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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服务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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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办理毕业证明书办法 (成人教育、远程教育)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第三十八条“学历证 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 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的规定,以及江苏省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对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入校审批 凡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毕业证明书的毕业生,须提前办理入校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 后,次日方可进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附件 1) 。 二、 办理须知 办理毕业证明书需本人到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持有以下 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一)成人教育 1、填写《东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附件 2) ,并加盖所在单位 印章,无单位者需加盖居委会或村委会印章。 2、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没有可免)。 3、录取名册。需到学校档案馆办理。 4、毕业验印名册或毕业电子注册名册。需到学校档案馆办理。 5、本人近期 2 寸免冠彩色数码照片(含电子版和 2 张小 2 寸纸质照片) 。照片拍摄应 符合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对毕业照拍摄的要求(附件 3) 。 建议到我院指定的富仕佳摄影图片社拍摄,地址:南京市四牌楼 4-1 号(南京师范大 学附属小学大门东侧 10 米) 。 (二)远程教育 1、填写《东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附件 2) ,并加盖所在单位 印章,无单位者需加盖居委会或村委会印章。 2、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若没有可免)。 3、登报启事或遗失免责承诺书。毕业证书遗失启事需刊登在市级以上的机关报纸上 (如: 《南京日报》 、 《新华日报》),并交验所登报纸的原件。如不想登报挂失,需要提交因 1 本人遗失证书,导致的一切责任由学员自负的承诺书。 4、本人近期 2 寸免冠彩色数码照片电子版。照片拍摄应符合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 对毕业照拍摄的要求(附件 3) 。 因学信网上传照片要求较高,也可与南京新视野图片摄影社(南京市高校毕业生指定 摄影点)联系,如没时间去拍摄,可将电子版让新视野图片摄影社修改。联系电话 84506946 三、受理时间、联系电话及地址 每月 1 至 10 日的工作日:上午 8:30-11:00 ;下午 2:00-5:00 成人教育电话:025-83792837 远程教育电话:025-83794831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进香河路 35 号综合大楼(成教 801、远程 707) 四、领取毕业证明书 毕业证明书自受理之日起一周后方可领取。若本人无法前来领取,请在申请办理毕业 证明书时写好委托书。受委托人代领证时,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 附件: 1.疫情防控期间入校申请审批流程 2.东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3.毕业证明书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东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 附件 1: 疫情防控期间入校申请审批流程 凡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毕业证明书的毕业生,需提前 1 天(下午 3:00 以前)办理入 校申请审批手续,在收到东南大学审批同意的短信后,第 2 天方可入校办理相关手续。 入校申请流程如下: 打开手机微信→ 搜索“公众号”→ 输入“东大信息化”→ 在东大信息化网页翻页 到 2020 年 8 月 20 日发布的“校外人员入校管理系统启用啦! ”→ 如实申报→ 申报完成, 等待东南大学入校审批的短信→ 收到同意入校的短信后,第 2 天方可以进入学校 在填写入校申请时,如遇到填写接待单位等信息时,请按如下填写: 接待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接待人姓名:成人:鲍老师(电话:83792837) 远程:叶老师(电话:83794831) 前往校区,请选择“四牌楼校区” 。 3 附件 2: 东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入学日期 毕业日期 学习形式 粘贴二寸照片 学历层次 证书编号 专业名称 联系电话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领证签名: 日期: 工作单位证明: 单位印章: 日期: 经办人意见: 东 补证号: 南 学信网标注日期: 大 签名: 学 日期: 填 审批人意见: 写 签名: 日期: 4 附件 3: 毕业证明书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毕业证明书电子上传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 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 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 背 景 : 应 均 匀 无 渐 变 , 不 得 有 阴 影 、 其 他 人 或 物 体 。 选 用 浅 蓝 色 ( 参 考 值 RGB<100,197,255) 。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 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 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 造成阴影) 。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白色服装。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 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 右各 45 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 1.5 米-2 米。 四、数字化图像文件 1.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 480 像素*高 640 像素,分辨率 300dpi,24 位真彩色。应 符合 JPEG 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 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 20KB 至 40KB。文件扩展 名应为 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 50 像素至 110 像素; 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 200 像素至 300 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 像素至 300 像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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