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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标准化动态 (2022 年 10 月) 目 录 【标准化工作动态】 01 2022 年世界标准日主题活动在京举行 01 第 19 次中欧标准化工作组会议召开 02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03 国家标准委征集第九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 03 标准化试点项目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国际标准服务站揭牌仪式 在京举行 04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修订内容解析 【物流标准动态】 07 《智慧物流服务指南》国家标准获批发布 编委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标准工作部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秘书处 08 中国物流标准大讲堂宣贯两项通用仓库国家标准 地址: 09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正式启动 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 北京丰台区丽泽路16 号铭丰 10 《网约配送员头盔智能技术应用要求》团体标准批准发布 大厦11 层1108 室 10 《供应链金融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团体标准审查会在京召开 邮编:100073 11 《国有企业服务采购操作规范》团体标准审查会在京召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相关标准动态】 李红梅 11 《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发布 12 国家标准《海上国际集装箱货物交付单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12 两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发布解读 【相关新闻】 1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 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 14 8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 工作方案》 16 4 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的意见 010-83775626 金蕾 010-83775625 秘书处 010-83775671 传真: 010-83775636 16 交通运输部:40 个项目入选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邮箱: 17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公布 bzb1311@163.com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物流标委会)成立于 2003 年,是经国家标准化 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直属管理、在物流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 化工作的技术组织(编号:SAC/TC269),秘书处设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主要负责物 流基础、物流技术、物流管理和物流服务等标准化技术工作。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秘书长:李红梅 电话:010-83775626 传真:010-83775636 Email: bzb1311@163.com 物流作业分技术委员会(TC269/SC1) 化工物流标准化工作组(TC269/WG1) 秘书长:李燕 电话:010-63362521 传真:010-66095342 Email:liyan@cawd.org.cn 常务副组长:刘宇航 电话:010-68391327 传真:010-68391353 Email:liuyh@clic.org.cn 托盘分技术委员会(TC269/SC2) 医药物流标准化工作组(TC269/WG2) 秘书长:孙熙军 电话:010-83775778 传真:010-83775778 Email:WL-BOOK@126.com 常务副组长:秦玉鸣 电话:010-83775856 传真:010-83775858 Email:ycg@cpl.org.cn 第三方物流服务分技术委员会 逆向物流标准化工作组(TC269/WG4) (TC269/SC3) 秘书长:晏绍庆 电话:021-54046869 传真:021-54045104 Email:yanshq@cnsis.info 组长:戴定一 秘书长:郝浩 电话:021-20590651 传真:021-64745444 Email:haohao@sspu.edu.cn 冷链物流分技术委员会(TC269/SC5) 医疗器械物流标准化工作组(TC269/WG5) 秘书长:秦玉鸣 电话:010-83775856 传真:010-83775858 Email:qinyuming@139.com 组长:秦玉鸣 电话:010-83775857 传真:010-83775858 Email:standard@cpl.org.cn 仓储技术与管理分技术委员会(TC269/SC6) 秘书长:王锋 电话:0710-3252340 传真:0710-3223608 Email: wlswf@163.com 【标准化工作动态】 2022 年世界标准日主题活动在京举行 2022 年 10 月 14 日,2022 年世界标准日主题活动在京举行,以线上视频方 式召开圆桌会议。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书面 致辞。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主席舒印彪、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原主席张 晓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田世宏在致辞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 重视标准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标准化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 形势下标准化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田世宏强调,世界标准日国际主题“美好世界的共同愿景”,与我国推进高 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高度契合。要用标准化推动产业升级, 夯实美好生活的经济基础;要用标准化守护绿色家园,筑牢美好生活的生态屏障; 要用标准化优化公共服务,增强美好生活的保障能力;要用标准化助力乡村振兴, 提升美好生活的质量成色。 田世宏指出,高质量发展需要数字化支撑,美好世界的共同愿景离不开数字 化赋能。国家标准委将今年世界标准日的中国主题确定为“数字时代的标准化”, 旨在以标准化推动数字信息更安全、数字联通更高效、数字产品更可靠、数字环 境更优越。 详情请见:https://www.samr.gov.cn/xw/zj/202210/t20221014_350810.html (来源:国家标准委网站) 第 19 次中欧标准化工作组会议召开 2022 年 10 月 21 日,第 19 次中欧标准化工作组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欧盟 委员会内部市场、工业、创业与中小企业总司战略与经济分析司欧蒂·斯洛布姆 司长与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标准创新司肖寒司长共同出席会议。 双方相互通报了中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欧盟标准化战略、欧美贸易和技 术理事会(TTC)等工作的最新实施进展,围绕数字化转型、绿色发展、标准化 1 教育等潜在合作领域进行了深入探讨。中欧双方一致同意持续深化标准化合作, 加强标准化政策、信息交流,探讨具体技术领域合作,推动取得更多务实成果。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标准创新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标准技术 审评中心,深圳技术大学等代表参会。 详情请见:http://www.sac.gov.cn/xw/bzhdt/202210/t20221028_350294.html (来源:国家标准委网站)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10 月 14 日世界标准日到来之际,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围绕“美好世界 的共同愿景”和“数字时代的标准化”主题,发布 708 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 3 项国家标准修改单(2022 年第 13 号公告),这批标准涉及提升生活品质、绿色 宜居生活、数字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安全等方面。 其中与物流相关的标准有: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实施日期 1 GB/T 41834-2022 智慧物流服务指南 2022-10-12 2 GB/T 41893-2022 船体零部件制造数字化车间物流 管理基本要求 2022-10-12 3 GB/T 42013-2022 信息安全技术 快递物流服务数 据安全要求 4 GB/T 18804-2022 运输工具类型代码 GB/T 18804-2010 5 GB/T 2102-202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 证明书 GB/T 2102-2006 6 GB/T 19946-2022 包装 用于发货、运输和收货标签 的一维条码和二维条码 GB/T 19946-2005 7 GB/T 41854-2022 包装 产品包装用的一维条码和 二维条码 2022-10-12 8 GB/T 41916-2022 应急物资包装单元条码标签设计 指南 2023-05-01 9 GB/T 41977-2022 包装 一维条码和二维条码的标 签和直接产品标记 2022-10-12 2023-05-01 2023-05-01 2023-05-01 2023-05-01 这批国家标准的发布,将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引领数字社会建设,支撑绿色、 2 安全、高质量发展,助力人民群众实现美好生活愿景。 详情请见:https://www.samr.gov.cn/xw/zj/202210/t20221013_350738.html (来源:国家标准委网站) 国家标准委征集第九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 标准化试点项目 2022 年 10 月 9 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征集第九批社会管理 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35 号,以下简称 《通知》),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贯彻实施〈国家标 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和创 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按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 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 号)要求,决定征集第九批社会管理 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 《通知》明确试点项目重点申报领域为:行政管理和服务、社会治理、公共 服务、应急管理、司法服务、城市标准化、公益科技服务。 《通知》规定了试点单位的基本条件、试点的推荐和申报步骤,要求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 务标准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前将推荐的试点项目清单和相 关材料(纸质材料一份)报送联席办公室,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时通过市场监管 总局公文交换系统报送电子版。 详情请见:http://www.sac.gov.cn/xw/sytz2021/202210/t20221011_350256.html (来源:国家标准委网站) 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国际标准服务站揭牌仪式在京举行 2022 年 9 月 15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国际标准 服务站(电子)揭牌仪式在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举行,两单位的领导出席 3 活动并为服务站共同揭牌。国际标准服务站将聚焦电子信息领域发展的深度需求, 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国际标准服务。 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许可和国家标准化管 理委员会的授权,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负责开展 ISO、IEC 标准在中国境内的 推广服务,承担国际标准版权保护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有 关要求,完善国际标准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将在相关领域 和地方布局建设一批国际标准服务站,提升国际标准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撑社会 经济高质量发展。 详情请见:http://www.ncse.ac.cn/newsinfo/4362817.html?templateId=576169 (来源: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修订内容解析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家标准管理体制 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修订 1990 年发布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的必要性日益凸显。《办法》的修订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新要求,以加 强国家标准的统一管理为主线,在充分考虑适应标准化未来发展的基础上,明确 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共同适用的管理规则。修订后的《办法》在 国家标准的具体范围、制定程序、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改,将在国家标 准管理、实施推广等方面形成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做法,更好地支撑和保障国 家标准工作的开展。 《办法》的修订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 1990 年发布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不能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对国家标 准管理的要求。当时我国处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代,其确立的国家标准体系、 管理体制、制定机制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相关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经济下国 家标准化发展的需要。 二是《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标准化法》对国家标准管理体制提出 了新的要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明确界定了 我国国家标准的类型和定位,明确了国家标准在制修订程序、组织管理、实施监 4 督等方面的新要求。 三是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需要纳入。《办法》颁布后 30 多年的实践中, 在国家标准管理、实施推广等方面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做法,需要 纳入《办法》中,以更好地支撑和保障国家标准工作的开展。 《办法》共四章四十六条。第一章总则(共 17 条),确立了国家标准的范 围、分类,明确了标准制定目标,规定了国家标准制定的总体原则和要求以及组 织管理等要求。第二章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共 17 条),规定了国家标准制定 程序的阶段,以及各程序阶段的工作主体、工作内容及要求。第三章国家标准的 实施和监督(共 10 条),规定了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和复审的要求。第四章 附则(共 2 条),明确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特殊管理规定和《办法》的实施日期。 此次修订,新《办法》主要在以下十个方面做了重大修改。 (一)调整了国家标准的范围 《办法》第一个重大修改是调整了国家标准的范围。一是增加了国家标准所 涉及的领域;二是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技术要求上,增加了《标准 化法》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范围的规定;三是增加了资源、能源、环境的通用 技术要求;四是增加了社会治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 五是增加了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技术要求。通过调整国家标准的范围,既 与《标准化法》的规定保持一致,又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 的“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的目标,推动国家标准全面覆盖到在农业、工业、服务 业和社会事业等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提供的制度支撑。 (二)对国家标准样品的定位和管理作出规定 《办法》第二个重大修改是明确了国家标准样品的定位,并增加了标准样品 的代号和编号规则。对于国家标准样品的具体管理(包括制作、应用和监督), 提出按照《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国市监标技规〔2021〕1 号)执行。通过 明确国家标准样品的定位和管理要求,实现与《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的衔接、 协调。 (三)对知识产权保护作出规定 《办法》第三个重大修改是对国家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作出规定。在国家标 准的著作权(版权)方面,为维护标准出版传播秩序,明确了国家标准及外文版 5 依法受到版权保护,标准的批准发布主体即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享有标准 的版权。在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处置方面,为了促进国家标准合理采用新技术, 保护社会公众和专利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了国家标准一般不涉及 专利,国家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应当是实施该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其管理按照《国 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执行。 (四)增设了国家标准验证工作制度 《办法》第四个重大修改是增设了国家标准验证工作制度。标准的质量是标 准有效实施的基础。《办法》提出了制定国家标准要进行验证的方法论要求,并 明确了国家标准验证工作制度建立的主体。通过在标准立项前、起草、征求意见 和实施应用等活动过程中,根据需求对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核心指标、试验和 检验方法等进行验证,能够进一步提升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确保国 家标准能够在实施中切实落地。 (五)拓宽了标准化渠道 《办法》第五个重大修改是明确了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和制定国家标准 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路径,拓宽了标准化渠道。在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方面, 为促进政府颁布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协调和衔接,拓宽政府颁布标准的供 给渠道,缩短制定周期,更大范围推广标准化成果,《办法》明确了团体标准转 化为国家标准的路径。在制定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方面,为充分发挥国家 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在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作用,《办法》对国家标准化 指导性技术文件做出原则性规定,明确了其定位、适用范围和代号。 (六)取消了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办法》第六个重大修改是取消了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这是考虑到多 年来对于技术归口单位的指定、工作范围、工作程序、投票规则、组织结构、监 督管理等均没有明确规定,导致了与现有技术委员会在工作范围、组织隶属关系 方面无法清晰划分,且在实践中可能造成技术归口单位制定程序不规范、起草组 代表性不强、审查人员代表性不足的现象,造成国家标准质量不高。 (七)增设了标准审评制度 《办法》第七个重大修改是增设了标准审评制度,明确了立项评估和技术审 核的主要内容。立项评估是标准的“入口关”,侧重于评估项目的必要性和合规性; 6 标准技术审核工作是标准的“出口关”,侧重于审查标准制定的程序和技术内容是 否符合规定,以及标准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标准审评制度对提高国家标 准科学性、协调性,确保国家标准制修订过程公平、透明具有重要作用。 (八)取消了技术审查中的函审形式 《办法》第八个重大修改是取消了技术审查中的函审形式。这是考虑到函审 不具备及时讨论沟通以达成协商一致的技术审查条件,现有网络会议等手段能够 保障会议审查的开展。 (九)明确了国家标准的过渡期和新旧转换效力 《办法》第九个重大修改是明确了国家标准的过渡期和新旧标准的转化效力。 长期以来,各方对新标准发布后,关于修订后被代替的旧标准的能否继续使用以 及新标准什么时候开始使用的问题,一直是争议焦点。因此,《办法》明确规定 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应当留出合理的过渡期。市场主体应抓住这段时间完 成新旧标准的转换工作。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国家标准 或者新国家标准。新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国家标准同时废止。对于废止后的国家 标准,不再鼓励执行。 (十)增设了国家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和效果评估机制 《办法》第十个重大修改是增设了国家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和实施效果评 估机制,将标准实施信息反馈、跟踪评估、定期复审等环节有效联结起来,加快 国家标准更新修订的速度和频次,能够有效解决国家标准缺失、滞后老化、标准 之间重复交叉或者不衔接配套问题,有助于形成良性循环,确保国家标准的有效 性和适用性。 详情请见:https://www.cnis.ac.cn/ynbm/llyzlyjs/kydt/202210/t20221020_54054.html (来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网站) 【物流标准动态】 《智慧物流服务指南》国家标准获批发布 2022 年 10 月 14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7 公告(2022 年第 13 号),其中批准发布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 归口的《智慧物流服务指南》(GB/T 41834-2022)国家标准。 该标准由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学等单位起草。标准提供 了智慧物流服务的特征和关键要素、服务能力保障、服务提供、服务评价与改进 方面的指南。适用于智慧物流服务活动的开展。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提升物流服 务的运作效率,改进服务管理,提高智慧物流服务水平,对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 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标准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正式实施。 详情请见:http://wlbz.chinawuliu.com.cn/bzgg/202210/19/590336.shtml (来源:全国物标委秘书处) 中国物流标准大讲堂宣贯两项通用仓库国家标准 2022 年 10 月 28 日下午,中国物流标准大讲堂第 8 期活动对《通用仓库及 库区规划设计参数》(GB/T 28581-2021)、《通用仓库等级》(GB/T 21072-2021) 两项国家标准进行了宣贯,共计 1000 余人通过在线直播平台参加了活动。 两项国家标准均为经修订后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发布,2022 年 6 月 1 日实 施。《通用仓库及库区规划设计参数》规定了通用仓库及库区规划设计中对库区 布局规划 、仓库设计、相关设施设备、库区标志及标线、信息化规划设计、绿 色仓库建设方面的要求,适用于通用仓库及库区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布局规划和 仓库设计。《通用仓库等级》规定了通用仓库基本要求和等级划分,适用于通用 仓库及其附属设施的等级划分。 活动中,两项标准牵头起草单位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的起草人李小昂、王唯 分别对标准修订的背景、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普洛斯高级副总裁,上海海屹设 计有限公司院长陶蓉分享了先进的仓库和库区设计,以及智慧化、绿色低碳理念 在仓库和库区设计中的前沿实践。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物流工程设计所所 长施春燕以具体仓库和库区项目的细节设计和参数设置等方面,阐释了标准在实 践中的应用。 中国物流标准大讲堂课程均可通过全国物标委秘书处平台 8 (http://wlbz.chinawuliu.com.cn/gjbzxgsp/)、“中物联教育培训”微信视频号和 小鹅通直播号回看。 详情请见:http://wlbz.chinawuliu.com.cn/gzdt/202210/28/591108.shtml (来源:全国物标委秘书处)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正式启动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 2022 年 10 月 26 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 展纲要》等文件提出的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八 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 2022 年度实施 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的部署要求,经有关部门评审确定中国物流与采 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为“物流服务”重点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 评估机构,中物联从 2022 年开始将按年度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的评估工作。 2022 年将开展的企业标准“领跑者”的评估工作范围包括: 一、物流服务领域:综合物流服务、食品冷链运输服务、食品冷链仓储服务、 食品冷链综合物流服务、药品冷链运输服务、药品冷链仓储服务、药品冷链综合 物流服务、整车货物道路运输服务、零担货物道路运输服务、网络货运服务、托 盘租赁服务。 二、物料搬运设备领域:木质平托盘、塑料平托盘、纸基平托盘、钢质 平托盘。 提供上述产品(服务)的并有意向参加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的企业,可 根据企业实际生产产品及服务情况参考相关“领跑者”团体标准制定企业标准, 并于 2022 年 10 月 30 日前发布并上传至全国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qybz.org.cn/)进行自我公开声明。经评估入围产品(服务)企业标 准“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到企业标准“领跑者”信息服务平台 (https://www.qybzlp.com/)上传相关证明及补充材料。 中物联依据企业标准“领跑者”专家组审核通过的《2022 年企业标准排行 榜和“领跑者”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开展企业标准评估,达到 一级要求的企业标准可入围产品(服务)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经公示无异 9 议的名单作为本年该产品/服务品类的“领跑者”进行正式发布。 详情请见:http://wlbz.chinawuliu.com.cn/gzdt/202210/26/590850.shtml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网约配送员头盔智能技术应用要求》团体标准批准发布 2022 年 10 月 18 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公告(2022 年第 4 号), 批准发布《网约配送员头盔智能技术应用要求》团体标准,标准号:T/CFLP 0046 —2022。 该标准规定了网约配送员头盔智能技术应用的基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 求和测试方法,适用于网约配送员头盔智能技术的应用。 该标准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正式实施。 详情请见:http://wlbz.chinawuliu.com.cn/bzgg/202210/18/590255.shtml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供应链金融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 团体标准审查会在京召开 2022 年 10 月 25 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 家审查会,对《供应链金融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团体标准(项目编号: 2021-TB-010)进行审查。 该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牵头起草。标准规定 了供应链金融服务企业的分类、等级划分与评估指标,适用于供应链金融服务企 业的分类与评估活动。 审查专家组在听取了标准起草组对标准制定过程和内容汇报后,对标准文本 进行了逐条审查,经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对标准的审查。 审查专家组认为,该标准的研制,将为供应链金融服务企业开展服务提供技 术支撑,引导企业规范运营、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对促进供应链金融服务持续 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详情请见:http://wlbz.chinawuliu.com.cn/gzdt/202210/26/590904.shtml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10 《国有企业服务采购操作规范》团体标准审查会在京召开 2022 年 10 月 26 日,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 织的《国有企业服务采购操作规范》团体标准(项目编号:2020-TB-003)审 查会通过线下与线上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召开。 该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牵头起草,标准规定了国 有企业服务采购的基本要求、采购策划、采购的组织与实施、采购合同的签 订与履约、采购争议处理与采购监督、采购评价与改进的内容,适用于国有 企业依法必须招标以外的服务采购活动。 审查组专家认为该标准的研制,为国有企业依法必须招标以外的服务采 购活动提供了技术支撑,有助于国有企业规范开展服务采购活动,提升采购 合规性和采购效率,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审查组专家一致同意通过对该 标准的审查,建议标准起草组根据审查会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送审稿进 行修改和完善后报批。 详情请见:http://wlbz.chinawuliu.com.cn/gzdt/202210/27/590954.shtml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相关标准动态】 《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发布 2022 年 10 月 24 日,交通运输部公开发布交通运输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会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交科技发〔2022〕 97 号)。(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立足交通运输行业中与智慧物流密切相关的标准,针对运输配送等 关键环节,突出智慧特征,按照需求导向、创新引领、场景驱动、突出重点、动 态调整的总体思路进行编制。 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包括基础通用标准、设施设备标准、系统平台与 数据单证标准、服务与管理标准 4 个部分,包括标准 72 项,其中现行有效标准 28 项,在研标准 9 项,待制定标准 35 项。为加强与相关领域标准协同配套,《指 11 南》还列出了与交通运输智慧物流标准体系密切相关,但不属于交通运输行业相 关专业标委会归口管理的 19 项标准。 《指南》提出,到 2025 年,聚焦基础设施、运载装备、系统平台、电子单 证、数据交互与共享、运行服务与管理等领域,完成重点标准制修订 30 项以上, 形成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系统全面、先进适用、国际兼容的交通运输智慧物流 标准体系。 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加强组织保障,加快相关标准制修 订相关程序,并加强重要标准宣贯培训,扩大国际合作交流,为加快智慧物流发 展、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详情请见: https://www.mot.gov.cn/2022zhengcejd/202210/t20221024_3699374.html https://www.mot.gov.cn/jiaotongyaowen/202210/t20221025_3699790.html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国家标准《海上国际集装箱货物交付单证(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 2022 年 10 月 26 日,由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牵头起草的国家标准《海 上国际集装箱货物交付单证》(计划编号:20202527-T-469)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规定了国际集装箱货物交付单证的格式、内容、使用、填制要求,以 及电子交货单证的数据和报文信息,适用于集装箱码头或场站经海上进口的国际 集装箱货物的交付。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2 年 11 月 25 日。 详情请见: https://jtst.mot.gov.cn/zxd/seekPublicAdvice/pagePublishAdviceStdList/468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两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发布解读 近日,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就交通运输部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批准发布 12 的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分别从制定背景、标准的定位和作用、标准的主要内容方 面进行了解读。 将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起实施的《无人机物流配送运行要求》(JT/T 1440—2022),规定了无人机物流配送的基本要求、场地设施要求、作业要求、 信息交互和安全要求,适用于支线无人机物流、末端无人机物流的运行。标准的 发布实施将规范无人机物流配送运行,有助于引导无人机物流企业开展无人机物 流配送时合规操作,提高运输衔接效率,对促进我国无人机物流业态发展具有重 要意义。 将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起实施的《冷链运输监控管理平台技术要求》 (JT/T 1443—2022)规定了冷链运输监控管理系统构架,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地方监管 服务平台的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适用于冷链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地方监管服务 平台的建设、管理和应用。 本标准实施后,冷链运输企业以及行业管理部门使用符合本标准的监控管理 平台,冷链运输企业管理平台将统一标准、统一协议、统一接口数据共享,从而 实现冷链运输上下游企业数据共享。同时行业管理部门将动态掌握冷链运输及冷 藏车相关数据,更好的进行行业服务与监管工作。 详情请见: https://jtst.mot.gov.cn/search/newsDetailed?id=f231c9110cf7b2f825f2158097a4f 114&menuSelect=0 https://jtst.mot.gov.cn/search/newsDetailed?id=500ce07d532330d7cf3f39d952b6 c85b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相关新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 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2 年 10 月 13 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 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以制造 13 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发改外资〔2022〕 1586 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制造业引资力度,着力 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推动利 用外资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的决策部署,明 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任务:一是优化投 资环境,扩大外商投资流入;二是加强投资服务,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 三是引导投资方向,提升外商投资质量。围绕这三个方面提出了十五项具体 政策措施。 《若干政策措施》指出,加大重点外资项目支持力度,加强用地、环保、 物流、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加强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充分发挥国 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和部省联动,高效统筹 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各地方要加强与外 贸外资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的主动对接,坚持一事一协调,保障外商投 资等企业生产物资和产品运输通畅。在优化外商投资结构方面,重点鼓励外 商投资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等领域。 详情请见: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210/t20221025_1339087.html?code= &state=123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8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 工作方案》 为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日前,农业农村部、水 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 8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当前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工作方案》(农计财 发〔2022〕29 号,以下简称《方案》),就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出部 署安排。 14 《方案》指出,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扩大有效投资、稳住经济大 盘的重点任务,有利于增强食物保供能力、带动基础产业发展、畅通城乡经济循 环,具有长远的重要性和现实的紧迫性。 《方案》明确,从现在到年底前,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弱项,突出抓 好灌区等水利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农田水利设施补短板,以及现代设施农业和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建设,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开工一批新 项目,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快见效,为保供防通胀、稳住经济大盘奠定 坚实基础。 《方案》提出,目前,果蔬、肉类和水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分别仅为 11%、 52%、54%,果蔬产后损失率超过 20%。在结合实际需要、分区分片合理集中建 设冷藏保鲜设施的基础上,通过项目带动整省、整市、整县推进,加快完善农产 品产地冷链物流设施节点布局、服务网络和支撑体系,融入国家冷链物流骨干通 道网络,实现减损增效、顺畅销售。 一是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在重点镇和中心村,推进建设一批田头小型冷藏设 施,增加产地仓储保鲜库容,筑牢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网络基石。 二是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在产地重要流通节点,推进建设一批具有仓储保鲜、 初加工、冷链配送能力的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形成支撑农产品上行的产地综合服 务平台。 三是产地区域性冷链物流基地。依托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大型农产品交 易中心、大型物流园区、农垦企业集团等主体,建设一批具有引领产业、辐射城 乡和“菜篮子”应急保供等能力的产地区域性冷链物流基地。 四是水产品就地加工和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在广东、福建等沿海和湖南、江 西等内陆水产养殖大省,建设一批水产品就地加工及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支持淡 水鱼、小龙虾等重点品种加工、预制菜生产、海洋食品及功能产品生产。 《方案》提出,针对投融资机制,在运营方式上,对设施农业、冷链物流等 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合作建设运营;在还款 来源上,以项目建成后形成的生产经营收入为主,通过项目打捆打包建设经营, 统筹构建多元化还款渠道。 《方案》要求,各地要强化统筹协调、强化政策扶持、强化指导服务、强化 15 督促检查,以重大项目设计为支撑,用好投融资政策工具,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 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尽快建成并发挥效益,形成投资拉动效应。 详情请见:http://www.fgs.moa.gov.cn/flfg/202210/t20221025_6413941.htm (来源:农业农村部) 4 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的意见 2022 年 10 月 24 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 政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的意见。其中提到,到 2025 年,主骨架能力利用率显著提高,运行效率、服务质量和统筹融合发展水平明显 提升,实体线网里程达到 26 万公里左右。“八纵八横”高速铁路主通道基本建成, 普速铁路瓶颈路段基本消除,“71118”国家高速公路网主线基本贯通,普通国道 质量进一步提升,国家高等级航道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综合交通枢纽体系一体化、 集约化、复合化水平明显提高。 到 2030 年,主骨架基本建成,实体线网里程达到 28 万公里左右。6 条主轴 基本实现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各有 2 条及以上贯通; 7 条走廊基本实现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各有 1 条贯通,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 各有 2 条贯通;8 条通道基本实现铁路干线、公路干线贯通;多层次一体化的综 合交通枢纽体系基本建成。 到 2035 年,主骨架全面建成,网络韧性显著增强,基础设施质量和安全、 智能、绿色水平达到世界前列,有力支撑“全国 123 出行交通圈”和“全球 123 快 货物流圈”构建,为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详情请见: 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zhghs/202210/t20221021_3698097.html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交通运输部:40 个项目入选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2022 年 10 月 10 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 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并组织开展第四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的通知》 (交办运函〔2022〕 16 1475 号),发布了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河北省武邑县“电商物流 智慧 管控”等 40 个项目入选,覆盖 20 个省份。第四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申报和推荐 工作同步启动,截止时间为 2022 年年底。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以交邮融合为切口,以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宣传推广为突破点,不断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国共有 3 批 100 个项目入选农村物流服务品牌,覆盖 27 个省份。 通知要求,各地要适应农村物流发展新特点,促进物流网络共建共享共用,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高效集约推动建设农村物流服务体系;要面向农村经济发展、 产业振兴、生活改善等需求,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积极探索新模式,增强农 村物流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推动产业融合发展;要从标准引领、政策支持等方 面发力,促进农村物流规范化、品质化发展,尤其要加强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 扶县的跟踪指导,对农村物流发展予以政策倾斜;要积极借鉴既有品牌项目的先 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农村物流服务品质。 详情请见:http://www.gov.cn/xinwen/2022-10/11/content_5717387.htm 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ysfws/202210/t20221010_3692600.html (来源:中国政府网)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公布 2022 年 10 月 19 日,交通运输部公布《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 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已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经第 22 次部务 会议通过,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现行《规定》于 2015 年发布,为促进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 路运输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修订后的《规定》将全面取代旧规 章,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夯实铁路危险货物运输 安全的法治保障。 《规定》修订内容主要是进一步明晰了危险货物范围。一是在现行《规定》 关于危险货物定义的基础上,明确危险货物原则上以《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为 标准进行认定,同时进一步明确,对虽未列入《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但依据有 17 关法规、国家标准确定为危险货物的,也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运输,既便于实 践操作,又全面强化对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管。二是结合铁路装备技术发展、 疫情防控应急等危险货物运输需求,在附则中明确了在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下的特 殊情形监管要求,做到原则要求和特殊需求相统一。 进一步强化了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管理。此次修订,从危险货物托运、查验、 包装、装卸、运输过程监控、应急管理等各环节,全面强化了对危险货物运输的 安全管理要求。一是增加了对托运人在危险货物的保护措施、信息告知、运单填 报、应急联系等方面的要求,强化危险货物运输源头管理。二是增加了铁路运输 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协议的要求,切实明确各方职责,保证运 输安全。三是根据《反恐怖主义法》,增加了对危险货物运输工具定位监控和信 息化管理要求,做到危险货物运输全程可监控、可追溯。四是完善培训有关规定, 在培训大纲、培训课程及教材、培训档案等方面强化了对运输单位的要求,同时 明确了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安全知识等要求。五是增加试运制度,对尚未明确 安全运输条件的新品名、新包装等类别的危险货物,要求铁路运输企业组织相关 单位进行试运,切实防范运输风险、保障运输安全。六是根据新《安全生产法》, 增加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要求。七是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应急管 理,增加了应急预案及演练、应急处置等要求。 详情请见: 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fgs/202210/t20221019_3696995.html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