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新生院同和学堂2021-2022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方案.pdf
同济大学新生院同和学堂 2021-2022 学年本科生 奖学金评定实施方案 【声明:请同学们及时查看原 2021 级班群通知、新生院网站及学堂办公室公告栏。因个人原 因错过通知者视为放弃。】 同和学堂 2021 级全体同学: 根据同济大学及新生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要求和安排,现启动同和学堂 2020 级学 生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评审依据同济大学《学生手册》(2021 年)和《同济大学新生院 2021-2022 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请遵照执行。 一、奖学金的类别和参评范围 1.本科生奖学金类别和获奖比例按照《学生手册》中《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 和相应的评定细则规定,评定对象为具有同济大学学籍的正式注册且评奖学年学籍在新生院 的本科生。同一评奖学年内,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冠名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仅限民族班学生)不可兼得。 2.参评学年奖学金类别另有:国家励志奖学金(仅限已认定的成才助学服务对象)、社 会活动奖学金(单独序列)相关评奖细则参见学校、新生院相关规定。 3.按以下大类组别分别评定: (1)理科试验班; (2)基础学科拔尖班(数学); (3)基础学科拔尖班(化学、环境、海洋); (4)基础学科拔尖班(生命、物理)。 4.奖项分配(仅限当年学校分配奖项和名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总人数 30%(按大类组别人数比例) 社会活动奖学金:根据学校分配按大类组别人数比例 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根据学校分配按大类组别人数比例 政府类奖学金:根据学校分配按大类组别人数比例由学堂统筹 二、评审组织 成立同和学堂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具体负责本学堂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制定名额分 配方案,统筹实施、协调、监督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等)。评审小组由学 1 堂执行院长、学堂副院长、辅导员、教务员、类内专业学院二年级辅导员(2021 级)、班主 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同和学堂 2021 级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 组长:顾牡 副组长:陈旭日 成员:田甜、顾逸凡、王本锋、张志华、陈锦源、张永刚、丁奇、王聪慧、杨宁汉、 陈薇、成春煜、邓航 秘书:张小凡 共计 15 人。 三、评奖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 德修养,诚实守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3.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 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注重个人及宿舍环境卫生。 (二)在参评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 1.在校学习时间达到或超过学校规定评奖年限者; 2.参评学年中每学期所修课程少于 18 学分者; 3.参评学年内所选课程曾出现考核不及格者; 4.参评学年中各门课程的平均绩点低于 3.5 者(参评社会活动奖放宽至 3.0); 5.参评学年中“形势与政策课”课程成绩未达到良者; 6.新生院学生“五育”培养及评价方案总分低于 80 分者; 7.评奖时在违纪处分期内; 8.参评学年中受到校纪处分者或其他经学生处认定不能参加评奖的情况。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在评定奖学金时降低一个等级: 1.参评学年中受通报批评; 2.参评学年中两次以上(含两次)违反《同济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3.其他经学院认定需降低一个等级的情况。 2 四、评奖办法 奖学金等级由综合成绩排序结合评审小组综合考察决定, 综合成绩 = 参评学年学生个人平均绩点×20 + 第二课堂成绩 以上成绩计算办法见《同济大学新生院 2021-2022 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五、评奖流程 1.学生提供自 2021 年入学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含)第二课堂成绩加分证明材料,以正 式获奖证书为准,获奖时间以证明材料落款日期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第二课堂成绩基 础分无需提交)。材料收取具体安排: 集中上交材料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预计 2022 年 9 月 6 日(周二)9:30-16:00, 地点:①四平路校区瑞安楼 205B,②嘉定校区 F 楼 415-5。 上交要求:本人于如上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每页材料务必写好原学堂、 班级、学号、姓名;按如有多份材料必须装订)。当场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本人务必做 好提交备案表格填写和签名,他人代交视为本人行为)。 提交材料期间如有问题及时咨询学堂:电话:65983107;办公室瑞安楼 603B。 2.教学管理部门统一从教学系统导出每位学生参评学年的成绩单及所修学分情况。 3.学堂评审小组审议所有加分材料,计算综合成绩,对具有评奖资格学生的综合成绩进 行排序公示。 4.奖学金名额及奖项下达后,学堂通知学生申报(自愿参评原则),学生按通知要求提 交附件相应申请表至学堂,学堂奖学金评审小组依据当年各类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各奖学 金评奖条件、参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成绩排名等,确定各奖项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公示 (预计 2022 年 9 月)。 5.学生按学校奖学金系统要求进行系统信息提交(没有按时提交信息的视为放弃)。 六、特别说明 1.国家奖学金(当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 10%)、上海市奖学 金(当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 10%)、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 奖学金、社会活动奖、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的名额设置、评奖条件分别参照《学生手册》 (2021 年)相关细则,评奖办法参照本方案。 2. 原则上参评奖项以学生申请表意愿为准,如本人只申请校级奖学金,即默认不参评国 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 3 3.所获奖项及荣誉称号以证书原件为准。 4.本学年所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社会活动奖、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只收取一次加分材料,进行一次评审和排序。欲参 评的同学应在截止日期前提交附加分证明材料,逾时者视为自动放弃第二课堂成绩的附加分。 5. 对在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撤销其奖项,并予以纪律处分。 七、咨询与监督 本办法由新生院同和学堂 2021 级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通过,相关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同和 学堂所有,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评审过程中有问题请联系学堂:瑞安楼 603B,电话:021-65693107 学堂公邮:tjxsythjs@163.com 评审监督设在新生院党委:瑞安楼 609A。 同济大学新生院同和学堂 2022 年 8 月 1 日 附件 1:《(2021-2022 学年)同济大学新生院同和学堂奖学金申请表》,适用于国家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的申请 附件 2:《同济大学新生院社会活动奖学金申请表》,适用于社会活动奖的申请 4 (2021-2022 学年)同济大学新生院同和学堂奖学金申请表 申报奖学金名称: 基 本 情 况 所在班级:2021 级 班 姓名 性别 学号 政治面貌 外语水平 联系电话 第一学期 所修学分 参评学年绩点 (以选课网为准) 是否接受 调剂 第二学期 所修学分 是否为学校已认定的成才服务 对象 是 否 加分 是 否 不勾选默认是 2022 年 五育分数 参评学年主要奖项情况(竞赛、科技活动等,并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以正式获奖证书为准): 序号 获奖时间 名称(名次或等级) 主办方 获 奖 情 况 序号 参与时间 参与工作名称或者担任职务 主办方(请附相关证明) 参加社 会实践/ 社会工 作情况 (150-200 字左右) 申请 理由 (自我 综合 评价)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备注:1、本表格仅适用于学堂奖学金的申报,要求电子填写,本人手写签名提交; 2、所有参加本次评奖者必须填报此表,截止日期以学堂通知为准。 5 日 姓名 学号 班级 联系方式 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情况 是否在参评学年献血、 报名参军(附证明材料) 是□ 参评学年未受到校纪处 分 是□(未受处分) 否(受到处分) 在校期间未违反各项规 章制度 是□(未受处分) 否(受到处分) 否□ 班级及学生会社团联等 各类集体工作情况 志愿公益情况 创新实践情况 其他社会活动情况 个人获奖情况(请附证 明材料复印件) 个人事迹(不低于 800 字) 本人承诺 我自愿申请社会奖学金,并承诺以上内容属实,否则将承担一切相应责任(其中 包括不诚信记录会记入档案)。 签名: 时间: 班主任初审 是□ 否□ 建议给予同济大学社会活动奖。 班主任签名: 学堂复审 评审委员会意见 □是 □否 建议给予同济大学社会活动奖。 学堂年级辅导员签名: □是 □否 同意给予同济大学社会活动奖。 盖章: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