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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习参考资料汇编 (2022年第4期)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编 目 2022年4月 录 1.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1 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8 3.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举办……… 12 4.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首届全民阅读大会举办 …………………13 5.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科技大学的老教授回信…………………… 14 6.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 见》………………………………………………………………………15 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20 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2022年4月8日) 习近平 同志们,朋友们: 历经7年艰辛努力,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胜利举办,举国关注, 举世瞩目。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一道,克服各种困难挑战,再一次共 创了一场载入史册的奥运盛会,再一次共享奥林匹克的荣光。 事实再次证明,中国人民有意愿、有决心为促进奥林匹克运动发 展、促进世界人民团结友谊作出贡献,而且有能力、有热情继续作出 新的更大的贡献! 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成功举办,凝结着各条战线人们的辛勤 付出和智慧汗水。北京冬奥组委同北京市、河北省、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残联紧密合作,广大冬奥建设者、工作者、志愿者牢记党和人民 的重托,满怀为国争光的壮志,在各自岗位上真诚奉献、默默耕耘, 涌现出一大批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总结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经验, 表彰突出贡献集体和突出贡献个人,弘扬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 举办过程中培育的崇高精神,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第二个百 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同志们、朋友们! 中国人历来言必信、行必果。确保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如期安 全顺利举办,确保“两个奥运”同样精彩,是中国人民向国际社会作 出的庄严承诺。 7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团结协作、 攻坚克难,北京携手张家口作为主办城市尽锐出战、全力投入,同国 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等国际体育组织紧密合作,克服新冠肺炎疫 情等各种困难挑战,向世界奉献了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奥运盛会, 全面兑现了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北京成为全球首个“双奥之城”。 ——冬奥赛事精彩纷呈,国际社会积极评价。四场开闭幕式精彩 纷呈,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题贯穿始终,中华文化和冰雪元素交相辉 映,体现了自然之美、人文之美、运动之美,诠释了新时代中国可信、 可爱、可敬的形象。三个赛区一流的场馆设施,严谨专业的赛事组织, 温馨周到的服务,赢得参赛各方一致好评。赛事吸引了全球数十亿观 众观赛,成为收视率最高的一届冬奥会! 1 ——爱国情怀充分彰显,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力 量。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是中国人民爱国热情的激扬展示。海内外 中华儿女热情关注、大力支持这场在中国举办的冬奥盛会,纷纷为冬 奥健儿加油喝彩、为伟大祖国加油喝彩。赛场上,我国体育健儿不畏 强手、顽强拼搏、为国争光,五星红旗高高飘扬,每一位中华儿女都 倍感荣光。一位护旗手说:“我站在奥运会的升旗台,心中满满的自 豪感,想到祖国如今的繁荣昌盛是多么来之不易,那是一种说不出的 骄傲与热爱,泪水就夺眶而出了……”巧妙蕴含中华文化的冬奥场馆, 活泼敦厚的“冰墩墩”,喜庆祥和的“雪容融”,扑面而来的中国年 味儿,香喷喷的豆包……,“冬奥梦”和“中国梦”精彩交织。饱含 圆融和合等中国理念的开闭幕式,构思独到,匠心独运,二十四节气、 黄河之水、中国结、迎客松、折柳寄情、雪花主题歌……,听障演员 的圆舞曲、手语版国歌、盲童合唱团的歌声、视障运动员的点火……, 这些意蕴隽永的场面在人们心中留下了美轮美奂、直击人心的深刻印 象,激发了海内外中华儿女万众一心、接续奋斗的昂扬激情! ——“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成为现实,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 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筹办举办推动了我国冰雪运动跨越式发 展,冰雪运动跨过山海关,走进全国各地,开启了中国乃至全球冰雪 运动新时代。筹办以来,我们建设了一大批优质的冰雪场地设施,举 办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冰雪赛事活动,人民群众参与热情持续 高涨,参与人数达到3.46亿,冰天雪地成为群众致富、乡村振兴的“金 山银山”。冬奥筹办举办全面促进了社会事业发展,残疾人人权得到 更好保障,广大群众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冬奥遗产成果丰硕,实现成功办奥和区域发展双丰收。北京 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举办对国家发展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强 有力的牵引作用。我们把冬奥筹办举办作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 要抓手,区域交通更加便捷,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产业联动更加紧密, 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冰丝带”、“雪飞天”、“雪游龙”、“雪如 意”等冬奥场馆精彩亮相,成为造福人民的优质资产! ——疫情防控精准有效,确保了冬奥安全顺利。在全球新冠肺炎 疫情大流行背景下,我们把全部参与者的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外 防输入、内防反弹”,通过严格实施防控措施,有力保障了各方人员 健康。赛时期间,闭环内阳性比例仅为0.45%,所有阳性人员都得到 了有效治疗和良好照顾,没有发生聚集性、溢出性疫情,城市防控动 2 态清零。中国的防疫政策再次经受住了考验,为全球抗疫和举办国际 重大活动提供了有益经验。有的外国运动员表示:“如果疫情应对也 有金牌,中国应该得到一枚。”这枚金牌属于全体办奥人员! ——团结合作走向未来,为人类战胜挑战作出了中国贡献。奥林 匹克运动承载着人类对和平、团结、进步的美好追求。在世界百年变 局加速演进、人类社会遭遇各种挑战的形势下,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 不远万里来华共襄盛举,团结友好的“朋友圈”、“伙伴群”越扩越 大。外国运动员在回国时恋恋不舍地说:“我会在飞机上哭的,我要 哽咽了,爱你们。”“我肯定会把生命中最美好的冬奥回忆带回家。” 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成功举办,促进了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为推 动全球团结合作、共克时艰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动荡不安的世界带 来了信心和希望,向世界发出了“一起向未来”的时代强音! 同志们、朋友们! 冬奥7年艰辛,奋斗铸就辉煌。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举办 是在异常困难的情况下推进的,全部参与者坚持“一刻也不能停,一 步也不能错,一天也误不起”,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广大冬奥建 设者发扬工匠精神,打造了巧夺天工、世界一流的场馆设施。广大办 赛人员严谨专业完成赛事组织工作,为运动员创造了良好比赛条件。 广大赛会服务保障人员热情周到服务,工作时间表是迎着星星来、顶 着星星走,为参赛各方带去春天般的温暖。广大医疗防疫人员筑起牢 不可破的安全屏障,守护了参赛各方健康。广大城市保障人员用心守 护城市的每一处角落,用最高标准保障了赛事和城市顺畅运行。广大 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公安干警和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 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圆满完成了安全保卫等工作。广大文艺工作者、 科技工作者、设计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外事工作者、气象工作者以 及其他各条战线上的全体工作人员团结一心、通力合作,坚守各自岗 位,默默奉献付出,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广大志愿者用青春和奉献 提供了暖心的服务,向世界展示了蓬勃向上的中国青年形象。闭环内 数万名工作人员,舍家忘我、坚守数月,展现了感动人心的精神风貌 和责任意识。同志们深情地表示:“为了冬奥圆满成功,困难再多也 嚼嚼咽了,一切付出与奉献都值得。”祖国和人民为你们的辛勤付出、 取得的优异成绩感到自豪! 7年来,我国广大运动员、教练员牢记党和人民嘱托,争分夺秒、 刻苦训练,在冬奥赛场上敢打敢拼、超越自我,胜利完成各项比赛任 3 务。中国体育代表团首次全项参赛,勇夺冬奥会9枚金牌、15枚奖牌 和冬残奥会18枚金牌、61枚奖牌,创造了我国参加冬奥会、冬残奥会 的历史最好成绩!我国广大运动员、教练员以实际行动落实拿道德金 牌、风格金牌、干净金牌的要求,诠释了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 神,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党和人民赢得了荣誉! 广大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参与者们,用辛勤付出、坚强毅力、巨 大勇气,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 务,创造了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光辉业绩! 在这里,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向受到表彰的突出 贡献集体和突出贡献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北京冬奥会、冬残 奥会筹办举办作出突出贡献的全体建设者、工作者、志愿者,向广大 运动员、教练员,向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公安干警和 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向热情支持北京冬奥会、冬 残奥会的广大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华侨华人,表示 衷心的感谢! 在筹办举办过程中,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以及奥林匹克大 家庭、残奥大家庭成员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积极帮助,各国政府和人 民、国际友好人士给予了大力支持,许多国家领导人、国际组织负责 人亲自来华出席有关活动。来自世界各地的体育健儿在赛场上相互尊 重、彼此激励、突破极限,在激情的比赛中完美演绎了“更快、更高、 更强——更团结”的奥林匹克格言和“勇气、决心、激励、平等”的 残奥价值观。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是一场和平友谊的盛会、一场团 结合作的盛会、一场鼓舞世界的盛会! 在这里,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和14亿多中国人民,向国际奥委会、 国际残奥委会以及奥林匹克大家庭、残奥大家庭成员,向世界各国各 地区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上奋勇 争先的各国体育健儿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同志们、朋友们! 成就源于奋斗,胜利来之不易。回顾7年来不平凡的筹办举办历 程,我们不仅在奋斗中收获了成功的喜悦,也在奋斗中收获了丰厚的 精神财富,收获了弥足珍贵的经验,值得我们倍加珍惜、发扬光大。 第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高度重视北京冬奥会、冬 残奥会,成立冬奥会工作领导小组,从国家层面统筹力量、协调推进 筹办工作。筹办之初,党中央就明确提出绿色、共享、开放、廉洁的 4 办奥理念。面对严峻复杂的全球疫情,在全面分析国内外形势特别是 疫情影响基础上,作出“顺利举办即成功”的科学判断,提出“简约、 安全、精彩”的办赛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以行动践 行了“急难险重任务,我在第一线”的誓言。事实充分证明,中国共 产党是我们成就伟业最可靠的主心骨,只要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 就一定能够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任何艰难险阻,就一定能够办成我们想 办的任何事情! 第二,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冬奥筹办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冬奥会工作领导小组和18个专项工作议事协调 机构搭建起冬奥筹办的四梁八柱,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市、河北省与 中央部门、各省区市、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企业、高校院所等方 面紧密合作、全力攻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热情参与,共同完成了 各阶段筹办任务。在赛时阶段,战略指挥、运行指挥、场馆运行的三 级工作体系把各方力量统筹起来,凝聚起强大工作合力。我国社会主 义制度非凡的组织动员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我国坚 实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为成功办奥提供了强有力的底 气和最坚实的保障! 第三,坚持主动防范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 局叠加新冠肺炎世纪疫情背景下举办冬奥会、冬残奥会,面临的风险 挑战前所未有。我们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意识,把防 范化解风险挑战摆在突出位置,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风险思 考得更深入一些,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我们全方位梳理排查各 领域、各环节风险点,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发现问题,及时研 究解决,积极妥善应对,确保了赛事安全顺利举办。 第四,坚持办赛和服务人民、促进发展相结合。北京冬奥会、冬 残奥会的成功不仅在于赛事的成功,更在于通过筹办举办冬奥会、冬 残奥会带动了各方面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深远的积极影响。 我们坚持冬奥成果人民共享,通过推广普及冰雪运动带动全民健身走 向纵深,通过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通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改善人 民生活品质,让人民身心更健康、就业更充分、生活更美好,实现共 同参与、共同尽力、共同享有。一位北京市民说:“我们都是普普通 通的老百姓,让普通老百姓展示,是显示中国人站起来了,中国向世 界展示中国强大了。” 同志们、朋友们! 5 伟大的事业孕育伟大的精神,伟大的精神推进伟大的事业。北京 冬奥会、冬残奥会广大参与者珍惜伟大时代赋予的机遇,在冬奥申办、 筹办、举办的过程中,共同创造了胸怀大局、自信开放、迎难而上、 追求卓越、共创未来的北京冬奥精神。 ——胸怀大局,就是心系祖国、志存高远,把筹办举办北京冬奥 会、冬残奥会作为“国之大者”,以为国争光为己任,以为国建功为 光荣,勇于承担使命责任,为了祖国和人民团结一心、奋力拼搏。 ——自信开放,就是雍容大度、开放包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创造性转化、创新 性发展传递深厚文化底蕴,以大道至简彰显悠久文明理念,以热情好 客展现中国人民的真诚友善,以文明交流促进世界各国人民相互理解 和友谊。 ——迎难而上,就是苦干实干、坚韧不拔,保持知重负重、直面 挑战的昂扬斗志,百折不挠克服困难、战胜风险,为了胜利勇往直前。 ——追求卓越,就是执着专注、一丝不苟,坚持最高标准、最严 要求,精心规划设计,精心雕琢打磨,精心磨合演练,不断突破和创 造奇迹。 ——共创未来,就是协同联动、紧密携手,坚持“一起向未来” 和“更团结”相互呼应,面朝中国发展未来,面向人类发展未来,向 世界发出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热情呼唤。 同志们、朋友们! 7年磨一剑,砥砺再出发。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是在全党全国 各族人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举办的重大标志性 活动。我们要积极谋划、接续奋斗,管理好、运用好北京冬奥遗产。 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既有场馆设施等物质遗产,也有文化和人 才遗产,这些都是宝贵财富,要充分运用好,让其成为推动发展的新 动能,实现冬奥遗产利用效益最大化。要继续推动冰雪运动普及发展, 强化战略规划布局,建设利用好冰雪场地设施,发展冰雪产业,丰富 群众冰雪赛事活动,把群众冰雪运动热情保持下去。要充分挖掘利用 北京冬奥文化资源,坚定文化自信,更加自信从容传播中国声音、讲 好中国故事。要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残疾人社 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支持和鼓励 残疾人自强不息,正像一位视障运动员在赛场上所说:“我看不清世 界,但我想让世界看到我。”要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 6 进步的志愿精神,更好发挥志愿服务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要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发挥奥林匹克促进人类和平发展的重要作用, 为人类文明进步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成功筹办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极大激发了亿万人民的体 育热情,极大推动了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我们要坚持以增强人民体质、 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体育在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继续推进体育改革创新,加强体育 科技研发,完善全民健身体系,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体育 健身意识,增强我国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快建设体 育强国步伐。 同志们、朋友们! 圆梦冬奥会,一起向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 发扬北京冬奥精神,以更加坚定的自信、更加坚决的勇气,向着实现 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奋勇前进! 7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强调 坚持党的领导传承红色基因扎根中国大地 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 在五四青年节即将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 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5日上午来到中国人民大学考 察调研。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向全国各族青年致以节日的祝贺, 向中国人民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向全国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年工作者 致以诚挚的问候。习近平总书记希望全国广大青年牢记党的教诲,立 志民族复兴,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在青春的赛道上奋力 奔跑,争取跑出当代青年的最好成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 始终是教育的根本问题。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 坚持为党和人民事业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红色基因, 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路。 广大青年要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 践行者,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争做堪当民族复兴 重任的时代新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踔厉奋发、 勇毅前进。 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前身是 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 和北方大学、华北大学,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注重人文社会科学高 等教育和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 育领域的一面旗帜”。 上午9时20分许,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张东刚、 校长刘伟陪同下,首先来到立德楼,观摩思政课智慧教室现场教学。 习近平总书记同青年学生一起就座,认真倾听并参与讨论,对学校立 足自身优势,不断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创新,打造高精尖水平思政课 的做法表示肯定。他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能否在立德树人中发挥应 有作用,关键看重视不重视、适应不适应、做得好不好。思政课的本 质是讲道理,要注重方式方法,把道理讲深、讲透、讲活,老师要用 心教,学生要用心悟,达到沟通心灵、启智润心、激扬斗志。青少年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接续的过程,要针对青少年成长的不同阶段,有 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希望人民大学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止 8 于至善,为全国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提供更多“金课”。也鼓励各地 高校积极开展与中小学思政课共建,共同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 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勉励同学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 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中勇当开路先锋、争当事业闯将。 中国人民大学校史展设立于学校博物馆内。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这 里,详细了解学校历史沿革、建设发展和近年来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人民大学在抗日烽火中诞生,在党的关怀下 发展壮大,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鲜明的红色基因。一定要把这一光 荣传统和红色基因传承好,守好党的这块重要阵地。要加强校史资料 的挖掘、整理和研究,讲好中国共产党的故事,讲好党创办人民大学 的故事,激励广大师生继承优良传统,赓续红色血脉。 在博物馆门前广场上,习近平总书记看望了老教授、老专家和中 青年骨干教师代表,并同他们亲切交谈。看到老教授、老专家身体健 康、精神矍铄,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高兴。他指出,中国人民大学历来 是人才荟萃、名家云集的地方。老教授、老专家们为党的教育事业付 出了巨大心血,作出了重要贡献。希望中青年教师向老教授老专家学 习,立志成为大先生,在教书育人和科研创新上不断创造新业绩。习 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世界一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培养社会 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有世界一流的大师。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 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中青年教师骨干的培养,把人民大学打造成为我 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领域的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以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性文献馆藏为主,有藏 书410余万册。习近平总书记来到这里,考察馆藏红色文献、古籍集 中展示,察看现代化检索平台和复印报刊资料等数字化学术资源,听 取学校加强文献古籍保护利用,促进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等情况介 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大学馆藏红色文献,鉴证了我们党创办 正规高等教育的艰辛历程,是十分宝贵的红色记忆,要精心保护好, 逐步推进数字化,让更多的人受到教育、得到启迪。要运用现代科技 手段加强古籍典藏的保护修复和综合利用,深入挖掘古籍蕴含的哲学 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 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加强学术资源库建设,更好发挥学术文献信 息传播、搜集、整合、编辑、拓展、共享功能,打造中国特色、世界 一流的学术资源信息平台,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9 随后,习近平总书记来到世纪馆北大厅同中国人民大学师生代表 座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张东刚、“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获得者高铭暄、经济学院教授赵峰、新闻学院博士生周晓辉、哲学院 本科生王海蓉先后发言,现场气氛轻松热烈。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 我国有独特的历史、独特的文化、独特的国情,建设中国特色、世界 一流大学不能跟在别人后面依样画葫芦,简单以国外大学作为标准和 模式,而是要扎根中国大地,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 的新路。中国人民大学从陕北公学成立之初就鲜明提出要培养“革命 的先锋队”,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提出培养“万千建国干部”,到改革 开放新时期提出培养“国民表率、社会栋梁”,再到新时代提出培养 “复兴栋梁、强国先锋”,始终不变的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展现了“党办的大学让党放心、人民的大学不负人民”的精神品格。 希望中国人民大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红色基因,让听党话、 跟党走的信念成为人大师生的自觉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校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五路大军”中的 重要力量。当前,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提出了大 量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 的动荡变革期,迫切需要回答好“世界怎么了”、“人类向何处去” 的时代之题。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 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加快构建中 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要以中 国为观照、以时代为观照,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不断推动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 论创新、方法创新,使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真正屹立于世界学术之 林。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做到方向明、主义真、学问高、德行正, 自觉以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为学术己任, 以彰显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为思想追求,在研究解决事关 党和国家全局性、根本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上拿出真本事、取得好 成果。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融通中外文化、增进文明交流中的独特 作用,传播中国声音、中国理论、中国思想,让世界更好读懂中国, 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好的学校特色各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特点, 10 都有一支优秀教师队伍。对教师来说,想把学生培养成什么样的人, 自己首先就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迫 切需要我们的教师既精通专业知识、做好“经师”,又涵养德行、成 为“人师”,努力做精于“传道授业解惑”的“经师”和“人师”的 统一者。教育是一门“仁而爱人”的事业,有爱才有责任。广大教师 要严爱相济、润己泽人,以人格魅力呵护学生心灵,以学术造诣开启 学生智慧,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让每一个学 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老师应该有言为 士则、行为世范的自觉,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以模范行为影响和 带动学生,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成为被社会尊重的楷 模,成为世人效法的榜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中国青年的奋斗目标和 前行方向归结到一点,就是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努力成长为堪 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希望广大青年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 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把 对祖国血浓于水、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情感贯穿学业全过程、融汇 在事业追求中。 习近平总书记离开学校时,道路两旁站满了师生,大家激动地向 总书记问好,齐声高呼“青春向党、不负人民”、“复兴栋梁、强国 先锋”,习近平总书记向大家挥手致意,掌声、欢呼声在校园内久久 回荡。 11 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举办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27日上午在京 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 向大会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 代表党中央向广大技能人才和劳动模范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广大劳动 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 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强调,技术工人队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 国创造的重要力量。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要大力弘扬劳模精 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适应当今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需要, 勤学苦练、深入钻研,勇于创新、敢为人先,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 家贡献智慧和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重视发挥技术工人队伍作用,使他们的创新才智充分涌流。 大会开幕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王东明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并讲话。 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办,主题为“技 能强国,创新有我”,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展示以大国工匠为代表的广 大职工的精湛技能和创新成果,为广大高技能人才搭建交流平台。 12 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首届全民阅读大会举办 新华社北京4月23日电首届全民阅读大会23日在京开幕。中共中 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表示热烈的祝 贺。 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指出,阅读是人类获取知识、启智增慧、 培养道德的重要途径,可以让人得到思想启发,树立崇高理想,涵养 浩然之气。中华民族自古提倡阅读,讲究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传承 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塑造中国人民自信自强的品格。 习近平总书记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读书学习,修身养志,增 长才干;希望孩子们养成阅读习惯,快乐阅读,健康成长;希望全社 会都参与到阅读中来,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 开幕式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宣读了习近 平总书记的贺信并讲话。他说,习近平总书记总书记的贺信,充分体 现了党中央对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中国的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阅读引领,涵育阅读风 尚,构建覆盖城乡的阅读推广服务体系,推动全民阅读扩大覆盖、提 升品质、增强实效,以书香中国建设促进文化强国建设,为奋进新征 程、建功新时代注入强大精神力量。 首届全民阅读大会由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北京市委、 北京市政府指导,中宣部出版局、北京市委宣传部主办,主题为“阅 读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包括系列论坛、展览展示、发布和主题活 动等环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版发行单位和社会组织代表、专家 学者和作家读者代表等参加大会。 13 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科技大学的老教授回信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 主席习近平4月21日给北京科技大学的老教授回信,对培养更多高素 质人才,促进钢铁产业创新发展、绿色低碳发展提出殷切期望。 习近平总书记在回信中说,北京科技大学自成立以来,为我国钢 铁工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值此建校70周年之际,谨向你们并向全 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表示热烈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复兴迫切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 的人才。希望你们继续发扬严谨治学、甘为人梯的精神,坚持特色、 争创一流,培养更多听党话、跟党走、有理想、有本领、具有为国奉 献钢筋铁骨的高素质人才,促进钢铁产业创新发展、绿色低碳发展, 为铸就科技强国、制造强国的钢铁脊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北京科技大学(原北京钢铁学院)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建立 的第一所钢铁工业高校。近日,北京科技大学的15位老教授给习近平 总书记总书记写信,汇报学校70年来的发展情况,表达了为我国钢铁 产业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的坚定决心。 14 中共中央办公厅 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 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 百年党史新起点、着眼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 策。这次学习教育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 行的要求,取得重要政治成果、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广 大党员、干部受到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 全党历史自觉、历史自信大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大 大提升,达到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为进一步 推动全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 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更好用党的百年 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增长智慧、增进团结、增加信心、增强斗志, 更加坚定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发展新局,在新的赶考之路上考 出好成绩,现就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眼坚定历史自信,坚持不懈把党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从中深刻领悟党百 年奋斗的历史价值和学习党史的根本目的、基本要求、科学态度,进 一步增强学党史用党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 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持之以恒推进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 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原原本本学 习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学懂弄通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学懂弄通 党坚守初心使命的执着奋斗,学懂弄通党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和历史 经验,学懂弄通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重要要求,特别是深入领会党 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 深入领会新时代原创性思想、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 不断深化对历史进程的认识、历史规律的把握、历史智慧的运用。坚 持把党的历史经验作为正确判断形势、科学预见未来、把握历史主动 的重要思想武器,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重要遵循,作为判 断重大政治是非的重要依据,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指引。强化历 史认知,推动正确党史观更深入、更广泛地树立起来,让正史成为全 党全社会的共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年从 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 样才能继续成功,更好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坚 15 定历史自信、筑牢历史记忆,满怀信心地向前进。发挥党委(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龙头作用,把党史学习作为常态化内容纳入其中,经 常性地开展专题学习、专题研讨,推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学党 史、经常学党史。发挥干部教育培训机制作用,特别是结合年轻干部 的成长经历和思想实际,进一步充实党史教育课程,丰富党史教育形 式,提高党史教学质量。用好学校思政课这个渠道,推动党史更好地 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发挥好党史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继续抓 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融入群 众性文化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 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切合基层实际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更好 知史爱党、知史爱国。把党史宣传融入重大主题宣传,持续推出导向 正确、质量过硬、形式鲜活的党史题材作品,创新创作吸引力感染力 强的融媒体产品。深化党史研究,加强党史学科建设,发挥专业研究 机构、研究力量作用,不断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推动党史学习教 育常态化长效化提供有力学理支撑。 二、着眼增强理论自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贯彻学党史悟思想的基本要求,从马克思主 义中国化的百年历程中深刻感悟思想伟力,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为什 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行;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行,就在于党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并 用以指导实践。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 重中之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深刻认识这一重要思想坚持把马 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 合,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 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深刻认识 这一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深刻感悟这一重要思想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统领作用,对走好 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引领作用,对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 指引作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 上下功夫,坚持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 要著作,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既注重从总体上 系统把握,又分专题分领域深入领会,做到至信而深厚、融通而致用、 执着而笃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守正创新,深入研究阐释关 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问题,不断回答深层次思想认识问 16 题、重大现实问题、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更多有分量的研究成果, 以扎实的理论研究支撑理论武装。加强对象化、分众化理论宣传,用 好新媒体新平台,推出更多通俗易懂的理论读物,讲好新时代党的创 新理论的学理哲理、道理情理。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广大党员跟进 学、全社会广泛学,不断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提高广大干 部群众思想觉悟,更好用党的创新理论把全党武装起来、把人民凝聚 起来,把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实下去。 三、着眼提高政治能力,坚持不懈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 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把常态化长效化学习党史的过程 作为增强政治意识、强化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 力、政治执行力的过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旗帜鲜明讲政 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是党 的生命;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 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 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 引。推动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通过民主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 日”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深刻认识坚 持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我们的根本政治优势, 进一步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 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 致。强化对党忠诚教育,把对党忠诚、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 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自觉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 政策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党中央作出的战略决策必须坚决执行, 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强化政治能力训练和政治实践历练, 善于从政治上研判形势、分析问题,牢记“国之大者”,一切在大局 下思考、一切在大局下行动,以干工作、办实事的实际行动提高贯彻 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本领和水平。 四、着眼强化宗旨意识,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深入践 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 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 模范作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增强 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落实民生项目清单、做实政策措施 17 的基础上,推动工作流程规范化、创新做法制度化、成熟经验机制化, 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要立足实际,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围绕加强城乡公共 服务、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解决困难群体实际问题,制 定年度民生实事计划并跟进抓好落实。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定期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实际困难。各 级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鼓励和引导党员、干部到工作地 或居住地,满腔热忱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在为民造福中让群众 看到党员、干部作风的新改进、面貌的新变化。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不开空头支票,不增加基层负担,防止“作秀”、“造盆 景”,多做为民利民惠民的实绩。 五、着眼激发昂扬斗志,坚持不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把弘 扬伟大建党精神作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任务,作 为培育党内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 要抓手,融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日常,体现在干事创业的平常, 做到见人见事见精神。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用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 馆这个精神殿堂,用好革命遗址遗迹、纪念馆、博物馆等红色资源, 发挥革命英烈、时代楷模示范引领作用,以重大节日和纪念日为契机 开展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 的丰富内涵和时代意义,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加强党的光 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好传统带进新征 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利用专题培训、集 中宣讲、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及时深入解读国际国内形势,解读党 和政府的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准确认识和把握我国社会主 要矛盾和中心任务,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科学判断上来,增强继续前 行的信心。加强斗争精神教育,注重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战胜风险挑战 的智慧和力量,在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中不断锤炼斗争精神和斗争本 领,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历史主动精神,敢于直面矛盾问题和困 难挑战,积极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保持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 坚定意志,为党和人民事业赤诚奉献。 六、着眼永葆初心使命,坚持不懈推进自我革命。把常态化长效 化学习党史作为不断砥砺初心使命的重要途径,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 命的重要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 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是我们党对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时代 18 回答。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 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 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 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用好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宝贵经 验,认真践行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的实践要求,在为谁执政、为 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头脑要特别清醒、立场要特别坚定。 经常性开展政治体检,自觉打扫思想政治灰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 批评,不断增强政治免疫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经常对照党 章党规,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 身边榜样,查找自身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廉洁等方面 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检视剖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督促党员领 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党内 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崇尚对党忠诚 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驰而不息抓作风改作风。 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 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 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 成果。领导干部要学在前、作表率,带着对党的深厚感情学党史,带 着对事业的强烈责任用党史,形成一级带一级、全党一起学的良好局 面。积极探索适合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群体深入学党史的方法 途径,既要精准有效覆盖,又要生动鲜活开展,使学党史、知党史、 用党史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要把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同做 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 举措和成效,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 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996 年 5 月 15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 议通过 2022 年 4 月 20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业教育体系 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实施 第四章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第五章 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六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 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 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 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 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 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机关、事业单位对其工作人员实施的专门培训由法律、行政法规 另行规定。 第三条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 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 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 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 要、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为全面建设社 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第四条 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 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 20 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 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 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 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 受教育者的素质。 第五条 公民有依法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 第六条 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 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规划,与促进就业创业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 技术优化升级等整体部署、统筹实施。 第八条 国务院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国职业 教育工作。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 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 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 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 工作的领导,明确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具体工作职责, 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发展,组织开展督导评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共同推进职 业教育工作。 第九条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推进多元办 学,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平等参与职业教育。 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 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工会和中华职业教育社等群团组织、行业组 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参与、支 持或者开展职业教育。 第十条 国家采取措施,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全面提高产业工人 素质。 21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 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乡村振兴人 才。 国家采取措施,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欠发达地 区职业教育的发展。 国家采取措施,组织各类转岗、再就业、失业人员以及特殊人群 等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扶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发展。 国家保障妇女平等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 第十一条 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职业 分类、职业标准、职业发展需求,制定教育标准或者培训方案,实行 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制度。 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 度。 第十二条 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 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国家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 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每年 5 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职业教育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支持引进 境外优质资源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赴境外办 学,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学习成果互认。 第二章 职业教育体系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 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 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 系。 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 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第十五条 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高等职业学校 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由高级中等教育层次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 学校)实施。 22 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 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根据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 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 其他学校、教育机构或者符合条件的企业、行业组织按照教育行 政部门的统筹规划,可以实施相应层次的职业学校教育或者提供纳入 人才培养方案的学分课程。 第十六条 职业培训包括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及 其他职业性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级分类实施。 职业培训可以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 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以及企业、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办学能力、 社会需求,依法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 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 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军队职业技能等级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体系。 第十八条 残疾人职业教育除由残疾人教育机构实施外,各级各 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接纳残疾学生,并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学生学习、生活提供 必要的帮助和便利。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残疾人教育机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及其他教育机构开展或者联合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从事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特殊教育教师按照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 贴。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普 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职业教育相关教学内容, 进行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劳动教育, 并组织、引导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和行业组织等提供条件 和支持。 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实施 第二十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 展需要和职业教育特点,组织制定、修订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完善职 业教育教学等标准,宏观管理指导职业学校教材建设。 23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发 挥骨干和示范作用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社会力量依法举办 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给予指导和扶持。 国家根据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先进制 造等产业需要的新兴专业,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专业建设。 国家采取措施,加快培养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方面技术技 能人才。 第二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设立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实施实用技术培 训。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承担教育教学指导、教 育质量评价、教师培训等职业教育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三条 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产业人才需求加强对职业 教育的指导,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 行业主管部门、工会和中华职业教育社等群团组织、行业组织可 以根据需要,参与制定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相关职业教育标准,开展 人才需求预测、职业生涯发展研究及信息咨询,培育供需匹配的产教 融合服务组织,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 协调、指导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 机构。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职 工和准备招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并可以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实施职 业教育的岗位。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培训上岗制度。企业招用的从事 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招用 的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职业(工种) 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依法取得职业资格或者特种作业资格。 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可以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场 地和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 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购买服务,向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奖助学 金等措施,对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 24 构予以扶持;对其中的非营利性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还可以采取 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 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十七条 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 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 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 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 惠。 第二十八条 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当 签订联合办学协议,约定各方权利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参与联合 办学,举办多种形式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等群团组织、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 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的,应当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 地建设,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等群团组织、行业组织、企业等根 据区域或者行业职业教育的需要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 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实习实训和企 业开展培训提供条件和支持。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 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鼓励和支持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企业 特别是产教融合型企业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对新招 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或者与职业学校联合招 收学生,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徒培养。有关企业可以按照规定享 受补贴。 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招收学生,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徒培养 的,应当签订学徒培养协议。 第三十一条 国家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 开发,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纳入职业学校教材,并可以通过活 页式教材等多种方式进行动态更新;支持运用信息技术和其他现代化 教学方式,开发职业教育网络课程等学习资源,创新教学方式和学校 管理方式,推动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与融合应用。 25 第三十二条 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 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 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 第四章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第三十三条 职业学校的设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有与所实施职业教育相适应、符合规定标准和安全要求的 教学及实习实训场所、设施、设备以及课程体系、教育教学资源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经费来源。 设立中等职业学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 规定的权限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层次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实施 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的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部分专 业,符合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较高等条件的,经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实施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 第三十四条 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课程体系、教师或者其他授课人员、 管理人员; (三)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设施、设备; (四)有相应的经费。 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公办职业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职业学校基层组织 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中国共产党职业学校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 程和有关规定,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民办职业学校依法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学校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政 治功能,保证其在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 用。 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校长 通过校长办公会或者校务会议行使职权,依法接受监督。 26 职业学校可以通过咨询、协商等多种形式,听取行业组织、企业、 学校毕业生等方面代表的意见,发挥其参与学校建设、支持学校发展 的作用。 第三十六条 职业学校应当依法办学,依据章程自主管理。 职业学校在办学中可以开展下列活动: (一)根据产业需求,依法自主设置专业; (二)基于职业教育标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依法自主选用或者 编写专业课程教材; (三)根据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自主设置学习制度,安排 教学过程; (四)在基本学制基础上,适当调整修业年限,实行弹性学习制 度; (五)依法自主选聘专业课教师。 第三十七条 国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 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 高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 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学生;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经考核 合格,可以破格录取。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 立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汇总发布实施职业教育的学校及其专业设 置、招生情况等信息,提供查询、报考等服务。 第三十八条 职业学校应当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营造 良好学习环境,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十九条 职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就业创业促进机制,采取多 种形式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指导等就业创业服务, 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十条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注重产教 融合,实行校企合作。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通过与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 等共同举办职业教育机构、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开展订单培养等多种 形式进行合作。 国家鼓励职业学校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师资队伍建 设、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质量评 27 价、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技术技能创新平台、专 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相关行业组织、企 业、事业单位等建立合作机制。开展合作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双 方权利义务。 第四十一条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校企合作、提供社会 服务或者以实习实训为目的举办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用于 改善办学条件;收入的一定比例可以用于支付教师、企业专家、外聘 人员和受教育者的劳动报酬,也可以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符合国家规 定的可以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前款规定的活动,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的,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第四十二条 职业学校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办法,收取学费和 其他必要费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减免;不得以介绍工 作、安排实习实训等名义违法收取费用。 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收取费用。 第四十三条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教育质量评 价制度,吸纳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评价,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 受教育督导和社会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建 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质量评价体系,组织或者委托行业组织、企业 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职业学校的办学质量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 及时公开。 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应当突出就业导向,把受教育者的职业道德、 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作为重要指标,引导职业学校培养高素质技 术技能人才。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 监督管理。 第五章 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四十四条 国家保障职业教育教师的权利,提高其专业素质与 社会地位。 28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培 训工作纳入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保证职业教育教师队伍适应职业教育 发展的需要。 第四十五条 国家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培养培 训,鼓励设立专门的职业教育师范院校,支持高等学校设立相关专业, 培养职业教育教师;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共同参与职业教育教师培养 培训。 产教融合型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接纳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实践。 第四十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发展要求的职 业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和职务(职称)评聘制度。 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有一定年限的 相应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验,达到相应的技术技能水平。 具备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 有专业知识或者特殊技能的人员,经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合格的,可以 担任职业学校的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取得教师资格的,可以根 据其技术职称聘任为相应的教师职务。取得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 可以视情况降低学历要求。 第四十七条 国家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 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 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 技能传承等工作。 第四十八条 国家制定职业学校教职工配备基本标准。省、自治 区、直辖市应当根据基本标准,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教职工配备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教职工配备标准、办学规模等, 确定公办职业学校教职工人员规模,其中一定比例可以用于支持职业 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担任专职或者兼职教 师。 第四十九条 职业学校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 范,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 定的学习任务,按照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掌握技术技能。 职业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9 第五十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 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实习。接纳实习的单位应当保障学生在实习 期间按照规定享受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参加相关保险、 接受职业技能指导等权利;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签订实习协议,给予 适当的劳动报酬。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实习实训学生的指导,加强 安全生产教育,协商实习单位安排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的岗位,明 确实习实训内容和标准,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所学专业无关的实习实 训,不得违反相关规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 通过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 管理学生实习实训。 第五十一条 接受职业学校教育,达到相应学业要求,经学校考 核合格的,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接受职业培训,经职业培训机构或 者职业学校考核合格的,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经符合国家规定的专 门机构考核合格的,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 书。 学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作为受教育者从业的凭证。 接受职业培训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证书等学习成果, 经职业学校认定,可以转化为相应的学历教育学分;达到相应职业学 校学业要求的,可以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 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 第五十二条 国家建立对职业学校学生的奖励和资助制度,对特 别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并向艰苦、特 殊行业等专业学生适当倾斜。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奖 励和资助标准。 国家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设立职业教育奖学金、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资助经济困难的学 生。 职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或者学费收入中提 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职业学校资助资 金管理制度,规范资助资金管理使用。 30 第五十三条 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 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 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 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 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第六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 第五十四条 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 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 育的资金。 第五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 原则,根据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和办学质量等落实职业教育 经费,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生均经费 标准或者公用经费标准。职业学校举办者应当按照生均经费标准或者 公用经费标准按时、足额拨付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不得以学费、 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 民办职业学校举办者应当参照同层次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通 过多种渠道筹措经费。 财政专项安排、社会捐赠指定用于职业教育的经费,任何组织和 个人不得挪用、克扣。 第五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排地方教育附加等方面的经 费,应当将其中可用于职业教育的资金统筹使用;发挥失业保险基金 作用,支持职工提升职业技能。 第五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加大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投入,可以 将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的经费适当用于农村职业培训。 第五十八条 企业应当根据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按照职工工资总 额一定比例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可以用于举办职 业教育机构、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招用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等合理用 途,其中用于企业一线职工职业教育的经费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比 31 例。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到职业学校或者职业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教育 的,应当在其接受职业教育期间依法支付工资,保障相关待遇。 企业设立具备生产与教学功能的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所发生 的费用,可以参照职业学校享受相应的用地、公用事业费等优惠。 第五十九条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发展职 业教育。 第六十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对职 业教育捐资助学,鼓励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 赠。提供的资助和捐赠,必须用于职业教育。 第六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职业教育的科学技术研究、教 材和教学资源开发,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共建 共享。 国家逐步建立反映职业教育特点和功能的信息统计和管理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服务和 保障体系,组织、引导工会等群团组织、行业组织、企业、学校等开 展职业教育研究、宣传推广、人才供需对接等活动。 第六十二条 新闻媒体和职业教育有关方面应当积极开展职业 教育公益宣传,弘扬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事迹,营造人人努力 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在职业教育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给予处罚。 第六十四条 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招用 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由有关部门责令 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取其应当承担的职工教育 经费,用于职业教育。 第六十五条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在职业教育活动中违反本 法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教育教学质 量低下或者管理混乱,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暂停招生、限期整顿; 逾期不整顿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责令停 止办学。 32 第六十六条 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学生实习的单位违 反本法规定,侵害学生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参加相关 保险、接受职业技能指导等权利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 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 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 计算。 对前款规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非法从事人 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第六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 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 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境内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 机构,适用本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本法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