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pdf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部门(单位)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三、人员构成............................................................................................ 3 第二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二、收入决算表........................................................................................ 5 三、支出决算表........................................................................................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9 第三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9 一、收入支出总体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9 二、收入决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4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6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16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6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7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2 第五部分 附录............................................................................................ 24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市司法局贯彻中央、省委、牡丹江市委关于司法工作的方 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 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 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 署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 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 部署和要求等。 (二)承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 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市政府重 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论证,指导、监督市政府各 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 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执法。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 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和被告 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 作,负责对市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 1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 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 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 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 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 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 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司法局部门决算是包括司法局本级以及所属 1 家决算单位 的汇总决算。本部门中,行政单位 1 家,参公事业单位 0 家, 事业单位 1 家,纳入司法局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级次 单位性质 机构数量 机构设置 例如 绥芬河市司法局 1 —— 2 司法局(本级) 2 行政 1 —— 办公室、行政 执法与督察 科、市委依法 治市办工作 2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公证处 2 事业 1 科、人民参与 和促进法治 科、社区矫正 管理科 国内办公室、 涉外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 2021 年末实有人数 42 人,其中:行政人员 24 人、参公人 员 0 人、事业人员 7 人、离休人员 1 人、退休人员 10 人。与 2020 年度决算相比,年末实有人数减少 2 人,其中,行政人员 增减 0 人、参公人员增减 0 人、事业人员减少 2 人、离休人员 增减 0 人、退休人员增加 1 人。 3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二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5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6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单位)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为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本表为空表”。 8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本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司法局部门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 766.02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762.47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3.55 万元;本年支出 762.48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3.54 万元。 (二)与 2020 年度决算相比。2021 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 额减少 190.86 万元,下降 20.02%,主要原因是由于 2020 年有 专项业务活动支出,如法律顾问及诉讼费用和部分人员辞职、 退休;支出总额减少 187.29 万元,下降 19.72%,主要原因是 由于 2020 年有专项业务活动支出,如法律顾问及诉讼费用和部 分人员辞职、退休;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 0.01 万元,下降 1%, 9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支出利用结余支付。 二、收入决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司法局部门 2021 年度收入合计 762.47 万元,其中:财政 拨款收入 762.47 万元,占 100%;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各项收入 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详见下表: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1.财政拨款收入 金额单位:万元 2021 年度决算 同比增减额 同比+、-% 增减变化原因 762.47 -190.86 -20.02% 专 项业 务 活 动支 出 减 762.47 -190.86 -20.02% 少 2.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司法局部门 2021 年度支出合计 762.48 万元,其中:基本 支出 568.5 万元,占 74.56%;项目支出 193.99 万元,占 25.44%;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对附 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各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及原 因详见下表: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1.基本支出 金额单位:万元 2021 年度决算 同比增减额 同比+、-% 增减变化原因 762.48 -187.29 -19.72% 事业编减少一人,抚恤 568.5 -33.48 -5.56% 金支出减少。 10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193.99 2.项目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 4.经营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153.81 -44.22% 无诉讼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司法局部门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 762.47 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55 万元;本年支出 762.48 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54 万元。 (二)与 2020 年度决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190.86 万元,下降 20.02%;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187.29 万元,下降 19.72%;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 2020 年度相比,减少 0.01 万元,下降 1%。 (三)与 2021 年初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0 万元, 增加 0%;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0 万元,增加 0%。 财政拨款收支变化情况详见第五、六、八部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司法局部门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收入 762.47 万元,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55 万元;本年支出 762.4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68.5 万元, 项目支出 193.99 万元,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54 万元。 (二)与 2020 年度决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减少 190.86 万元,下降 20.02%,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活动支 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187.29 万元,下降 19.72%,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活动支出减少。 (三)与 2021 年初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增加 154.03 万元,增长 3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诉讼费等专项 业务活动未列入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54.04 万元,增长 3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诉讼费等专项业务 活动未列入年初预算。 (四)按功能分类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762.47 万元,支出决算为 762.4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 预算为 362.06 万元,支出决算为 362.0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 144.14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4.14 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 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 1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年初 预算为 16.8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6.8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 1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 预算为 2 万元,支出决算为 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年初 预算为 47.99 万元, 支出决算为 48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支出利用结余支付。 8.生活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34.27 万元,支出决算为 34.2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9.生活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6.23 万元,支出决算为 6.2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0.生活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33.3 万元,支出决算为 3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 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18.31 万元,支出决算为 18.31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 13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1.33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3 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 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3.28 万元,支出决算为 3.28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 34.72 万元,支出决算为 34.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 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 26.99 万元,支出决算为 26.9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 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司法局部门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68.5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487.9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 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支出 80.5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 费、取暖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14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 年度,司法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支出总额为 2.75 万元,与 2020 年度决算相比增加 0.79 万元, 增长 40.3%,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公车已达报废年限,维修费 比上年度增加;与 2021 年度预算相比减少 0.17 万元,下降 5.82%,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 2020 年度决算相比增 加 0 万元,增长 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与 2021 全年预算 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个,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个;因公 出国(境)人数 0 人,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29 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 2020 年度决算相比增加 0 万 元,增长 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与 2021 全年预算相比增 加 0 万元,增长 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9 万元,与 2020 年度决算相比加 0.58 万元,增长 33.91%,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车已达报废年限, 维修费增加;与 2021 全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变 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与上年相比增加 0 辆;保有量 1 辆, 与上年相比增加 0 辆。 15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三)公务接待费 0.46 万元,与 2020 年度决算相比增加 0.21 万元,增长 0.84%,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增加; 与 2021 全年预算相比减少 0.18 万元,下降 28.12%,变化的主 要原因是疫情原因限制人员流动。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为 4 次,比上年增加接待批次 0 次;接待人数 42 人,比上年增加接待人数 27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司法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为 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 明 司法局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 0。 十、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司法局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46万元,比2020 年决算数增加14.46万元,增长22.59%,主要原因是疫情宣传力 度加大。比2021年度预算数减少1.58万元,下降2.3%,主要原 因是疫情宣传力度加大。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司法局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 16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支出总额2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万元、政府采 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 合同金额2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8%;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 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 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二)2021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 现对本部门2021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如下: 本部门2021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27.1万元,其中, 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5.7万元,占58%(详见下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金额 1 印刷服务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15.7 万 2 购买办公室设备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11.4 万 3 4 合同链接 www.hljcg.gov. cn/cgdw-jzcglq ueryCgjhVlew. action www.hljcg.gov. cn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度12月31日,司法局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 17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 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 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 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 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 金19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项目(专项)支出部门评价,涉及一 般公共预算支出193.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自评涉及资金762.47万元,执行数 为762.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得分100分。绩效目标完成 情况:完成效果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受疫情 影响,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案件大幅减少;二是公证改革和优 化过程艰难,部分公证员接受新知识、新业务的渠道单一,不 能迅速提高办证效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司法行政自 身建设;二是推进相关改革制度的落实,确保完成改革任务。 (三)项目(专项)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8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我局对5个项目(专项)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专项) 支出全年预算数合计197.14万元,执行数合计193.94万元,完成 预算的98.38%,平均得分9.68分。具体情况为: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专项)支出自评综述:根据 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专项)支出自评得分10分。全年 预算数为144.14万元,执行数为144.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受疫情影响,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案件大幅减少。下一步改进 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司法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配备高 效的办公设备。 2.“基层司法业务”项目(专项)支出自评综述:根据年初 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专项)支出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 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 标完成情况:有效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 人民调解案件大幅减少。下一步改进措施:创新发展人民调解 工作。 3“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专项)支出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 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专项)支出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数 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有效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 法律援助受案率大幅降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健全法律服 务机制。 19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4.“社区矫正”项目(专项)支出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 的绩效目标,项目(专项)支出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数为2 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情况:有效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社区矫正对象存在 脱管和再犯罪风险。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司法行政自身 建设;二是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 5.办公费项目(专项)支出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 效目标,项目(专项)支出自评得分8.4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 元,执行数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情况:一是办理各项公证1057件,涉及公证标的额700多万元, 办证合格率、服务当事人满意率达100%,无错证、假证及投诉 现象发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公证业务整体 下滑,公证业务不断萎缩,且公证改革和优化过程艰难,部分 公证员接受新知识、新业务的渠道单一,不能迅速提高办证效 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推进相关改革制度的落实,确保完 成改革任务,二是拓展新的公证业务。 (四)项目(专项)支出部门评价结果 我局组织对5个项目(专项)支出开展了部门评价,全年预 算数合计197.14万元,执行数合计193.94万元,完成预算的 98.38%,平均得分9.68分。具体情况为: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专项)支出自评综述:根据 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专项)支出自评得分10分。全年 20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预算数为144.14万元,执行数为144.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受疫情影响,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案件大幅减少。下一步改进 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司法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配备高 效的办公设备。 2.“基层司法业务”项目(专项)支出自评综述:根据年初 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专项)支出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 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 标完成情况:有效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 人民调解案件大幅减少。下一步改进措施:创新发展人民调解 工作。 3“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专项)支出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 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专项)支出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数 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有效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疫情影响, 法律援助受案率大幅降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健全法律服 务机制。 4.“社区矫正”项目(专项)支出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 的绩效目标,项目(专项)支出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数为2 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情况:有效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社区矫正对象存在 脱管和再犯罪风险。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司法行政自身 21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建设;二是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 5.办公费项目(专项)支出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 效目标,项目(专项)支出自评得分8.4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 元,执行数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情况:一是办理各项公证1057件,涉及公证标的额700多万元, 办证合格率、服务当事人满意率达100%,无错证、假证及投诉 现象发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公证业务整体 下滑,公证业务不断萎缩,且公证改革和优化过程艰难,部分 公证员接受新知识、新业务的渠道单一,不能迅速提高办证效 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推进相关改革制度的落实,确保完 成改革任务,二是拓展新的公证业务。 上述各项绩效评价表详见附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 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 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 作的前提和基础。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和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 22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 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3.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 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 4.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 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 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事业运行经费是指事业单位履行 相应职能、维持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 的费用。 8.基层司法业务:主要包括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 法律服务。 9.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 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23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 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 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10.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 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 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 种司法手段。 1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一般指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 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 款。 第五部分 1.量化评价表 24 附录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5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3.项目(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表 26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7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8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9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30 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31

1、绥芬河市司法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