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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政办发〔2020〕1号关于印发《惠民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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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政办发〔2020〕1 号 惠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惠民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惠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惠民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 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惠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1 - 惠民县全面推进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2020年10月底前,各镇办、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对照 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我县权责清 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现有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 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由县 政府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滨州市政府备案后,在惠民县政府门 户网站公开发布。 2022年6月底前,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 制情况,各镇办、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及时完善本级政务公 开事项标准目录,抓好动态调整和优化工作。 到2023年,全面完成国务院、省、市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全面建成全县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行政权力 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 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 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各镇办、开发区、县直各有 - 2 - 关单位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 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 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 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 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 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 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 行和政务服务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形 成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事项梳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 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 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 1.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 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2.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 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3.义务教育领域(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4.户籍管理领域(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5.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 位:各镇办) 6.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 镇办) 7.财政预决算领域(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 办、县直各预算单位) 8.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医疗保障 - 3 - 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9.城乡规划领域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牵头单位:县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10.生态环境领域(牵头单位: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民分局, 责任单位:各镇办) 11.保障性住房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和农 村危房改造领域(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12.市政服务领域(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 局,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13.城市综合执法领域,主要包括工程建设管理、工程招投 标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绿化管理、市容环境卫生 管理、市政公用管理、违法建设、物业管理(牵头单位:县住建 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办) 14.涉农补贴领域(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 各镇办) 15.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 单位:各镇办) 16.卫生健康领域(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镇 办) 17.安全生产和救灾生产领域(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责任单 位:各镇办) 18.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 任单位:各镇办) - 4 - 19.税收管理领域(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20.扶贫领域(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各镇办) (二)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各镇办、开发区、县直 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制定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编制本部门政 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 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应因地制宜、 实事求是,体现区域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 县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我县本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加强对各 镇办业务指导。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构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 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 度。各镇办、开发区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标准规范嵌入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 展。(责任单位:各镇办、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 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加强政府信息 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公开 平台”作用,同时要发挥好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政 务公开栏等多种公开平台作用,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和影响力。 尤其要加强“惠民政务”微信公众号和“阳光惠民”政务微博的 权威发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落实鲁政办字(2020)61 号文件精神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标准化的通知》(滨公开办发 (2020)2号)文件要求,2020年11月底前县和镇办政务服务大 - 5 - 厅和便民服务中心建成高标准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 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牵头部门:县政府 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办,县直各有关单位) (五)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镇办、开发区和 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公众参与 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 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 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 实地走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 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 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进一 步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 制度,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各镇办、 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 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 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 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 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 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 各镇办、开发区,各部门) (七)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 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 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 - 6 - 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 (责任单位:各镇办,县直各有关单位) (八)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县政府办公室要坚持规范 引领,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 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明确接收、移交、审核、办 理、答复等环节的时限,加强部门会商协作,重视民众合力诉求, 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责任单位:各镇办、开发区,县 直各有关单位) (九)创新方式方法。各镇办、开发区和县直各有关单位在 编制标准目录体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明确 不予公开的范围,确保事项具体、依据充分、更新及时。持续创 新开展“政府开放日”,拉近政府与群众的距离,让群众了解政 府运转流程,增强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信任。(责任单位:各镇 办、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各镇办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 围内的事项。完善各镇办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机制, 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 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和公开流 程图,通过信息公开栏、广播、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 公众号等群众方便获取的渠道,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征地拆迁等内容, 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责任单位:各镇办) 三、2020年工作重点 - 7 - (一)启动阶段 2020年9月30日前,各镇办、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制定 本单位实施方案,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公开发 布。 2020年9月20前,确定两个镇办(辛店镇、孙武街道办事处), 两个县直部门(财政局、教体局)先行开展试点工作。 2020年10月15日起,各镇办、开发区和县直各部门每月公开 两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动态或相关信息。由县政府 办公室进行月度通报。 (二)编制阶段 2020年9月底,4家试点单位完成本领域、本级政府政务公开 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同步推进工作流程、办事服务、公众参 与、政策解读、政务公开体验区等工作体制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工 作,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公开发布。 2020年9月底,非试点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权责清单,参照《惠 民县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目录》和国务院下发的《试点领域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完成本领域、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 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公 开发布。 2020年10月底,县政府办公室将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镇办、 县直各有关单位的目录编制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并按 照第三方机构意见进行督导整改。 (三)落实阶段 2020年11月底,县政府和各镇办、县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本级 - 8 - 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组织落实,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 平台公开相关信息,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和内容,同 步推进工作流程、办事服务、公众参与、政策解读、政务公开体 验区等工作体制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牵 头部门主动抓,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确保完成工作任务。根据 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 备和经费保障,各镇办、开发区要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县政府各 部门要明确工作承担机构,配备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 (二)依法依规公开。各级各部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 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基层政务 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 容,切实增强其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 流活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示范带动。辛店镇、孙武街道、财政局、卫健局、 公安局作为政务公开规范化试点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 用,打造特色和亮点工作。 (四)强化协调推进。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强对我县基层政务 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与宣 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 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各镇办、 开发区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 9 - 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五)加强监督评价。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 况作为评价基层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对各镇办、开发区、 县直各有关单位的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各镇办、县直各有关 单位要按时推进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并将工作进展 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 法及遇到的问题和思考,向省、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看 山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报送和宣传推广。县政府办公室将 定期督查进展情况,并计入各单位全年政务公开考核总成绩。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惠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0 - 2020 年 10 月 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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