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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标准化动态(2020年5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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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标准化动态 (2020 年 5 月) 目录 【标准化工作动态】 01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物流标准动态】 02 首个冷链物流国际标准发布 02 《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向社会征求意见 02 5 项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发布 编委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标准工作部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04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物流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审查会召开 秘书处 04 两项数字化仓库行业标准研讨会召开 地址: 05 《医药物流从业人员能力要求》团体标准向社会征求意见 北京丰台区双营路9 号亿达 05 团体标准宣贯及评估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丽泽中心3 层311 室 邮编:100036 【相关标准动态】 06 三项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07 《港口件杂货物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征 李红梅 求意见 07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行业标准发布 010-83775626 衣薇 010-83775625 【相关新闻】 秘书处 08 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即将实施 010-83775627 传真: 010-83775636 邮箱: bzb1311@163.com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物流标委会)成立于 2003 年,是经国家标准化 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直属管理、在物流领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 化工作的技术组织(编号:SAC/TC269),秘书处设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主要负责 物流基础、物流技术、物流管理和物流服务等标准化技术工作。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秘书长:李红梅 电话:010-83775626 传真:010-83775636 Email: bzb1311@163.com 物流作业分技术委员会(TC269/SC1) 托盘分技术委员会(TC269/SC2) 秘书长:李燕 电话:010-66095342 传真:010-66095342 Email: liyan568@yahoo.cn 秘书长:唐英 副秘书长(主要联系人):孙熙军 电话:010-83775778 传真:010-83775778 Email: WL-BOOK@126.com 第三方物流服务分技术委员会 物流管理分技术委员会(TC269/SC4) (TC269/SC3) 秘书长:晏绍庆 电话:021-54046869 传真:021-54045104 Email: yanshq@cnsis.info 秘书长:赵林度 副秘书长:赵绍辉 电话:13911572680 传真:010-68118877 Email: zhaosh@forlink.com 冷链物流分技术委员会(TC269/SC5) 仓储技术与管理分技术委员会 秘书长:秦玉鸣 电话:010-83775856 传真:010-83775858 邮箱:qinyuming@139.com (TC269/SC6) 秘书长:王锋 电话:0710-3252340 传真:0710-3223608 Email: wlswf@163.com 化工物流标准化工作组(TC269/WG1) 医药物流标准化工作组(TC269/WG2 常务副组长:刘宇航 电话:010-68391327 传真:010-68391353 Email: liuyh@clic.org.cn 常务副组长:秦玉鸣 电话:010-83775856 传真:010-83775858 Email: ycg@cpl.org.cn 钢铁物流标准化工作组(TC269/WG3) 逆向物流标准化工作组(TC269/WG4) 组长:肖邦国 主要联系人:高金 电话:010-65131945 18810807633 传真:010-65131945 Email: xiaobangguo@mpi1972.com 组长:戴定一 秘书长:郝浩 电话:021-20590651 1 传真:021-64745444 电子邮箱:haohao@sspu.edu.cn 【标准化工作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 197 项重要国家标准,涉及消费品、信息技术、交 通运输、装备制造、农业农村等诸多领域。 消费品领域《家具中有害物质放射性的测定》国家标准,规定了家具中放射性物质的测 试方法,引导家具生产企业重视家具中放射性有害物质的危害,提高环保安全意识。新修订 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热泵热水器》国家标准,结合消费者对热泵热水器产品在节能、可靠性、 噪声等方面不断提升的关注度,规范热泵热水器产品,推动产业升级。 信息技术领域,《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等 3 项国家标准,完善了政务数 据开放共享标准体系,可以支撑政府部门实施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工程。 《盲用数字出版格式》 国家标准,能够推动盲用数字出版技术与行业的标准化发展,帮助消除视力残疾人的数字阅 读障碍。 交通运输领域,新修订的《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国家标准,更加系统地规定了机动车出 厂合格证的样式、项目内容和管理要求,将为机动车生产、注册登记等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 持。《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系列国家标准,完善了电动汽车无线充电标准体系,对系统 性能、安全及功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测试方法,对我国电动汽车无线充电产业化发展具有 里程碑意义。 装备制造领域, 《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检测方法》国家标准,明确了门窗保温性能以“传 热系数”作为评价指标,将为我国建筑门窗节能性能评估和节能验收提供标准支撑。 卫生防治领域,《卫生杀虫药剂安全使用准则灭幼剂类》国家标准,对于完善卫生有害 生物防制标准体系、规范灭幼剂类卫生杀虫剂的安全使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环境等具有 重要意义。 (来源:本刊编辑) 1 【物流标准动态】 首个冷链物流国际标准发布 2020 年 5 月 28 日 ,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正 式 发 布 ISO 23412:2020 Indirect, temperature-controlled refrigerated delivery services- Land transport of parcels with intermediate transfer(《间接温控冷藏配送服务: 具有中间转移的冷藏包裹陆上运输》)国际标准。该准 规定了冷藏配送服务企业服务、运营以及资源、操作、通信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接收包裹 至配送包裹的全过程,目的是帮助消费者在选择温控冷藏运输服务时做出更为明智的选择, 通过标准化手段增强消费者对冷藏配送服务的信任度。 此项标准由 ISO/PC315 项目委员会牵头制定,ISO/PC315 成立 2018 年 1 月,秘书处设 在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其目的是打造温控冷藏配送服务的 ISO 国际标准。2018 年 5 月中 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成为 ISO/PC315 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中物联冷 链委代表中国多次参加研讨,分享中国冷链物流现状,对标准提出建设性意见。 (来源:中物联冷链委) 《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向社会征求意见 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的国家标准《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经起草 单位调研、起草、研讨和修改完善后,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GB/T 28842-2012)本标准规定了冷藏药品物流过程中的 基本要求,收货、验收,贮存、养护,发货,运输,温度监测和控制,贮存、运输的设施设 备,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冷藏药品在生产与流通过程中的物流运作管理。 详情请登录 http://www.chinawuliu.com.cn/lhhzq/202005/12/503178.shtml 查阅。 (来源:本刊编辑) 2 5 项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发布 2020 年 5 月 11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2020 年第 3 号公告,批准发布《汽车 成套零部件出口包装和集装箱装箱作业规范》等 5 项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标准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开始实施。 1.《汽车成套零部件出口包装和集装箱装箱作业规范》(WB/T 1101-2020)该标准规定 了汽车成套散件中的总装零部件包装作业标准,适用于汽车发动机带变速器总成包装作业标 准、汽车前悬总成、后悬总成包装操作标准等。汽车散件中的焊装零部件包装操作标准,适 用于汽车车身总成包装操作标准、汽车前车门包装操作标准、汽车侧围、后围总成包装操作 标准、汽车货箱总成操作标准等。 2.《汽车售后服务备件仓储作业规范》(WB/T 1102-2020)该标准规定了通过调研一汽 集团体系内合资及自主品牌备品仓储作业流程,目标建立通用型备品仓储服务规范,适用于 备品物流仓储作业环节的操作标准,包括入出、出库、仓储等备品物流作业环节,并和物流 管理信息系统紧密结合,实现了物流和商流统一的闭环管理。规范主要包括设备设施及人员 要求、备件入库规范、商品化包装的规范、备件仓储规范、备件盘点规范、备件出库规范、 信息系统模块管理及应用操作、物流服务评价指标等方面。 3.《道路运输医药产品冷藏车功能配置要求》(WB/T 1103-2020)该标准规范规定了医 药冷藏车的分类、要求、产品标识、功能选用。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医药冷藏车。 4.《食品冷链末端配送作业规范》(WB/T 1104-2020)该标准规定了生鲜宅配的基本要 求、作业流程以及质量评价考核等。本标准适用于生鲜宅配作业管理。 5.《废旧动力蓄电池金属物流箱技术要求》(WB/T 1105-2020)该标准规定了保证废旧 动力蓄电池在物流中的安全、环保;保证包装材料的节约和有效利用,避免了一次性包装和 内材的使用;提高包装效率、运输效率、仓储效率和搬运效率;保证废旧动力蓄电池在运输 中的碰撞、电解液的泄露、漏电等问题;保证钢箱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涉及的主要技术 内容包括钢箱的规格、结构(包括构成和结构图)、技术要求(包括变形率、堆码性能、抗 冲击能力、箱底承重能力、适用的温度范围等)、标志标识,以及使用要求(包括钢箱的拆 装要求、叉运要求,以及应急情况与措施)。该标准适用于以焊接法生产的用于包装废旧动 力蓄电池的物流箱。 详情请登录:http://chinawuliu.com.cn/lhhzq/202005/19/504211.shtml (来源:本刊编辑) 3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物流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审查会召开 2020 年 5 月 26 日,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以视频会议的方式主持召开了《预 应力混凝土管桩物流服务规范》(项目编号:303-2019-007)行业标准审查会。审查组由来 自行业协会、标准化组织、大专院校、企业的十一名专家组成。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 长兼秘书长、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崔忠付出席并主持会议。审查组在听取 了标准起草小组对标准编制情况的介绍后,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条审查,一致同意通 过标准的审查。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物流服务规范》提出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物流服务的基本要求,装 载、仓储、运输与配送等要求,以及服务质量的主要评价指标,适用于管桩物流的服务与管 理。标准的制定对于增强管桩物流服务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提高管桩物流服务水平,促进行 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标准起草组将根据审查会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标准 送审稿中的有关内容做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形成报批稿报批。 (来源:本刊编辑) 两项数字化仓库行业标准研讨会召开 2020 年 4 月 29 日下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联网技术与应用专业委员会在北京以 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数字化仓库基本要求》(项目编号:303-2019-004)、《数字化仓库 评估规范》(项目编号:303-2019-005)行业标准研讨会,此次研讨会邀请了几十位行业知 名专家、学者、行业领先企业代表共同参与研讨。 传统仓储管理存在着功能单一、信息化不足、物流设备的标准化程度低的缺陷,货物分 拣、出入库记录、均要提供大量的人力来完成,容易出现人为失误。现代化的物流管理不仅 要求仓储具有储存的功能,同时仓储要与运输、物流信息、物流作业等形成一个整体。帮助 更多的仓储企业达成数字化仓库打造工作,更高效的仓储运行与效用,让仓储企业“会转、 能转、敢转”。通过“价值赋能”“技术赋能”使得仓储企业的数字化标准化仓库的打造更 加清楚,通过打造数字化仓库来实现企业转型升级。 (来源:本刊编辑) 4 《医药物流从业人员能力要求》团体标准向社会征求意见 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提出、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的《医药物流从业人员能力要求》团体标准经起草单位调研、起草、研讨和修改完善后, 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医药物流从业人员能力要求》(2019-TB-006)该标准规定了医药物流从业人员的能 力要求等级划分、主要职责及职业能力要求。适用于医药物流从业人员的考核与评估,医药 物流从业人员的聘用、教育和职业培训可参照使用。 详情请登录 http://www.cpl.org.cn/articles/77993 查阅。 (来源:本刊编辑) 团体标准宣贯及评估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0 年 5 月 13 日,团体标准宣贯及评估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会议由中国物流与 采购联合会物流企业评估工作办公室主任杨国栋主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 长崔忠付出席会议并讲话。参加发布会的还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 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周旭、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分会秘书长晏庆华、中 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供应链研究院执行副院长王书成等。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为加快推动和完善我国物流和供应链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推出了 《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等级划分与评估指标》、《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网 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三项团体标准,并正式按标准进行评估,这是中物联自 2005 年开展 A 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的拓展和延伸。 崔忠付表示,要加强三项团体标准宣传贯彻力度,引导众多企业按三项团体标准要求对 标,并积极申报参与评估工作。努力使评估工作成为企业提档升级的重要驱动力。通过评估, 培育和挖掘一批行业内各领域的龙头企业。 会上,杨国栋就三项团体标准评估工作依托的工作基础、受众范围、流程、申报方式等 作了简要介绍。并对三项团体标准未来工作计划做了说明。周旭、晏庆华、王书成分别就评 5 估工作的目的、意义、市场推广、发展前景等分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来源:本刊编辑) 【相关标准动态】 三项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2020 年 5 月 12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 GB 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 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 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下称“三项强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会批准发布,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 电动汽车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也是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为落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等要求,结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际和技术进步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16 年启动电 动汽车安全三项强标制定工作。三项强标以我国原有推荐性国家标准为基础,与我国牵头制 定的联合国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UN GTR 20)全面接轨,进一步提高和优化了对电 动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其中: 《电动汽车安全要求》主要规定了电动汽车的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增加了电池系 统热事件报警信号要求,能够第一时间给驾乘人员安全提醒;强化了整车防水、绝缘电阻及 监控要求,以降低车辆在正常使用、涉水等情况下的安全风险;优化了绝缘电阻、电容耦合 等试验方法,以提高试验检测精度,保障整车高压电安全。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针对电动客车载客人数多、电池容量大、驱动功率高等特点, 在《电动汽车安全要求》标准基础上,对电动客车电池仓部位碰撞、充电系统、整车防水试 验条件及要求等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安全要求,增加了高压部件阻燃要求和电池系统最小管理 单元热失控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电动客车火灾事故风险防范能力。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在优化电池单体、模组安全要求的同时,重点强化 了电池系统热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试验项目涵盖系统热扩散、外 部火烧、机械冲击、模拟碰撞、湿热循环、振动泡水、外部短路、过温过充等。特别是标准 增加了电池系统热扩散试验,要求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系统在 5 分钟内不起火不爆 6 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 三项强标是我国电动汽车领域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综合我国电动汽车产业的技术创新 成果与经验总结,与国际标准法规进行了充分协调,对提升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保障产业 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港口件杂货物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 向社会征求意见 2020 年 5 月 19 日,由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的《港口件杂货物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强制性国家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计划编号:20174018-Q-348。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0 日。 《港口件杂货物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要求》规定了港口件杂货物装卸作业的基本要求,装 卸船舶、装卸火车及汽车、水平运输好库场等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适用于港口桶装、袋装、 箱装、捆状、托盘成组、锭类、裸装等件杂货物的装卸工作,不适用于钢材、重大件、危险 货物等装卸工作。 详情请登录 http://xxgk.mot.gov.cn/jigou/kjs/202005/t20200522_3381209.html 查阅 (来源:本刊编辑)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行业标准发布 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了《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行业标准。《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南》 行业标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 JTS/T 105-4—2020,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标准》(JTS/T 105-4—2013)同时废止。 标准全文可登录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 http://www.mot.gov.cn“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 下载。 (来源:交通运输部) 7 【相关新闻】 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即将实施 2020 年 5 月 13 日,为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 18352.6-2016)要求,落实近期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政策,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 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 公告》(2020 年第 28 号),将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 《公告》指出,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将禁止 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同时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公告》指出,对 2020 年 7 月 1 日前生产(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进口(货物进 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 6 个月销售过渡期,2021 年 1 月 1 日前,允许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 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区,以及山西、内 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公告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外的地区)销售、注册登记。 《公告》指出,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PN 限值)6.0×1012 个/千米过渡 期截止日期,由 2020 年 7 月 1 日前调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前。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所有 生产、进口的国六排放标准轻型汽车,PN 限值应符合 6.0×1011 个/千米要求。 《公告》同时指出,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在产品出厂或货物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 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来源:本刊编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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