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许昌市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 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 实 施 方 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 略,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根据河南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 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 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 想,全面落实交通强国建设安排部署,将公共交通发展放在 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着眼现代城市建设,把以人为本、 优先发展、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理念贯穿落实到城市公共 交通发展的全过程,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发展、有序发展。 (二)发展目标 着力构建政府主导、保障有力、节能环保、便捷高效的 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吸引力。到 2025 年, 全市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城市公共 交通服务品质、保障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智能 化、绿色化、多元化发展取得新突破。 -1- 1.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中 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 45%以上,各县(市、 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 35%。城市绿色出行 比例不低于 60%。 2.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 500 米覆 盖率、新建或改扩建城市主干道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比 例、城市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 100%;新增无障碍城市公交 站台设置比例达到 80%以上; 公交专用车道设置比率达到 25% 以上。 3.技术装备更加先进。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比 例达到 100% (不包括应急救援车辆),氢能源城市公交车比 例逐步提升。新增和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比例不 低于 30%。城市公交车载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 100%。 4.服务保障更加优质。早晚高峰时段城市公共汽电车平 均运营时速达到 18 公里/小时以上,发车正点率不低于 90%, 来车信息实时预报覆盖率达到 100%,非现金支付比例达到 80%以上。 5.运营安全有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行车责任事故死亡率 不高于 0.05 人/百万车公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双重预防体 系建设覆盖率达到 100%,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安装 率达到 100%。 6.行业发展更可持续。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贴补偿到位 率达到 100%,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多元化经营,释放企业 发展活力,现代化管理能力全面提升,职工收入原则上不低 -2- 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制定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机制,从 业人员自豪感和归属感明显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1.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与城市总体规 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的衔接,科学配置和利 用交通资源,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 配置模式。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要同步编制城市综 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在城镇详细规划 中落实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和附属工程、城市公交场站用地规 模和控制指标,充分体现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 地配置模式。编制完成《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许 昌市公交场站专项规划》 《许昌市公共交通信息化发展规划》 《许昌市公交专用道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管委会〕按职责推进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级政府〔管委 会〕负责落实,不再逐条列出) 2.加强路权保障。在城市中心,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公 交专用道,保证公交车辆交通高峰时段优先通行,并根据道 路和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允许公共交通车辆不受禁左、禁 右转向和单行道的限制。完善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全程监控 设施和标识系统等配套设施,加强对城市公交专用车道使用 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公交优先通行权,提升公交正点率和 运营时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 -3- 管理局) 3.加强创建引领。充分发挥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 城市和河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 创建示范城市公共交通的动态评估和运行监测,各地加大对 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 财政局) (二)加快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含 停保场、枢纽站、首末站等)建设,将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和 配套服务设施(含步行道、自行车道、公共停车场等)以及 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在大型集中居住区、商业区、高校园区、 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重点区域,科学合理 布局公交首末站、枢纽站以及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做到统 一规划、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 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 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2.改善公共交通站点环境。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候乘 设施,在新建、改扩建城市主次干道时要合理规划公共交通 站点,有序开展标准化城市公交无障碍站台建设,无障碍设 置率不低于 30%,逐步提高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比例。(责 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3.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建立城市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储备制度,每年安排用地不低于 8 万平方 -4- 米。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 要以划拨方式优先保证。加强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的监 管,对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的,由政府收回后重新供应用于公 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鼓励公交企业开展公共交通场 站综合开发,对新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 间,可依规定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在保证公 共交通需求功能的基础上,建设集停车、房屋租赁、商贸、 金融、餐饮、广告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公共交通综合体。对 现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在保障城市公共交通需求的前 提下,支持土地使用者依法申请进行立体综合开发。公共交 通基础设施用地综合开发收益统筹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 建设和弥补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亏损,增强城市公共交通 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三)加快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 1.优化完善公交线网。按照“以人为本、优化结构、方 便出行”的原则,不断优化完善公交线网系统,构建干线、 普线、支线三级公交网络。科学规划布局,优化轨道交通站 点周边城乡公交线路,方便换乘出行。积极发展定制公交、 旅游公交等特色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 广电和旅游局) 2.加快城市交通换乘枢纽衔接。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建设 综合换乘枢纽,实现公路客运、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 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等多种出行方式零距离换乘,重点加 -5- 强城市公交与轨道交通、铁路等运营时刻、组织调度等方面 的协同衔接。换乘枢纽要配套建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 并配备相应的指向标识、线路图、时刻表、换乘指南等出行 信息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3.强化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与 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 通信、区块链等新技术深度 融合。全面推进公交智能化系统建设,实现智能调度、客流 分析、智能排班等,提高城市公交运营效能。在重点区域建 设公交电子智能站牌,积极开发手机 APP、导航软件等,为 公众提供准确、可靠的公交车实时位置、预计到站时间等信 息服务。提升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和非现金支付比例,方便 群众“一卡通乘” “一码通行”。加快智慧轨道交通建设, 推广应用快速化安检新模式、新技术、新产品,逐步实现“无 感安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 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加快绿色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围绕交通运输领域碳达 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更新工作,推广应用容量 大、安全舒适、技术性能强的新能源车辆,同步推进充电站 (桩)等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 和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5.提升城市公共交通适老化服务水平。加快城市公共交 通基础设施适老化建设改造,提高无障碍公交站台设置比 例,逐步实现公交场站、首末站无障碍设施全覆盖。提升新 -6- 增和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比例,打造敬老爱老助老公 交线路服务品牌。落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优待政策,逐步取消老年卡年审,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含 电子社保卡)在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实现城市公交、轨道 交通刷社会保障卡乘车出行,探索实行老年人凭身份证乘坐 城市公共交通。(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 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6.深化城市公共交通文明建设。积极开展行业劳模、行 业风采宣传展示和关爱司乘人员活动,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 开展行业劳动和技能竞赛,着力提升行业技能水平、服务水 平和安全生产水平。要广泛组织开展“文明服务我出彩、群 众满意在窗口”创建活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表彰和选 树一批城市公共交通优秀企业、品牌线路、星级驾驶员、最 美站务员等,不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树 立行业先进典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四)建立公共交通持续发展机制 1.完善财政补贴机制。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 共财政体系,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新 能源车辆购置、充电桩建设、信息化水平提升、适老化改造、 公交优先通行信号及标识系统配套设施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制定完善公交、轨道交通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办法,建 立成本规制激励与约束机制,并保障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市 -7- 财政负责建立稳定的财政补贴资金保障机制,科学划分政策 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合理界定公共财政补贴范围。鼓励企 业在保障运营安全与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主动节约成本,对企 业因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可结合实际 给予补贴。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依法享受的减征或免 征有关税费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2.建立票价评估和调整机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 企业运营成本和交通供求状况以及财政承担能力,构建“政 府可负担、企业可持续、百姓可承受”的城市公共交通票制 票价体系。根据服务质量、运输距离以及各种公共交通换乘 方式等因素,建立多层次、差别化的价格体系,推行优质优 价。根据不同类型乘客出行需求,灵活提供日票、月票、季 票、年票、换乘优惠票等多种票制票价,利用社区、银行、 高校、商业区、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等场所,设置公交 乘车卡办卡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办卡,引导更多人群选择公 共交通出行。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票价与企业运营成本和政府 补贴的联动机制,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责 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3.积极拓宽投资渠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 进公共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利用优 质存量资产,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 营。在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方面,对各类投资主体 同等对待。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建立融资平台,开展与运 -8- 输服务主业相关的其他经营业务。积极帮助城市公共交通企 业与银行、金融租赁企业、客车生产厂家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提供优质、低成本的融资服务。(责任 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 作局) 4.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职工合法权益,逐步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职工收入 应充分体现岗位劳动强度和技术要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和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适应。加强对从业人员 的劳动保护,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体检和心理健康辅导,保 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 (五)提高公共交通安全运营水平 1.加强安全管理。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车辆、人员、场站、应 急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大安全经费投 入,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能力。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企业安全 生产的督导检查,加强运营安全监管。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建 设、运营安全管理,完善轨道交通工程验收和初期运营前安 全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 急管理局) -9- 2.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 生产双重预防体系,严格开展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风险隐 患排查治理。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重大风险防控,完善驾驶区 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强化车辆定期检验检测和新能源车辆 充换电管理。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 排查,合力监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做好反恐、安检、治 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加强公共安全防范。建立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大对城市轨 道交通异物侵限、保护区违规作业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 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3.提高应急防控能力。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和预防预警机 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 件的能力。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增强突发事件防 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公交企业、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完善极 端天气、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停运机制,细化停运标准。不具 备安全运营条件时,坚决及时停运,严禁驾驶员冒险作业、涉 险运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 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是一项精细复杂的社会系 统工程,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牵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 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 - 10 - 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 局、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金融工作 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部门之间 的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联动,及时协调解决 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满足 社会公众出行和城市发展需要。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地政府要切实履行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市级各有关部门 要按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支持。禹州市、长 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属地实 际情况制定辖区内的实施方案,报属地政府审定后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 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 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媒体优势,加强对公交优先国家 战略和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营造全社会关注公共交通 优先发展的良好氛围,提升公共交通在市民心中的形象和吸 引力。积极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出行宣传周等活动, 使“公交优先”理念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共识,引导公众把 公交作为首选的出行方式。 - 11 -

许昌市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