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实践教学评先评优办法.pdf
济医院字〔2022〕93 号 关于印发《济宁医学院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等的 通 知 各部门、单位: 《济宁医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 《济 宁医学院教学基地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济宁医学院实践 教学评先评优办法》业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 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济宁医学院 2022 年 6 月 17 日 -1- 济宁医学院实践教学评先评优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实践教学基地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学工 作热情,鼓励在教学中做出优异成绩,有效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荐推荐结合 和择优评定的原则。 第三条 评选范围。教学基地中承担学校本科实践教学任务 的教学组织机构、管理人员以及带教教师。 第四条 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 教学制度,在加强教学管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2.教学管理机制健全,教学管理规范有效;人员配备合理, 政治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团结合作,积极进取,服务教学,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3.认真执行学校教学安排,教学管理严格,能按照要求开展 带教、讲座、考核、检查等教学活动;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 检查、有改进、有总结,不断改进和完善。 4.注重自身建设,积极开展教学培训、教学研究,按规定时 间和标准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 15 - (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和本单 位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良好, 纪律严明,敬业爱岗,及时妥善处理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自觉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创造性 开展工作,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认真钻研管理业务,积极开展管理研究,创新管理工作模 式,工作成效显著。 (三)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 烈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治学严谨,品行端正,品德高尚,作风 优良,为人师表。 2.热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受到学生好评, 学生评议优秀率不低于 90%或 90 分。 3.积极承担教学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在教学改革、 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 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5.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科室教学工作, 教学成绩突出。 - 16 - 第五条 评选程序 (一)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当年 5 月 份组织申报。先进集体和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名额原则上各不超过 基地数量的 25%,优秀教师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兼职教师总数的 2%。 (二)由个人或集体申报,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根据初审结果向学校进行推荐。 (三)学校整理汇总,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请学校院 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表彰。评选出的优秀教师、教学管理先进个人、先 进集体,学校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第七条 为严肃工作纪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与 评选。 (一)在评选周期内出现教学事故的; (二)在教学过程中发表不当言论的; (三)违反学校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具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五)在申报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的。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实践教学管理处负责解释。 - 17 - 济宁医学院办公室 - 18 - 2022 年 6 月 1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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