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高处函(2015)35号 (2).pdf
山东省教育厅处室函件 鲁教高处函〔2015〕35 号 1 关于进行 2015 年本科专业评估数据 补采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相关部门: 根据我省统一部署,2015 年在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全面开展 本科专业评估工作。本科专业评估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为基 础,通过数据补采、数据分析和科学计算得到评估结果。评估结 果将作为评价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和确定本科专业拨款标准的重 要依据,同时逐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推动高等教育办学阳光、 公开、透明。 现决定开展 2015 年本科专业评估数据补采工作。数据补釆 分为两个阶段:首先依据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进行基础数据 采集,采集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23-27 日;其次进行评估数据采 集,采集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29 日-11 月 3 日。数据补采系统 网站:http://211.86.62.61/login。 在第二阶段评估数据采集过程中,教学信息数据按 2014/2015 学年度(2014.09.01-2015.08.31)统计,财务数据 按 2014 年度(2014.01.01-2014.12.31)统计,其他时点数据 统计时点为 2015.10.15。 联系人:贺维、张楠,联系电话:0531-88391680、81916530, 省教育厅专业评估 QQ 群 280538797。 请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数据补采工作,在人员、时间、经费 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按期完成数据补采任务。 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 2015 年 10 月 26 日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