可 获得第二课堂 2 记点。 六、文体活动 1.文体活动包括文化艺术类别和体育类别两大类活动。 2.文体竞赛第二课堂活动记点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 文体竞赛活动分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按照活动等级和获得 奖项均可获得第二课堂记点。 3.文体竞赛第二课堂记点对照表: 级别 获奖等级或排名 记点数 国际级、亚 洲级、国家 特等奖 5 一、二等奖或第 1-18 名 4 优胜奖或鼓励奖 3 参赛奖 2 一等奖或第 1—3 名 3 二等奖或第 4—6 名 2 三等奖或第 7—12 名 1.5 优胜奖或鼓励奖 1 参赛奖 0.5 级 A 类竞赛与 展演 一等奖(设置比例不超过参 赛人数的 5%)或第 1—3 名 2 二等奖(设置比例不超过参 B 类竞赛与 展演 赛人数的 15%)或第 4—6 1.5 名 三等奖(设置比例不超过参 赛人数的 20%)或第 7—12 1 名 参赛奖 0.5 七、其它活动 1.新生在入学注册报到前修读浙江大学新生养成教育 MOOC 课程,并完成课程各章节测试,成绩合格者,可计第 二课堂 0.5 记点。 2.其它需新增的第二课堂活动,根据《浙江大学本科 生第二、三、四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关于二、 三课堂活动新增项目的申报、审核有关规定执行。 3.浙江大学第二课堂活动记点计分方法由本科生院教 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校团委负责 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