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条财务局关于科研经费使用和基建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的通报(科发条财函字〔2020〕256号).pdf
中 国 科 学 院 科发条财函字〔2020〕256 号 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 关于科研经费使用和基建领域违规违纪 典型问题的通报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巡视意见反馈,按照院党组对于中央 巡视整改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现将科研经费使用和基建领域 违规违纪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某研究所 2014-2018 年违规在科研经费中列支在编人员 费 4450 万元。 研究所在国防科技项目报价时,对所申报经费预算的真实性、 准确性审核不严,编制项目预算中“工资费为零” 。但实际执行时, 违反国家预算管理规定、项目合同书相关条款、专项经费管理制 度,在无预算、也未履行过预算调剂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在决算 中列支大额在职人员费。 二、某研究所虚列技术开发费设立“小金库” ,用于发放薪酬 1231 万元。 研究所未及时收回其与地方科委、高校、区政府共建的研究 中心代扣的个人社保费用,研究中心代扣的个人社保费用挂在往 来账款,内控执行不到位、双方未及时清理往来款,存在“小金 库”的风险。 研究所合同管理、关联业务管理不规范。部分合同在签订过 程中,评审晚于任务执行;涉及研究所项目的总任务与研究中心 分包具体任务不明确、界限不清晰;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技术资料 保存和归档不及时、不完整,部分资料缺失。部分合同出现已签 订合同,但未执行的情况。 研究所与研究中心“双跨”人员管理不到位。研究所所领导 担任研究中心法人(未取酬) ,未按相关规定报院审批。研究所、 研究中心、 “双跨”个人未按规定签订兼职协议。 三、某分院基建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 某分院基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未严格按照国家发展 改革委和我院批复“部分招标”的要求进行,也未事先征得主管 部门同意或备案。分院两个基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均未征得 主管部门同意或备案,涉及投资金额 68608.95 万元。 —2— 两个基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外的低压配电箱采购等 7 项建 设内容采取直接采购和直接委托,未进行“邀请招标” ,涉及投资 金额 4156.14 万元。 上述问题已通过巡视反馈责成相关单位严肃整改。希望院属 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对以上问题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即知即 改,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使用,为推动我院“率先行动”计划实 施营造良好创新氛围。 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 2020 年 12 月 17 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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