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区政策专员制度(试行)的通知(1).pdf
海南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区“政策专员”制度(试行)》 的通知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区政策解读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以及自治区、乌海市政务 公开工作相关工作要求,为全面推广“政策专员”工作机制,现将《海 南区“政策专员”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完 成下列工作内容: 1.“政策专员”工作职责: (1)指导本部门政策性文件从起草、报批、实施发布各环节 规范性工作; (2)指导本部门解读、宣传政策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重大政策措施并及时纠正政策解读中的不足和疏漏; (3)指导本部门以形式多样的方式开展解读工作,确保让 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4)及时受理公众咨询、解答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服务。 — 1 — 2.各部门于 6 月 20 日前填报《海南区“政策专员”花名册及热线 电话》(附件 1),电子版发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3.各部门“政策专员”按照《海南区“政策专员”考评细则》(附 件 2),于每月 30 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海南区 XXX 局“政策专员” 受理登记、答复台账》(附件 3)。区政务服务局将于每月同政策 解读通报一并发布,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底政务公开考核。 邮箱:hnqzwfwj@163.com 联系人:王烨宇 联系电话:4026480 附件:1.《海南区“政策专员”花名册及热线电话》 2.《海南区“政策专员”考评细则》 3.《海南区 XXX 局“政策专员”受理登记、答复台账》 代章 2022 年 6 月 16 日 — 2 — 海南区“政策专员”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提高政策解读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以及自治区、乌海市 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区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 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 第三条 按照“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稳定性好、政策敏感度 高”的标准选拔部门业务骨干担任政策专员(包括但不局限于领导 干部)。各行政机关政策专员要切实加强学习,梳理本部门各类 文件政策,厘清各相关业务环节,逐步建立和扩充起本部门政策 解读资源库,以更加专业的服务为群众和企业解读政策。 第四条 各行政机关政策专员按照“部门推荐、定期考核、动 态管理”的原则进行考评,确保选拔的政策专员机制不走形式不走 过场。 第五条 各行政机关政策专员要负责引导本部门,按照“解读 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的工作原则,对照内蒙 古自治区地方标准《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本着“谁起草、谁解读” 的原则做好政策性文件的解读。 第六条 各行政机关政策专员要负责督促本部门,按照内蒙 古自治区地方标准《政策解读工作规范》规范解读工作流程,并 — 3 — 以政策性文件的发布时间为起算点,确保相关政策解读工作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 第七条 各行政机关要全面提升解读材料质量,注重对政策 背景、出台目的、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 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坚绝杜绝简单摘 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可通过案例讲解、数据 呈现、一问一答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各行政机关政策专员要创新本部门的政策解读形 式,充分挖掘本部门人力资源潜力,积极探索尝试使用漫画、音 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 在线访谈、场景演示、图文漫画、事例讲解、短视频等形式开展 多元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第九条 依托政策专员热线、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和政府 网站,各行政机关政策专员要登记受理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内容, 及时进行口头答复;如遇需书面答复的,由各行政机关拟定书面 答复意见,经部门主要(或分管)领导审核后,在二十个工作日 内提供审定的书面答复结果,打造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 “一站式”的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 第十条 各行政机关政策专员对照《海南区“政策专员”考评 细则》开展工作。建立本部门政策专员受理登记、答复工作台账, 并将台账每月按要求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待考评。 — 4 — 第十一条 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政 策专员推进政策解读系列工作的进度,对工作不力的情况予以督 查,形成督查通报,推动政策专员解读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海南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5 — 附件 1 海南区“政策专员”花名册及热线电话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序号 部门 1 区政府办公室 2 区发改委 3 区教育局 4 区工信局 5 区民委 6 区民政局 7 区司法局 8 区财政局 9 区人社局 10 区住建局 11 区农牧水务局 12 区商务局 13 区文旅体局 14 区卫健委 15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6 区应急管理局 — 6 — 姓名 职务 热线电话 邮箱 序号 部门 17 区审计局 18 区市场局 19 区统计局 20 区能源局 21 区医保局 22 区信访局 23 区政务服务局 24 区综合执法局 25 乌海市公安局海南 姓名 职务 热线电话 邮箱 分局 26 乌海市自然资源局 海南分局 27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海南分局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