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折子工程_637533040611356114.pdf&name=14 北京交通大学2020年折子工程.pdf
校党发〔2020〕8 号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北京交通大学 2020 年工作要点》和学校“十三五” 指标规划任务, 学校研究制订了 《北京交通大学 2020 年折子工程》 (以下简称《折子工程》 ) 。 《折子工程》所列五个方面 89 项工作 任务均明确了主责单位和配合单位,完成情况将作为年终对单位 考核的重要依据。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 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中共北京交通大学委员会 北 京 交 通 大 学 2020 年 4 月 16 日 — 1 — 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直属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二 十五问》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相关防控要求,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主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期限: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2.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组织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 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考察 识别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主责单位:组织部、各二级党组织 完成期限: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3.根据疫情防控总体形势,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生返校工作 预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分期分批组织学生返校。 主责单位:学生工作部(处)、研工部、国际教育学院、威 海校区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完成期限:北京市委市政府规定时间 4.统筹抓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按照“停课不停学”原 则,落实“一课一案”和毕业生“一生一案”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 教育教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等工作不断线。 — 2 — 主责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 配合单位:学生工作部(处) 、研工部、信息办(信息中心) 、 各教学单位 完成期限: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5.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方案。全面加 强心理辅导。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的资助绿色通道和资助育人 机制。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教育工作不断线。 主责单位:学生工作部(处) 、研工部 配合单位:各学院 完成期限: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6.做好 2020 届就业创业工作。疫情防控期间举办空中双选 会不少于 5 场、线上招聘会不少于 100 场。全年举办高质量招聘 活动不少于 500 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服务、指导不断线。 主责单位:招生就业处 配合单位:学生工作部(处)、研工部、外联处、团委、各 学院、威海校区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7.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学科与科研工作安排, 组织疫情防控专题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信息沟通、优 化办公流程、 落实安全防护,保持学科与科研的高效管理和有效推 进。 主责单位:规划与学科处、科技处、社科处、重大项目办 — 3 — 配合单位:财务处、国资处、实验室安全处、人事处、信息 办(信息中心) 、各学院 完成期限: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8.深入开展“共抗疫情、爱国力行”等主题教育。组织开展 面向全体学生的“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大学生在行动”网络 主题教育活动。 主责单位:学生工作部(处) 、研工部、团委 配合单位:各学院 完成期限: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9.讲好交大防控故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主责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校内各单位 完成期限: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10.加强校园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落实《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卫生监督 检查的通知》 。加强传染病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在校生和 开学后师生健康。加强医院感染防控,优化调整诊室布局。 主责单位:校医院、后勤集团 配合单位:财务处、国资处、基建处、学校办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11.继续发挥自身优势特色,落实《中央单位定点扶贫责任 书》承诺事项,以建设当地中学物理实验室和科普基地、加强农 — 4 — 校对接等为重点,持续开展帮扶工作,助力定点扶贫旗县进一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主责单位:学校办(定点扶贫办) 配合单位:财务处、后勤集团、工会、外联处、各有关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 12.落实学校党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方 案,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抓好校院 两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列为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 容。 主责单位:宣传部、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 研工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 配合单位: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13.加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北 京交通大学研究基地建设。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教学与研究工作,积极撰写发表“三报一刊”文章。 主责单位:社科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宣传部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14.建立健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政治建 设任务清单落地落实;以申报北京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校 — 5 — 为契机,以评促建,不断提高党建和思政工作科学化水平。 主责单位: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15.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好党委常委会、校 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主责单位:学校办 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16.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 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主责单位:组织部、学校办、纪委办、监察处、巡察办 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17.持续深化“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推动落实学院党委会 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标杆学院和样板支部建设。修订党组 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深入开展党组织 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分类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督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 主责单位:组织部 配合单位: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 6 — 18.继续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进 “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 主责单位:组织部 配合单位: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19.充分发挥工会作用,做好学校教代会民主管理与监督工 作。 主责单位:工会 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20.召开学校共青团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修订《北京交通大 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 主责单位:团委、学生工作部(处) 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21.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完善干部选拔、培养、管理、 考核、使用全链条体制机制。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 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干部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完善干部 考核评价,进一步明确职责体系与工作目标。坚持严管厚爱相结 合,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办法。 主责单位:组织部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 7 — 22.实施年轻干部培养工程,启动新一轮校内挂职。 主责单位:组织部 配合单位:人事处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23.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启 动新一轮五级、六级职员聘任工作。 主责单位:组织部 配合单位:人事处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24.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二级纪委机构建 设,做深做细做实纪委监督职责,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推进“三 转” ,开展巡视整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回头看” 。深化运用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落实“三不一体推进”要求。 主责单位:纪委办、监察处 配合单位:学校办、组织部、巡察办、人事处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25.加强对被巡察二级党组织完成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巡 察,建立巡察前、后与党委各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 主责单位:巡察办 配合单位:党委各部门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26.严格落实“一线规则”任务方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 — 8 — 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主责单位:纪委办、监察处、学校办、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27.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党委巡察开展二级 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强化阵地管理,及时评估、防范、 化解风险要素,进一步落实落细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 主责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各二级党组织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28.出台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实施文件,着力构建党委统 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协同工作、师生共同参与的“大 安稳”工作格局;加强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做好重 要敏感节点校园安稳保障工作。 主责单位:保卫部(处) 、学校办(稳定办) 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29.进一步推进“归口管理” ,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主责单位:学校办(保密办) 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30.进一步提升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多部门 — 9 — 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科研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办 法,开发建设科研实验室平台管理系统。 主责单位:实验室安全处、保卫部(处) 、科技处、教务处、 后勤集团 配合单位:各有关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三、科学谋划学校总体战略布局 31.系统梳理总结学校“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与指标完成 情况,进一步结合学校二级单位考核,强化督查考评。 主责单位:规划与学科处、学校办 配合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 国际处、外联处、基建处、信息办(信息中心) 、组织部、宣传部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32.明确“十四五”学校总体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指标体 系,完成总体规划审议稿,开展专项规划、学院规划和专题规划 的制定工作。 主责单位:规划与学科处 配合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 国际处、外联处、基建处、信息办(信息中心) 、组织部、宣传部、 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33.结合“十四五”规划制定,综合国内外新要求、新导向, — 10 — 研究“十四五”期间综合改革及重点任务。 主责单位:规划与学科处、学校办、科技处、社科处、教务 处、研究生院、人事处、财务处、重大项目办 配合单位:各有关部处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34.做好“双一流”建设监测指标体系填报工作。开展“双 一流”建设期末评估。筹划新一期“双一流”建设规划,明确“十 四五”期间学科群建设、学科建设体制机制改革等重要举措,进 一步优化一流学科建设布局,培育新的一流学科增长点,凝练新 的交叉学科方向。 主责单位:规划与学科处 配合单位:各有关部处、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35.加强“双一流”建设绩效评价与资源配置。 主责单位:规划与学科处、科技处、社科处、人事处、重大 项目办、财务处 配合单位: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36.做好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组织参评工作。 主责单位:规划与学科处 配合单位:各有关部处、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 11 — 37.组织实施北京市高精尖学科项目。 主责单位:规划与学科处 配合单位:各有关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38.推进轨道交通创新园建设,争取北京市立项同意,同步 推进园区选址、规划论证和方案编制,加快前期筹建相关工作。 主责单位:新校区筹建办 配合单位:学校办、科技处、重大项目办、研究生院、国资 处、财务处、规划与学科处、基建处、外联处、资产公司、大学 科技园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39.积极参与教育部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推进方案论证、 编制,加快服务雄安新区有关的空间规划和筹建相关工作。 主责单位:新校区筹建办 配合单位:学校办、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重大项目 办、研究生院、人事处、国资处、财务处、规划与学科处、基建 处、招生就业处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40.完成家属区交大附小房屋使用分配,调整部分单位办公 用房。收回、改造地下空间,扩大学校办公空间。提高现有办公 用房使用效率。 主责单位:国资处 — 12 — 配合单位:保卫部(处) 、财务处、后勤集团、资产公司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41.争取完成威海校区“风雨操场及学生活动中心综合体” 建设。 主责单位:威海校区 配合单位:国资处、基建处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42.推进唐山研究院二期工程建设及三期工程前期相关工 作。做好实验室搬迁进驻前期准备工作。 主责单位:唐山研究院、基建处、国资处、信息办(信息中 心) 、科技处、实验室安全处 配合单位:各相关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43.积极稳妥推进实施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房屋 修缮项目、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和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项目,最大限 度执行专项资金。 主责单位:基建处 配合单位:国资处、保卫部(处)、后勤集团、财务处、审 计处、信息办(信息中心)、各用户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四、扎实推动学校事业内涵发展 — 13 — 44.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 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主责单位: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工部、团委、教 师工作部 配合单位:校内各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45.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思政课教学改革, 改进思政课授课方式,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充分挖掘课程思政 元素,全面落实学校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推进学校思政 课程与课程思政协调发展。 主责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46.提高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率,力争达到 90%。强化研究生导 师第一责任人的育人职责。 主责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 配合单位: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47.进一步加强体育教育、美育教育。深化体育教学改革, 积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加强学生体质健康咨询和指导。提升艺 术类选修课开课质量,开展原创话剧、声乐演出,举办人文讲座 等。完善有特色的美育教育课程体系,丰富美育教育第二课堂。 — 14 — 主责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体育部、团委、建艺学院 配合单位:学生工作部(处) 、研工部、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48.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 劳动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在本研人才培养方案和综合素质培 养方案中落实相关要求。 主责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 、研工部、 团委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49.制定出台学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探索构 建“三全育人”模式下的“大学工”工作体系。 主责单位:学生工作部(处) 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50.进一步优化综合素质培养体系,强化特色人才综合素质 培养。 主责单位:学生工作部(处) 、研工部 配合单位: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51.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系统梳理优化心理类课 程体系,优化心理危机的发现、干预、处置体系。进一步巩固完 — 15 — 善学生心理素质教育中心与学院“1+1+1”联系制度,建立辅导员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交流及心理问题案例督导会机制。 主责单位:学生工作部(处) 、研工部 配合单位: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52.全面推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资助育人)的 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发展型资助体系,明确勤工助学用人单位 和具体岗位指导人员的育人职责,组建优秀困难学生代表参加高 水平交流实践项目。 主责单位:资助中心 配合单位: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53.建立健全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具有交大特色和历史 文化底蕴的新时代本科生荣誉体系。适度扩大本科生奖学金覆盖 面,本科生奖学金获奖比例(人次)达到 60%。进一步完善研究 生荣誉体系,修订研究生奖励实施办法,评选优秀研究生导学团 队,开展榜样人物先进典型宣传推广。 主责单位:学生工作部(处) 、研工部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54.深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三计划、三工程” 。完善就业创 业工作体系,改进就业创业工作考核办法,加强专职就业工作队 — 16 — 伍建设。启用新的就业服务系统,进一步提升精准指导服务能力。 主责单位:招生就业处 配合单位:学生工作部(处)、研工部、外联处、团委、各 学院、威海校区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55.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展开全校主题大讨论,优化人才培养 的顶层设计和组织架构,打造特色鲜明的一流本科人才培养体系 2.0 升级版。 主责单位: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质量监评中 心、招生就业处、国际处、国际教育学院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56.构建本研贯通、学科融通、产学相通、国际互通的“四 通模式”人才培养体系,全面修订本科 2020 人才培养方案,升级 三大卓越计划。推进实施本科生导师制、课程分级、专业主辅修、 三学期制等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主责单位:教务处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57.深化招生培养一体化工作改革,推进传统专业改造升级 和交叉专业融合发展,持续打造和深化“金课” “金专”和“拔尖 — 17 — 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争取获评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10 个、国家级一流课程 15 门。 主责单位: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配合单位:各教学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58.密切关注高考改革省份改革动态并及时研究制定我校应 对方案,对部分省份招生政策进行适度调整。提升我校招生专业 (类)内涵,深度利用新媒体手段深化专业内涵和人才培养政策 宣传,助力培养部门推进传统专业升级和交叉专业融合发展。 主责单位:招生就业处 配合单位:教务处、各学院、威海校区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59.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优化研究生人才培 养类型结构,探索交叉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实施一流 研究生教育建设计划,聚焦基础学科、核心技术领域实施高层次 人才培养专项,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 主责单位:研究生院 配合单位: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60.全面修订研究生 2020 人才培养方案,构建本研贯通的研 究生课程体系,打造精品示范课程。制定“3+5”模式的“高原” “高峰”本博贯通人才培养计划,完善硕博贯通一体化培养方案。 — 18 — 探索跨学院交叉学科双导师制研究生培养机制,优化专业学位研 究生产教融合培养机制,优化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 主责单位:研究生院 配合单位:教务处、研工部、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61.推进新增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分类调整各类型各学科学 位论文要求。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提高生源质量。 主责单位:研究生院 配合单位: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62.围绕国家、区域和行业重大需求,加强组织重大基础前 瞻理论和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修订相关管理办法,优化基本科研 业务费实施,提升重大项目培育水平,并支持相关学科开展人工 智能、智能交通等前沿技术研究。结合我校优势学科布局,组织 相关学科积极参与国家及行业“十四五”科技、社科规划和重大 项目的谋划布局,积极参与“交通强国”建设及川藏铁路等国家 重大工程。新增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 1—2 项,入选国家级人才计 划 2—3 名。 主责单位:科技处、社科处、重大项目办 配合单位: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63.推进学校科技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参与军委相关部门“十 — 19 — 四五”规划,积极对接国防和军工企业需求,争取获批 1—2 项重 大国防项目。完成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 可证年度监督审查工作。组织申报国防科技奖励和教育部奖(专 用项目)。继续推进高速飞行列车联合实验室建设。 牵头单位:科技处、军民融合处 配合单位:学校办(保密办)、保卫部(处)、国资处、财 务处、人事处、审计处、后勤集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64.全面参与川藏铁路工程建设,做好关键技术支撑和工程 建设服务。选派青年教师和博士后人员赴现场挂职锻炼,组建专 家委员会,主办川藏铁路主题的高层论坛,积极组织申报国家重 大研究专项,力争实现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突破。 主责单位:川藏铁路研究院 配合单位:科技处、人事处、远程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65.推进“智能高铁前沿科学中心”申报工作。做好“智慧 交通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平台”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强新形势下轨 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二期建设。推进“两个中心”申报和建 设工作。 主责单位:重大项目办 配合单位: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处、科技处、 财务处、国资处、规划与学科处、安全评估中心、技术教育中心、 — 20 — 基建处、新校区筹建办、相关学院及平台团队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66.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完善 共享系统的建设和开发。 主责单位:科技处 配合单位:国资处、实验室安全处、教务处、信息办(信息 中心)、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9 月 67.修订现行科技论文分类办法、科技奖励办法,为学校相 关学术评价工作中论文的使用和“双一流”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主责单位:科技处、社科处、规划与学科处、 配合单位:人事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学校办 完成期限:2020 年 7 月 68.修订《北京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北 京交通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 交通大学科技成果许可、转让管理细则(试行)》。出台《北京 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和成果分类管理办法》。 主责单位:科技处、社科处 配合单位:财务处、国资处、人事处、规划与学科处、图书 馆、研究生院、教务处、大学科技园、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 21 — 69.制定《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 , 修订《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综合交通发展研究院首都高端智库试点 单位考核奖励办法》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研究中心北京交通大学研究基地优秀研究成果认定与奖励办法》 。 做好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验收 工作。 主责单位:社科处 配合单位:宣传部、人事处、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70.组织申报并争取获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 。 主责单位:科技处 配合单位:重大项目办、社科处、人事处、规划与学科处、 国资处、财务处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71.健全党管人才的体制机制,完善人才“育引留”支持政 策,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做好人才服务。完善并落实校领 导联系优秀人才制度。 主责单位:人事处、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二级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72.坚持“五不唯” ,深化教师分类评价和分类考核改革。加 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完善定岗定责,招聘培训等方面机制。进 — 22 — 一步加强专职科研队伍建设,完善博士后制度,为学校储备高素 质专职科研人才后备力量。 主责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规划与学 科处、重大项目办、国资处、实验室安全处、财务处、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73.进一步加强与世界高水平大学的联系,鼓励优势特色学 科与世界一流大学建立实质性合作。进一步加强现有中外合作办 学质量,与美国罗彻斯特理工学院等高校进一步深化合作,开展 筹备新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工作。进一步加大师生参与国际学术 交流支持力度。继续加强与国际铁路联盟、国际铁路组织等国际 组织联系。鼓励师生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主责单位:国际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 配合单位:各学院、威海校区、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74.加大对承担留学生教学任务教师的考核力度。探索构建 轨道交通人才培养国际教育体系。鼓励和引导各学院通过与世界 一流大学合作,吸引世界一流大学学生来华学习,开设有交大优 势特色的模块化“国际课程项目”,优化来华留学生源国别。逐 步推动构建趋同管理的来华留学工作体系。 主责单位:国际教育学院 配合单位:国际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处)、 — 23 — 研工部、各相关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75.推进与英国兰卡斯特大学合作办学协议中的研究生合作 培养项目。配合做好英国 QAA(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构)海外教 学质量评估工作。 主责单位:威海校区、国际处 配合单位:研究生院、教务处、质量监评中心、学生工作部 (处) 、研工部、招生就业处、相关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0 月 76.进一步推进我校与乌拉圭科技大学合作成立孔子学院事 宜。 主责单位:国际处 配合单位:国际教育学院、组织部、语传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五、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77.实施“凝心聚力宣传计划”和“融媒体发展计划”,推 进学校融媒体中心建设,围绕学校重要改革发展经验、重要成果、 重要典型、优良办学传统,做好对内对外宣传,讲好交大故事。 主责单位:宣传部 配合单位:校内各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78.探索新的校院两级绩效分配机制,实施绩效分配与考核 — 24 — 结果挂钩,进一步加大学院分配自主权。 主责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财务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79.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全面 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挂钩的预算管理机制。 继续严控、规范支出“三公”经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力 保障重点工作,为学校“十四五”规划提供财力支持。继续以信 息化建设为抓手强化财务管理和内控建设。 主责单位:财务处 配合单位:校内各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80.多维度整合校友资源,完善校友导师制度,牵头成立校 友企业家联合会,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校友服务、资源共享创新发 展信息平台,打造校友—母校发展共同体。 主责单位:外联处 配合单位:学校办、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教务处、 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81.争取年度筹集各类资金 5000 万元以上。努力打造一流的 校友捐赠文化。提升基金保值增值能力。 主责单位:外联处 — 25 — 配合单位:各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82.探索建立与我校相适应的薪酬待遇体系和动态增长机 制。 主责单位:人事处、财务处 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83.稳妥有序推进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北京 交通大学所属企业体制改革人员安置方案》 。 对具备改制条件的校 属企业完成改制。 主责单位:国资处、资产公司 配合单位:财务处、组织部、人事处、科技处、后勤集团、 远程学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84.完成海滨学院转设工作,实现平稳过渡。 主责单位:外联处 配合单位:学校办、组织部、教务处、财务处、国资处、人 事处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85.完善采购与招标中心运行机制,制定《北京交通大学采 购与招标中心运行管理办法》 ,分类完成学校货物、服务、工程的 采购与招标,确保采购与招标工作依法合规。 — 26 — 主责单位:国资处 配合单位:基建处、后勤集团、财务处、人事处 完成期限:2020 年 9 月 86.编制学校“十四五”信息化建设规划。构建数字教育资 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容量 4P 以上的大数据存储中心,制定学校 全量数据存储方案。建设计算能力 400T 以上的高性能计算平台。 主责单位:信息办(信息中心) 配合单位:学校办、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 人事处、国资处、财务处、国际处、国际教育学院、宣传部、学 生工作部(处) 、研工部、招生就业处、后勤集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87.积极稳妥推进综合体育馆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主体混 凝土结构,争取实施屋顶钢结构工程。 主责单位:基建处 配合单位:国资处、体育部、保卫部(处) 、后勤集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88.继续推进智慧后勤和节约型校园建设,积极稳妥地引进 先进技术,更好发挥能源监管平台作用。营造美丽校园,完成学 一餐厅前绿地改造、原印刷厂房屋室内外环境改造等工程,打造 局部精品景观, 在校园及楼宇等公共场所安放可供约 2500 人使用 的座位。改善家属区环境,对家属区局部道路进行改造,努力增 加停车位数量。 — 27 — 主责单位:后勤集团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89.进一步理顺、优化机关职能配置。强化机关服务宗旨, 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推进“办实事”工作常态化。 主责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 配合单位:各机关部处 完成期限:2020 年 12 月 北京交通大学学校办公室 — 28 — 主动公开 2020 年 4 月 1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