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报告与学术会议管理办法.pdf
粒子天体物理重点实验室学术报告和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学术报告组织管理办法 1、为建立和加强学术联系,扩大实验室在国内、国际的知名度,开阔专业视野,了解学科 动态,实验室鼓励举办学术讲座活动,邀请国内外有影响的专家、学者来室做学术报告。 2、实验室外的专家、学者所做的报告以及本实验室人员所做的重要学术报告纳入实验室学 术系列报告中,由实验室协调组织。学术报告每周不超过两个,每年不超过 60 个。 3、工作流程:邀请人先提交学术报告申请至学术领导小组(组长:胡红波)审核;审核通 过后将申请表格(见附件 1)、报告人简介、报告题目、摘要、主持人等信息发到学术秘书 处备案(minzhang@ihep.ac.cn) ;学术秘书协调安排会议室,并推送学术报告通知。 4、 对应邀来实验室进行学术讲座的专家、学者,实验室将按照国家和高能所财务规定给予 报告费,其他费用由邀请人自行负责。 实验室支付报告费具体如下: 被邀请人员 报告费 院士及知名学者 1000 元/人天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800 元/人天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500 元/人天 5.每次学术报告 PPT 资料由邀请人负责整理,交电子版材料给学术秘书处统一存档保管。 6、本办法自 2016 年 2 月 4 日起执行,粒子天体物理重点实验室室务会负责解释。 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1、学术会议是指实验室主办或承办的学术研讨会,主要分国际学术会议、全国性重要学术 会议、一般性学术会议和实验室研讨会。 2、以下学术会议纳入实验室系列学术会议管理,由实验室协调组织,署名“中国科学院粒 子天体物理重点实验室”主办或承办。 会议名称 会议类型 高能所清华大学研究 会议频次 会议时间 每年 3天 每年 3天 每年 1天 每年 3天 每 1-2 年 2天 每 2-3 年 5天 国内 生会议 黑洞天体物理年会 国内 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 国内 会会议 高海拔宇宙线探测国 国际 际论研讨会 HERD 国际合作组会 国际 议 PANDA 国际会议 国际 3、实验室各课题组主办或承办的其他学术会议,在会议通知中亦需署名“中国科学院粒子 天体物理重点实验室”主办或承办。 4、在会议闭幕一周内会议组织者需将会议材料扫描电子版交给实验室学术秘书处 (minzhang@ihep.ac.cn) ,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日程、签到表、会议照片等。 5、本办法自 2016 年 2 月 4 日起执行,粒子天体物理重点实验室室务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