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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教幼(2018)3号徐汇区关于2018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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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幼〔2018〕3 号 徐汇区关于 2018 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 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 号)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 员会关于 2018 年学前教育阶段入园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区域学前教育 发展现状,现就本区 2018 年学前教育阶段入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14 年 9 月 1 日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 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区户籍小班幼儿。 (二)招生原则 1.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 合条件的本区户籍 3 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2.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与居住地(产权 人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一致的适龄幼儿,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幼 1 儿园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园;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 时,按照幼儿出生日期至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园,超出学额部分 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园。 3.本区集体户籍且居住在徐汇区的适龄幼儿,当人户一致报名人数 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实行区域统筹。 4.外省市户籍适龄幼儿,在保障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 根据父母《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市居住证》申 领年限、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期限、居住情况等排序,统筹安排进入 公办幼儿园就读,优先安排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购房的人员子女。 (三)入园网上预约登记与现场审核  网上预约登记: 本区户籍幼儿及外省市户籍幼儿均须登录《徐汇区幼儿园招生管理 平台》完成《2018 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信息输入。 时间:5 月 2 日上午 10:00 开始—5 月 16 日上午 10:00 截止 网址:http://101.89.180.183  现场审核材料时间: 1.本区户籍幼儿根据网上《2018 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预约 登记的时间段到指定幼儿园审核材料 时间:5 月 26 日 2.外省市户籍幼儿根据网上《2018 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预 约登记的时间段到指定幼儿园审核材料 时间:5 月 27 日上午  现场审核需携带材料: 1.本区户籍:家长须带领适龄幼儿,携带纸质《2018 年徐汇区入 2 园预约登记表》、户口簿(2018 年 4 月 13 日之前入户)、出生证、房 产证(或公有居住房屋租赁凭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区集体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幼儿,携带纸质《2018 年徐汇区入 园预约登记表》、集体户籍证明、出生证、居住证明(父母一方的产权 证或合法租房 1 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家长须带领适龄幼儿,携带纸质《2018 年徐汇区 入园预约登记表》、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在徐汇 区办理,至 2018 年 9 月 1 日仍在有效期内)、积分通知书、父母一方 《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 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地地址为徐汇,且与居住证中的信 息一致)、户口簿(幼儿户口须随父或母)、适龄幼儿持有效期内的《上海 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和出生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 外省市户籍适龄幼儿所持的居住凭证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的 居住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居住地址相 一致。 各幼儿园对登记的外省市适龄幼儿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 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幼儿本人及父母居住证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 3. 港澳台:家长须带领适龄幼儿,携带纸质《2018 年徐汇区入园 预约登记表》、适龄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 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香港或澳门的居民身份证)、出生证、派出所出 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 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 4.其他情况: 3 1)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 家长需带领适龄幼儿,携带纸质《2018 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父 母一方的本区户籍证明、适龄幼儿护照、《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 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 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和出 生证。 2)持有本市户籍,因“动拆迁或房屋征收”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 住地的适龄幼儿,家长需带领适龄幼儿,携带纸质《2018 年徐汇区入园 预约登记表》、适龄幼儿本人户口薄、出生证、动迁安置协议和居住地 房产证(房产证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 5.本区户籍中、重度智力残疾幼儿到徐汇区董李凤美康健学校进行 入学登记信息审核(浦北路 1109 号,电话:54182577*8222)。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 1.本区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按照区域招生工作要求,统一纳入我区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严禁民办园计划外招生。 2.民办幼儿园的入园办法、相关宣传广告与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 局申报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3.民办幼儿园在优先录取徐汇户籍幼儿需求基础上,依据招生条件 逐层录取,视学额情况可扩大招生范围。 三.招生纪律 1.各幼儿园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家长宣传今年的入园办法。 2.各幼儿园应严格按照有关时间规定进行招生入园工作,不得擅自 改变。 3.为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和入园工作的纪检与监督,教育局成立由教 育党工委、纪工委、行政参与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察小组,以确保 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园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4 4.各幼儿园、学前教育管理指导中心、区教育局各级工作人员,应 在区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招生政策,严格遵守 招生纪律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工作。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以 权谋私、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幼儿园招生工作,做好有关招生政策的宣传、 解释工作,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指导中心应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 负责地处理好有关问题。 徐汇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xhedu.sh.cn/ 咨询电话: 54665785/54665786 (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6:00) 监督电话:64380853 附件: 2018 年徐汇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日程安排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2018 年 4 月 10 日 5 主题词:幼儿园 招生工作 实施意见 抄送:市教委基教处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发 2018 年 4 月 10 日印 (共印 3 份) 附件: 2018 年徐汇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4 月 13 日 公布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4 月 17 日 各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 5 月 2-16 日 网上预约登记 5 月 26-27 日 现场审核材料 6 月中旬起 分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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