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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关于“兴业转债”2022年付息事宜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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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临2022-064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兴业转债”2022 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26 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2 年 12 月 27 日  可转债兑息日:2022 年 12 月 27 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开发行的 500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 将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支付 202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有关条款的 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债券简称:兴业转债。 2、债券代码:113052。 3、上市日期:2022 年 1 月 14 日。 4、证券类型: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本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5、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500 亿元。 6、发行数量:50,000 万张(5,000 万手)。 7、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 1 发行。 8、债券期限: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7 年 12 月 26 日。 9、债券利率:第一年为 0.2%、第二年为 0.4%、第三年为 1.0%、第四年为 1.5%、 第五年为 2.3%、第六年为 3.0%。 10、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 发行首日,即 2021 年 12 月 27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本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本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转股起止日期: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即 2022 年 6 月 30 日至 2027 年 12 月 26 日 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 。 12、最新转股价格:人民币 24.48 元/股。 13、信用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14、可转债信用评级:AAA。 15、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付息为“兴业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 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0.2%(含税) , 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付息金额为 0.20 元人民币(含税)。 2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26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2 年 12 月 27 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2 年 12 月 27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兴业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本公司已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 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 止委托代理债券兑息服务,后续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 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 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投资者于兑付 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本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 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付息金额为 0.20 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 0.16 元人民币(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 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 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 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 0.20 元人民币(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含 QFII、RQFII)等非居民 3 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 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 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 ,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 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 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7824863 2、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可转债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9 层 联系电话:010-65608406 3、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联系电话:0591-38507869 4、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9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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