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裕(清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鞋底配套生产线设备自动化更新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公示版).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万裕(清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鞋底配套生 产线设备自动化更新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万裕(清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3 年 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万裕(清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鞋底配套生产线设备自动化更新升级技术改造 项目 项目代码 2207-441803-04-02-175787 建设单位联系人 陈献章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工业园区 地理坐标 (东经 112° 52′9.000″,北纬 23°40′7.300″)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1953 塑料鞋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十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 制品和制鞋业 19—32 制鞋业 195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53 塑料制品行业 29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无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无 总投资(万元) 800 环保投资(万元) 80 环保投资占比(%) 10 施工工期 1 个月 用地(用海) 2 面积(m ) 0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无 — 1 —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的决定》(2021 年修订),本项目属于制鞋业,项目类别和生产设备、产能等 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修订)》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类别。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别。 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 年版)》(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 32 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别。根据《鼓励外商投资产 业目录(2020 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 38 号,2020 年 12 月 27 日发布),鼓励外商投资(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49.高 性能弹性体鞋材生产,本项目属于塑料鞋制造业,不属于鼓励类的高性能弹性 体鞋材生产产业。 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 业政策要求。 二、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在万裕(清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建设,该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工业园区。该公司所在用地用地类型属于 工业用地,国土证件号为清新国用(2013)第 00604645 号。 项目选址周围 500m 内无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 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项目所在厂区的东南面为清四一级公路,西南面相邻的是归仁(清新)工 程塑料有限公司、清新安实服装厂,北面相邻的是清远市汉科化工科技有限公 司、清新县富华管桩有限公司。 综上,项目所在厂区符合相关选址要求。 三、“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表一-1.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内容 — 2 — 符合性分析 符合性 生态保 护红线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和《清远市“三 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清府〔2021〕22 号),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 ZH44180320005 清新区太平镇重点管 控单元。项目地及周边无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水源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广东省陆域生态严格控制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生 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 环境质 量底线 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污染排放影响章节可 知,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 较小,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符合 资源利 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会有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 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 上线要求。 符合 生态环 境准入 清单 根据《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清府 〔2021〕22 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 ZH44180320005 清 新区太平镇重点管控单元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或限制类 建设项目。 符合 1、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管控要求相符性一览表 本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具体如下: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一)全省总体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向重大发展平台、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业园区、 战略性产业集群倾斜。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 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昰改善目标的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 施减量替代。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内,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只减不增;重金 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清洁生产逐步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项目排放的挥发 性有机物在区域总量指标可控范围内,且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符合污染物 排放管控要求。 (三)环境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 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 3 — 2.重点管控单元。 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 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 ——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依法开展园区规划环评,严格落实 规划环评管理要求,开展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发布环境管理状况公告,制定并 实施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提升风险防控 及应急处置能力。周边 1 公里范围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 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园区,应优化产业布局,控制开发强度,优先引 进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产业和项目,防止侵占生态空间。纳污水体水质超标的园 区,应实施污水深度处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 或减量替代。造纸、电镀、印染、鞣革等专业园区或基地应不断提升工艺水平, 提高水回用率,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石化园区加快绿色智能升级改造, 强化环保投入和管理,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展 江河、湖泊、水库、湿地保护与修复,提升流域生态环境承载力。严格控制耗 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 染物减量替代。以城镇生活污染为主的单元,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有效收集 处理,重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动提 升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量和浓度,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能。以农业污 染为主的单元,大力推进畜禽养殖生态化转型及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种 植业“肥药双控”,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粪便污水贮存、处理与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 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 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 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 根据清远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见附图 6 所示),项目所在地位于 清新区太平镇重点管控单元,属于陆域管控单元的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不属 — 4 — 于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同时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相关要求。 2、清远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管控要求相符性 表一-2.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管控要求相符性一览表 管 控 《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摘选 本项目建设情况 方 案 环 境 管 控 ZH44180320005 YS4418033210003 YS4418032310005 / 单 元 编 码 环 境 管 水环境管控分区名 控 清新区太平镇重点管 称:漫水河清远市 太平镇大气环境高排 / 单 控单元 三坑-太平-山塘镇 放重点管控区 元 控制单元 名 称 行 政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 / / / 区 划 管 控 单 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区 / 元 一般管控区 分 类 流域名称:珠江流 其 域北江水系漫水 他 河; / / / 说 河段名称:漫水河; 明 控制断面起点经纬 度:112.756023, 相 符 性 / / / / / — 5 — 23.634651; 控制断面终点经纬 度:112.865991, 23.573771 环 境 要 素 要 素 细 类 / 水 大气 / / / 水环境一般管控区 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 管控区 / / 1-1.【产业/禁止类】 禁止新建陶瓷(新型 特种陶瓷项目除外)、 专业电镀、化工及危 化品储存、铅酸蓄电 池、鞣革、印染、造 1.根据资源环境承 纸等项目;禁止新建、载能力,引导产业 扩建废轮胎、废弃电 科学布局,合理控 器电子产品、废电 制开发强度,维护 (线)路板、废五金 生态环境功能稳 (进口)、废塑料、 定。 废橡胶、废纸加工利 用、废覆铜板等废旧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禁止新建、扩建人造 革项目。 区 域 布 1-2.【水/禁止类】禁 局 止新建、改建、扩建 管 直接向漫水河、秦皇 / 控 河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不新增水污染物排 放总量的项目除外)。 1-3.【大气/鼓励引导 类】引导工业项目向 工业集聚区落地集聚 发展,大气环境高排 放重点管控区内加强 污染物达标监管,有 序推进行业企业提标 改造。 1-4.【大气/限制类】 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 管控区内,限制引入 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大 — 6 — / 1-1.本项目为塑料 鞋制造业,项目不 使用废塑料、废橡 符 胶等废旧资源综合 合 利用项目,不属于 禁止类项目,符合 产业要求。 / 1-2.本项目新增废 水,经自建污水处 理设施处理达标 后,由市政管网排 符 入太平污水处理厂 合 作进一步处处理, 符合水污染物区域 管控要求。 / 1.引导工业项目向工 业集聚区落地集聚发 1-3.本项目位于太 展,大气环境高排放 平工业区内,符合 符 重点管控区内加强污 工业项目向工业集 合 染物达标监管、有序 聚区落地集聚发展 推进行业企业提标改 要求。 造。 / 1-4.本项目废气污 染物均经处理达标 符 后排放,废气排放 合 符合区域管控要 / 的建设项目。 2-1.【能源/鼓励引导 类】优化调整交通运 输结构,推广企业使 用新能源运输车辆及 机械车辆。 2-2.【能源/禁止类】 禁止新、扩建燃煤项 目(35 蒸吨/小时以 上燃煤锅炉除外) 2-3.【能源/综合类】 逐步淘汰燃生物质锅 炉。 求。 / / 2-1.项目使用符合 符 清洁能源要求的车 合 辆及设备。 / / 2-2.本项目不使用 符 锅炉,符合要求。 合 / / 2-3.本项目不使用 符 锅炉,符合要求。 合 2-4.、本项目在现 有工业厂房内技改 扩建,不新增用地, 能 2-4.【土地资源/鼓励 源 引导类】落实单位土 资 地面积投资强度、土 源 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 利 地控制性指标要求, 用 推动园区节约集约用 地,鼓励工业上楼及 园区标准厂房建设,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 2-5.【岸线/综合类】 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 制,土地开发利用应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技术标准要求,留足 河道、湖泊的管理和 保护范围,非法挤占 的应限期退出。 / / 现有厂区已采用 标准厂房建设, 项目总投资 800 万元,企业现状 符 合 占地面积约 60213.5m2,建筑 面积:27204m2, 投资强度约为 0.0133 万元/m2 占地,符合要求。 1.强化工业生产企业 全过程环保管理,推 进涉工业炉窑企业综 合整治,全面加强有 污 3-1.【水/鼓励引导 1.持续推进漫水 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管 染 类】持续推进漫水河、 河、秦皇河流域水 控; 2.推动实施 物 秦皇河流域水环境综 环境综合整治。 《VOCs 排放企业分级 排 合整治。 管理规定》,强化 B、 放 C 级企业管控,推动 C 管 级、B 级企业向 A 级企 控 业转型升级. 3-2.【水/鼓励引导 2.鼓励水产养殖户 / 类】鼓励水产养殖户 建立鱼塘湿地循环 2-5./ 符 合 3-1./ 符 合 3-2./ 符 合 — 7 — 建立鱼塘湿地循环系 系统,实施低碳循 统,实施低碳循环能 环能效渔业。 效渔业。 3-3.【水/限制类】未 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 标前,排入漫水河、 秦皇河水体的重点污 染物应实施减量替 代。 / 3-4.【水/综合类】加 快太平镇镇区、盈富 工业园、马岳工业园 等工业集聚区污水配 套管网建设,推进污 / 水处理设施提质增 效,推动污水处理量 及入口污染物浓度 “双提升”。 3-5.【水/综合类】规 3.规模以上畜禽养 模以上畜禽养殖场、 殖场、养殖小区应 养殖小区应当依法对 当依法对畜禽养殖 畜禽养殖废弃物实施 废弃物实施综合利 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 用和无害化处理。 理。养殖专业户应当 养殖专业户应当采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取有效措施,防止 畜禽粪便、污水渗漏、畜禽粪便、污水渗 溢流、散落。 漏、溢流、散落。 4.漫水河流域内种 3-6.【水/综合类】漫 植业管理要求:流 水河流域内种植业管 域内推进种植业优 理要求:流域内推进 化改造,主要农作 种植业优化改造,主 物化肥用量和农药 要农作物化肥用量和 使用总量零增长, 农药使用总量零增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长,测土配方施肥技 覆盖率 90%以上,农 术覆盖率 90%以上, 作物秸秆直接还田 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 率达 60%以上,水稻 率达 60%以上,水稻 病虫害专业化统防 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 统治覆盖率达 30% 治覆盖率达 30%以 以上,主要农作物 上,主要农作物农药 农药利用率达 40% 利用率达 40%以上。 以上。 5.加强种植 业化肥农药减量增 — 8 — / 3-3.本项目厂区内 已实行雨污分流, 厂区内有完善的管 网,项目新增废水, 经自建污水处理设 符 施处理达标后,由 合 市政管网排入太平 污水处理厂作进一 步处处理,符合水 污染物排放管控要 求。 / 3-4./ 符 合 / 3-5./ 符 合 / 3-6./ 符 合 效。 3-7.【大气/限制类】 强化工业生产企业全 过程环保管理,推进 涉工业炉窑企业综合 整治,全面加强有组 织和无组织排放管 控。 3-8.【大气/综合类】 推动实施《VOCs 排放 企业分级管理规定》, 强化 B、C 级企业管 控,推动 C 级、B 级 企业向 A 级企业转型 升级。 3-9.【其它/鼓励引导 类】加强种植业化肥 农药减量增效。 3-10.【其他/鼓励引 导类】现有项目清洁 生产水平逐步提升达 到国内先进水平,新 / / / / / / / / 3-7./ 符 合 3-8.本项目对原项 目喷漆车间产生的 喷漆有机废气收集 处理方式进行了技 术改造:采用包围 型集气设备,仅保 留 1 个操作工位 面,敞开面控制风 速不少于 0.5m/s, 有机废气收集后经 “水喷淋+高效过 滤器+活性炭吸-脱 附+催化燃烧”处 理达标后高空排 放。项目拟通过车 间加强通风,采用 符 集气罩收集调漆、 合 塑料鞋底注塑成型 过程产生的有机废 气,集气罩相应工 位所有 VOCs 逸散 点控制风速不小于 等 0.5m/s,项目最 大限度降低无组织 排放,最大限度降 低无组织排放,并 采用“水喷淋+高效 过滤器+二级活性 炭吸附”处理有机 废气,处理效率可 达 80%以上。项目 符合大气污染物排 放管控要求。 3-9./ 符 合 3-10.企业逐步提 符 升清洁生产水平。 合 — 9 — 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 平须达到国内先进水 平,重金属污染物排 放企业清洁生产逐步 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 水平。 3-11.【其他/鼓励引 导类】加快现有印染 行业工业绿色化循环 化升级改造,逐步推 进印染项目清洁生产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推进陶瓷(不含特种 陶瓷)、水泥、平板 玻璃、钢铁等行业大 气污染物提标减排工 作。化工、建筑装饰 装修、家具制造、船 舶制造、印刷、制鞋、 皮革和塑胶等产生挥 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 产和服务活动,应当 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 机物含量的原、辅材 料和低排放环保工 艺,并按行业规范配 套污染防治设施,采 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 排放。 / 环 4-1.【固废/综合类】 境 产生固体废物(含危 / — 10 — / 3-11./ 符 合 本项目生产使用的 使用的 ABS、PP、 PET 等塑料粒均是 新料,不会挥发有 毒有害成分。本项 目不新增胶粘剂、 清洗剂、油墨、胶 水的用量,现有项 目所使用的油性胶 水符合《胶粘剂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限 量》(GB 33372-2020)的要 求、油性处理剂符 合《清洗剂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含量限 值》(GB 符 / 38508-2020)的要 合 求、水性油墨、油 性油墨的符合与 《油墨中可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VOCs) 含量的限值》 (GB38507-2020) 的要求。项目在不 同的生产工序,产 生的有机废气的生 产车间设置不同的 收集方式,有效提 高收集效率,最大 限度降低无组织排 放,有机物料在运 输过程全程保持包 装容器密闭,最大 限度减少废气排放 1.建立健全跨区域河 4-1.本项目生产车 符 流、大气、固体废物 间均采取严格的防 合 风 险废物)的企业须配 险 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 防 足需求的贮存场所, 控 固体废物(含危险废 物)贮存、运输、利 用和处置过程中必须 采取防扬散、防流失、 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 污染环境的措施,不 得擅自倾倒、堆放、 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4-2.【风险/鼓励引导 类】建立企业、园区 和生态环境部门三级 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增强园区风险防控能 力,开展环境风险预 警预报。加强园区及 入园企业环境应急设 施整合共享,逐步实 现企业事故应急池互 联互通。 4-3.【风险/综合类】 强化太平污水处理厂 管理,完善应急措施, 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演练,避免事 故废水对纳污水体水 质的影响。 4-4.【风险/综合类】 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 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 设备、构筑物和污染 治理设施,要严格按 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 处理处置,规范生产 设施设备、构筑物和 污染治理设施的拆除 行为,防范拆除活动 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4-5.【风险/综合类】 加强环境风险分类管 理,强化工业源等重 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 风险防控。 4-6.【风险/综合类】 生产、使用、储存危 联防联治机制,实现 渗措施,可避免地 信息、治理技术、减 下水、土壤污染风 排成果共享,提升区 险。项目设有规范 域生态环境质量; 的一般固废间、危 废间,固体废物贮 存、转移过程中配 套有防扬散、防流 失、防渗漏等相关 措施,防止污染环 境,符合要求。 4-2.、4-4.、4-5.、 4-6.本项目具有潜 在的泄露、火灾、 爆炸事故。建设单 位在严格执行环境 风险管理制度、制 符 定完善的风险应急 合 预案、认真落实各 项风险防范措施的 前提下,企业环境 风险可防控,符合 要求。 / / / / 4-3./ 符 合 / / 4-7./ 符 合 / / 4-8./ 符 合 / / 符 合 — 11 — 险化学品的企事业单 位,应当采取措施, 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 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 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 防废水、废液直接排 入水体。 4-7.【风险/综合类】 加强油料系统应急能 力建设,完善应急预 案体系,逐步建立起 人防、技防、物防整 体联动的防控格局。 4-8.【风险/综合类】 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 行业企业须建立环境 风险隐患自查制度, 定期对内部环境风险 隐患进行排查,对环 境风险隐患登记、报 告、治理、评估、销 号进行全过程管理。 / / 符 合 / / 符 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清府〔2021〕22 号)的相关要求。 四、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相符性分析 相关政策和规 范 《2020 年挥发 性有机物治理 攻坚方案》(环 大气[2020]33 号) — 12 — 具体要求 本项目 大力推进低(无)VOCs 含 项目生产使用的 ABS、PP、 量原辅材料替代……采用 PET 等塑料粒均是新料,不会 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 挥发有毒有害成分。本项目不 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 新增胶粘剂、清洗剂、油墨、 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 胶水的用量,现有项目所使用 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 的油性胶水符合《胶粘剂挥发 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 33372-2020)的要求、油性处 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 理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 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 化合物含量限值》(GB 量比)均低于 10%的工序, 38508-2020)的要求、水性油 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 墨、油性油墨的符合与《油墨 收集和处理措施……全面 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含量的限值》 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 排放控制,2020 年 7 月 1 (GB38507-2020)的要求。另 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 外,项目在不同的生产工序, 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产生的有机废气的生产车间 相符性 符合 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 放特别控制要求…… 《重点行业挥 发性有机物综 合治理方案》 (环大气 [2019[53 号) 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 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 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 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水基、 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 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 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 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 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 生。 2、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 制。重点对含 VOCs 物料 (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 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 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 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 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 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 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 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 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 3、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 “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 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 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 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 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 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 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 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 设置不同的收集方式,有效提 高收集效率,最大限度降低无 组织排放,有机物料在运输过 程全程保持包装容器密闭,最 大限度降低无组织排放,无组 织排放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 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 (DB44/ 2367—2022)满足相关要求 项目生产使用低 VOCs 原材 料,使用的 ABS、PP、PET 等 塑料粒均是新料,不会挥发有 毒有害成分,符合要求。本项 目不新增胶粘剂、清洗剂、油 墨、胶水的用量,现有项目所 使用的油性胶水符合《胶粘剂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的要求、油性处 理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的要求、水性油 墨、油性油墨的符合与《油墨 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含量的限值》 (GB38507-2020)的要求。项 目生产采用先进设备,不同车 间设置不同的密闭方式收集, 能保证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 处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m/s (本项目吸入风速达到 0.5m/s),最大限度降低无组 织排放,喷漆车间采用的是“水 喷淋+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其余 IP 车 间、造粒车间、中底车间采用 “水喷淋+高效过滤器+二级活 性炭吸附”工艺能满足《吸附法 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 规范》要的相关要求 符合 — 13 — 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 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 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 低于 0.3 米/秒,有行业要求 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4、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 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 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 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 度、组分、风量,温度、湿 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 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 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 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 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 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 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 提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 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 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 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 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 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 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 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 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 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 于低浓度 VOCs 废气治理 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 的 VOCs 废气禁止采用水 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 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 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 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 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 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 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 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 高 VOCs 治理效率。 5、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 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 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 废气,VOCs 初始排放速率 — 14 — 大于等于 3 千克/小时、重 点区域大于等于 2 千克/小 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 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 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 除效率不低于 80%;采用的 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 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 相关规定执行。 《清远市打赢 蓝天保卫战实 施方案》 (2019-2020) 本项目属于塑料鞋制造。喷漆 车间废气拟设置“水喷淋+高 效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催 1、推广应用低 VOCs 原辅 化燃烧”处理措施,采用包围型 材料。重点推广使用低 集气设备(仅保留 1 个操作工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 位面,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少于 原辅材料和产品,到 2020 0.5m/s)。项目拟通过车间加 年,印刷、家具制造、工业 强通风,采用集气罩收集调 涂装重点工业企业的低毒、 漆、塑料鞋底注塑成型过程产 低(无)VOCs 含量、高固 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最大限度 份原辅材料使用比例大幅 降低无组织排放;采用的“水喷 提升。 淋+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 2、分解落实 VOCs 减排重 吸附”处理有机废气,处理效率 点工程。重点推进炼油石 可达 80%以上;喷漆车间采用 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 的“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有 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 机废气,处理效率可达 90%以 业,以及机动车和油品储运 上,可有效降低有机废气对周 销等领域 VOCs 减排 边环境的影响,符合《清远市 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2019~2020)的要求。 符合 《广东省挥发 性有机物 (VOCs)整治 与减排工作方 案(2018-2020 年)》(粤环发 [2018]6 号) 全面推进石油炼制与石油 本项目属于塑料鞋制喷漆车 化工、医药、合成树脂、橡 间废气拟设置“水喷淋+高效 胶和塑料制品制造、涂料/ 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 水性油墨/颜料制造等化工 燃烧”处理措施,采用包围型集 行业 VOCs 减排,通过源头 气设备(仅保留 1 个操作工位 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 面,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少于 等综合措施,确保实现达标 0.5m/s)。项目拟通过车间加 排放。全省石化行业基本完 强通风,采用集气罩收集调 成 VOCs 综合整治工作,建 漆、塑料鞋底注塑成型过程产 成 VOCs 监测监控体系;到 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最大限度 2020 年,医药、合成树脂、 降低无组织排放;采用的“水喷 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涂料 淋+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 /水性油墨/颜料制造等化工 吸附”处理有机废气,处理效率 符合 — 15 — 行业 VOCs 排放量减少 30%以上。推广低 VOCs 含 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 和产品。以减少苯、甲苯、 二甲苯、二甲基酰胺等溶剂 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实施 原料替代。 《“十三五”挥发 性有机物污染 防治工作方案》 本项目属于制鞋行业喷漆车 间废气拟设置“水喷淋+高效 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 燃烧”处理措施,采用包围型集 气设备(仅保留 1 个操作工位 面,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少于 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 0.5m/s)。项目拟通过车间加 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 强通风,采用集气罩收集调 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 漆、塑料鞋底注塑成型过程产 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 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最大限度 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制鞋行 降低无组织排放;采用的“水喷 业应重点加强鞋面拼接、成 淋+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 型、组底、喷漆、发泡、注 吸附”处理有机废气,处理效率 塑、印刷、清洁等工序 VOCs 可达 80%以上;喷漆车间采用 排放治理。 的“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有 机废气,处理效率可达 90%以 上,可有效降低有机废气对周 边环境的影响。项目符合《“十 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要求 符合 本项目产品行业类别属于 C1953 塑料鞋制造,涉及塑胶 颗粒的熔化、加工成型(挤出、 注射等)工序。喷漆车间废气 拟设置“水喷淋+高效过滤器+ 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 理措施,采用包围型集气设备 (仅保留 1 个操作工位面,敞 开面控制风速不少于 0.5m/s)。 项目拟通过车间加强通风,采 用集气罩收集调漆、塑料鞋底 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 气,项目最大限度降低无组织 排放;采用的“水喷淋+高效过 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符合 第三节 深化工业源污染治 理 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 《广东省生态 (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 环境厅关于印 行业深度治 发《广东省生态 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 环境保护“十四 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 五”规划》的通 行情况 的评估,强化对企 知》(粤环〔2021〕 业涉 VOCs 生产车间/工 10 号) 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 动 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 造。…… — 16 — 可达 80%以上;喷漆车间采用 的“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有 机废气,处理效率可达 90%以 上,可有效降低有机废气对周 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符合 《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 (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 案(2018-2020 年)》的要求。 有机废气,处理效率可达 80% 以上;喷漆车间采用的“吸附浓 缩催化燃烧”处理有机废气,处 理效率可达 90%以上,可有效 降低有机废气对周边环境的 影响,综上,本项目符合相关 要求。 《清远市人民 政府关于印发 清远市生态文 明建设“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 (清府〔2022〕 28 号) 六、推进综合治理,着力提 升生态环境质量 (一)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 理 1.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 管控,尤其是陶瓷等工业 园。实施建设项目大气污染 物减量替代,推广应用低 VOCs 原辅材料, 落实 VOCs 减排重点工程。…… 本项目产品行业类别属于 C1953 塑料鞋制造,涉及塑胶 颗粒的熔化、加工成型(挤出、 注射等)工序喷漆车间废气拟 设置“水喷淋+高效过滤器+活 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 措施,采用包围型集气设备 (仅保留 1 个操作工位面,敞 开面控制风速不少于 0.5m/s)。 项目拟通过车间加强通风,采 用集气罩收集调漆、塑料鞋底 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 气,项目最大限度降低无组织 排放;采用的“水喷淋+高效过 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有机废气,处理效率可达 80% 以上;喷漆车间采用的“吸附浓 缩催化燃烧”处理有机废气,处 理效率可达 90%以上,可有效 降低有机废气对周边环境的 影响。综上,本项目符合相关 要求。 符合 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相符性分析 序号 规范要求 4 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4.1 新建企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企业 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应符合表 1 的排 放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 合 性 本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处理 后执行表 1 的排放要求 符 合 — 17 — 4.2 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 ≥3kg/h 时,应当配置 VOCs 处理设施, 处理效率不应当低于 80%。对于重点地 区,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 ≥2kg/h 时,应当配置 VOCs 处理设施, 处理效率不应当低于 80%;采用的原辅材 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 除外 本项目喷漆车间的中 VOCs 的初 始排放速率 1.334kg/h<3.0kg/h; 造粒/鞋底注塑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 1.75kg/h< 3.0kg/h。项目将对喷漆、调漆车 间有机废气的产污设备/工位采 用包围型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 仅保留物料进出通道,通道敞开 面小于 1 个操作工位面,敞开面 控制风速不小于 0.5m/s,最大 限度降低无组织排放,并对喷漆 车间废气采用“水喷淋+高效过 滤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 符 烧”处理措施处理,处理效率为 合 90%,采用主要产污设备(造粒 机、射出机、模压机)采用集气 罩收集有机废气,集气罩设罩口 对准操作工位/设备开口位置, 尽量靠近废气散发位置,相应工 位所有 VOCs 逸散点控制风速 不小于等 0.5m/s,最大限度降低 无组织排放,并采用“水喷淋+ 干式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附”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可 达 40%,处理效率可达 80%。综 上,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 4.3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当与生产工艺设备 同步运行,较生产工艺设备做到“先启 后停”。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 者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当停 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 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者不能及 时停止运行的,应当设置废气应急处理 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 设备同步运行,较生产工艺设备 做到“先启后停”。废气收集处 理系统发生故障或者检修时,对 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当停止运 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 用。 — 18 — 符 合 进入 VOCs 燃烧(焚烧、氧化)装置的 废气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 的,排气筒中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 应当按公式(1)换算为基准含氧量为 4.4 3%的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 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废焚烧炉焚烧 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 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进入 VOCs 燃烧(焚烧、氧化)装置中 废气含氧量可以满足自身燃烧、氧化反 应需要,不需另外补充空气的(燃烧器 需要补充空气助燃的除外),以实测质 量浓度作为达标判定依据,但装置出口 烟气含氧量不得高于装置进口废气含氧 量。 本项目采用对喷漆车间废气采 用“水喷淋+高效过滤器+活性 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措 施处理,及“水喷淋+干式高效 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有机废气。废气实测排放浓度按 要求执行。 符 合 项目排气筒高度 15m。 符 合 本项目无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 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合并排气筒 排放。 符 合 其他 VOCs 处理设施,以实测浓度作为 达标判定依据,不得稀释排放。 4.5 4.6 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因安全考虑或 者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 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 当执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挥发性有机 物废气合并排气筒排放时,应当在废气 混合前进行监测, 并执行相应的排放控制要求;若可以选 择的监控位置只能对混合后的废气进行 监测,则应当执行各排放控制要求中最 严格的规定。 企业应当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 4.7 5 统、VOCs 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 VOCs 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 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 如运行时间、 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 符 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 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 合 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 量、催化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 换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 pH 值等关键运 吸收液 pH 值等关键运行参数。 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5.2.1 通用要求 5.2.1. VOCs 物料应当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储 罐、储库、料仓中。 1 企业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 项目液体物料存放密闭的容器 中。 符 合 — 19 — 5.2.1. 2 5.2.1. 3 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应当存放于室 内,或者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 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 VOCs 物料的 容器或者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当加 盖、封口,保持密闭。 VOCs 物料储罐应当密封良好,其中挥 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应当符合 5.2.2、5.2.3 和 5.2.4 规定。 5.2.1. 4 VOCs 物料储库、料仓应当满足 3.7 对密 闭空间的要求。 5.3 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 要求 5.3.1 基本要求 5.3.1. 1 5.3.1. 2 液态 VOCs 物料应当采用密闭管道输 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 物料时,应当采用密闭容器、罐车。 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当采用气力输 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 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 袋、容器或者罐车进行物料转移。 5.3.1.3 对挥发性有机液体进行装载时, 应当符合 5.3.2 规定。 5.4 5.4.1 工艺过程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涉 VOCs 物料的化工生产过程 5.4.1. 1 — 20 — 物料投加和卸放 项目液体物料存放密闭的容器 中。 符 合 项目液体物料存放密闭的容器 中。 符 合 项目液体物料存放密闭的容器 中。 符 合 符 合 本项目采用密闭容器转移液态 VOCs 物料 粉状、粒状 VOCs 物料采用管状 带式输送机密闭输送方式,或者 采用密闭的容器进行物料转移 符 合 符 合 物料投加和卸放无组织排放控制应当符 合下列规定: a)液态 VOCs 物料应当采用密闭管道输 送方式或者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 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 应当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者进行局部 气体收集,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 集处理系统; b)粉状、粒状 VOCs 物料应当采用气力 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 料方式密闭投加。 无法密闭投加的,应当在密闭空间内操 作,或者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应当 本项目粉状、粒状物料通过密闭 搅拌器混料后使用密闭管道输 送及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投料 生产。 符 合 排至除尘设施、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 c)VOCs 物料卸(出、放)料过程应当密 闭,卸料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局部 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 气收集处理系统 5.4.1.5 配料加工和含 VOCs 产品的包装 VOCs 物料混合、搅拌、研磨、造粒、切 本项目粉状、粒状物料通过密闭 搅拌器混料后使用密闭管道输 送,或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投料 生产。 本项目将采用对主要产污设备 (射出机)采用集气罩收集有机 废气,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 片、压块等配料加工过程,以及含 VOCs 产品的包装(灌装、分装)过程应当采 用密闭设备或者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 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 0.5m/s,最大限度降低无组织排 法密闭的,应当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 放,并采用“水喷淋+干式高效过 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有 符 合 机废气,处理效率可达 80%。 综上,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 5.4.2 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 VOCs 质量占比≥10%的含 VOCs 产品,其 5.4.2.1 本项目不新增胶粘剂、清洗剂、 使用过程应当采用密闭设备或者在密闭 油墨、胶水的用量,现有项目 空间内操作,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 所使用的油性胶水符合《胶粘 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局 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 (GB 33372-2020)的要求、 符 气收集处理系统。含 VOCs 产品的使用过 油性处理剂符合《清洗剂挥发 合 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业: 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a)调配(混合、搅拌等); (GB 38508-2020)的要求、 b)涂装(喷涂、浸涂、淋涂、辊涂、刷涂、 水性油墨、油性油墨的符合与 涂布等);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 21 — c)印刷(平板、凸版、凹版、孔版等); (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 d)粘结(涂胶、热压、复合、贴合等); -2020)的要求。 e)印染(染色、印花、定型等); 项目将对喷漆、调漆车间有机 f)干燥(烘干、风干、晾干等); 废气的产污设备/工位采用包 围型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 仅保留物料进出通道,通道敞 g)清洗(浸洗、喷洗、淋洗、冲洗、擦洗 等)。 开面小于 1 个操作工位面,敞 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 0.5m/s, 最大限度降低无组织排放,并 对喷漆车间废气采用“水喷淋+ 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 催化燃烧”处理措施处理,处 理效率为 90%,采用主要产污 设备(造粒机、射出机、模压 机)采用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 集气罩设罩口对准操作工位/设 备开口位置,尽量靠近废气散 发位置,相应工位所有 VOCs 逸散点控制风速不小于等 0.5m/s, 最大限度降低无组织排放,并 采用“水喷淋+干式高效过滤 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有 机废气,收集效率可达 40%, 5.4.2.2 有机聚合物产品用于制品生产的过程, 在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 (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 丝等)等作业中应当采用密闭设备或者 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当 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处理效率可达 80%。 综上,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 本项目粉状、粒状物料通过密闭 搅拌器混料后使用密闭管道输 送及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投料 生产。 本项目将采用对主要产污设备 采用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敞开 面控制风速不小于 0.5m/s,最 大限度降低无组织排放,并采用 符 合 “水喷淋+干式高效过滤器+二级 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处 理效率可达 80%。综上,本项 目符合相关要求 5.4.3 5.4.3.1 — 22 — 其他要求 企业应当建立台帐,记录含 VOCs 原辅材 企业应当建立台帐,记录含 料和含 VOCs 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 VOCs 原辅材料和含 VOCs 产品的 符 量、废弃量、去向以及 VOCs 含量等信息。 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 合 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去向以及 VOCs 含量等信息。台 帐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5.4.3.2 5.4.3.3 5.4.3.4 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 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 厂房等应当在符合安全生产、职 应当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 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 符 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 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 合 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 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 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 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 载有 VOCs 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 载有 VOCs 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 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 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应当在退 时,应当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 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 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 符 盛装,退料过程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 过程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 合 收集处理系统;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应 集处理系统;清洗及吹扫过程排 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 系统。 工艺过程产生的 VOCs 废料(渣、 工艺过程产生的 VOCs 废料(渣、液)应 液)应当按 5.2、5.3 的要求进行 当按 5.2、5.3 的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 符 储存、转移和输送。盛装过 VOCs 送。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当 合 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当加盖密 加盖密闭。 闭。 5.7 VOCs 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 5.7.1 基本要求 针对 VOCs 无组织排放设置的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应当满足本节要求。 5.7.2 5.7.2.1 5.7.2.2 5.7.2.3 6 废气收集系统要求 企业应当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废 气性质、处理方法等因素,对 VOCs 废气 进行分类收集。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 应当符合 GB/T16758 的规定。采用外部排 风罩的,应当按 GB/T16758、WS/T757—2016 规定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当 选取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应当低于 0.3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按 相关规定执行)。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当密闭。废 气收集系统应当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 正压状态,应当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 点进行泄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应当超 过 500μmol/mol,亦不应当有感官可察觉 排放。泄漏检测频次、修复与记录的要 求按 5.5 规定执行。 符 合 将采用对主要产污设备采用集 气罩收集有机废气,敞开面控制 风速不小于 0.5m/s,最大限度 降低无组织排放,并采用“水喷 淋+干式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 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处理效 率可达 80%,经处理后非甲烷总 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31572-2015)规定 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 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 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 符 合 符 合 企业厂区内及边界污染控制要求 — 23 — 6.1 6.2 新建企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企业 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下列无组织 排放控制要求。 企业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当 执行表 3 规定的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挥发性有机废气 执行其表 3 的排放要求。 符 合 《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粤环办〔2021〕43 号) 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VOCs 治理指引 序 本项目的相符性分 环节 控制要求 实施要求 号 析 / / 38 / 源头削减 过程控制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 罐、储库、料仓中。 / 要求 VOCs 物 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是否存放于室内,或存 料储存 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 39 要求 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 盖、封口,保持密闭。 — 24 — 本项目不新增胶粘 剂、清洗剂、油墨、 胶水的用量,现有项 目所使用的油性胶 水符合《胶粘剂挥发 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 33372-2020) 的要求、油性处理剂 符合《清洗剂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含量限 值》(GB 38508-2020)的要 求、水性油墨、油性 油墨的符合与《油墨 中可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VOCs)含量的 限值》 (GB38507-2020) 的要求。本项目主要 涉及塑胶颗粒的熔 化、加工成型(挤出、 注射等)工序。 本项目主要涉及塑 胶颗粒的熔化、加工 成型(挤出、注射等) 工序。本项目固体物 料采用袋装存储于 原料仓库中。本项目 不新增胶粘剂、清洗 剂、油墨、胶水的用 量,现有项目所使用 的油性胶水符合《胶 粘剂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限量》(GB 33372-2020)的要 求、油性处理剂符合 《清洗剂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GB 38508-2020) 的要求、水性油墨、 油性油墨的符合与 《油墨中可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VOCs) 含量的限值》 (GB38507-2020) 的要求。 本项目主要涉及塑 胶颗粒的熔化、加工 成型(挤出、注射等) 工序。 本项目不新增胶粘 剂、清洗剂、油墨、 胶水的用量,现有项 目所使用的油性胶 水符合《胶粘剂挥发 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 33372-2020) 的要求、油性处理剂 符合《清洗剂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含量限 值》(GB 38508-2020)的要 求、水性油墨、油性 油墨的符合与《油墨 中可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VOCs)含量的 限值》 (GB38507-2020) 的要求。 40 储存真实蒸气压≥76.6 kPa 且储罐容积≥75 m3 的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应采用低压罐、压力罐 或其他等效措施。 要求 41 储存真实蒸气压≥27.6 kPa 但<76.6 kPa 且储罐 容积≥75 m3 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应符合下 列规定之一: 采用浮顶罐。对于内浮顶罐,浮顶与罐壁之间 应采用浸液式密封、机械式鞋形密封等高效密 封方式;对于外浮顶罐,浮顶与罐壁之间应采 用双重密封,且一次密封应采用浸液式密封、 机械式鞋形密封等高效密封方式。 采用固定顶罐,排放的废气应收集处理达标排 放,或者处理效率不低于 80%。 c)采用气相平衡系统。 d)采用其他等效措施。 要求 42 液体 VOCs 物料应采用管道密闭输送。采用非 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 物料时,应采用 密闭容器或罐车。 要求 / 要求 本项目粉状、粒状物 料通过密闭搅拌器 混料后使用密闭管 道输送及采用密闭 固体投(配)料器配 料生产。 要求 / 要求 本项目粉状、粒状物 料通过密闭搅拌器 VOCs 物 料转移和 粉状、粒状 VOCs 物料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 输送 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 43 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 转移。 液态 VOCs 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 高位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 法密闭投加的,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 44 工艺过程 部气体收集,废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 粉状、粒状 VOCs 物料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采 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 — 25 — 密闭投加的,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 气体收集,废气排至除尘设施、VOCs 废气收 集处理系统。 在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 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硫 化等作业中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 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 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 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45 要求 浸胶、胶浆喷涂、涂胶、喷漆、印刷、清洗等 工序使用 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原辅 材料时,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 要求 46 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 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 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橡胶制品行业的脱硫工艺推荐采用串联法混 推荐 47 炼、常压边续脱硫工艺。 载有 VOCs 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 (车)、检维修和清洗时,应在退料阶段将残 非正常排 48 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 要求 放 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清洗及吹 扫过程排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末端治理 采用外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49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要求 0.3m/s。 废气收集 50 — 26 —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 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应对管 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泄漏检测值不 应超过 500μmol/mol,亦不应有感官可察觉泄 漏。 要求 混料后使用密闭管 道输送或采用密闭 固体投料器投料生 产。 项目拟通过车间加 强通风,采用集气罩 收集调漆、塑料鞋底 注塑成型过程产生 的有机废气,项目最 大限度降低无组织 排放;采用的“水喷 淋+高效过滤器+二 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有机废气,处理效率 可达 80%以上,可 有效降低有机废气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综上,本项目符合相 关要求。 / / / 项目喷漆车间废气 拟设置“水喷淋+高 效过滤器+活性炭吸 -脱附+催化燃烧”处 理措施,采用包围型 集气设备(仅保留 1 个操作工位面,敞开 面控制风速不少于 0.5m/s)。项目拟通 过车间加强通风,采 用集气罩收集调漆、 塑料鞋底注塑成型 过程产生的有机废 气,集气罩设罩口对 准操作工位/设备开 口位置,尽量靠近废 气散发位置,相应工 位所有 VOCs 逸散 点控制风速不小于 等 0.5m/s 等,项目 最大限度降低无组 织排放;采用的“水 喷淋+高效过滤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 理有机废气,处理效 率可达 80%以上; 喷漆车间采用的“吸 附浓缩催化燃烧”处 理有机废气,处理效 率可达 90%以上, 可有效降低有机废 气对周边环境的影 响,综上,本项目符 合相关要求。 51 橡胶制品行业:a)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和 厂界浓度不高于《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27632-2011)第 II 时段排放限值;车 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3 要求 kg/h 时,建设末端治污设施且处理效率≥80%; b)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NMHC 的小时平 均浓度值不超过 6 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不超 过 20 mg/m3。 塑料制品行业:a)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不 高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排放水平 (DB4427-2001)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合成革 和人造革制造企业排放浓度不高于《合成革与 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2-2008) 排放限值,若国家和我省出台并实施适用于塑 52 料制品制造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则有机 要求 废气排气筒排放浓度不高于相应的排放限值;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 ≥3 kg/h 时,建设 VOCs 处理设施且处理效率 ≥80%;b)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NMHC 的 小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 6 mg/m3,任意一次浓度 值不超过 20 mg/m3。 / 项目属于制鞋含有, 涉及塑料鞋底制造。 项目喷漆车间废气 拟设置“水喷淋+高 效过滤器+活性炭吸 -脱附+催化燃烧”处 理措施,采用包围型 集气设备(仅保留 1 个操作工位面,敞开 面控制风速不少于 0.5m/s)。项目拟通 过车间加强通风,采 用集气罩收集调漆、 塑料鞋底注塑成型 过程产生的有机废 气,项目最大限度降 低无组织排放;采用 的“水喷淋+高效过 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附”处理有机废气, 处理效率可达 80% — 27 — 吸附床(含活性炭吸附法):a)预处理设备应 根据废气的成分、性质和影响吸附过程的物质 性质及含量进行选择;b)吸附床层的吸附剂用 推荐 53 量应根据废气处理量、污染物浓度和吸附剂的 动态吸附量确定;c)吸附剂应及时更换或有效 再生。 治理设施 催化燃烧:a)预处理设备应根据废气的成分、 设计与运 性质和污染物的含量进行选择;b)进 54 行管理 推荐 入燃烧室的气体温度应达到气体组分在催化剂 上的起燃温度。 蓄热燃烧:a)预处理设备应根据废气的成分、 性质和污染物的含量等因素进行选择; 55 推荐 b)废气在燃烧室的停留时间一般不宜低于 0.75 s,燃烧室燃烧温度一般应高于 760℃。 VOCs 治理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 VOCs 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 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 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 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 取其他替代措施。 56 以上;喷漆车间采用 的“吸附浓缩催化燃 烧”处理有机废气, 处理效率可达 90% 以上,可有效降低有 机废气对周边环境 的影响。经上述处理 后非甲烷总烃达到 《合成树脂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 本项目采用“水喷淋 +高效过滤器+二级 活性炭吸附”处理有 机废气,定期更换活 性炭,确保处理效率 达 80%以上。 / / 要求 严格环保设施管理 制度,VOCs 治理设 施应与生产工艺设 备同步运行,VOCs 治理设施发生故障 或检修时,对应的生 产工艺设备应停止 运行,待检修完毕后 同步投入使用。 要求 根据管理要求,建立 塑料等原料的相关 台账 环境管理 建立含 VOCs 原辅材料台账,记录含 VOCs 原 辅材料的名称及其 VOCs 含量、采购量、使用 量、库存量、含 VOCs 原辅材料回收方式及回 收量。 57 58 建立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台账,记录废气处理设 施进出口的监测数据(废气量、浓度、温度、 含氧量等)、废气收集与处理设施关键参数、 废气处理设施相关耗材(吸收剂、吸附剂、催 化剂等)购买和处理记录。 要求 59 建立危废台账,整理危废处置合同、转移联单 要求 管理台账 — 28 — 根据相关要求建立 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台账,定期对废气处 理设施进行检测。建 立活性炭吸附剂的 购买和更换记录。 根据相关要求建立 及危废处理方资质佐证材料。 60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要求 橡胶制品行业重点排污单位: 轮胎制品制造、橡胶板、管、带制品制造、橡 61 要求 胶零件制品、运动场地使用塑胶制品和其他橡 胶制品制造每半年 1 次;厂界每半年 1 次。 橡胶制品行业简化管理排污单位: 轮胎制品制造、橡胶板、管、带制品制造、橡 62 要求 胶零件制品、运动场地使用塑胶制品和其他橡 胶制品制造每年 1 次;厂界每年 1 次。 自行监测 塑料制品行业重点排污单位: 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每季度一次;塑料板、 管、型材制造、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泡 63 沫塑料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注塑成 要求 型、滚塑成型)、日用塑料制品制造、人造草 坪制造、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每半年一次; 喷涂工序每季度一次;厂界每半年一次。 塑料制品行业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废气排放口及 要求 64 无组织排放每年一次。 工艺过程产生的含 VOCs 废料(渣、液)应按 65 危废管理 照相关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送。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加盖密闭。 要求 危废台账 根据相关要求建立 保存台账 / / 根据相关要求,本项 目不属于塑料制品 行业重点排污单位, 项目拟按规定制定 有机废气检测计划。 项目工艺过程产生 的含 VOCs 废料 (渣、液)应按照相 关要求进行储存、转 移和输送。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废包 装容器应加盖密闭。 其他 66 新、改、扩建项目应执行总量替代制度,明确 VOCs 总量指标来源。 建设项目 VOCs 总 新、改、扩建项目和现有企业 VOCs 基准排放 量管理 量计算参考《广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量计算方法核算》进行核算,若国家和我省 67 出台适用于该行业的 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 则参照其相关规定执行。 要求 要求 本项目属于技改扩 建项目,VOCs 总量 指标来源于原项目 及区域调整,有明确 来源。 VOCs 基准排放量 计算参考《广东省重 点行业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核算》及国家相关规 定进行核算。 本项目产品行业类别属于 C1953 塑料鞋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属于十六、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9—32 制鞋业 195 及二十六、橡胶和塑 料制品业 29—53 塑料制品行业 292。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主要是涉及塑胶颗粒的 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等)工序,本项目不新增胶粘剂、清洗剂、油墨、 — 29 — 胶水的用量,现有项目所使用的油性胶水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 33372-2020)的要求、油性处理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 值》(GB 38508-2020)的要求、水性油墨、油性油墨的符合与《油墨中可挥发 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的要求。具体如下所示。 表一-3.现有项目喷涂线原辅料与相关标准要求相符性分析 原辅 材料 主要成分比例 相关标准要求 相符性 本项目所用油性胶水,其改质 EVA 树脂 57-63%,按挥发性有机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物的最高含量计算,总溶剂(丁 丁酮 28-32%; 甲基环己烷 8-12%; 限量》(GB 33372-2020)表 酮、甲基环己烷)的为含量≤44%, 油性 1 溶剂型胶粘剂 VOC 含量限 按密度换算,其总溶剂含量约占 改质 EVA 树脂 胶水 量,应用类别为鞋和包的其 为 352g/L,符合《胶粘剂挥发性 57-63%。 有机化合物限量》(GB 密度:0.8g/cm3(水 他类溶剂型胶粘剂中 VOC 3 限量值 400g/L 33372-2020)的表 1 溶剂型胶粘 =1g/cm ) 剂 VOC 含量限量要求(鞋和箱包, 聚氨酯类≤400g/L).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含量限值》 (GB 38508-2020) 本项目所用油性处理剂不含二氯 表 1 清洗剂 VOC 含量及特 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 甲基异丁基酮 30 定挥发性有机物限值要求, 氯乙烯以及苯、甲苯、乙苯和二 油性 ±5 %;丁酮 70±2%。 有机溶剂清洗剂中 VOC 含 甲苯等苯系物。总的 VOC 含量为 处理 量≤900g/L; 810g/L≤900g/L,符合 GB 密度:0.81g/cm3(水 剂 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 38508-2020 的表 1 清洗剂 VOC 含 =1g/cm3) 乙烯、四氯乙烯总和≤20%; 量及特定挥发性有机物限值要 甲醛无要求;苯、甲苯、乙 求。 苯和二甲苯总和≤2%。 聚胺酯树脂 30-65%;色粉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 本项目所用的水性油墨中,主要 物(VOCs)含量的限值》 溶剂为水,其余流平剂、润湿剂、 3~5%/银粉、金属粉 水性 5~15%,水加至合 (GB38507-2020),水性油 消泡剂合计约 10%≤30%,符合水 油墨 计 100%;流平剂 墨-网印油墨,挥发性有机化 性油墨-网印油墨,挥发性有机化 3%;润湿剂 4%; 合物(VOCs)限值≤30% 合物(VOCs)限值的要求 消泡剂 3%。 聚胺酯树脂 本项目所用的油性油墨不含苯、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 35-65%;色粉 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固体成 物(VOCs)含量的限值》 油性 3~5%/银粉、金属粉 的含量:聚胺酯树脂 35-65%;色 (GB38507-2020),溶剂油 油墨 10~15%,甲基异丁 粉 3~5%/银粉、金属粉 10~15%, 墨-网印油墨,挥发性有机化 基酮 4%;环已酮加 因此,VOCs 的含量不大于 合物(VOCs)限值≤75% 至合计 100%,添加 65%≤75%,符合 GB38507-2020 — 30 — 助剂 5-10%。 溶剂油墨-网印油墨,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VOCs)限值的要求。 五、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表一-4.项目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类别 依据 本项目所在区域功能区 地表水环境功能 区 <清远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清远市 水功能区划的通知》(清水 [2017]52 号)及《清远市人民政 府关于印发部分县(市、区)乡 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清府函 〔2020〕225 号) 项目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厂 处理达标后纳入太平污水处 理厂处理,太平污水处理厂最 终出水排入漫水河。 漫水河,地表水环境功能为饮 用及农业,漫水河黄坎桥断面 目标水质 IV 类。 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饮用 水源保护区。 空气环境功能区 根据《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 年)、《关于确定我市 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的函》(清 环函[2011]317 号) 二类区 声环境功能区 项目位于太平工业区内 3 类区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符合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分要 求;产生的一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标后, 由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污 口。因此,项目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项目所在区域声功 能属 3 类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12)中 3 类区 域标准限值,同时本项目运行过程采用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不会对周边 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符合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 — 31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一、项目简介 万裕(清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工业园区总占地面积 65000 平方米,共有 31 栋厂房,17 栋 1 层高标准厂房,4 栋 2 层高标准厂房,10 栋单层配套厂房/辅助配套工程房,以及少量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 28735.71 平 方米。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各类鞋底、中底及有关塑胶制品。 现企业根据市场需求,项目通过新增全自动 EVA 射出发泡成型机、滚轮过胶 机等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较高的先进装备,对鞋底配套生产线设备进行自动化更 新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后,有效提升自动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收益。本 次拟迁出现有射出 TPU 产品线(51 台射出 TPU 机台)及增加射出 IP 中底机(全 自动 EVA 射出成型机)14 台,IP 配套机组 15 台,1200KW 的备用发电机 1 台。 项目建成后,将减产 TPU 半成品(鞋眼扣、T/B、成型片)80 万双,新增射出 PHYLON 及传统模压中底 700 万双,新增自制 EVA 粒子(自用)产能 400 吨/年。 建 设 (注:现有迁出生产线将建成万裕(清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弘霖车间新建 内 项目,由万裕(清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弘霖车间新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容 本评价不赘述。) 表二-1.建设项目情况说明 原有项目搬迁内容情况 扩建项目内容情况 增加射出 IP 中底机(全自动 EVA 射出成型 迁出现有射出 TPU 产品线(51 台射出 TPU 机)14 台,IP 配套机组 15 台,1200KW 的备 机台)到万裕(清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弘 用发电机 1 台;新增 PHYLON 及传统模压 霖车间,以及,减产 TPU 半成品(鞋眼扣、 中底 700 万双,新增 EVA 粒子(自用)400 T/B、成型片)80 万双 吨/年。 表二-2.变动后的整厂生产设备情况 设备 数量 射出 IP 中底机(全自动 EVA 射出成型机) 20 台 IP 配套机组 56 套 模压中底小发泡机 3台 模压中底冷热成型机 7台 模压中底配套机组 21 套 载断机 5台 — 32 — 产品 产能 PHYLON 及 传 统 模 压 中 底 1000 万双 小剖台 2台 开皮机 2台 油压机 2台 烘箱 20 台 烘箱流水线 6套 搅拌机(桶) 3台 备用发电机 4台 空压机 7台 水环切造粒生产线 3套 利拿式密练机 4套 精密小型高速机 12 套 精密加工中机 15 套 高速雕铣机 7套 电火花机 8套 铣床 5套 试模机 3台 焊机 3台 锯床 1台 钻床 2台 合模机 9台 喷砂机 4台 修边机 20 台 模具恒温机 2台 制袋机 1台 吹膜机 1台 破碎机 1 EVA 粒子 1900 吨 模具 3000 套 塑胶袋 50 吨 表二-3.建设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及排放口编号说明 排放 口编 号 技改前全厂 排放口名 称 废气处理工艺说明 技改后全厂 排放口名 称 说明 废气处理工艺说明 喷漆车间废气采用经密 对喷漆 闭车间负压收集+包围型 间收集 废气收集后采用“微碳 集气罩方式(仅保留 1 个 及处理 纳米级微薄紫外光催化 操作工位面,敞开面控制 喷漆车间 喷漆车间 措施进 装置+高效喷淋吸收塔” 风速不少于 0.5m/s)收集, 有机废气 行技术 DA001 有机废气 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 废气经管道收集至废气 排放口 排放口 改造,不 引至不低于 15m 排气筒 处理设施经“水喷淋+高 涉及该 排放。 效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 车间生 +催化燃烧”处理后,经 15 产内容 米高排气筒排放。 调漆房有 DA002 机废气排 放口 废气收集后采用“微碳 调漆房有机废气经密闭 调漆房有 纳米级微薄紫外光催化 车间负压收集+包围型集 机废气排 装置+高效喷淋吸收塔” 气罩方式(仅保留 1 个操 放口 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引 作工位面,敞开面控制风 对调漆 车间收 集及处 理措施 — 33 — 至不低于 15m 排气筒排 放。 速不少于 0.5m/s)收集, 进行技 经收集后再经“水喷淋+ 术改造, 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 不涉及 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尾 该车间 气引至不低于 15m 排气 生产内 筒排放。 容 采用加强车间通风+集气 对喷漆 罩收集有机废气(仅保留 间收集 废气收集后采用“微碳 物料进出通道,通道敞开 及处理 纳米级微薄紫外光催化 面小于 1 个操作工位面, 措施进 喷漆车间 造粒车间 装置+高效喷淋吸收塔” 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 行技术 有机废气 DA003 有机废气 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 0.5m/s),经收集后再经 改造,取 排放口 排放口 引至不低于 15m 排气筒 “水喷淋+高效过滤器+二 消 1 个 排放。 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 喷漆车 处理后,尾气引至不低于 间排放 15m 排气筒排放 口。 塑胶袋车 间有机废 DA004 气排放口 (原有不 变) 备发电机 DA005 废气排放 口(原有) 厨房油烟 DA006 排放口 DA007 DA008 — 34 — / / / 塑胶袋车 吹膜废气经集气罩收集 间有机废 原有,本 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 次不涉 气排放口 附”装置处理后,尾气引至 (原有不 及 不低于 15m 排气筒排放 变) / 备用发电 机废气排 备用发电机烟气经专用 放口(原 烟管排放(排放高度 15m) 有) 原有 / 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厨房油烟 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 排放口 放高度 15m). 原有 / 采用加强车间通风+集气 罩收集有机废气(集气罩 设罩口对准操作工位/设 备开口位置,尽量靠近废 IP(A)、 气散发位置,相应工位所 IP(B)车 有 VOCs 逸散点控制风速 间有机废 不小于等 0.5m/s 等),经 气排放口 收集后再经“水喷淋+高 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附”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 引至不低于 15m 排气筒 排放 / IP(C)、 采用加强车间通风+集气 IP(D)车 罩收集有机废气(集气罩 设罩口对准操作工位/设 间有机废 备开口位置,尽量靠近废 气排放口 气散发位置,相应工位所 有 VOCs 逸散点控制风速 不小于等 0.5m/s),经收 集后再经“水喷淋+高效 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附”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 引至不低于 15m 排气筒 排放 DA009 DA010 / / / 采用加强车间通风+集气 罩收集有机废气(集气罩 设罩口对准操作工位/设 备开口位置,尽量靠近废 D/CEVA 气散发位置,相应工位所 鞋配件成 有 VOCs 逸散点控制风速 型车间有 不小于等 0.5m/s),经收 机废气排 集后再经“水喷淋+高效 放口 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附”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 引至不低于 15m 排气筒 排放 / 采用加强车间通风+集气 罩收集废气(集气罩设罩 口对准操作工位/设备开 口位置,尽量靠近废气散 发位置,相应工位所有 研磨车间 VOCs 逸散点控制风速不 有机废气 小于等 0.5m/s),经收集 排放口 后再经“水喷淋+高效过 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引 至不低于 15m 排气筒排 放 二、主要工程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对已建厂房布局进行调整,搬迁及增加生产设备及成 品产能,不涉及建筑物外部结构的改变,不新增建设用地及建设面积。企业现状 占地面积约 60213.5m2,建筑面积:27204m2,主要建筑使用面积情况见下表,企业 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2。 表二-4.建筑占地及功能分布情况 项目 车间面积 现有车间用途 1 层,层高 6.93m,基 主体工 磨粉吹塑车间(塑 底面积为 1000m2,建 程 胶袋生产) 筑面积 1000m2 本项目 扩建后全厂 不变 磨粉吹塑车间(塑胶 袋生产) — 35 — 2 层,总层高 8m,基 底面积为 4200m2,建 筑面积 1088m2 模具加工车间 不变 模具加工车间 1 层,总层高 6.93m, 基底面积为 1000m2, 建筑面积 1000m2 模具厂 C 车间 不变 模具厂 C 车间 1 层,总层高 6.93m, 基底面积为 1000m2, 建筑面积 1000m2 模具仓 IP 整理 B 车间(全部 由原模具仓调整 布置射出 EVA 成型 为 IP 整理 B 车间 机) 1 层,总层高 6.93m, 基底面积为 1000m2, 建筑面积 1000m2 喷漆车间 不变 喷漆车间(喷漆烘箱 区 600 平方米、打包 区 100 平方米、材料 放置区 100 平方米、 办公区 100 平方米) 1 层,总层高 6.93m, 基底面积为 1000m2, 建筑面积 1000m2 射出 B 栋 由原射出 B 栋调 整为本项目车间 IP 整理 A 车间 1 层,总层高 6.93m, 基底面积为 1000m2, 建筑面积 1000m2 射出 A 栋 由原射出 A 栋调 整为本项目车间 IP 整理 D 车间 万邦机械房 由原万邦机械房 调整为本项目车 间 IP 整理 C 车间 1 层,总层高 6.93m, 材料仓库/中底研 基底面积为 1000m2, 磨 建筑面积 1000m2 增加设备 材料仓库/中底研磨 1 层,总层高 6.93m, 基底面积为 1000m2, 建筑面积 1000m2 IP( B)车间 迁出设备 IP( B)车间(设备迁 出) 1 层,总层高 6.93m, 基底面积为 1000m2, 建筑面积 1000m2 IP( A)车间 迁出设备 IP( A)车间(设备迁 出) 1 层,总层高 6.93m, 基底面积为 1000m2, 建筑面积 1000m2 EVA 造粒车间 增加设备 EVA 造粒车间 1 层,总层高 6.93m, 基底面积为 1000m2, 建筑面积 1000m2 成型车间 增加设备 成型车间 1 层,总层高 6.93m, 基底面积为 1000m2, 建筑面积 1000m2 磨粉吹塑车间 增加设备 磨粉吹塑车间 2 层,总层高 10m, 仓储工 基底面积为 1000m2, 建筑面积 2026m2 程 成品仓(C) 不变 成品仓(C) 1 层,总层高 6.93m, EVA 裁断车间 原 EVA 裁断车间 模具仓库 1 层,总层高 6.93m, 基底面积为 1000m2, 建筑面积 1000m2 — 36 — 基底面积为 1000m2, 建筑面积 1000m2 调整为模具仓库 1 层,总层高 6.93m, 基底面积为 1000m2, 建筑面积 1000m2 添泰贸易 更改为原料仓 原料仓 1 层,总层高 6.93m, 基底面积为 1000m2, 建筑面积 1000m2 原料仓 不变 原料仓 不变 调漆房、保养股 材料存放处 不变 材料存放处 存模房 不变 存模房 办公室(A) 不变 办公室(A) 2 层,总层高 10m, 基底面积为 1000m2, 模具厂电脑室(B) 建筑面积 2026m2 不变 模具厂电脑室(B) 1 层,总层高 6.93m, 基底面积为 1000m2, 建筑面积 1000m2 不变 机器房 1 层,总层高 6.93m, 基底面积为 240m2, 调漆房、保养股 建筑面积 240m2 1 层,总层高 6.93m, 基底面积为 163.56m2,建筑面积 163.56m2 1 层,总层高 6.93m, 基底面积为 112.5m2, 建筑面积 112.5m2 2 层,总层高 10m, 基底面积为 1000m2, 建筑面积 2026m2 1 层,总层高 3.8m, 基底面积为 192.5m2, 建筑面积 192.5m2 辅助工 1 层,总层高 3.8m, 基底面积为 程 491.66m2,建筑面积 491.66m2 1 层,总层高 3.17m, 基底面积为 78.72m2, 建筑面积 78.72m2 1 层,总层高 3.8m, 基底面积为 136m2, 建筑面积 136m2 机器房 医务室、超市 变更为生管二股 生管二股办公室及 IP 办公室及 IP 样品 样品材料室 材料室 停车棚 不变 停车棚 吸烟亭 不变 吸烟亭 厕所 1 不变 厕所 1 1 层,总层高 4.4m, 总层高 m,基底面积 高压机房 不变 为 319.8m2,建筑面积 319.8m2 1 层,总层高 5m,基 放鞋材处、发电机 变更为发电机房 高压机房 发电机房 — 37 — 底面积为 312.5m2,建 筑面积 312.5m2 公用工 程 环保工 程 — 38 — 房 1 层,总层高 3.4m, 基底面积为 312.5m2, 水泵房、空压机房 建筑面积 312.5m2 不变 水泵房、空压机房 1 层,总层高 7m 基底 面积为 18.24m2,建筑 面积 18.24m2 抽烟设备区 不变 抽烟设备区 1 层,总层高 3m 基底 面积为 33.6m2,建筑 面积 33.6m2 水塔 不变 水塔 1 层,总层高 4.1m, 基底面积为 380.1m2, 建筑面积 380.1m2 危废仓库 不变 危废仓库 1 层,总层高 4.1m, 基底面积为 380.1m2, 建筑面积 380.1m2 固废间 不变 固废间 1 层,总层高 4.1m, 基底面积为 292.5m2, 建筑面积 292.5m2 垃圾房 不变 垃圾房 1 层,总层高 4m,基 底面积为 117.12m2, 建筑面积 117.12m2 污水处理厂 不变 污水处理厂 1 层,总层高 3.8m, 基底面积为 60.5m2, 建筑面积 60.5m2 厕所 2 不变 厕所 2 1 层,总层高 3.8m, 基底面积为 28m2,建 筑面积 28m2 保安室 不变 保安室 供水 市政管网供水 市政管网供水 市政管网供水 排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 生活污水经隔油隔 渣池+三级化粪池 预处理后,与生产 废水一同进入污水 处理站处理达标 后,经市政污水管 网,排入太平污水 处理厂 依托原有工程 采用雨污分流制,生 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 +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后,与生产废水一同 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达标后,经市政污水 管网,排入太平污水 处理厂 供电 市政电网供电 市政电网供电 市政电网供电 污水处理站 一座 500t/d 污水处 理站,废水处理工 艺采用 A2/O 方法 依托原有工程 一座 500t/d 污水处理 站,废水处理工艺采 用 A2/O 方法 废气处理 1、喷漆车间有机废 1、喷漆车间废气 1、喷漆车间废气采用 气经集气罩收集 采用经密闭车间 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 后,“微碳纳米光催 负压收集+包围 +包围型集气罩方式 化装置+高效喷淋 型集气罩方式(仅 (仅保留 1 个操作工 洗涤塔”处理后,引 保留 1 个操作工 位面,敞开面控制风 至 13.5 米排气筒高 位面,敞开面控制 速不少于 0.5m/s)收 空达标排放。(设 风速不少于 集,废气经管道收集 DA001、DA003, 0.5m/s)收集,废 至废气处理设施经 共 2 个排放口) 气经管道收集至 “水喷淋+高效过滤器 废气处理设施经 +活性炭吸-脱附+催 “水喷淋+高效过 化燃烧”处理后,经 滤器+活性炭吸-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脱附+催化燃烧” (设 DA001、1 个排 处理后,经 15 米 放口) 高排气筒排放。 (设 DA001、1 个排放口) 2、调漆房有机废 气经密闭车间负 2、调漆房有机废气经 压收集+包围型 密闭车间负压收集+ 集气罩方式(仅保 包围型集气罩方式 2、调漆有机废气经 留 1 个操作工位 (仅保留 1 个操作工 集气罩收集后,“微 面,敞开面控制风 位面,敞开面控制风 碳纳米光催化装置 速不少于 0.5m/s) 速不少于 0.5m/s)收 +高效喷淋洗涤塔” 收集,经收集后再 集,经收集后再经“水 处理后,引至 13.5 经“水喷淋+高效 喷淋+高效过滤器+ 米排气筒高空达标 过滤器+二级活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 排放。(DA002, 性炭吸附”处理装 理装置处理后,尾气 共 1 个排放口) 置处理后,尾气引 引至不低于 15m 排气 至不低于 15m 排 筒排放。 (设 DA002、 气筒排放(设 1 个排放口) DA002、1 个排放 口) 3、食堂油烟废气通 过静电式油烟净化 器处理后引至楼顶 排放。(设 DA006, 1 个排放口) 4、模具加工产生的 油烟经车间通风后 通过无组织排放。 不变 3、食堂油烟废气通过 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 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设 DA006,1 个排 放口) 不变 4、模具加工产生的油 烟经车间通风后通过 无组织排放。 5、造粒、密炼加 5、造粒、密炼加热、 5、造粒、热压、射 热、热压成型、射 热压成型、射出成型 出、密炼过程产生 出成型过程产生 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的有机废气经车间 的有机废气采用 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再 通风后通过无组织 集气罩收集后再 经 “水喷淋+高效过 排放。 经 “水喷淋+高效 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 39 — 过滤器+二级活 附”处理装置处理后, 性炭吸附”处理装 尾气引至不低于 15m 置处理后,尾气引 排气筒排放(设 至不低于 15m 排 DA003、DA007、 气筒排放(设 DA008、DA009、 DA003、DA007、 DA010,共 5 个排放 DA008、DA009、 口)。 DA010,共 4 个排 放口)。 5、投(配)料、 5、投(配)料、粉碎、 5、投(配)料、粉 粉碎、磨台粉尘经 磨台粉尘经采用配套 碎、磨台粉尘经车 采用配套配套的 配套的吸尘器或移动 间通风后通过无组 吸尘器或移动吸 吸尘器处理后于车间 织排放。 尘器处理后于车 内无组织排放。 间内无组织排放。 6、塑料袋生产车间 -吹膜废气经集气 罩收集后,引至“两 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后,通过排 气筒达标排放。 (设 DA004,1 个排放 口) 7、塑料袋生产车间 -投料、破碎粉尘经 车间通风后通过无 组织排放。 不变 6、塑料袋生产车间吹膜废气经集气罩收 集后,引至“两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通过排气筒达标排 放。(设 DA004,1 个排放口) 不变 7、塑料袋生产车间投料、破碎粉尘经车 间通风后通过无组织 排放。 8、备用发电机烟气 新增 1 台 1200kw 8、备用发电机烟气经 经专用烟管排放 备用发电机,用发 专用烟管排放(排放 (排放高度 15m) 电机烟气经专用 高度 15m)(设 (设 DA005,1 个 烟管排放,原有排 DA005,1 个排放口) 排放口) 放口 固废处理 1、一般固体废: 尾料、残次品、废 1、一般固体废:经 边角料 收集后全部交由进 原材料废包装材 1、一般固体废:分类 出口检验部门进行 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 料 回收处理。边角料 粉尘处理设施经 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和残次品经收集后 收集后交由废品 回用于生产。 回收单位进行回 收处理。 2、危险废物:废溶 2、危险废物:废 2、危险废物:废溶液、 液、废胶水容器、 活性炭、废催化 废胶水容器、表面处 表面处理污泥、废 剂、废(脱模剂、 理污泥、废抹布、废 抹布、废灯管、废 发泡剂)包装桶、 切削油、废活性炭、 — 40 — 切削油、废活性炭 废润滑油、废机油 废催化剂、废(脱模 经收集后定期交由 及废含油抹布、手 剂、发泡剂)包装桶、 具备危废资质单位 套等危险废物交 废润滑油、废机油及 处理。 由有危险废物处 废含油抹布、手套等 理资质的单位外 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 运处理。 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 外运处理。 3、生活垃圾经收集 3、生活垃圾分类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后环卫部门定期清 收集后由环卫部 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 运。 门定期清运。 运。 三、产品方案 本项目将减产 TPU 半成品(鞋眼扣、T/B、成型片)80 万双,及新增射出 PHYLON 及传统模压中底 700 万双,新增自制 EVA 粒子(自用)产能 400 吨/年。 建成后,射出 PHYLON 及传统模压中底总产能为 1000 万双/年,自制 EVA 粒子 (自用)总产能为 1900 吨/年。现有模具产品 3000 套/年,现有塑胶袋 50 吨/年, 产量不变。 表二-5.企业改建前后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品名称 PHYLON 及 传统模压中 底 现有年产量 本目年产 量 改建后全 厂年产量 增减量 备注 300 万双 700 万双 1000 万双 +700 万双 / 500 吨(外售) 注塑 产品 EVA 粒子 / 1000 吨(自 用) 400 吨 1900 吨 +400 吨 射出 TPU 鞋 眼扣、T/B、 成型片 80 万双 -80 万双 0 -80 万双 / 塑胶袋 50 吨 0 50 吨 0 本项目不 涉及 3000 套 0 3000 套 0 本项目不 涉及 单件产品的重 量、规格尺寸 产品 包装 方式 储存位 最大储 置 存量 —— 袋装 成品仓 1#—16# 袋装 成品仓 90 万双 模具产品 / 表二-6.改建后全厂产品及年产量分类细表 产品名称 改建后 全厂年 产量 对应生工艺 简述 注 PHYLON 及传统模 1000 万 —— 压中底 双 塑 产 其 IP 中底 460 万 IP 中底生产 200 万 双 — 41 — 品 双 工艺流程 15g-210g 传统模压中底 440 万 双 模压中底生 产工艺流程 1#—16# 15g-210g 袋装 成品仓 85 万双 IP 成品鞋 100 万 双 IP 中底生产 工艺流程 1#—16# 15g-210g 箱装 成品仓 25 万双 EVA 粒子 1900 吨 EVA 粒子生 产工艺流程 / 袋装 造粒车 间 D/C EVA 鞋配件 (半成品) 200 万 件 D/C EVA 鞋 配件生产工 艺流程 / 袋装 成品仓 20 万件 中 (PHYLON) 60CMX120CM、 25CMX45CM、 塑胶袋生产 50 吨 50cmx40xm、黑 捆绑 工艺流程 白两色,厚 0.05mm 模具生产工 无包 3000 套 3T~13T 艺 装 塑胶袋 模具产品 磨粉吹 塑车间 200 吨 10 吨 模具仓 3000 套 产品图片展示如下: 射出 IP 中底(PHYLON) 射出 TPU 鞋材 模压中底 四、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建成后将新增注塑产品用原料,减产射出产品用原料,现有塑胶袋用 原料不变。本项目均使用新料,不使用废旧塑料进行生产。 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二-7.企业改建前后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产品名称 EVA 粒子(原 料) — 42 — 原辅料名称 物料 形态 EVA 塑料粒 EVA7470 颗粒 EVA 塑料粒 ELH-55 颗粒 EVA 塑料粒 INFUSE9107 颗粒 现有 年用 量/吨 本项 目年 用量/ 吨 改建后 全厂年 用量/吨 年增减 量/吨 1500 469.18 1969.18 +469.18 EVA 塑料粒 EVA7360 颗粒 EVA 塑料粒 EVA7350 颗粒 EVA 塑料粒 3312 颗粒 弹性体 EXACT 90,619,071 颗粒 有机填充剂 1854,6143, 3316,6303, 6501 BHS-808、 填充剂 ZnO、Zn/ST 粉末 填充剂 MgO 粉末 填充剂 SA1810 粉 水性脱模剂 / 液体 1.665 4.335 6 +4.335 发泡剂 AK#3、808、 HA600 粉末 40.35 0 40.35 0 EVA 粒子(半 成品) 自制 颗粒 260.5 81.5 342 +81.5 EVA 粒子(半 成品) 自制 颗粒 1027.4 321.6 1349 +321.6 EVA 粒子(半 成品) 自制 颗粒 159.2 49.8 209 +49.8 TPU 粒子 外购 颗粒 58.43 0 0 -58.43 油性胶水 / 液体 2.279 0 2.279 0 油性处理剂 / 液体 1.703 0 1.703 0 水性油墨 / 液体 4.65 0 4.65 0 油性油墨 / 液体 1.07 0 1.07 0 PE 塑料粒 CB1001 颗粒 20 0 20 0 PE 塑料粒 LLDPE2001 颗粒 20 0 20 0 填充剂 CNF4386 粉末 9.5 0 9.5 0 色母 1854A 颗粒 0.5 0 0.5 0 铁材 / 固体 80 0 80 0 铝材 / 固体 4 0 4 0 切削油 / 液体 0.5 0 0.5 0 机油 / 液体 11.34 23.66 35 +23.66 轻质柴油 / 液体 9.9 10.7 20.6 +10.7 色母粒 EVA 粒子(辅 料) 模压中底 IP 中底 (PHYLON) D/CEVA 鞋配件(半成 品) 射出 TPU 鞋 眼扣、T/B、成 型片 PHYLON 及 传统模压中底 (喷涂工序) 塑胶袋(原辅 材料) 模具产品(原 辅材料) 其他 颗粒 粉末 表二-8.企业改建后全厂原辅材料用量及仓储情况一览表 产品名称 原辅料名称 EVA 粒子(原 EVA 塑料 EVA7470 形态 最大 改建后全厂年 储存 储存 用量/吨 量/ 位置 吨 颗粒 1969.18 341 48 原料 来源 备注 外购 EVA 塑 — 43 — 料) 粒 颗粒 40 2 原料 仓 外购 EVA 塑料 INFUSE9107 粒 颗粒 419.1 18 原料 仓 外购 EVA 塑料 粒 EVA7360 颗粒 169 48 原料 仓 外购 EVA 塑料 粒 EVA7350 颗粒 99 24 原料 仓 外购 EVA 塑料 粒 3312 颗粒 644 48 原料 仓 外购 弹性体 EXACT 90,619,071 颗粒 60 8 原料 仓 外购 色母粒 1854,6143, 3316,6303, 颗粒 6501 66 10 原料 仓 外购 有机填充 剂 BHS-808、 粉末 77 3 原料 仓 外购 填充剂 ZnO、Zn/ST 粉末 42 4 原料 仓 外购 填充剂 MgO 粉末 0.08 0.1 原料 仓 外购 填充剂 SA1810 粉 12 1 原料 仓 外购 EVA 塑料 粒 EVA 粒子(辅 料) 模压中底 仓 ELH-55 水性脱模 剂 / 液体 6 0.37 原料 仓 发泡剂 AK#3、808、 HA600 粉末 40.35 4 原料 仓 EVA 粒子 (半成品) 自制 颗粒 342 40 原料 仓 IP 中底 EVA 粒子 (半成品) (PHYLON) 自制 颗粒 1349 140 原料 仓 D/C EVA EVA 粒子 鞋配件(半成 (半成品) 品) 自制 颗粒 209 20 原料 仓 射出 TPU 鞋 外购 颗粒 0 —— 原料 — 44 — TPU 粒子 料粒、有 机物原 料占 90%,其 余配料 占 10%。 (使用 工序:造 粒工艺、 根据产 品性能 要求加 入辅料, 进行调 色、调弹 性、调强 度、调重 量等) 模压中 底生产 外购 脱模时 使用 D/CEVA 生产工 外购 艺中发 泡使用 模压中 底生产 自制 工艺中 原料 IP 中底 生产工 自制 艺中原 料 D/CEVA 生产工 自制 艺中原 料 自制 迁出项 眼扣、T/B、成 型片 仓 目射出 TPU 生 产工艺 中原料 / 液体 2.279 0 化学 品仓 外购 PHYLON 及 剂 传统模压中底 (喷涂工序) 水性油墨 / 液体 1.703 0 化学 品仓 外购 / 液体 4.65 0 化学 品仓 油性油墨 / 液体 1.07 0 化学 品仓 外购 PE 塑料粒 CB1001 颗粒 20 5 原料 仓 外购 颗粒 20 5 原料 仓 外购 油性胶水 油性处理 塑胶袋(原辅 材料) PE 塑料粒 LLDPE2001 喷漆车 间喷涂 工艺使 外购 用 填充剂 CNF4386 粉末 9.5 1 原料 仓 外购 色母 1854A 颗粒 0.5 1 原料 仓 外购 0 模具 加工 车间 外购 0 模具 加工 车间 外购 外购 铁材 模具产品(原 辅材料) 铝材 / / 固体 固体 80 4 本项目 不涉及 本项目 不涉及 切削油 / 液体 0.5 0 模具 加工 车间 机油 / 液体 35 2 原料 仓 外购 设备维 护 轻质柴油 / 液体 20.6 0 不储 存 外购 叉车,货 车 其他 注:本项目均使用新料,不使用废旧塑料进行生产。 与本项目有关的主要原辅料的成分如下所示,具体 MSDS 文件见附件所示: 原辅料名称 EV A塑 料 粒 EVA631、 EXCT0201 EVA630 EVADF91 0 UV514D 主要成分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分子式为(H2H4)x(C4H6O2)y,平均分子量 为 2000,本品可燃,具刺激性,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EVA 颗粒 是 EVA 塑料的主料,熔点 60-90℃,开始分解温度大于 350℃。在鞋材 使用的 EVA 颗粒中,醋酸乙烯含量一般在 0.5%~40%。EVA 颗粒和其 他辅料、助剂通过造粒机可加工成 EVA 塑料粒,接着通过射出成型或 二次成型即可制作鞋底和成品鞋。 — 45 — 有 机 填 充 剂 RB510、 UV514D、 AA250L 等 热固性树脂中空球、木粉、粉末纤维素、石油树脂等。 无 机 填 充 剂 ZnO、 Zn/ST、 TiO2、 CaCO3 等 碳酸钙、陶土、滑石、硅藻土、二氧化硅、云母粉、石棉、金属、金 属氧化物等。 色 母 粒 AC-7、 AC-4000 乙烯醋酸乙烯酯色母粒,含乙烯醋酸乙烯酯、颜料、硬脂酸等。 / 白色液体,气味温和,可造成轻微皮肤刺激,造成严重眼刺激。GHS 危险性类别:皮肤刺激:类别 3;眼睛刺激:类别 2A。表面活性剂的混合 物(表面活性剂 9:1%~2.5%;表面活性剂 1%~3%)。pH 值:9.5-11.5(20°C)。 沸点/沸程:大约 100°C。闪点:无闪火。易燃性(固体,气体):不适用。易 燃(液体):不会燃烧。蒸气压:17.5 hPa(20°C)。蒸气密度:无数据资料。 密度:大约 0.99 g/cm3(20℃)。体积密度:无数据资料。溶解性·水溶性:完 全混溶。其它溶剂中的溶解度:无数据资料。反应性:无特别提及的危险。 稳定性:正常条件下稳定。危险反应:正常使用的条件下未见有危险反 应。应避免的条件:无特别的条件要求。禁配物:没有特别提及的物料。 危险的分解产物:超过 150°C 时可能会形成少量甲醛。 AK#3 中文名称:AK#3 复合发泡剂(MULTICELL-AK#3),同义名称: ADCA/DPT/尿素(CAS NO:23-77-3/101-25-7/57-13-6/1592-23-0)。 主要成分:偶氮二甲酰胺(ADCA)15%、二亚硝基五次甲基四胺(DPT) 48%、尿素(UREA)27%、安定剂(CALCIUM STEARATE)10%。 淡黄色粉末,无味,遇强酸分解自燃,分解温度:120-128℃,自燃温 度:约 190℃分解自燃,密度(水=1):596g/m3,溶解度:水中溶解 度:0.02g/100g(at20℃),如接触强酸性物质将分解而产生氨气。 AC 发泡剂 HA600 化学品中文名:偶氮二甲酰胺,CAS No.:123-77-3;EC No.:204-650-8; 分子式:C2H4N4O2; 主要成分:偶氮二甲酰胺>97%(CAS No.123-77-3) 橙色结晶粉末,pH 值(指明浓度):6-8;气味:无;沸点、初沸点 和沸程(℃):>35;熔点/凝固点(℃):180-225(分解);相对蒸气密度 (空气=1):不适用;气味临界值:无资料;饱和蒸气压(kPa):不适用; 相对密度(水=1):1.65(20℃);蒸发速率:不适用;黏度(mm2/s):不 适用;闪点(℃):不适用;n-辛醇/水分配系数:无资料;分解温度(℃): 无资料;引燃温度(℃):205;爆炸上限/下限[%(V/V)]:上限:无资料; 下限:无资料;溶解性:不溶于水;易燃性:无资料; 急性毒性:组分:偶氮二甲酰胺(CAS No.123-77-3) LD50(经口)>6400mg/kg(大鼠); LD50(经皮)>500mg/kg(大鼠); LC50(吸入)无资料。 致癌性:组分:偶氮二甲酰胺(CAS No.123-77-3) 水 性 脱 模 剂 发 泡 剂 发 泡 剂 — 46 — IARC 未列入; NTP 未列入。 GHS 危险性类别 根据 GB 30000-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六部 分),该产品分类如下:易燃固体,类别 1; 皮肤敏化作用,类别 1;呼吸敏化作用,类别 1;危害水生环境-慢性 毒性,类别 3。 危险信息:易燃固体,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反应,吸入可能导致过敏、 哮喘病症状或呼吸困难,对水生生物有害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3242 |联合国运输名称:偶氮甲酰胺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4.1 |包装类别:Ⅱ 发 泡 剂 复合发泡 剂 HH808B 化学品中文名:偶氮二甲酰胺 化学品英文名:C,C'-azodi(formamide)|1,1’-azobis-formamid|foaming agent AC 化学品别名:发泡剂 AC|二氮烯二甲酰胺 CAS No.:123-77-3 EC No.:204-650-8 分子式:C2H4N4O2 产品推荐用途:用于橡胶、塑料等发生微孔,制造发泡材料。 GHS 危险性类别: 根据 GB 30000-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六部 分),该产品分类如下:易燃固体,类别 1;皮肤敏化作用,类别 1; 呼吸敏化作用,类别 1;危害水生环境-慢性毒性,类别 3。 成分/组成信息 本项目不涉及喷漆生产线的技术改造,现有项目油性胶水、油性处理剂、水 性油墨、油性油墨的主要成分及与《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 值》(GB38507-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 — 47 —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相符性分析如下所示。 表二-9.现有项目喷涂线原辅料与相关标准要求相符性分析 原辅 材料 主要成分比例 相关标准要求 相符性 本项目所用油性胶水,其改质 EVA 树脂 57-63%,按挥发性有机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物的最高含量计算,总溶剂(丁 丁酮 28-32%; 甲基环己烷 8-12%; 限量》(GB 33372-2020)表 酮、甲基环己烷)的为含量≤44%, 油性 1 溶剂型胶粘剂 VOC 含量限 按密度换算,其总溶剂含量约占 改质 EVA 树脂 胶水 量,应用类别为鞋和包的其 为 352g/L,符合《胶粘剂挥发性 57-63%。 3 有机化合物限量》(GB 密度:0.8g/cm (水 他类溶剂型胶粘剂中 VOC 3 限量值 400g/L 33372-2020)的表 1 溶剂型胶粘 =1g/cm ) 剂 VOC 含量限量要求(鞋和箱包, 聚氨酯类≤400g/L).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含量限值》 (GB 38508-2020) 本项目所用油性处理剂不含二氯 表 1 清洗剂 VOC 含量及特 甲烷、三氯甲烷、三氯乙烯、四 甲基异丁基酮 30 定挥发性有机物限值要求, 氯乙烯以及苯、甲苯、乙苯和二 油性 ±5 %;丁酮 70±2%。 有机溶剂清洗剂中 VOC 含 甲苯等苯系物。总的 VOC 含量为 处理 量≤900g/L; 810g/L≤900g/L,符合 GB 密度:0.81g/cm3(水 剂 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三氯 38508-2020 的表 1 清洗剂 VOC 含 =1g/cm3) 乙烯、四氯乙烯总和≤20%; 量及特定挥发性有机物限值要 求。 甲醛无要求;苯、甲苯、乙 苯和二甲苯总和≤2%。 聚胺酯树脂 30-65%;色粉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 本项目所用的水性油墨中,主要 3~5%/银粉、金属粉 物(VOCs)含量的限值》 溶剂为水,其余流平剂、润湿剂、 水性 5~15%,水加至合 (GB38507-2020),水性油 消泡剂合计约 10%≤30%,符合水 油墨 计 100%;流平剂 墨-网印油墨,挥发性有机化 性墨-网印油墨,挥发性有机化合 3%;润湿剂 4%; 合物(VOCs)限值≤30% 物(VOCs)限值的要求 消泡剂 3%。 本项目所用的油性油墨不含苯、 聚胺酯树脂 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固体成 35-65%;色粉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 的含量:聚胺酯树脂 35-65%;色 3~5%/银粉、金属粉 物(VOCs)含量的限值》 油性 粉 3~5%/银粉、金属粉 10~15%, 10~15%,甲基异丁 (GB38507-2020),溶剂油 油墨 因此,VOCs 的含量不大于 基酮 4%;环已酮加 墨-网印油墨,挥发性有机化 65%≤75%,符GB8507-2020 溶剂 至合计 100%,添加 合物(VOCs)限值≤75% 油墨-网印油墨,挥发性有机化合 助剂 5-10%。 物(VOCs)限值的要求 表二-10.现有油墨用量核算 序号 — 48 — 项目 参数 贴合线 油性胶水(手 油性处理剂 喷漆部 水性油墨 油性油墨 1 2 3 4 5 6 7 8 喷涂层数(层) 喷涂面积(m2/个) 喷涂数(万双) 涂层干膜厚度(μm) 密度(g/cm3) 附着率(%) 固含率(%) 估算使用量(t/a) 工刷胶) 2 0.018 300 6 0.8 80 57-63 2.274--2.057 (手工) 2 0.018 300 3 0.81 80 0 1.151--1.041 4 0.008 300 8 1 60 30-65 4.491--4.063 35-65 0.926--0.838 2.279 1.065 4.600 0.900 现有项目实际使用量(t/a) 2 0.01 110 6 1.2 60 五、生产设备 本技术改造项目将现有射出 TPU 机 51 台,全部搬迁;新增加射出 IP 中底机 (全自动 EVA 射出成型机)14 台,IP 配套机组 15 台,造粒设备 2 台,1200KW 的 备用发电机 1 台。改建后总共有 20 组射出 IP 中底机,56 组 IP 配套机组。 项目技术改造前后,企业生产设备使用数量见后文表二-14 所示。企业技术 改造前后生产设备产能核算见后文表二-15 所示。 六、生产能源及水耗 企业 现有 备用 发 电机 3 台 , 本项 目 新 增 1 台 备 用 发电 机 ( 新 增康 明 斯 1200KW),均使用 0#轻质柴油。企业现有工艺设备加热均使用电能,企业不设 锅炉,本项目使用电能,不使用锅炉。项目其他能源使用电能,市政供电。项目 用水为市政供水。 表二-11.企业能耗及水耗一览表 现有项目年 建成后全厂 本项目年用量 用量 年用量 序号 能源名称 备注 1 电 575 万度 1425 万度 2000 万度 市政供电 2 0#轻质柴油 9.9 吨/年 10.7 吨/年 20.6 吨/年 备用发电机 3 工业用水 18875 吨/年 47725 吨/年 市政供水,主要是生产 用间接冷却水,设备清 66600 吨/年 洗水、车间地板清洗水、 污染治理设备喷淋用水 等的工业用水。 4 生活用水 25954 吨/年 4446 吨/年 30400 吨/年 市政供水 七、劳动定员及生产工作制度 — 49 — 原项目:劳动定员 683 人,内部不设住宿,设置食堂(提供早餐、中餐、晚 餐)。年生产 300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117 人,内部不设住宿,设置食堂(提供早餐、中餐、 晚餐)。项目年生产 300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 建成后全厂:劳动定员 800 人,内部不设住宿,设置食堂(提供早餐、中餐、 晚餐)。年生产 300 天,每天工作 8 小时。 八、给排水情况 1、给水: 企业给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 根据核算,现有项目的总用水量 27275.00 t/a(90.92t/d),主要为生活用水 为 8400.00t/a(28t/d),生产总用水为 18875t/a(62.92t/d),包括车间地面清洁 用水及产品清洗用水、冷却用水等。 本次技术改造后,项目的总用水量 83760.00/a(279.20t/d),主要为生活用 水为 9840.00t/a(32.80t/d),生产总用水为 73920.00t/a(246.4t/d),生产用水包 括各车间的冷却循环水、产品清洗用水及地面清洁用水等。根据设备循环水量, 本次技改后,EVA 粒生产过程的冷却用水新鲜水用量 5040t/a;IP 部生产过程的 间接冷却用水新鲜水用量 14400t/a,水洗消光清洗用水 21000t/a,定型用水新鲜 水用量 12960t/a;D/C EVA 生产过程的冷却用水新鲜水用量 6480t/a;模压中底生 产过程的冷却用水新鲜水用量 4320t/a,项目冷却循环水及定型冷却水均循环使 用,每月定期更换一次。废气处理工程的喷淋用水,循环利用,每月定期更换一 次,每日补充新鲜用水,全厂废气处理系统每日补充 2.4t/d。项目新鲜水补充量 为循环用水量的损耗量的 20%,项目生产用水情况见下表所示。 表二-12.项目生产用水排水情况一览表 用水量 用水量 用水类型 用水定额 m3/(人·a) (m3/d) (m3/a) 350kg/次/台,频次 水洗消光 50 次/台,总共4 台 清洗用水 清洗设备 — 50 — 70.0 21000 循环用 损耗水量 废水量 废水量 水量 (m3/d) (m3/d) (m3/a) (m3) 0 14 56 16800 2.0L/(m2·d),清 洗面积约 15000m2 30.0 9000 0 6 24 7200 EVA 粒生 每月更换一次,每 产的冷却 日补充 20%新鲜水 用水 16.8 5040 70 16.8 56 672 IP 部生产 每月更换一次,每 的间接冷 却用水 日补充 20%新鲜水 48.0 14400 200 48 160 1920 43.2 12960 180 43.2 144 1728 D/C EVA 每月更换一次,每 生产的冷 却用水 日补充 20%新鲜水 21.6 6480 90 21.6 72 864 模压中底 每月更换一次,每 生产的冷 却用水 日补充 20%新鲜水 14.4 4320 60 14.4 48 576 废气处理 每月更换一次,每 工程的喷 淋用水 日补充 20%新鲜水 2.4 720 10 2 8 96 以上合计 246.4 73920 610 166 568 29856 地面清洁 定型用水 每月更换一次,每 日补充 20%新鲜水 / 2、排水情况 现有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收集至雨水管道。现有的生活 污水产生量为 77.86t/d(23358.60t/a),生产废水产生量为 50.33t/d(15100t/a), 综合废水产生量为 128.20t/d(38458.60t/a)。企业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和隔油 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 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 管网排入太平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依托现有雨污排水系统,技改扩建后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及生产废 水,改扩建后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29.52t/d(8856t/a),生产废水产生量为 99.52t/d (29856.00t/a),综合废水产生量为 129.04t/d(38712.00t/a)。全厂的生活污水 经三级化粪池和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清洗废水一同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平污水处理厂处理。 — 51 — 附件 1.技术改造后,全厂的水平衡图(t/d) 九、物料平衡 表二-13.扩建前后 PHYLON 及传统模压中底生产线的物料平衡一览表 项目 原辅料名称 投入量 (t/a) 产品名称 产出量(t/a) 备注 PHYLON 及传 统模压中底 300 万双,合 计约 900t/a 自制原料半 成品,自用 EVA 塑料粒辅料 EVA 粒子 1500 产品 500 吨, 自用 1000 吨 EVA 粒子(自制 原料半成品) 1000 射出 TPU 鞋眼 扣、T/B、成型 片 80 万双,合 计约 50t/a 产品配件 TPU 粒子 58.43 废弃粒子 75 一般固废(损 耗率 5.0%) 废品/边角料 21 一般固废(损 耗率约 3%) 有机废气 5.44 废气 粉尘废气 7.22 废气 EVA 塑料粒原料 1500 现有项目 项目 — 52 — 以上合计 2558.43 以上合计 2558.43 原辅料名称 投入量 (t/a) 产品名称 产出量(t/a) 备注 EVA 塑料粒原料 1969.18 EVA 塑料粒辅料 扩建后项 目 EVA 粒子(自 制原料半成品) 1900 自制原料半 成品,自用 PHYLON 及传 统模压中底 1000 万双,合 计约 1600t/a 产品 EVA 粒子(自制 原料半成品) 1900 D/C EVA 鞋配 件 200 万件,合 计约 200t/a 产品配件 TPU 粒子 0 废弃粒子 99 一般固废(损 耗率 5.0%) 废品/边角料 52.527 一般固废(损 耗率 3%) 有机废气 8.245 废气 粉尘废气 9.408 废气 以上合计 3869.18 以上合计 3869.18 — 53 — 表二-14.企业技术改造前后生产设备数量一览表 序号 1 2 生产单元 生产工序 注塑工艺 射出 IP 中底机(全 帮底装配 自动 EVA 射出成 型机) 注塑工艺 生产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及单台 产出率 TK-204TS-10S-B-2 J、M-E10SL4、 KS-910UL2、 KS912UG2 HC-210、 注塑机(TPU 射出 HYW-1700、 帮底装配 机) HC-160、HC-125、 UN200SM 单位 现有项 目数量 本项目 数量 台 6 14 台 51 -51 建成后 全厂数 增减量 量 20 0 WSD-206、 WSD-208、 WSD-208-14 台 2 1 3 WSD-508、 YXW08-MD 台 6 1 7 所属生产工 序 所在车间 /位置 备注 +14 IP 中底生产 工艺 IP 车间 ABCD 增加 -51 原评价 35 台,生产过 射出 A 车 射出 TPU 生 程增加 16 间及射出 产工艺 台以备调 B 车间 用),现全 部迁出。 +1 模压中底生 产工艺中小 发泡 研磨车间 模压中底 配套机台 (原评价 未细化说 明) +1 模压中底生 产工艺成型 成型车间 模压中底 成型机台 研磨车 间、成型 车间 不变 3 模压工艺 帮底装配 模压中底小发泡 机 4 模压工艺 帮底装配 模压中底冷热成 型机 套 21 0 21 0 模压中底生 产工艺 5 模压工艺 帮底装配 模压中底配套机 组 6 注塑工艺 帮底装配 IP 配套机组 套 41 15 56 +15 IP 中底生产 工艺 7 注塑工艺 帮底制作 烘箱 台 20 0 20 0 喷漆部 IP 车间 ABCD 喷漆部 8 注塑工艺 帮底制作 烘箱流水线 套 6 0 6 0 喷漆部 喷漆部 — 54 — 增加 不变 不变 9 注塑工艺 帮底装配 载断机 CF-526BT 台 5 0 5 0 裁剪部件片 料 裁断车间 不变 10 注塑工艺 帮底装配 小剖台 TS-702 台 2 0 2 0 裁剪部件片 料 裁断车间 不变 11 注塑工艺 帮底装配 开皮机 SM-6010 台 2 0 2 0 裁剪部件片 料 裁断车间 不变 12 注塑工艺 帮底装配 水环切造粒生产 线 JZL-165SH 套 2 1 3 +1 EVA 粒子生 造粒车间 产工艺 新增 13 注塑工艺 帮底装配 利拿式密练机 KD-75-150D 套 3 1 4 +1 EVA 粒子生 造粒车间 产工艺 新增 14 模压工艺 帮底装配 油压机 32 时 台 2 0 2 0 D/C EVA 生 中底车间 产工艺 不变 15 注塑工艺 帮底制作 自动清洗机 350 公斤/次/台,频 次 50 次/台 台 4 0 4 0 水洗消光工 序 研磨车间 不变 16 注塑工艺 帮底制作 搅拌机(桶) 台 3 0 3 0 喷漆部调漆 喷漆部 不变 康明斯 1200KW,卡 特彼律 320KW,卡 特彼律 220KW,卡 特彼律 292KW, 台 3 1 4 +1 备用发电 发电机电 房 新增康明 斯 1200KW1 台 台 7 0 7 0 空压机房 空压机房 不变 JTCK-600 套 12 0 12 0 模具 模具车间 不变 精密加工中心机 A+850 套 15 0 15 0 模具 模具车间 不变 高速雕铣机 JTCK-600C 套 7 0 7 0 模具 模具车间 不变 17 辅助公用 系统 备用发电 备用发电机 18 辅助公用 系统 压缩空气 系统 空压机 19 辅助公用 系统 模具加工 精密小型高速机 20 辅助公用 系统 模具加工 21 辅助公用 系统 模具加工 — 55 — 22 辅助公用 系统 模具加工 电火花机 MS-DZ340A 套 8 0 8 0 模具 模具车间 不变 23 辅助公用 系统 模具加工 铣床 JZ-1500 套 5 0 5 0 模具 模具车间 不变 24 辅助公用 系统 模具加工 试模机 KW-E06SL2 台 3 0 3 0 模具 模具车间 不变 25 辅助公用 系统 模具加工 焊机 HT-WY300-MK 台 3 0 3 0 模具 模具车间 不变 26 辅助公用 系统 模具加工 锯床 SHCM-S96RA 台 1 0 1 0 模具 模具车间 不变 27 辅助公用 系统 模具加工 钻床 TF-900S 台 2 0 2 0 模具 模具车间 不变 28 辅助公用 系统 模具加工 合模机 PL-3001 台 9 0 9 0 模具 模具车间 不变 29 辅助公用 系统 模具加工 喷砂机 SY-60508 台 4 0 4 0 模具 模具车间 不变 30 辅助公用 系统 模具加工 修边机 / 台 20 0 20 0 模具 模具车间 不变 31 辅助公用 系统 模具加工 模具恒温机 / 台 2 0 2 0 模具 模具车间 不变 32 注塑工艺 塑料袋制 造 制袋机 台 1 0 1 0 塑料袋 磨粉吹塑 车间 不变 33 注塑工艺 塑料袋制 造 吹膜机 台 1 0 1 0 塑料袋 磨粉吹塑 车间 不变 34 注塑工艺 塑料袋制 造 破碎机 台 1 0 1 0 塑料袋 磨粉吹塑 车间 不变 注:改扩建的项目新增加射出 IP 中底机(全自动 EVA 射出成型机)14 台,IP 配套机组 15 台,造粒设备 2 台,1200KW 的备用发电机 1 台。搬迁减少注塑 机(TPU 射出机)51 台。 — 56 — 表二-15.企业生产设备产能核算一览表 单批次 项目原 单批次单台 单批次单 全年设计 全年单台设 全年设计总 序 生产设备 设备 单台设 实际生 主要产品/生 使用原料名 所在车 料实际 单台设备年 型号、规格 单位 设备生产产 台设备原 原料总用 备设计总产 设备总产能 号 名称 数量 产产能 产工艺 称 间/位置 备生产 总用量 生产时间/h 量/件数 料用量/kg 量/kg 能/万双 /万双 时长/h /kg IP 部生产工 EVA 粒子 IPA/C 车 TK-204TS-1 台 艺射出成型 (半成品)、 2 1667 8 200 120000 2400 30 60 0S-B-2J 间 工序 填充剂 M-E10SL4 台 射出 IP 中底机 1 (全自动 KS-910UL2 EVA 射出 成型机) 台 KS912UG2 台 KM-E10SL2 台 WSD-206 2 台 9 1 1 7 1 2000 2000 1667 1667 4667 8 8 8 8 8 210 300 250 250 418 567000 90000 2400 1349 75000 2400 525000 2400 125400 模压中底 小发泡机 2400 30 30 30 25 270 30 IP 部生产工 EVA 粒子 560 万 艺射出成型 (半成品)、IPB 车间 双 工序 填充剂 30 IP 部生产工 EVA 粒子 艺射出成型 (半成品)、IPA 车间 工序 填充剂 175 IP 部生产工 EVA 粒子 IPABC 艺射出成型 (半成品)、 车间 工序 填充剂 2400 140 140 2400 160 160 342 WSD-208 台 1 5333 8 418 125400 IP 部生产工 EVA 粒子 IPABC 艺射出成型 (半成品)、 车间 工序 填充剂 模压中底生 EVA 粒子 研磨车 产工艺流程 (半成品)、 间 填充剂 440 万 中发泡工序 双 模压中底生 EVA 粒子 研磨车 产工艺流程 (半成品)、 间 中发泡工序 填充剂 — 57 — WSD-208-14 台 模压中底 3 冷热成型 机 WSD-508 台 YXW08-MD 台 套 利拿式密 13 KD-75-150D 套 练机 — 58 — 4 5333 1000 8 8 418 157 125400 2400 188100 160 160 2400 30 120 2400 30 90 209 水环切造 12 JZL-165SH 粒生产线 14 油压机 1 32 时 台 3 3 4 2 1000 2233kg 1675g 400 8 8 8 8 209 2233 1675 350 188100 2009700 2010000 210000 1900 1900 209 2400 2400 2400 670 吨 500 吨 12 模压中底生 EVA 粒子 研磨车 产工艺流程 (半成品)、 间 中发泡工序 填充剂 模压中底生 EVA 粒子 成型车 产工艺流程 (半成品)、 间 填充剂 200 万 中射出成型 件 模压中底生 EVA 粒子 成型车 产工艺流程 (半成品)、 间 中射出成型 填充剂 2010 EVA 粒子生 EVA 塑胶 造粒车 1900 吨 产工艺流程 粒、色粒、 间 切粒 填充料 2000 EVA 粒子生 EVA 塑胶 造粒车 1900 吨 产工艺流程 粒、色粒、 间 密练 填充料 24 D/C EVA 鞋 EVA 粒子 中底成 配件生产工 (半成品) 型车间 艺流程 一、施工期 本项目已建成厂房,施工期只需要进行简单的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装修阶 段会产生设备噪声、粉尘、装修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 二、运营期 项目主要从事 EVA 鞋中底的生产,本次涉及生产工艺包括有 EVA 粒子生产 工艺、IP 中底(PHYLON)生产工艺、D/C EVA 鞋配件生产工艺、模压中底生产 工艺,各工艺流程如下所示。 1、EVA 粒子生产工艺流程 粉尘、有机 废气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有机废气 图 1.EVA 粒子生产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1、称料、投(配)料:根据产品要求,将各种 EVA 塑胶粒、填充剂,按照 产品要求配比称量、设备物料口内投放投放到密炼机内,此过程会有少量粉尘产 生; 2、密炼:在密练机内进行各种原料混合均匀,生产温度在 120~125℃(常压) , 由于原料熔融温度均在 130℃以上,此过程不会有化学反应产生,只是单纯使各 原料混合均匀,混合过程产生少量粉尘及有机废气,混料及密炼过程均在密闭环 境下进行,设备配套有间接水冷却系统,冷却水为普通自来水,仅在设备内循环 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密炼机出来的胶料出胶温度控制在(100-120℃) 。 — 59 — 密炼和开炼过程是均不使用硫化剂。 3、开炼、出片:密炼后先检查温度,看设定处的薄厚度是否达到产品厚度 的标准,并将密炼后从材料用自动上料机投入到开炼机内束薄,此过程需要用循 环冷却水进行冷却,达到标准降温效果,生产温度控制在 60~80℃,开炼后材料 通过出片机出片,此过程,温度不高,产生废气量较少; 4、滚轮:将密炼后的原料通过滚轮压制,根据产品要求,压制期间放入塑 胶色粒,使原料按照要求配色; 5、切条/造粒:将压制完成的胶块进行切条或破碎造粒,此过程主要为噪声 污染; 6、裁断/自检:将切好的胶条按要求进行裁断,此过程产生边角料; 7、送至下一工序:将裁好的胶条和胶粒根据产品生产要求,送至中底生产 部门。 (EVA 粒子生产过程的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加水,不外排。) 2、IP 中底(PHYLON)生产工艺流程 有机废气 有机废气 有机废气 图 2.IP 中底(PHYLON)生产工艺流程图 建成后射出 IP 中底全自动机组 20 组(设备),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 60 — 1、清模/喷洒水性脱模剂:人工使用水性脱模剂清理模具,防止产品粘接在 模具中; 2、合模/加热:使用自制的 EVA 粒子通过自动成型机生产成型,此过程有少 量的有机废气产生; 3、开模取成品:成型后自动开启模具,人工将成品拿出; 4、剪尾料/放入定型箱:将成品尾料剪去,放入定型箱中定型,此过程产生 边角料; 5、过热定型箱/压块成型:根据产品要求,将成品放入热定型箱(80-100℃) 压块成型定型时长根据产品厚度控制,主要作用为固定鞋底形态,此过程产生少 量废气;冷热定型即用热水(90-100 度)和冷水定型,定型用水,循环利用,不排 放。 6、修剪毛边:人工修剪毛边,此过程产生边角料; 7、水洗消光:将产品放入自动清洗机内清洗消光,清洗后通过配套风机吹 干,清洗主要是为了去除表面灰尘,清洗使用自来水,不添加清洗剂,主要方式 为喷淋冲洗,清洗过程产生清洗废水;单台设备的清洗用水量(喷淋及清洗方式 350 公斤/次/台,频次 50 次/台/天),项目总共有 4 台清洗设备,设备内水箱的尺 寸(容量 2 立方米),清洗水在每次清洗后都需要更换,更换的废水去向流入污 水处理厂处理。 8、二次修边:人工修剪毛边,此过程产生边角料,固废; 9、QC 检验、整理包装、缴库:人工检验产品,合格产品整理包装、入库; 不合格产品返修或报废。 (1、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加水,不外排;2,水洗消光用水 27000t/a; 3,定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D/C EVA 鞋配件生产工艺流程 — 61 — 图 3.D/C EVA 鞋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1、称料、放料:将 EVA 塑胶粒(自制)、填充剂等原辅材料按照生产要求 进行称量配比,并将其投入射出成型机; 2、加热发泡:通过控制加热时间和加热温度使原料进行发泡成型;利用电 能加热至 160℃左右(EVA 塑胶粒原料分解温度大于 350℃)。发泡的工作原理 是使发泡剂在一定温度下进行化学分解反应,分解出氮气和二氧化碳,使胶料膨 胀发泡,形成性能良好的微孔结构。小模发泡后即为 EVA 鞋中底粗坯。发泡过程 产生有机废气和噪声。 本项目使用的发泡剂偶氨二甲酰胺的发泡分解反应机理如下: 2NH2CONNCONH2——→NH2CONHNHCONH2+N2+HNCO 3、开模取料:成型后自动开启模具,人工将成品拿出; 4、冷却/凉料:将成品放入凉水中冷却或放入凉架上自然冷却,冷却水循环 利用,定期排放; 5、切条、剖片:将半成品裁成一定规格的片材,送入下一步工序; 6、滚筒/对剖:将片材放入滚筒中加热挤压成型,可根据产品要求适当加入 塑胶色粒,加工成不同颜色的片材; — 62 — 7、裁断/自检:将片材按要求裁断成一定规格的半成品,此过程会产生少量 的不合格产品; 8、QIP 抽检、包装:人工对产品进行检查后送入包装部进行包装后出货。 4、模压中底生产工艺流程 有机废气 图 4.模压中底生产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1、小发泡:也叫模内小发泡,将造粒生产好的粒料放入机器料斗内用自动 称料机依据各型体设定的重量(约 20g-200g/只)称重后自行投入模具内,合模用 约 175°-180°的温度加热发泡成型, 发泡成型时间约 450-600 秒后开模即是半成品; — 63 — 此工艺使用自动小发泡机器生产利用电能加热至 175°-180°左右。发泡的工作原理 是使发泡剂在一定温度下进行化学分解反应,分解出氮气和二氧化碳,使胶料膨 胀发泡,形成性能良好的微孔结构。小模发泡后即为 EVA 鞋中底粗坯。发泡过程 产生有机废气和噪声。 本项目使用的发泡剂偶氨二甲酰胺的发泡分解反应机理如下: 2NH2CONNCONH2——→NH2CONHNHCONH2+N2+HNCO 2、研磨:将生产好的小发泡材料的表面用布轮进行打磨加工,此过程产生 少量的粉尘,通过配套的吸尘器收集除尘;此处打磨是为了增加小发泡材料的流 动性和效果效果,此处需要用到打磨机、布轮、防尘口罩。 3、成型:将有需要加装 TPU 片的材料刷热溶胶及处理剂后(此工艺是依据 产品的需求生产, 如有此工艺需要在喷漆部有 VOC 收集的设备下操作刷胶工序) , 放入模具内,与 EVA 材料一起成型;如没有此工艺的流程是直接将研磨好的材料 直接放入模具内进行成型,合模密闭加热至 165℃~175℃,同时施加一定的压力, 使小发泡材料加热成型。加热成型后的材料需要再次用冷却水将加热后成型的材 料进行冷却定型,冷却后成品需要在模具达到 35°以下的温度取模。成型过程产 生少量有机废气、冷却循环水、噪声;使用的设备为成型机台。(冷却用水新鲜 水用量 22452t/a,循环使用,定期加水,不外排) 4、修边/剪边/清洗:将成型后的产品进行修边整理,如发现有污染的材料需 要用肥皂水进行清洗,此过程产生边角料,及少量含有表面清洗剂的清洗废水。 清洗在自动清洗机内清洗进行,清洗后通过配套风机吹干。单台设备的清洗用水 量(喷淋及清洗方式 350 公斤/次/台,频次 50 次/台),项目总共有 4 台清洗设备, 设备内水箱的尺寸(容量 2 立方米),清洗水在每次清洗后都需要更换,更换的 废水去向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5、产品检验:通过机械和工人对产品进行检验,合格产品送入包装工序, 不合格产品进行返修或报废; 6、整理包装:合格产品送入包装部进行包装后出货。 — 64 — 表二-16.本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情况一览表 类别 废水 产污环节 污染源 主要污染因子 处理措施 办公生活 生活污水 pH、CODcr、 BOD5、SS、 NH3-N、LAS、 动植物油 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 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 入市政污水管网 冷却 循环冷却 水 /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外排,不外排 地面清洗 清洗废水 CODcr、SS 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 入市政污水管网 半成品清 洗 清洗废水 CODcr、SS 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 入市政污水管网 投(配)料 投(配) 料粉尘 颗粒物 造粒车间 有机废气 非甲烷总烃 IP(A、B) 车间(IP 密 有机废气 炼/射出成 型) 非甲烷总烃 IP(C、D) 车间(IP 密 有机废气 炼/射出成 型) 非甲烷总烃 成型车间 (D/CEVA 鞋配件机 组密炼/发 泡/成型) 有机废气 非甲烷总烃 研车间(模 压中底机 有机废气 非甲烷总烃 废气 经集尘机收集处理后于车间内排 放。 采用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集气罩 设罩口对准操作工位/设备开口位 置,尽量靠近废气散发位置,相应 工位所有 VOCs 逸散点控制风速不 小于 0.5m/s 等),经收集后再经“水 喷淋+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附”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引至不低 于 15m 排气筒排放(DA003) 采用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集气罩 设罩口对准操作工位/设备开口位 置,尽量靠近废气散发位置,相应 工位所有 VOCs 逸散点控制风速不 小于 0.5m/s 等),经收集后再经“水 喷淋+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附”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引至不低 于 15m 排气筒排放(DA007) 采用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集气罩 设罩口对准操作工位/设备开口位 置,尽量靠近废气散发位置,相应 工位所有 VOCs 逸散点控制风速不 小于 0.5m/s 等),经收集后再经“水 喷淋+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附”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引至不低 于 15m 排气筒排放(DA008) 采用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集气罩 设罩口对准操作工位/设备开口位 置,尽量靠近废气散发位置,相应 工位所有 VOCs 逸散点控制风速不 小于等 0.5m/s),经收集后再经“水 喷淋+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附”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引至不低 于 15m 排气筒排放(DA009) 采用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集气罩 设罩口对准操作工位/设备开口位 — 65 — 组密炼/发 泡/ 成型) 备用发电 机 打磨粉尘 废气 发电机尾 气 SO2、NOx、烟 尘 食堂 油烟废 油烟 调漆间(原 有项目,仅 改造废气 收集及处 理措施) 有机废气 VOCs 喷漆车间 (原有项 目,仅改造 废气收集 及处理措 施) 有机废气 VOCs 尾料、残次 品、废边角 料 一般固废 废塑料 经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回 收处理 原材料废 包装材料 一般固废 废塑料袋、纸 箱、木箱等。 经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回 收处理 粉尘处理 设施 一般固废 集尘设备收集 的树脂粉尘 经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回 收处理 有机废气 处理 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 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 运处理。 有机废气 处理 危险废物 废催化剂 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 运处理。 包装材料 危险废物 废(脱模剂、发 泡剂)包装桶 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 运处理。 设备维保 危险废物 废润滑油、废机 油及废含油抹 布、手套等 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 运处理。 喷淋沉渣 危险废物 含有机物 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 运处理。 生产设备 运行 机械噪声 机械噪声 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墙体隔声 磨台 固体废 弃物 噪声 — 66 — 置,尽量靠近废气散发位置,相应 工位所有 VOCs 逸散点控制风速不 小于等 0.5m/s),经收集后再经“水 喷淋+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附”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引至不低 于 15m 排气筒排放(DA010) 经配套集尘机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 组织排放。 经发电机烟管排放,排放高度 15m (DA005,原有) 经现有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 放(DA006,原有)。 调漆房有机废气经密闭车间负压收 集+包围型集气罩方式(仅保留 1 个 操作工位面,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少 于 0.5m/s)收集,经收集后再经“水 喷淋+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附”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引至不低 于 15m 排气筒排放。(DA002,原 有) 喷漆车间废气采用经密闭车间负压 收集+包围型集气罩方式(仅保留 1 个操作工位面,敞开面控制风速不 少于 0.5m/s)收集,废气经管道收 集至废气处理设施经“水喷淋+高效 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 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DA001,原有) 颗粒物 三、扩建前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办理情况 万裕(清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总占地面积 65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8735.71 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各类鞋底、中底及有关塑胶制品。 扩建前,现有项目的环保手续办理情况如下所示 表二-17.企业现有环保手续情况一览表 时间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文件名 建设内容 审批文号 2005 年 8 月 17 日 年产射出 PHYLON300 万裕(清新)塑胶制 万双、PU 大底 80 万双、 品有限公司《运动鞋 EVA 粒子 500 吨、TPU 材塑胶制品生产项 鞋眼扣、T/B、成型片约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80 万双 2008 年 7 月 4日 《关于运动鞋材塑 胶制品产项目》的验 收 / 环验[2008]09 号 2015 年 7 月 31 日 《万裕(清新)塑胶 制品有限公司锅炉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 对项目原有 1 台 4t/h 燃 煤锅炉更换为 1 台 6t/h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原有 1 台 5.4t/h 燃油锅炉 保持不变 清新环审[2015]65 号 2016 年 11 月 18 日 《关于万裕(清新) 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锅炉改造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的批 复》 / 清新环保验[2016]26 号 2018 年 2 月 22 日 《万裕(清新)塑胶 制品有限公司技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 取消 PU 大底生产,淘汰 1 台 5.4t/h 的燃油锅炉 (备用),新增模具产 工艺、新增喷漆部。技 改后项目年产射出 PHULON 300 万双、年 产 EVA 粒子 500 吨、射 出 TPU 鞋眼扣、T/B、成 型片 80 万双以及年产模 具 3000 套。 清新环审[2018]20 号 2018 年 8 月 14 日 在建设项目性质、规模、 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 《关于万裕(清新) 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 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态破坏的措施等未发生 锅炉变更建设单位 变动的前提下,原则上 备案请示的复函》 同意万裕(清新)塑胶 制品有限公司的建设单 位变更为清远东燃热能 / / — 67 — 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3 日、2018 年 11 月 25 《万裕(清新)塑胶 制品有限公司技改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意见》、《关于 万裕(清新)塑胶制 品有限公司技改项 目配套噪声、固体废 物污染防治设施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意 见》 2020 年 3 月 31 日 选用原厂区范围内的磨 《万裕(清新)塑胶 粉吹塑车间作为扩建项 制品有限公司年产 目的生产车间,占地面 塑胶袋 50 吨扩建项 积 180 m2,建筑面积 180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m2,新增年产塑胶袋 50 吨。 2020 年 07 月 13 日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 记回 2020 年 11 月 13 日 万裕(清新)塑胶制 品有限公司年产塑 胶袋 50 吨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意见 / / 验收⼯作组同意项⽬通 过环境保护竣⼯验收。 (清新环保验[2018]36 号) 清新环审〔2020]26 号 登记编号 91441800739886161Y001Z / 四、技改扩建前生产工艺流程: 技改前,项目的主要产品为注塑产品及模具产品,其中注塑产品主要有:塑 胶袋、PHYLON 及传统模压中底、EVA 粒子、射出 TPU 鞋眼扣、T/B、成型片。 其生产工业流程如下所示。 1、模具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图 5.模具生产工艺流程图 铣床:主要用铣床在工件上加工各种表面的机床,通过铣刀旋转运动,对工 件进行铣削加工; 刨床:用刨刀对工件的平面、沟槽或成形表面进行刨削的直线运动机床。 — 68 — 雕铣:利用各种道具对工件进行精细雕刻或切割、镂铣; 放电加工:在一定介质中,利用两极(工具电极与工件电极)之间脉冲性火 花放电时的电腐蚀现象对材料进行加工,以使零件的尺寸、形状和表面质量达到 预定要求。 2、塑胶袋生产工艺流程 图 6.塑胶袋生产线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概述: 混料:根据产品需求,把 PE 颗粒、填充料、色母粒按比例配比放入搅拌桶 内搅拌,搅拌时间为 15min,搅拌完成后转移至吹膜机料斗内。该工序产生少量 投(配)料粉尘和设备运行噪声。 吹膜、收卷:将搅拌好的 PE 颗粒、填充料、色母粒放置于料斗内,靠粒子 本身的重量从料斗进入螺杆,当粒料与螺纹斜棱接触后,旋转的斜棱面对塑料产 生与斜棱面相垂直的推力,将塑料粒子向前推移。在推移过程中,由于塑料与螺 杆、塑料与机筒之间的摩擦以及粒子间的碰撞摩擦,同时还由于料筒外部加热而 — 69 — 逐步熔化。熔融的塑料经机头过滤去杂质后从模头模口出来,经风环冷却后吹制 成塑料袋,再通过吹膜机的收卷器将塑料袋卷成卷。该工序产生吹膜废气、废过 滤筛网和设备运行噪声。 (3)制袋:根据自用所需的产品尺寸,在制袋机上设置相应的参数(如长 度等),以生产出不同规格的产品。该工序产生少量边角料和设备运行噪声。 (5)成品检验:对产品进行检验,如符合使用条件,即为成品。如有破损, 即为残次品。 (6)破碎:残次品和边角料经收集,由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工序, 不外排。该工序产生少量破碎粉尘和设备噪声。 3、IP 中底(PHYLON)生产工艺流程 图 7.IP 中底(PHYLON)生产工艺流程图 (1)清模/喷洒离型剂:人工使用离型剂清理模具,防止产品粘接在模具中; (2)合模/加热:通过自动成型机生产成型,此过程有少量的有机废气产生; (3)开模取成品:成型后自动开启模具,人工将成品拿出; (4)剪尾料/放入定型箱:将成品尾料减去,放入定型箱中定型; (5)过热定型箱/压块成型:根据产品要求,将成品放入热定型箱(80-100℃) 压块成型,此过程无废气产生; — 70 — (6)修剪毛边:人工修剪毛边,此过程产生边角料; (7)水洗消光:将产品放入自动清洗机内清洗消光,清洗后通过配套风机 吹干; (8)QC 检验、整理包装、缴库:人工检验产品,合格产品整理包装、入库; 不合格产品返修或报废。 4、EVA 粒子生产工艺流程 图 8.EVA 粒子生产工艺流程图 (1)称料、投(配)料:根据产品要求,将各种原材料称量、投放到密炼 机内,此过程会有少量粉尘产生; (2)密炼:将各种原料混合均匀,生产温度在 120~125℃,由于各原料熔融 温度均在 130℃以上,此过程不会有化学反应产生,只是单纯使各原料混合均匀, 混合过程产生少量粉尘,设备配套有水冷却系统,冷却水为普通自来水,仅在设 备内循环使用,不外排; (3)开炼、出片:进一步将原料混合,生产温度在 60~80℃,开炼后材料通 过出片机出片; (4)滚轮:将密炼后的原料通过滚轮压制,根据产品要求,压制期间放入 塑胶色粒,使原料按照要求配色; (5)切条/造粒:将压制完成的胶块进行切条或破碎造粒; (6)裁断/自检:将切好的胶条按要求进行裁断,此过程产生边角料; — 71 — (7)送至下一工序:将裁好的胶条和胶粒根据产品生产要求,送至中底生 产部门。 5、D/C EVA 鞋配件生产工艺流程 图 9.D/C EVA 鞋配件生产工艺流程图 (1)称料、放料:将各种胶粒、助剂等原辅材料按照生产要求进行称量配 比,并将其投入射出成型机; (2)加热发泡:通过控制加热时间和加热温度使原料进行发泡成型; (3)开模取料:成型后自动开启模具,人工将成品拿出; (4)冷却/凉料:将成品放入凉水中冷却或放入凉架上自然冷却; (5)切条、剖片:将半成品裁成一定规格的片材,送入下一步工序; (6)滚筒/对剖:将片材放入滚筒中加热挤压成型,可根据产品要求适当加 入塑胶色粒,加工成不同颜色的片材; (7)裁断/自检:将片材按要求裁断成一定规格的半成品,此过程会产生少 量的不合格产品; (8)QIP 抽检、包装:人工对产品进行检查后送入包装部进行包装后出货。 — 72 — 6、射出 TPU 鞋眼扣、T/B、成型片生产工艺流程 图 10.射出 TPU 生产流程图 (1)配料:将 EVA 胶粒、助剂等材料按一定的比例配比并将其投入射出成 型机; (2)生产成型:将混合好的原料加热熔融,射出成型,此过程产生少量的 有机废气; (3)自检及抽检:人工检验产品,合格产品送至下一工序,不合格产品回 收或报废; (4)修边整理:将产品进行修边整理,此过程产生边角料; (5)QIP 检验、打包、缴库:人工检验产品,合格产品进行打包整理入库, 不合格产品回收或报废。 — 73 — 7、传统模压中底生产工艺流程 图 11.模压中底生产流程图 1、发泡成型:将各种胶粒、助剂等原辅材料按照生产要求进行称量配比, 并将其投入全自动 EVA 射出发泡成型机; 2、大发泡:通过控制加热时间和加热温度使原料进行发泡,大发泡做出来 的是板材; — 74 — 3、小发泡:也叫模内小发泡,将练好的胶粒称重后投入模具内,合模加热 发泡成型,开模即是半成品; 4、锯台、剖台、裁断:将发泡后的成型板材、成型鞋材进行裁剪加工; 5、贴合:将上述加工好的半成品进行贴合,贴合过程使用水性胶水,产生 少量的有机废气; 6、磨台/倒台/扫棕:将半成品进行表面修饰加工,此过程产生少量的粉尘, 通过配套的吸尘器收集除尘; 7、修边/剪边/清洗:将产品进行修边整理,此过程产生边角料,修边后的产 品放入自动清洗机内清洗,通过配套风机吹干; 8、产品检验:通过机械和工人对产品进行检验,合格产品送入包装工序, 不合格产品进行返修或报废; 10、整理包装:合格产品送入包装部进行包装后出货。 8、喷漆部生产工艺 图 12.喷漆部生产工艺流程图 1、打色:按照生产要求,在调漆房内对油墨进行调色,此过程产生一定的 有机废气; 2、表面清洗:将鞋底表面的油渍、灰尘以及其他污染物清洗干净,使处理 剂能更好的渗透及附着; — 75 — 3、表面处理:人工对鞋底进行擦处理剂,加强油漆附着力,然后放入烘干 机内进行烘干,此过程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 4、喷漆/转印/移印:对鞋底进行补色涂墨,并按生产要求进行印刷。其中印 刷分为转印和移印。转印是用热力把图案从胶膜转印到工作表面上;移印是油墨 涂在钢板上,将印头下降到钢板将图案内的油墨沾起,然后将印头移位下降至产 品将图案盖上。该过程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 5、整理、检验、包装、出货:将处理好的鞋底进行配对整理,检查是否有 污染,颜色是否正确,效果是否符合标准,合格产品进行包装出货,不合格产品 返修或报废。 五、现有项目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表二-18.现有项目产污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现有项 目 废水 现有项目 产污环节 污染源 主要污染 因子 办公生活 生活污水 CODcr、 BOD5、SS、 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 NH3-N、 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 LAS、动植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物油 设备间接 冷却 循环冷却水 / 循环使用,不外排 设备清洗 清洗废水 CODcr、SS 半成品清 洗 清洗废水 CODcr、SS 收集经预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 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 网 投料粉尘 颗粒物 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内通 风换气。 加热、密 炼、造粒、 发泡、模压 成型等 有机废气 非甲烷总 烃 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内通 风换气。 磨台 打磨粉尘废气 颗粒物 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内通 风换气。 投料 废气 调漆间 喷漆车间 — 76 — 有机废气 有机废气 VOCs VOCs 现有项目环保处理措施 调漆间 1 个有机废气排放口 (DA002),废气处理工艺是:“微 碳纳米级微薄紫外光催化装置+高 效喷淋吸收塔”; 喷漆车间 2 个有机废气排放口 (DA001、DA003),废气处理工 艺是:“微碳纳米级微薄紫外光催 化装置+高效喷淋吸收塔”; 塑胶袋车 间 备用发电 机 食堂 固体废 弃物 噪声 非甲烷总 烃 有机废气 塑胶袋车间 1 个有机废气排放口, 排放口编号为 DA004,处理工艺是 “两级活性炭吸附”; 发电机尾气 SO2、NOx、 经发电机烟管排放,排放高度 15m 烟尘 (DA005) 油烟废气 经现有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 排放(DA006)。 油烟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堆放处,并做 好堆放处的卫生清洁,防治蚊蝇滋 生,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 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 回用或经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 公司处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置。 生产设备 运行 机械噪声 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墙体隔声, 厂界达标排放 项目生产设备、车间及环保设施现状照片如下所示。 射出 IP 中底机(全自动 EVA 射出成型机) TPU 射出机 调漆房 — 77 — — 78 — 模压中底成型机 喷漆车间喷漆工位密闭 喷漆车间有机废气排放口 喷漆车间有机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控 一般固废仓 危废仓 厂内污水处理站 危废仓内部 六、原项目废水排放情况 现有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三级隔 油隔渣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再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标准后再排入太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经管道排放至自建污水 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太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现有项目水污染物总 量控制指标计入太平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内,因此现有项目不设水污染物 总量控制指标。 生产废水包括车间地面清洁水、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 15100t/a。生活污水 产生量为 49.18t/d(14752.8t/a)。根据建设单位于 2019 年 06 月 15 日进行的废水 监测数据(报告编号:SM03D039202)污染物排放情况,可知,原项目废水达到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现有全厂综合废水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如下。 表二-19.企业现有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综合废水 (29852.8t/a) 排水标准 CODcr 硫化物 SS NH3-N 石油类 排放浓度 (mg/L) 20 0.005L 4L 0.112 0.06L 排放量(t/a) 0.597 / / 0.000334 /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500mg/L 1.0mg/L 400mg/L / 20mg/L 备注:排放浓度低于检出极限用“L”表示。 — 79 — 七、现有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现有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塑胶袋生产车间投(配)料及破碎粉尘废气、塑 胶袋生产车间吹膜有机废气;喷漆部有机废气;模具加工的油烟;鞋底生产的投 (配)料及磨台粉尘,密炼加热、热压成型、射出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食 堂油烟废气等。 由于现有造粒、鞋底及配件生产车间均为无组织排放,因此本评价收集了企 业验收监测结论及对厂界有机废气浓度、颗粒物浓度进行了补充监测。具体见附 件所示。 1、塑胶袋生产车间 ①投(配)料及破碎粉尘 根据原项目评价,现有塑料袋生产投(配)料粉尘主要是粉末状原料色母投 (配)料产生的,投(配)料粉尘产生量为 0.0025t/a。破碎粉尘来源于边角料及 不合格品的破碎,破碎粉尘产生量为 20kg/a,即 0.02t/a。投(配)料及破碎工序 产生的粉尘总量为 0.022t/a,排放速率为 0.00092kg/h(按年工作 300 天,日工作 时间 8 小时)。由于粉尘产生量较小,不对粉尘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通过加强 车间机械通排风和自然通风。根据企业提供的 2020 年 11 月的《万裕(清新)塑 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胶袋 50 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监测结论, 现有项目各厂界粉尘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②吹膜有机废气 现有项目塑料袋生产车间的吹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均以非甲烷总烃进行 表征,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0.0132t/a,产生速率约为 0.0055kg/h。企业在吹膜工 序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效率达到 90%,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 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风机设计风量为 5000m3/h,尾气引至不低于 15m 排气筒 排 放 。 经 处 理 后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有 组 织 排 放 量 为 0.00106t/a , 排 放 速 率 为 0.000441kg/h , 排 放 浓 度 为 0.0882mg/m3 ; 无 法 捕 集 的 非 甲 烷 总 烃 产 生 量 为 — 80 — 0.00132t/a,排放速率为 0.00055kg/h。根据企业提供的 2020 年 11 月的《万裕(清 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胶袋 50 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验 收监测结果,现有项目吹膜工序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 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中排放限值 要求。 表二-20.原塑料袋生产废气污染源强产排汇总一览表 产生情况 产生 工序 污染 物 吹膜 工序 非甲 烷总 烃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产生量 (t/a) 排放速 率 (kg/h) 排放量 (t/a) 排放速 排放浓度 率(kg/h) (mg/m3) 排放量 (t/a) 排放速 率(kg/h) 0.0132 0.0055 0.00106 0.000441 0.00132 0.00055 0.0882 2、现有项目喷漆部有机废气 现有项目的喷漆车间内从事贴合、补色涂墨、转印、移印作业,贴合过程使 用到胶水,胶水及处理剂使用量约为 3344kg/a。油墨使用量约为 5500kg/a。根据 原项目评价,贴合工艺胶水及喷漆部油墨的使用情况见下表。 表二-21.现有项目贴合工艺胶水及喷漆部油墨的使用情况一览表 序号 1 2 位置 贴合线 原辅材料名 称 年用量(kg/a) VOC 含量 非甲烷总烃 挥发量 (kg/a) 油性胶水 2279 0.83 1892 油性处理剂 1065 1.00* 1065 3344 / 2957 水性油墨 4600 0.1 460 油性油墨 900 0.7 630 5500 / 1090 小计 1 2 喷漆线 小计 合计 4047 *参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的通知》(粤环 函[2019]243 号)。 现有喷漆车间分别设置 3 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收集处理调墨、喷涂、贴合三 部分的废气。调墨过程溶剂挥发率按 10%估算,其余均在喷涂烘干/风干过程中挥 — 81 — 发。由此核算,现有喷涂车间各部分废气收集情况见表二-22。 现有喷漆车间有机废气产生工序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 2 套 60000m3/和 1 套 30000m3/h 的“微碳纳米级徼波紫外光催化分解+高效喷淋吸收塔”处理设施处理 后,引至 13.5 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本评价按设备的设计收集效率和处理效率 均不低于 80%估算。根据估算现有喷漆车间有机废气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制 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7-2010)第Ⅱ时段排放标准;非甲 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注《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 段二级标准,但有组织废气排放量 0.6476t/a,超出原评价批复核准的废气排放量 0.404t/a。 表二-22.现有喷漆车间有机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产生工 序 污染 物 调漆间 喷漆线 有组织收集情况 有组织排放 VOCs 速率 (kg/h) 0.036 产生量 (t/a) 0.0872 浓度 (mg/m3) 0.2 速率 (kg/h) 0.007 VOCs 0.327 0.7848 1.1 VOCs 以上合计 0.986 2.3660 3.3 贴合线 3.2380 无组织排放 0.0174 速率 (kg/h) 0.009 排放量 (t/a) 0.0218 0.065 0.1570 0.082 0.1962 0.197 0.4732 0.246 0.5915 排放量(t/a) 0.6476 0.8095 根据 2018 年的《万裕(清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意见》可知,喷漆车间有组织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进入“微碳纳米级微波 紫外光催化装置+高效喷淋吸收塔”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制鞋行业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 II 时段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收集效 率和处理效率均不低于 80%。 无组织废气经过加强车间内通风系统,加强厂区绿化,有机废气达到广东省 地方标准《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 II 时段排放 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 放限值》(.DB44/27-2001)第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3、模具加工的油烟 本项目使用电火花机进行放电时会产生少量油烟,由于排放量较小,通过生 — 82 — 产车间强制排风系统,加强车间通风效果,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无组织粉尘废气 (1).投(配)料粉尘 现有项目粉料物料的投(配)料过程产生少量粉尘废气,投(配)料工序年 作业时长约 300h。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粉尘逸散系数,并结合同 行业实际情况,投(配)料过程粉尘产污系数按 0.5kg/t 原料用量计,现有项目粉 料用量占总物料的 10%,EVA 粒子原料用量为 1446.659t/a,TPU 粒子原料用量为 1051.43t/a(原项目环评中未体现该用量),则粉状原料总用量约为 255.143t/a, 则投(配)料搅拌过程中粉尘产生量约为 0.1276t/a,投(配)料粉尘产生量不大, 企业通过降低投(配)料高度,减少粉料投(配)料损失,加强车间通风,及时 清洁地面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密炼粉尘 项目密炼过程产生的粉尘,产生量极少,且密炼过程全密闭,粉尘通过密炼 机配套吸尘装置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磨台粉尘 现有项目磨台/倒台/扫棕工序,将半成品进行表面修饰加工,此过程产生少 量的粉尘,通过配套的吸尘器收集除尘。根据项目生产经验此过程粉尘产生量约 为 0.5%,现有项目年产射出 PHYLON 及传统模压中底 300 万双,每双重量在 23g-600g , 根据 原 辅 材料 用 量 射出 PHYLON 及传 统 模 压中 底 的 总 重量 约为 1447t/a。则粉尘产生量约为 7.09t/a。项目现有配套的吸尘器收集除尘的去除效率 95%估算,磨台粉尘废气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量约为 0.3545t/a。现有项目磨台粉 尘废气经配套的吸尘器收集除尘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加强废气车间 通风及车间清洁,对厂界外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根据 2018 年的《万裕(清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意见》可知,现有项目厂界的无组织废气经过加强车间内通风系统,加强厂区 绿化,厂界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 83 — 第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根据 2020 年的《万裕(清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胶袋 50 吨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监测结论,现有项目各厂界粉尘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5、密炼加热、热压成型、射出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 现有项目鞋底生产过程射出、灌注以及热压、密炼、发泡等过程均会产生少 量的有机废气。现有项目未统计此部分有机废气产生量,根据广东省《印刷、制 鞋、家具、表面涂装(汽车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中塑料 和橡胶鞋及制品排放系数,项目有机废气产生如下表所示: 表二-23.项目有机废气产生情况一览表 产品 原辅材料名称 用量(t/a) 产污系数 (kg/t) 非甲烷总烃产 生量(t/a) PHYLON 及传统模压中 底及 EVA 粒子生产线 EVA 胶粒 1350.00 2.368 3.1968 射出 TPU 鞋眼扣、T/B、 成型片生产线 EVA 胶粒 946.29 2.368 2.2408 注:EVA 塑料粒等塑胶、有机物原料占 90%,其余配料占 10%。 现有项目密炼加热、热压成型、射出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车间通风后通过 无组织排放。 根据 2018 年的《万裕(清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意见》可知,现有项目的密炼加热、热压成型、射出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 加强车间内通风系统,加强厂区绿化,厂界有机废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制鞋 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 II 时段排放标准无组织排 放标准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烧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6、备用发电机尾气 现有项目设有 3 台备用发电机,功率分别为 320KW、220KW 及 292KW,备 用发电机平时很少开启,只在停电或消防紧急用电时需要,平均每个月使用 4h, 年使用 48h。按发电机设备参数耗油量在 70~86L/h,本评价按 80L/h 计。项目备 — 84 — 用柴油发电机年耗 0#柴油约 11.52m3/a(9.9t/a)(柴油含硫率不高于 0.001%,密 度取 0.86kg/L)。 现有项目备用发电机单台烟气量为 2000Nm3/h,一般柴油发电机废气污染物 的产生量采用环评工程师注册培训教材《社会区域》给出的计算参数计算:SO2: 0.595g/L,NOx:2.56g/L,烟尘:0.714g/L。则备用柴油发电机 SO2、NOx、烟尘 产生量依次为 6.854kg/a、29.491kg/a、8.225kg/a,现有项目的备用发电机产生的 废气经专用烟道排放。现有备用发电机烟气产生情况如下所示。由于备用发电机 使用时间很少,其尾气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大影响。 表二-24.现有项目备用发电机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发电机型 油耗系 柴油用 柴油用 排放系数 排放量 排放浓度 排放标准 污染物 号 数(L/h) 量(L/a) 量(t/a) (g/L) (kg/a) (mg/m3) (mg/m3) SO2 0.595 6.854 23.80 500 NOx 2.560 29.491 102.40 120 320KW 烟尘 0.714 8.225 28.56 120 220KW 80 11520 9.9 292KW 排气量 2000Nm3/ 288000 / / 台 (Nm3/a) 7、油烟废气 项目有员工 683 人在厂内就餐,厂区内设有食堂,每天供应三餐,食堂厨房 设置 2 个灶头每天工作约 5 小时。现有项目食堂油烟废气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2.0mg/m3)。项目厨房以电力为能源,其使 用过程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现有项目废气产品及措施汇总表见后文表二-26 所示。 八、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塑料袋生产车间:现有项目塑料袋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和残次品经收集 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包装材料和废过滤筛网经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 公司,不外排;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龙善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 理; 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堆放处,并做好堆放处的卫生清洁,防治蚊蝇滋生, — 85 — 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 现有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如下所示。 表二-25.现有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固废类别 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 固废 危险废物 污染物名称 单位 产生量 (t/a) 排放量 (t/a) 处置情况 生活垃圾 t/a 188.4 0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至堆放 处,并做好堆放处的卫生清 洁,防治蚊蝇滋生,定期交 由环卫部门清理。 塑料袋废边角 料和残次品 t/a 4 0 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废过滤筛网 t/a 0.2 0 经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公 司处理。 塑料粒废包装 物 t/a 0.8 0 经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公 司处理。 鞋底边角料及 废品 t/a 150 0 经收集后交由进出口检验部 门进行回收处理 废模具 t/a 3 0 经收集后交由进出口检验部 门进行回收处理 金属碎屑 t/a 17 0 对外销售给废物利用单位处 理 废有机溶液及 其外包装 t/a 4.5 0 表面处理污泥 t/a 0.2 0 废胶水容器* t/a 2.18 0 废抹布 t/a 2 0 废切削油 t/a 0.08 0 废 UV 光管* t/a 0.06 0 废活性炭 t/a 3.046 0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 资质单位处置。 废机油 t/a 8 0 注:废胶水容器按 0.5kg/个折算,原产生 4365 个/a,折合约 2.18t/a。 废 UV 光管按 0.2kg/支,原产生 300 支/a,折合约 0.06t/a。 九、噪声污染及防治情况 现有项目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音、设备减振降噪等综合处理措 施。根据企业提供的 2020 年 11 月的《万裕(清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胶 袋 50 吨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验收监测结果,现有项目各厂界噪 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要 求。 — 86 — 十、现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实情况 现有项目废气、废水及噪声污染物均达标排放,项目通过相关环保验收后投 入生产,符合环保要求。 根据企业介绍,现有项目目前无环保投诉。 — 87 — 表二-26. 现有项目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生产线/ 车间 装置 污染源 污染物 调漆间 原编号 DA003 (技改 后调整 VOCs 编号为 DA002 ) 核算方法 物料平衡法 产生情况 废气量 (万 浓度 速率 产生量 3 Nm /a) (mg/m3) (kg/h) (t/a) 7200 治理措施 排放情况 核算排 去除 浓度 速率 排放量 放时间 率(%) (mg/ (h) (kg/h) (t/a) m3) 1 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微碳纳米级 徼波紫外光催化分解+高效喷淋吸 0.036 0.0872 收塔”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 15 米 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80 0.2 0.007 0.0174 2400 5 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微碳纳米级 徼波紫外光催化分解+高效喷淋吸 0.327 0.7848 收塔”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 15 米 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80 1.1 0.065 0.1570 2400 80 3.3 0.197 0.4732 2400 喷漆线 原编号 VOCs DA001 贴合线 原编号 DA002/ 本次技 改喷漆 VOCs 线与贴 合线合 并排气 筒 物料平衡法 14400 16 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微碳纳米级 徼波紫外光催化分解+高效喷淋吸 0.986 2.3660 收塔”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 15 米 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调漆间 无组织 VOCs 物料平衡法 / / 0.009 0.0218 / / 0.009 0.0218 2400 喷漆线 物料平衡法 / / 0.082 0.1962 / / 0.082 0.1962 2400 贴合线 无组织 VOCs 无组织 VOCs 物料平衡法 / / 0.246 0.5915 / / 0.246 0.5915 2400 有组织排 VOCs 物料平衡法 喷漆车 间 — 88 — 物料平衡法 14400 3.2380 0.6476 放小计 无组织排 放小计 VOCs 物料平衡法 0.8095 0.8095 以上合计 VOCs 物料平衡法 4.0475 1.4571 非甲烷 DA004 总烃 系数法 720 2 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 0.008 0.0119 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尾气引至不 低于 15m 排气筒排放 非甲烷 总烃 系数法 / / 0.001 0.0013 加强车间通风 / / 0.001 0.0013 1440 投料及破 无组织 颗粒物 碎 系数法 / / 0.016 0.0225 加强车间通风 / / 0.016 0.0225 1440 吹膜工序 塑料袋 车间 无组织 0.33 0.002 0.0024 非甲烷 总烃 / 0.0132 0.0037 颗粒物 / 0.0225 0.0225 电火花机 无组织 油烟 / / / 系数法 / 以上合计 模具车 间 80 投(配) 投(配)料 无组织 颗粒物 料 粉尘 1440 少量 加强车间通风 / / / 0.425 0.1276 加强车间通风 90 / 0.043 0.0128 300 / / / / 磨台 磨台粉尘 无组织 颗粒物 系数法 / / 2.954 7.0900 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95 / 0.148 0.3545 2400 造粒 造粒有机 非甲烷 无组织 废气 总烃 系数法 / / 0.770 1.8468 加强车间通风 / / 0.770 1.8468 2400 PHYLO N 及传统 模压中 密炼加热、 非甲烷 底及 热压成型、 无组织 总烃 EVA 粒 射出成型 子生产 线 系数法 / / 0.888 2.1312 加强车间通风 / / 0.888 2.1312 2400 — 89 — 射出 TPU 鞋 密炼加热、 眼扣、 非甲烷 热压成型、 无组织 T/B、成 总烃 射出成型 型片生 产线 系数法 SO2 系数法 NOx 系数法 烟尘 系数法 油烟 估算法 备用发 电机 备用发电 DA005 机 厨房 厨房油烟 DA006 有组织排放合计 无组织排放合计 现有项目合计 — 90 — VOCs (含非 甲烷总 烃) SO2 NOx 烟尘 / 19.81 750 / / / / 37489.8 / 0.934 2.2408 1 0.004 0.0002 57 0.342 0.0164 3 0.021 0.0010 10 0.050 0.0750 加强车间通风 / / 0.934 2.2408 2400 0 1 0.004 0.0002 48 0 57 0.342 0.0164 48 0 3 0.021 0.0010 48 通过水浴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 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80 2.00 0.010 0.015 1500 经专用烟管排放 / / 3.2380 / / / / 0.6476 / / / / / / / 0.0002 0.0164 / / / / / / / / / 0.0002 0.0164 0.0010 / / / 0.0010 / / / / / 0.0750 / / / / 0.0150 / 油烟 VOCs (含非 甲烷总 烃) / / / / / 7.0415 / / / / 5.1852 / 颗粒物 VOCs (含非 甲烷总 烃) / / / / 7.2401 / / / / 0.3898 / / / / / 10.2795 / / / / 5.8328 / 颗粒物 SO2 NOx 烟尘 / / / / / / / / / / / / 油烟 / / / / / / / / / / / / / / / / 0.3898 0.0002 0.0164 0.0010 / / / / 0.0010 / / / / 0.0750 / / / / 0.0150 / 7.2401 0.0002 0.0164 — 91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十一、大气环境 1、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根据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清远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2021 年公众版), 2020 年清新区环境空气质量如下表。 表三-1.清新区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年均浓度 现状浓度 /μg/m3 8 标准限值 /μg/m3 60 占标率 /% 13.3 NO2 年均浓度 22 40 55.0 达标 PM10 年均浓度 39 70 55.7 达标 PM2.5 年均浓度 22 35 62.9 达标 CO 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 数 1100 4000 27.5 达标 O3 最大 8 小时滑动平 均值第 90 百分位数 145 160 90.6 达标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SO2 达标情况 达标 根据根据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公报数据,项目所在区域清新区环境空气污染 物基本项目(SO2、NO2、CO、O3、PM10、PM2.5)浓度限值指标均能达到《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及 2018 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 域属于达标区。 2、特征污染物大气环境现状监测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项目特征污染物 VOCs、非甲烷总烃、TSP 的环境质 量现状。本评价于 2022 年 11 月委托广东华硕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空 气补充监测。 根据委托监测报告广东华硕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 2022.11.16~2022.11.18 对 项目西南厂界外 1m 及项目东北厂界外 1m 的进行了连续 3 天的环境空气质量现 状补充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的 TVOC 监测浓度满足《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 度参考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推荐值要求;TSP 监测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 92 — 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具体监测点位信息及监测结果见下表。(坐标为以项目 IP(A)车间东北角点(坐标经纬度:东经 112° 52′9.00″,北纬 23°40′7.30″)为原 点(0,0),东西向为 X 坐标轴,南北向为 Y 坐标轴。) 表三-2.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 监测时段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 厂界 距离 2022.11.16~ 2022.11.18 西南 1 2022.11.16~ 2022.11.18 东北 1 监测点坐标 监测点名称 经度 纬度 项目西南厂 界外 1m A1 -67 -61 项目东北厂 界外 1m A2 54 158 检测项目 非甲烷总烃、 TVOC、TSP、 臭气浓度 表三-3.其他污染物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 监测点 位 项目西 南厂界 外 1m A1 项目东 北厂界 外 1m A2 监测点坐标 X -67 54 Y -61 158 污染物 最大浓 超标 达标 评价标准 监测浓度范围 平均时间 度占标 3 3 率/% 情况 /ug/m /mg/m 率/% TVOC 8 小时均值 非甲烷总 1 小时均值 烃 TSP 日均值 臭气浓度 一次值 TVOC 8 小时均值 非甲烷总 1 小时均值 烃 TSP 日均值 臭气浓度 一次值 0.6 0.0609~0.0637 10.62% 0 达标 0.81~0.99 49.50% 0 达标 0.3 0.121~0.137 20(无量 <10 纲) 45.67% 0 达标 / 0 达标 0 达标 2 0.6 0.0418~0.0455 10.62% 0.81~0.95 47.50% 0 达标 0.3 0.106~0.127 20(无量 <10 纲) 42.33% 0 达标 / 0 达标 2 十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属于太平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 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太平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山塘内坑,汇入漫水河(广 宁江屯洴子山至四会水迳水库大坝段)。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漫 水河水质考核断面的通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漫水河污染 防治及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黄坎桥断面(山塘内坑上)水质目标为 V 类。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 号),漫水河(广宁江屯 洴子山至四会水迳水库大坝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 93 — 类标准。 为了解漫水河和山塘内坑的水质现状,本次评价引用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网 站发布的 2022 年 1 月清远市各县(市、区)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见下图。 由监测结果可知,山塘内坑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V 类水质标准要求;漫水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V 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十三、声环境现状 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方案的通知》(清新府办[2016]40 号):(二)其他规定。1.乡村区域。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 0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 1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及有交 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 4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 行⒉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 2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物流集中区执行 3 类声环境功 能区要求;…… 根据上文,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万岳工业区,属于声环境 3 类 — 94 — 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 本项目东北侧厂界外,约 18m 处的沙塘村。本项目于 2022 年 11 月委托广 东华硕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项目边界噪声监测。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厂 界的昼间及夜间的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 (昼间 65dB(A),夜间 55dB(A)),敏感点沙塘村处的噪声值满足《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昼间 60dB(A),夜间 50dB(A))。 表三-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采样位置 检测时段 监测结果范 围 55~58 最大值 达标情况 标准值 项目东北边 昼间 58 达标 65 界外 1 米处 夜间 44~45 45 达标 55 N1 项目西南边 昼间 55~56 56 达标 65 界外 1 米处 夜间 45~46 46 达标 55 N3 项目东南边 昼间 57~58 58 达标 65 界外 1 米处 夜间 46~47 47 达标 55 N2 昼间 54~55 55 达标 60 沙塘村居民 区 1 楼 N4 夜间 43~44 44 达标 50 昼间 56~56 56 达标 60 沙塘村居民 区 3 楼 N5 夜间 44~44 44 达标 50 备注:1.因项目西北边界与邻厂共用围墙、故此边界不布设声环境质量检测点位。 十四、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地面采用水泥硬底化处理,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径,可不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十五、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地面采用水泥硬底化处理,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可 不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十六、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工业园区,项目附近主要为工业用地,项目 占地范围内不存在珍稀野生动植物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不开展生态环境现 状调查。 — 95 — 十七、电磁辐射 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 等电磁辐射类项目,应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对项目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 本项目属于制鞋业,不属于上述行业,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经现场踏勘,本项目厂界 500m 范围内大气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香格里拉 花园、沙塘村王下队、三石村、新围等,厂界 50m 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主 要为沙塘村王下队,厂界 500m 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 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三-5 及附图。(坐 标 为 以 项 目 IP(A) 车 间 东 北 角 点 ( 坐 标 经 纬 度 : 东 经 112° 52′9.00″ , 北 纬 23°40′7.30″)为原点(0,0),东西向为 X 坐标轴,南北向为 Y 坐标轴,环境 保护目标的坐标取距离项目厂址中心点的最近点位置。)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表三-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坐标 环境空气 声环境 X Y 香格里拉花 园 273 -192 东南 227 居民区 1000 沙塘村王下 队 170 77 东北 18 居民区 300 三石村 -161 -442 西南 358 居民区 500 四石村 -16 -535 西南 400 居民区 300 田万村 -590 348 西北 494 居民区 30 新围 -145 508 西北 318 居民区 100 太平围 539 143 东北 389 居民区 1200 沙塘村王下 队 170 77 东北 18 居民区 300 声功能 2 类区 / / 东北 河流 / V 类水体 / / 东面 河流 / IV 水体 地表水环 山塘内坑 境 漫水河 — 96 — 与项目边 保护对 规模 界距离 象 (人) (m) 相对项 目方位 环境要素 敏感点名称 130 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二类功 能区 1、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运营期间,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有非甲烷总烃、TDI、MDI、IPDI、 PAPI 等,以及臭气浓度、颗粒物等。造粒(排放口编号 DA003)、IP(A、B) 车间(IP 密炼/射出成型)(排放口编号 DA007)、IP(C、D)车间(IP 密炼/ 射出成型)(排放口编号 DA008)、成型车间(D/CEVA 鞋配件机组密炼/发泡 /成型)(排放口编号 DA009)、研磨车间(模压中底机组密炼/发泡/成型)(排 放口编号 DA010),有组织排放的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 TDI、MDI、IPDI、 PAPI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规定的大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 0.3kg/t 产品;企业边界任何 1 小时非甲烷总烃平均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9 规定的限值;投(配)料、磨台产生的颗粒物厂界无组织 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 污染 物排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 放控 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 制标 准 标准》(GB14554-93)排放要求。 技改后,调漆、喷漆车间中的贴合、调墨、表面清洁、移印产生的 VOCs 有组织(排放口编号 DA001、DA002)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 准《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中表 1 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第Ⅱ时段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制鞋行业挥 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的要求。 现有项目的塑料袋车间,吹膜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 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表 9 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排 放口编号 DA004)。 备用发电机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 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口编号 DA005)。 — 97 — 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 口编号 DA006)。 项目厂界无组织企业边界任何 1 小时非甲烷总烃平均浓度执行《合成树脂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规定的限值。本项目所在行业属于 制鞋行业,VOCs 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投(配)料、磨台产生的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广 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 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排放要求。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标准详见表三-6,无组织排放详见表三-7。 表三-6.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编号 产污环节 污染因 排气筒 排放限值 子 高度(m) (mg/m3) 最高允许排 放速率 (kg/h) DA002 调漆车间废气 VOCs 排放口 15 40 2.6 DA001 喷漆车间有机 VOCs 废气排放口 15 40 2.6 15 60 15 1 非甲烷 造粒车间废气 总烃 排放口 1、 甲苯二 IP(A)、IP(B)车 异氰酸 间有机废气排 酯(TDI) 放口、 DA003、 二苯基 DA007、 IP(C)、IP(D 车 甲烷二 DA008、 间有机废气排 异氰酸 放口、 DA009、 酯(MDI) DA010 D/CEVA 鞋配 异佛尔 件成型车间废 酮二异 气排放口、 氰酸酯 研磨车间有机 (IPDI) 废气排放口 多亚甲 — 98 — 1 / 15 1 / 15 1 备注 广东省地方标准 现 《制鞋行业挥发性 有, 有机化合物排放标 改造 准》 废气 (DB44/814-2010) 治理 第 II 时段排放标准 设施 / / 15 执行标准 / 《合成树脂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新增 表 5 规定的大气污 染物排放限值 基多苯 基异氰 酸酯 (PAPI) 单位产 品非甲 烷总烃 排放量 (kg/t 产 品) —— 0.3 / DA004 (现有, 塑胶袋车间废 非甲烷 本项目不 气排放口 总烃 涉及) 15 SO2 NOx 15 15 500 120 / 2.1 0.64 颗粒物 15 120 2.9 油烟 15 15 15 2 120 120 / 0.64 2.9 DA005 备用发电机 油烟废气排放 DA006 口 NOx 颗粒物 60 《合成树脂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 现有 (GB31572-2015) 不变 表 5 规定的大气污 染物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物排放 限值》 现有 (DB44/27-2001) 不变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饮食业油烟排放 现有 标准(试行)》 不变 (GB18483-2001) 表三-7.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废气种类 排放限值 (mg/m3) 标准来源 1.0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非甲烷总烃 4.0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企业边界任何 1 小 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执行表 9 规 定的限值 总 VOCs 2.0 《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 标准》(DB44/814-2010)表 2 要求 臭气浓度 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污染物 颗粒物 厂界无组织废 气 厂内无组 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6.0(1h 均值)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 放标准》(DB44/2367-2022) 20(一次浓度值) 1、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和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经自 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太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 理。项目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99 —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太平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浓度较严值。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表三-8。 表三-8.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太平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污水排放 设计进水浓度 浓度限值 6~9 6~9 序号 污染物 三级标准限值 1 pH(无量纲) 6~9 2 CODcr(mg/L) 500 220 220 3 BOD5(mg/L) 300 120 120 4 SS(mg/L) 400 / 400 5 氨氮(mg/L) / 25 25 6 总氮(mg/L) / / / 7 总磷(mg/L) / / / 8 LAS(mg/L) 20 / 20 9 石油类(mg/L) 20 / 20 10 动植物油(mg/L) 100 / 100 2、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表三-9.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点位 厂界 噪声限值 dB(A) 昼间 夜间 65 55 执行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3、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在项目内暂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进行管控;危险废物转移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 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5 号)进行监督和管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按照相关规范做好防腐、防渗、防扬散、防流 失措施。 — 100 — 根据国家“十四五”期间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广东省“十四 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VOCs、氮氧化物。 1、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出水水质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 入太平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属太平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平污水 处理厂处理,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已纳入太平污水处理厂,不需再申请总 量控制指标。 2、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 VOCs(含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①企业原有塑料袋车间排放总量不变,VOCs(含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0.0037t/a,其中有组织排放 0.0024t/a,无组织排放 0.0013t/a。颗粒物排放量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0.0225t/a。 ②项目喷漆间及调漆间的总量削减,污染治理设施技改后 VOCs 排放量 0.6074t/a。 ③项目鞋底及 EVA 粒生产车间的总量削减,非甲烷总烃总排放量 5.6067t/a (其中有组织排放 0.6597t/a,无组织排放 4.9470t/a),颗粒物排放量 2.3521t/a。 因此,本项目拟申请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VOCs(非甲烷总烃)总量:6.218t/a,其中有组织排放 0.9605t/a,无组 织排放 5.2573t/a。颗粒物:2.375t/a。 表三-10.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一览表 车间 喷漆间及 调漆间 塑料袋车 间 鞋底、配件 原有项目 原有项目 以新带老 拟确认总 本项目排 本次增减 污染物 核实排放 实际排放 削减量 量控制指 放量(t/a) 量(t/a) 总量(t/a) 量(t/a) (t/a) 标(t/a) VOCs 1.4571 1.4571 0.6074 1.4571 0.6074 -0.8497 非甲烷总 烃 0.0037 0.0037 0 0 0.0037 0 颗粒物 0.0225 0.0225 0 0 0.0225 0 非甲烷总 烃 6.2188 6.2188 5.6067 6.2188 5.6067 -0.6121 — 101 — 及 EVA 粒 生产车间 颗粒物 VOCs(含 非甲烷总 以上合计 烃) 颗粒物 — 102 — 0.3673 0.3673 2.3521 0.3673 2.3521 1.9848 7.6796 7.6796 6.214 7.676 6.218 -1.462 0.390 0.390 2.352 0.367 2.375 1.985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使用企业已建成厂房,不涉及基建施工,施工期主要为钢结构厂房搭建以 及设备安装。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钢结构厂搭建过程中材料切割产生的少量颗粒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物、焊接产生的少量焊接烟气;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切割、铁锤敲击以及机器设备调 试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废塑料边角料等。 材料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焊接烟气产生量很少,废气污染物影响范围很小,仅在 作业位置会受到轻微影响,车间外基本无影响;切割机切割、铁锤敲击以及机器设备 调试噪声具有偶发性、间歇性,停止使用后马上消失,设备噪声经墙体隔声后对周围 环境影响很小;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废塑料边角料等,建设单位拟将其分离收集, 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十八、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源强核算 运营期间,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备用发电机尾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气及食堂油烟等。另外,企业拟对现有调漆间、喷漆车间的废气治理措施进行技术改 造。 (1).配(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项目配(投)料工序年作业时长约 300h。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粉 尘逸散系数,并结合同行业实际情况,投(配)料过程粉尘产污系数按 0.5kg/t 原料用 量计,本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粉料用量占总物料的 10%,EVA 中底材料用量为 1969t/a, 则粉状原料总用量约为 197t/a,则投(配)料搅拌过程中粉尘产生量约为 0.0985t/a, 投(配)料粉尘拟采用移动式吸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采用对产 污工位采用集气罩收集粉尘废气,集气罩设置于粉尘产生工位上方/侧方,罩口对准粉 尘的飞散方向;罩口距产生工位小于罩口长边的 0.3 倍;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 0.5m/s 等,预计粉尘的收集效率可达到为 80%。移动式吸尘器采用滤芯除尘,一般粉尘去除 效率也可达 99%以上。本评价按总除尘处理效率 75%核算无组织排放量,则,粉尘经 — 103 — 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量为 0.0246t/a。 另外,建议企业通过降低投(配)料高度,减少粉料投(配)料损失,加强车间 通风,及时清洁地面等措施后,配(投)料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鞋底磨台产生的颗粒物 项目磨台/倒台/扫棕工序,将半成品进行表面修饰加工,此过程产生少量的粉尘, 通过配套的吸尘器收集除尘。根据现有项目生产经验此过程粉尘产生量约为 0.5%,技 改后项目年产射出 PHYLON 及传统模压中底 1000 万双,每双重量在 23g-600g,根据 统计,射出 PHYLON 及传统模压中底的总重量约为 1862t/a。则粉尘产生量约为 9.31t/a。 磨台粉尘拟拟采用移动式吸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采用对产污工 位采用集气罩收集粉尘废气,集气罩设置于粉尘产生工位上方/侧方,罩口对准粉尘的 飞散方向;罩口距产生工位小于罩口长边的 0.3 倍;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 0.5m/s 等, 预计收集效率约为 80%。配套除尘器多采用布袋/滤芯除尘,一般粉尘去除效率也可达 99%以上。本评价按总收集除尘处理效率 75%核算无组织排放量,则,磨台粉尘废气 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量约为 2.328t/a。项目加强废气车间通风及车间清洁,对厂界外空 气环境影响不大。 (3).密炼加热、热压成型、射出成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建成后,项目造粒机组 7 套,放置在造粒车间;射出 IP 中底全自动机组 20 组(设 备),分别放置在 IP 车间 A、B、C、D 四个车间,各车间产能基本一致,企业根据 产品需求,此部分分配生产占产品的 71%;项目模压中底小发泡机组 3 组(设备), 均放置在研磨车间,企业根据产品需求,此部分分配生产占产品的 11%;项目模压中 底冷热成型机组 7 组(设备),均放置在成型车间,企业根据产品需求,此部分分配 生产占产品的 18%。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橡胶、色母粒等,制造过程的有机废气 主要来源于塑胶粒在射出机加热、射出及成型的熔融过程挥发出少量单体有机物,其 具有低浓度、大风量等特点,产生的组分主要为酯类、烷烃类等,以及微量的 TDI(甲 苯二异氰酸酯)、MD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IPDI(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 — 104 — PAPI(多亚甲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等物质,本项目主要以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表 征。根据广东省《印刷、制鞋、家具、表面涂装(汽车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 减排核算细则》中塑料和橡胶鞋及制品排放系数 2.368kg/t,技术改造后项目鞋底及 EVA 塑料粒总的原辅材料用量为 1969t/a(塑胶粒占 90%,约 1772.1t/a)。则技术改造项目 的有机废气产生如下表所示: 表四-1.技术改造项目的注塑有机废气产生情况一览表 生产车间 主要生产设备 原辅材料名称 EVA 胶粒用 量(t/a) 产污系数 (kg/t) VOCs 产生量 (t/a) 造粒车间 密炼机、造粒 机 EVA 胶粒、辅 料 1772.3 2.368 4.1967 模压中底小发 泡机 EVA 胶粒半 成品 307.8 2.368 0.7289 射出 IP 中底 机(全自动 EVA 射出成 型机) EVA 胶粒半 成品 1214.1 2.368 2.8750 中底成型车间 模压中底冷热 成型机 EVA 胶粒半 成品 188.1 2.368 0.4454 合计 / / 3482.3 / 8.2460 研磨车间 IP(ABCD) 车间 本项目拟在造粒、密炼、模压发泡机组、射出机组、成型机组的有机废气产生设 备/工位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集气罩设罩口对准操作工位/设备开口位置,尽量靠近废 气散发位置,相应工位所有 VOCs 逸散点控制风速不小于等 0.5m/s 等。废气经集气罩 收集后再经“水喷淋+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尾气引至不低于 15m 排气筒排放。参考《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粤环 办[2021]92 号),预计本项目废气收集效率达到 40%以上。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 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 1122-2020),采取水喷淋+高效过滤器+二级活 性炭吸附处理措施属于可行技术,根据,《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 指南》,典型治理技术中,吸附法可达治理效率为 50%~90%,本项目有机废气的去除 效率可达到 80%,经处理后的上述有机废气的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总的无组织排放量 4.947t/a;有组织排放量 0.6597t/a(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 0.2<0.3kg/t 产品); 总排放量 5.6067t/a。 — 105 — (4).调漆、喷漆有机废气 项目喷漆车间的喷涂、贴合有机废气产生情况与现有项目一致。企业拟对废气收 集及治理措施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收集效率及处理效率。 项目拟对调漆间的废气采取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包围型集气罩方式(仅保留 1 个操作工位面,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少于 0.5m/s)收集,保证废气收集率达到 90%以上, 收集的废气经“水喷淋+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尾气引至不低于 15m 排气筒排放,保证废气处理效率达到 80%以上。项目调漆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 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总排放量为 0.020t/a;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总的排放量为 0.011t/a。 项目拟对喷涂、贴合操作间密闭负压抽风,喷涂、贴合的工位同时采用包围型集 气设备(仅保留 1 个操作工位面,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少于 0.5m/s),保证废气收集率 达到 90%以上,喷涂车间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喷淋+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 催化燃烧”设施处理达标后于不低于 15m 排气筒排放,保证废气处理效率达到 90%。 项目喷涂车间喷涂、贴合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总排放量为 0.354t/a;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总的排放量为 0.383t/a。 (5).备用发电机尾气 技术改造项目增加 1 台备用发电机,功率分别为 1200KW,该备用发电机平时很 少开启,只在停电或消防紧急用电时需要,平均每个月使用 4h,年使用 48h。按发电 机设备参数耗油量在 260L/h 左右。则项目新增的备用柴油发电机年耗 0#柴油约 12.48m3/a(10.7t/a)(柴油含硫率不高于 0.001%,密度取 0.86kg/L)。 根据《大气污染工程师手册》,当空气过剩系数为 1 时,1kg 柴油产生的烟气量 约为 11Nm3。一般情况下,柴油发电机空气过剩系数为 1.8,即柴油发电机的烟气量按 20Nm³/kg 柴油计。 参照燃料燃烧排放污染物物料衡算方法计算,烟尘、SO2 和 NOx 产生量计算方法 如下: 烟尘:Gsd=B×A — 106 — 式中:Gsd——烟尘排放量,kg; B———消耗的燃料量,kg; A——灰分含量,%,本项目取 0.01%。 SO2: Cso2=2×B×S 式中:Cso2 —二氧化硫排放量,kg; B—消耗的燃料量,kg; S—燃料中的全硫分含量,0.001%; NOx :CNOx= 1.63×B×(N×β+0.000938) 式中:CNOx—氮氧化物排放量,kg; B—消耗的燃料量,kg; N—燃料中的含氮量,%;本项目取值 0.02%; β—燃料中氮的转化率,%;本项目选 40%。 则备用柴油发电机 SO2、NOx、烟尘产生量依次为 0.2kg/a、17.8kg/a、1.1kg/a,项 目的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经专用烟道排放。项目新增的备用发电机烟气产生情况如 下所示。由于备用发电机使用时间很少,其尾气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大影响。 表四-2.项目备用发电机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发电机型 油耗系数 柴油用量 柴油用 号 (L/h) (L/a) 量(t/a) 1200kw 260 12480 10.7 污染物 SO2 NOx 烟尘 排放系数 (g/kg) 0.020 1.659 0.100 排气量 20Nm3/kg (Nm3/a) 排放标准 排放量 排放浓度 3 (kg/a) (mg/m ) (mg/m3) 0.2 1 500 17.8 83 120 1.1 5 120 214656 (6).食堂油烟 项目有员工 683 人在厂内就餐,项目技改后有员工 800 人在厂内就餐。厂区内设 有食堂,每天供应三餐,食堂厨房设置 2 个灶头,预计技改后每天工作约 6 小时。每 个基准炉头油烟废气量 2500m3/h 计算,厨房炉灶每天使用 6 小时,则油烟废气量为 5000m3/h,即 720 万 m3/a。油烟废气浓度约 10mg/m3,则油烟产生量为 0.05kg/h,即 0.09t/a。油烟经现有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 — 107 — 不大于 2mg/m3,则油烟排放量为 0.01kg/h,即 0.018t/a。 (7).技术改造项目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 本技术改造项目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详见表四-3 所示。 — 108 — 表四-3.技术改造项目废气产排情况 生产线/ 车间 装置 污染源 污染物 核算方 法 VOCs 物料平 衡法 VOCs 物料平 衡法 VOCs 物料平 衡法 无组织 VOCs 喷漆车间 无组织 运 调漆间 DA002 营 期 环 境 喷漆车间 影 响 调漆、喷 和 漆、贴合 DA001 保 贴合 护 措 施 产生情况 废气量 (万 浓度 速率(kg/h) 3 Nm /a) (mg/m3) 7200 1 产生量 (t/a) 去除率 治理措施 (%) 排放情况 浓度 (mg/m3) 速率 (kg/h) 核算排放 排放量(t/a) 时间(h) 0.043 密闭操作 间/包围型 集气罩+水 喷淋+高效 0.1022 过滤器+二 级活性炭 吸附+15m 排气筒 80 0.3 0.009 0.0204 2400 90 1.9 0.116 0.2780 2400 14400 19 1.158 密闭操作 间/包围型 集气罩+活 性炭吸附+ 2.7803 催化燃烧 系统,引至 15 米排气 筒排放 物料平 衡法 / / 0.005 0.0114 加强车间 通风 / / 0.005 0.0114 2400 VOCs 物料平 衡法 / / 0.124 0.2976 加强车间 通风 / / 0.124 0.2976 2400 有组织+ 无组织/ VOCs / / / 1.330 3.1915 / / / 0.253 0.6074 2400 鞋底及 投(配)料 无组织 EVA 粒生 粉尘 颗粒物 系数法 / / 0.328 0.0985 移动式吸 尘器 75 / 0.082 0.0246 300 调漆间 以上小计 — 109 — 产 磨台粉尘 无组织 造粒车间 DA003 颗粒物 系数法 非甲烷总 系数法 烃 IP(A、B) 车间(IP 非甲烷总 系数法 DA007 密炼/射出 烃 成型) IP(C、D) 车间(IP 非甲烷总 系数法 DA008 密炼/射出 烃 成型) / 8400 12000 12000 / 20 5 5 3.879 9.3100 配套配套 的吸尘器 75 / 0.970 2.3275 2400 0.700 集气罩+水 喷淋+高效 过滤器+二 1.6788 级活性炭 吸附+15m 排气筒 80 4.0 0.140 0.3358 2400 0.240 集气罩+水 喷淋+高效 过滤器+二 0.5748 级活性炭 吸附+15m 排气筒 80 1.0 0.048 0.1150 2400 0.240 集气罩+水 喷淋+高效 过滤器+二 0.5748 级活性炭 吸附+15m 排气筒 80 1.0 0.048 0.1150 2400 80 0.3 0.015 0.0356 2400 集气罩+水 喷淋+高效 80 1.6 0.024 0.0583 2400 成型车间 (D/CEVA 非甲烷总 鞋配件机 DA009 系数法 烃 组密炼/发 泡/成型) 10800 2 0.074 集气罩+水 喷淋+高效 过滤器+二 0.1780 级活性炭 吸附+15m 排气筒 研磨车间 非甲烷总 系数法 DA010 (模压中 烃 3600 8 0.122 0.2916 — 110 — 底机组密 炼/发泡/ 成型) 过滤器+二 级活性炭 吸附+15m 排气筒 非甲烷总 系数法 烃 / / 1.049 2.5182 加强车间 通风 0 / 1.049 2.5182 2400 IP(A、B) 车间(IP 非甲烷总 无组织 系数法 烃 密炼/射出 成型) / / 0.359 0.8622 加强车间 通风 0 / 0.359 0.8622 2400 IP(C、D) 车间(IP 非甲烷总 无组织 系数法 密炼/射出 烃 成型) / / 0.359 0.8622 加强车间 通风 0 / 0.359 0.8622 2400 成型车间 (D/CEVA 非甲烷总 鞋配件机 无组织 系数法 烃 组密炼/发 泡/成型) / / 0.111 0.2670 加强车间 通风 0 / 0.111 0.2670 2400 研磨车间 (模压中 非甲烷总 底机组密 无组织 系数法 烃 炼/发泡/ 成型) / / 0.182 0.4374 加强车间 通风 0 / 0.182 0.4374 2400 造粒车间 无组织 颗粒物 / / / 0.000 0.0000 / / / 0.000 0.0000 2400 以上小计 有组织 非甲烷总 烃 / / / 1.374 3.2980 / / / 0.275 0.6597 2400 以上小计 无组织 / / / 3.920 9.4085 / / / 0.980 2.3521 2400 颗粒物 — 111 — 非甲烷总 烃 / / / 2.061 4.9470 / / / 2.061 4.9470 2400 / / / / 9.4085 / / / / 2.3521 2400 / / / / 8.2450 / / / / 5.6067 2400 SO2 系数法 50.27 1 0.004 0.0002 0 1 0.004 0.0002 48 NOx 烟尘 系数法 50.27 43 0.371 0.0178 0 43 0.371 0.0178 48 系数法 50.27 3 0.022 0.0011 0 3 0.022 0.0011 48 10 0.050 水浴式油 烟净化器+ 0.0900 专用烟道 引至楼顶 排放 80 2.0 0.010 0.018 1800 / / 6.1805 / / / / 0.9581 / / / / / / / 0.0002 0.0178 0.0011 / / / / / / / / / / / / 0.0002 0.0178 0.0011 / / / / / 0.0900 / / / / 0.0180 / 颗粒物 以上合计 有组织+ 非甲烷总 计 无组织 烃 备用发电 备用发电 DA005 机 机 厨房 厨房油烟 DA006 有组织排放合计 无组织排放合计 本项目合计 油烟 估算法 VOCs(含 非甲烷总 烃) / SO2 NOx 烟尘 / / / 油烟 / VOCs(含 非甲烷总 烃) / / / / 4.5516 / / / / 4.5516 / 颗粒物 / / / / 9.4085 / / / / 2.3521 / VOCs(含 非甲烷总 烃) / / / / 10.7321 / / / / 5.5097 / 9.4085 / / / / 2.3521 / 颗粒物 — 112 — 经专用烟 管排放 900 68441.3 SO2 NOx 烟尘 / / / / / / / / / / / / 0.0002 0.0178 0.0011 / / / / / / / / / / / / 0.0002 0.0178 0.0011 / / / 油烟 / / / / 0.0900 / / / / 0.0180 / 表四-4.技术改造后全厂的废气产排情况 生产 线/车 间 调 漆、 喷 漆、 贴合 装置 产生情况 废气量 污染源 污染物 核算方法 (万 浓度 速率 产生量 3 3 Nm /a) (mg/m ) (kg/h) (t/a) 调漆间 物料平衡 DA002 VOCs 法 喷漆车间 VOCs DA001 贴合 物料平衡 法 物料平衡 VOCs 法 7200 1.4 治理措施 去除率 (%) 排放情况 浓度 (mg/m3) 核算排 速率 排放量 放时间 (kg/h) (t/a) (h) 0.043 密闭操作间/包围型集气罩 0.1022 +水喷淋+高效过滤器+二 级活性炭吸附+15m 排气筒 80 0.3 0.009 0.0204 2400 90 1.9 0.116 0.2780 2400 14400 19.3 1.158 密闭操作间/包围型集气罩 2.7803 +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系 统,引至 15 米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 VOCs 物料平衡 法 / / 0.005 0.0114 加强车间通风 / / 0.005 0.0114 2400 喷漆车间 无组织 VOCs 物料平衡 法 / / 0.124 0.2976 加强车间通风 / / 0.124 0.2976 2400 以上小计 物料平衡 法 / / 1.330 3.1915 / / / 0.253 0.6074 2400 / / 0.328 0.0985 移动式吸尘器 75 / 0.082 0.0246 300 / / 3.879 9.3100 配套配套的吸尘器 75 / 0.970 2.3275 2400 0.700 集气罩+水喷淋+高效过滤 1.6788 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5m 排气筒 80 4.0 0.140 0.3358 2400 调漆间 / VOCs 投(配)料 无组织 颗粒物 系数法 鞋底 粉尘 及 磨台粉尘 无组织 颗粒物 系数法 EVA 粒生 非甲烷 造粒车间 DA003 系数法 产 总烃 8400 20.0 — 113 — IP(A、B) 车间(IP 非甲烷 系数法 DA007 密炼/射出 总烃 成型) IP(C、D) 车间(IP 非甲烷 系数法 DA008 总烃 密炼/射出 成型) 成型车间 (D/CEV A 鞋配件 非甲烷 系数法 DA009 机组密炼/ 总烃 发泡/成 型) 研磨车间 (模压中 非甲烷 底机组密 DA010 系数法 总烃 炼/发泡/ 成型) 12000 12000 10800 4.8 4.8 1.6 0.240 包围型集气罩+水喷淋+高 0.5748 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15m 排气筒 80 1.0 0.048 0.1150 2401 0.240 包围型集气罩+水喷淋+高 0.5748 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15m 排气筒 80 1.0 0.048 0.1150 2402 0.074 包围型集气罩+水喷淋+高 0.178 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15m 排气筒 80 0.3 0.015 0.0356 2403 80 1.6 0.024 0.0583 2404 3600 8.1 0.122 包围型集气罩+水喷淋+高 0.2916 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15m 排气筒 非甲烷 系数法 总烃 / / 1.049 2.5182 加强车间通风 0 / 1.049 2.5182 2400 IP(A、B) 车间(IP 非甲烷 无组织 系数法 密炼/射出 总烃 成型) / / 0.359 0.8622 加强车间通风 0 / 0.359 0.8622 2400 IP(C、D) 非甲烷 车间(IP 无组织 系数法 总烃 密炼/射出 / / 0.359 0.8622 加强车间通风 0 / 0.359 0.8622 2400 造粒车间 无组织 — 114 — 成型) 成型车间 (D/CEV A 鞋配件 非甲烷 无组织 系数法 总烃 机组密炼/ 发泡/成 型) / / 0.111 0.2670 加强车间通风 0 / 0.111 0.2670 2400 研磨车间 (模压中 非甲烷 底机组密 无组织 系数法 总烃 炼/发泡/ 成型) / / 0.182 0.4374 加强车间通风 0 / 0.182 0.4374 2400 颗粒物 / / / 0.000 0.0000 / / / 0.000 0.0000 2400 以上小计 有组织 非甲烷 总烃 / / / 1.374 3.2980 / / / 0.275 0.6597 2400 颗粒物 / / / 3.920 9.4085 / / / 0.980 2.3521 2400 以上小计 无组织 非甲烷 总烃 / / / 2.061 4.9470 / / / 2.061 4.9470 2400 / / / / 9.4085 / / / / 2.3521 2400 / / / / 8.2450 / / / / 5.6067 2400 1 0.009 0.0004 0 1 0.009 0.0004 48 43 0.714 0.0342 0 43 0.714 0.0342 48 3 0.043 0.0021 0 3 0.043 0.0021 48 颗粒物 有组织+ 以上合计 非甲烷 无组织 总烃 备用 备用发电 发电 DA005 机 机 SO2 系数法 NOx 烟尘 系数法 厨房 厨房油烟 DA006 油烟 估算法 900 10 0.050 0.0900 水浴式油烟净化器+专用烟 道引至楼顶排放 80 2.0 0.010 0.018 1800 塑料 非甲烷 吹膜工序 DA004 系数法 袋车 总烃 720 2 0.008 0.0119 包围型集气罩+水喷淋+高 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80 0.33 0.002 0.0024 1440 61.09 系数法 经专用烟管排放 — 115 — 间 (不 非甲烷 无组织 系数法 在本 总烃 次技 投料及破 无组织 颗粒物 系数法 改扩 碎 范围 非甲烷 / 内) 以上小计 总烃 模具 车间 (不 在本 电火花机 无组织 次技 改扩 范围 内) 有组织排放合计 无组织排放合计 — 116 — 颗粒物 / 油烟 / VOCs (含非 甲烷总 烃) / SO2 NOx 烟尘 / / / 油烟 VOCs (含非 甲烷总 烃) / / +15m 排气筒 / / 0.001 0.0013 加强车间通风 / / 0.001 0.0013 1440 / / 0.016 0.0225 加强车间通风 / / 0.016 0.0225 1440 / 70081.1 / 0.0132 0.0037 0.0225 0.0225 / / 少量 加强车间通风 / / / / / / / 6.1924 / / / / 0.9605 / / / / / / / 0.0004 0.0342 0.0021 / / / / / / / / / / / / 0.0004 0.0342 0.0021 / / / / / 0.0900 / / / / 0.0180 / / / 5.2573 / / / / 5.2573 / 颗粒物 VOCs (含非 甲烷总 烃) 全厂合计 / / / / 9.4310 / / / / 2.3746 / / / / / 11.4497 / / / / 6.2178 / / / / / / / / / / / / / / / / / 2.3746 0.0004 0.0342 0.0021 / / / / / / / / 0.0180 / 颗粒物 SO2 NOx 烟尘 / / / / / / / / / / / / 9.4310 0.0004 0.0342 0.0021 油烟 / / / / 0.0900 (8).非正常排放 非正常排放是指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如设备检修、污染治理设施达不到应有效率、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情况下的排放。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情景拟定为废气治理设施非正常运行,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失效,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气处理能力按 0%算。 非正常排放源强详见表四-5。 表四-5.本项目的非正常排源强一览表 排放速率 排放量 排放时间 (mg/m ) (kg/h) (kg/a) (h/a) 30000 1 非正常工况 60000 19 非正常工况 35000 23 非甲烷总烃 非正常工况 50000 10 DA008 非甲烷总烃 非正常工况 50000 10 DA009 非甲烷总烃 非正常工况 45000 3 0.043 1.158 0.700 0.240 0.240 0.074 0.02 0.58 0.35 0.12 0.12 0.04 0.5 0.5 0.5 0.5 0.5 0.5 污染源 污染物 工况 DA002 VOCs DA001 废气排放量 3 (Nm /h) 非正常工况 DA003 VOCs 非甲烷总烃 DA007 排放浓度 3 — 117 — DA010 非甲烷总烃 非正常工况 15000 0.122 16 0.06 0.5 (9).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技术改造后,全厂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详见表四-6。 表四-6.建设项目全厂的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排气筒中心位置坐标 排气筒出 口内径/m 烟气流 速/m/s 烟气温 度/℃ 年排放 小时数 /h 排放工况 备注 X Y 排气筒 高度/m 调漆车间有机废气排 放口 112.87289679 23.66600926 15 0.4 15 25 2400 正常工况 现有,改造废气 治理设施 DA001 喷漆车间有机废气排 放口 112.87288606 23.66555232 15 0.6 15 25 2400 正常工况 现有,改造废气 治理设施 DA003 造粒车间废气排放口 1 112.87416548 23.66631880 15 0.5 15 25 2400 正常工况 新增 DA007 IP(A)、IP(B)车间有机 废气排放口 112.87440151 23.66610015 15 0.6 12 25 2400 正常工况 新增 DA008 IP(C)、IP(D 车间有机 废气排放口 112.87449002 23.66530420 15 0.6 12 25 2400 正常工况 新增 DA009 D/CEVA 鞋配件成型车 间废气排放口 112.87363172 23.66650796 15 0.5 15 25 2400 正常工况 新增 DA010 研磨车间有机废气排 放口 112.87323207 23.66637530 15 0.3 15 25 2400 正常工况 新增 DA005 备用发电机尾气排放 口 112.87449539 23.66663570 15 0.3 12 40 48 正常工况 新增 DA006 油烟废气排放口 112.87512034 23.66587169 15 0.2 12 30 1800 正常工况 现有 DA004 塑胶袋车间废气排放 口 112.87316233 23.66531649 15 0.4 12 25 2400 正常工况 现有,本项目不 涉及 编号 名称 DA002 — 118 — — 119 —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收集措施 ①喷漆车间的有机废气收集 根据《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广东省涉 VOCs 企业分级规则(试行)》要求,喷漆、烘干等工序废气收集优先采用密 闭收集,如确不能密闭的,应保证工位收集控制风速不小于 0.3m/s。本项目喷 漆车间废气收集改造采取经密闭操作间负压收集+包围型集气罩方式(仅保留 1 个操作工位面,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少于 0.5m/s)收集。参考《广东省工业源挥 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粤环办[2021]92 号),采用单层密闭负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压收集方式,VOCs 产生源设置在密闭车间、密闭设备(含反应釜)、密闭管 道内,所有开口处,包括人员或物料进出口处呈负压,收集效率约为 95%;采 用包围型集气设备,且仅保留物料进出通道,通道敞开面小于 1 个操作工位面, 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 0.5m/s,收集效率约为 80%。本项目保守估算,废气总 收集效率为 90%可行。 项目喷漆车间设置 12 个密闭操作间,集气罩敞开面约为 1.2m×2m,控制 风速不小于 0.5m/s,则总吸风量约为 51840m3/h,因此,企业设备设计废气抽 风量为 60000m3/h,满足要求,废气收集效率为 90%可行。 ②调漆房的有机废气收集 根据《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广东省涉 VOCs 企业分级规则(试行)》要求,喷漆、烘干等工序废气收集优先采用密 闭收集,如确不能密闭的,应保证工位收集控制风速不小于 0.3m/s。本项目调 漆房废气收集改造采取经密闭操作间负压收集+包围型集气罩方式(仅保留 1 个操作工位面,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少于 0.5m/s)收集。参考《广东省工业源挥 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粤环办[2021]92 号),采用单层密闭负 压收集方式,VOCs 产生源设置在密闭车间、密闭设备(含反应釜)、密闭管 道内,所有开口处,包括人员或物料进出口处呈负压,收集效率约为 95%;采 — 120 — 用包围型集气设备,且仅保留物料进出通道,通道敞开面小于 1 个操作工位面, 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 0.5m/s,收集效率约为 80%。本项目保守估算,废气总 收集效率为 90%可行。 配料设置 6 个密闭操作间,集气罩敞开面约为 1.2m×2m,控制风速不小于 0.5m/s,则总吸风量约为 25920m3/h,本评价初步估算按 30000m3/h,满足要求, 因此,废气收集效率为 90%可行。 ③中底研磨车间有机废气收集 建设单位拟采用对主要产污设备(模压中底小发泡机组)采用外部集气罩 收集废气,集气罩设罩口对准操作工位/设备开口位置,尽量靠近废气散发位置, 相应工位所有 VOCs 逸散点控制风速不小于等 0.5m/s 等,参考《广东省工业源 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粤环办[2021]92 号),项目有机废气 的收集效率可达到 40%。 该车间主要产污设备 3 台,配套集气系统 3 套,集气罩敞开面约为 1.2m×2m, 控制风速不小于 0.5m/s,单个集气罩吸风量约为 4320m3/h,则总吸风量约为 12960m3/h,本评价初步估算风量按 15000m3/h,满足要求,因此,废气收集效 率为 40%可行。 ④造粒车间有机废气收集 建设单位拟采用对主要产污设备(密炼机及造粒机组)采用外部集气罩收 集废气,集气罩设罩口对准操作工位/设备开口位置,尽量靠近废气散发位置, 相应工位所有 VOCs 逸散点控制风速不小于等 0.5m/s 等。参考《广东省工业源 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粤环办[2021]92 号),项目有机废气 的收集效率可达到 40%。 该车间主要产污设备 7 台,配套集气罩 7 套,集气罩敞开面约为 1.2m×2m, 控制风速不小于 0.5m/s,单个集气罩吸风量约为 4320m3/h,则总吸风量约为 30240m3/h,本评价初步估算风量按 35000m3/h,满足要求,因此,废气收集效 率为 40%可行。 — 121 — ⑤IP(A、B、C、D)车间有机废气收集 建设单位拟采用对主要产污设备(IP 射出机组)采用外部集气罩收集废气, 集气罩设罩口对准操作工位/设备开口位置,尽量靠近废气散发位置,相应工位 所有 VOCs 逸散点控制风速不小于等 0.5m/s 等。参考《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 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粤环办[2021]92 号),项目有机废气的收集效 率可达到 40%。 该车间主要产污设备 20 台, 配套集气罩 20 套,集气罩敞开面约为 1.2m×2m, 控制风速不小于 0.5m/s,单个集气罩吸风量约为 4320m3/h,则总吸风量约为 86400m3/h,根据车间设备分布,配套 2 组“水喷淋+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附”装置,单个风量初步估算按 50000m3/h,满足要求,废气收集效率为 40%可 行。 ⑨颗粒物收集 产品投(配)料及磨台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拟采用移动集尘设备收集,为保 证收集效率,集气罩设置于粉尘产生工位上方/侧方,罩口对准粉尘的飞散方向; 罩口距产生工位小于罩口长边的 0.3 倍;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 0.5m/s。预计 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尘颗粒物的收集效率约为 80%。 ⑩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采用集气烟罩收集。 (2).废气治理措施 ①有机废气废气治理措施 根据《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指南》可知,非甲烷总烃 治理技术种类较多。传统的有吸附法、吸收法、燃烧法、冷凝法,联用技术有 吸附-冷凝回收、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新技术主要有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光催 化氧化、生物法、膜分离技术等。 根据《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广东省涉 VOCs 企业分级规则(试行)》要求,末端废气治理技术优先采用采用预处理 — 122 — +吸附浓缩+燃烧(蓄热燃烧、催化燃烧)工艺,废气总净化效率应达到 90%以上。 根 据 《 排 污 许 可 证 申 请 与 核 发 技 术 规 范 橡 胶 和 塑 料 制 品 工 业 》 (HJ 1122-2020)附录 A.表 A.2 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 颗粒物废气治理的可行技术包括袋式除尘及滤筒/滤芯除尘;非甲烷总烃废气治 理的可行技术包括喷淋;吸附;吸附浓缩+热力燃烧/催化燃烧;臭气浓度、恶 臭特征物质废气治理的可行技术包括喷淋、吸附、低温等离子体、UV 光氧化/ 光催化、生物法两种及以上组合技术。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制鞋工业》(HJ1123-2020):生产设 备注塑(射)机在合成树脂注塑环节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可采用的污染治理设 施及工艺包括有集气设施或密闭车间、低温等离子体法、光催化氧化法、吸附 法、生物法、其他。 根据《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指南》,典型治理技术中, 吸附法可达治理效率为 50%~90%,技术改造后增设废气治理设施“水喷淋+高效 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运行 过程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更换活性炭确保活性炭吸附能力,当存在两种或两种 以上治理设施联合治理时,治理效率可按照以下公式计算:ηi=1-(1-η1)× (1-η2)…(1-ηi),式中:ηi——某种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则按单级 50%的 处理效率计算,可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处理效率可达到 75%以上。在保证 废气活性炭更换效率的前提下,本项目采用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处理效率 可达到 80%,处理后的有机废气通过排气筒引至 15 米高空排放。 根据《广东省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指南》,“吸附浓缩-催化 燃烧法”对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效率可达到 95%。则本项目调墨、喷涂、贴合工 艺采取“水喷淋+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效率按 90%估算可 行,处理后的有机废气通过排气筒引至 15 米高空排放。 ②颗粒物治理 项目粉尘经过移动式集尘器或配套的集尘器收集处理后与车间内无组织排 — 123 — 放。 移动式集尘器或配套的集尘器多采用布袋除尘工艺,布袋除尘器已广泛应 用于各个产业部分中,用以捕集非粘结非纤维性的产业粉尘和挥发物,捕捉粉 尘微粒可达 0.1 微米。袋式除尘用具有很高的净化效率,捕集细微的粉尘效率 可达 99%以上。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集尘器处理后,符合广东省地方标 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 值要,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3).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 建设单位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 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排污许可证 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鞋工业 HJ1123-2020》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 指南的规定,制定污染源监测计划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指南的规定, 制定污染源监测计划,具体如下: 表四-7.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 污染 类型 监测点位 检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DA002 VOCs 每半年 1 次 《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 准》(DB44/817-2010)第Ⅱ时段限值 DA001 VOCs 每半年 1 次 《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 准》(DB44/817-2010)第Ⅱ时段限值 DA003 废气 DA007 DA008 DA009 — 124 — 非甲烷总烃, 以及 TDI、 MDI、IPDI、 PAPI 非甲烷总烃, 以及 TDI、 MDI、IPDI、 PAPI 非甲烷总烃, 以及 TDI、 MDI、IPDI、 PAPI 非甲烷总烃, 以及 TDI、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每半年 1 次 (GB31572-2015)表 5 规定的大气污染 物排放限值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每半年 1 次 (GB31572-2015)表 5 规定的大气污染 物排放限值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每半年 1 次 (GB31572-2015)表 5 规定的大气污染 物排放限值 每半年 1 次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规定的大气污染 DA010 DA005 MDI、IPDI、 物排放限值 PAPI 非甲烷总烃,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及 TDI、 每半年 1 次 (GB31572-2015)表 5 规定的大气污染 MDI、IPDI、 物排放限值 PAPI 二氧化硫、氮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氧化物、烟尘、 每年 1 次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林格曼黑度 油烟 DA006 DA004 非甲烷总烃 颗粒物 每年 1 次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每半年 1 次 (GB31572-2015)表 5 规定的大气污染 物排放限值 每半年 1 次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非甲烷总烃,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及 TDI、 每半年 1 次 (GB-31572-2015)企业边界任何 1 小时大 厂界无组 MDI、IPDI、 气污染物平均浓度执行表 9 规定的限值 织废气 PAPI 《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 总 VOCs 每半年 1 次 准》(DB44/814-2010)表 2 厂内无组 织废气 臭气浓度 每半年 1 次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非甲烷总烃 每半年 1 次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 准》(DB44/2367-2022) (4).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达标区,特征污染物补充监测表明,非甲烷总 烃监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推荐值要求;TSP 监测浓度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下,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措施治 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量较少。与敏感点距离最近的是位于东北 角的沙塘村王下队约 18m,位于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但距离较近,项目应 加强废气收集措施,维护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达 标,污染物达标排放,在项目采取相应的措施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 的环境影响较小。 十九、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125 — 1、废水污染源强核算 运营期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其中 生产废水包括车间地面清洁水、清洗废水。项目生产用水及废水产生情况见项 目工程概述,见前文的给排水情况分析。 (1)生产废水 项目清洗废水主要产生于自动清洗机,项目单台设备的清洗用水量,喷淋 及清洗方式 350kg/次/台,频次 50 次/台,总共有 4 台清洗设备,设备内水箱的 尺寸(容量 2 立方米),清洗水在每次清洗后都需要更换,则每天总用水量为 70m3/d,即 21000m3/a。清洗水在每次清洗后都需要更换,考虑产品带走损耗及 蒸发损耗,项目生产污水产污系数按 0.8 估算,则清洗污水产生量为 56m3/d, 即 16800m3/a,更换的废水去向流入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车间地面清洁废水主要产生于主要的生产车间,清洗水用量参照广东 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 3 部分:生活》(D44/T1461.3-2021),按照浇洒道 路和场地用水 2.0L/(m2·d)核算,项目主要生产车间地面总面积约为 15000m2, 车间每天清洗一次,则清洗用水量为 30m3/d,9000m3/a。污水产污系数按 0.8 估算,则地面清洗废水产生量为 24m3/d,7200m3/a。 综上,现有项目全厂生产废水总产生量约为 50.3m3/d,15100m3/a。本次技 术改造后项目生产废水总产生量为 99.52m3/d,29856m3/a。根据项目现有废水 排放情况,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NH3-N、SS 等,污染物产 排情况详见表四-8。 表四-8.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源强 废水类型 废水量 (m3/d) 废水量 (m3/a) 车间综合 废水 99.52 29856 项目名称 CODcr BOD5 SS NH3-H 产生浓度(mg/L) 300 100 35 25 产生量(t/a) 8.957 2.986 1.045 0.746 (2)生活污水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117 人,技术改造后拟定员工 800 人,内部不设住宿, — 126 — 设置食堂(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参照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 3 部分:生活》(D44/T1461.3-2021),办公楼(有食堂和浴室)的先进值用水定额 按 15m3/(人·a)计算,(365d/a 计,则约为 0.041m3/(人·a))。则,本项目 新增员工生活用水量 1400m3/a(4.8m3/d)。经核算,全厂生活用水量 9840m3/a (为 32.80m3/d) 。 污水产污系数按 0.9 估算,则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4.32m3/d, 即 1296m3/a,经核算全厂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29.52m3/d,即 8856m3/a。生活污 水的污染物产生浓度情况参考《给排水设计手册》第五册《城镇排水》表 4-1 各指标的低浓度数值及《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活源产 排污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即 COD:250mg/L、 BOD5:110mg/L、SS:100mg/L、NH3-N:30mg/L、动植物油:50mg/L,污染物产排 情况详见表四-9。 表四-9.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源强 废水 类型 本次 新增 全厂 废水量 废水量 3 (m /d) (m3/a) 4.32 29.52 1296 8856 项目名称 CODcr BOD5 SS NH3-H 动植物 LAS 油 产生浓度 (mg/L) 250 110 100 30 50 20 产生量 (t/a) 0.324 0.143 0.130 0.039 0.065 0.08 产生浓度 (mg/L) 250 110 100 30 50 20 产生量 (t/a) 2.214 0.974 0.886 0.266 0.443 0.194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和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汇 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太平污水处理厂 作进一步处理。 (3)综合污水 经核算,现有全厂综合废水产生量为 75.53m3/d,即 22660.00m3/a,本次技 术改造建成后,全厂综合污水产生量为 129.04m3/d,即 38712.00m3/a。项目建 成后,全厂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所示。 — 127 — 表四-10.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源强 废水类型 废水量 废水量 (m3/d) (m3/a) 项目名称 CODcr BOD5 SS NH3-H 产生浓度(mg/L) 289 全厂综合废 129.04 水 38712 102 50 26 产生量(t/a) 11.171 3.960 1.931 1.012 排放浓度(mg/L) 200 120 25 20 排放量(t/a) 7.742 4.645 0.968 0.774 动植物 LAS 油 11 5 0.443 0.194 10 5 0.387 0.194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企业现有的污水处理工艺使用 A2/O 污水处理的方法,自建污水处理站位 于项目厂区东北角,日处理能力为 500t/d。 工艺说明:首先污水经格栅去除大颗粒物及悬浮物,保护本泵的正常工作, 通过提升泵进入调节池,保证进水水质均匀;污水进入厌氧池,通过二沉池回 流的含磷污泥使污水中 P 的浓度升高,溶解性有机物被微生物细胞吸收而使污 水中 BOD 浓度下降;另外氨氮因细胞的合成而被去除一部分,使污水中的氨 氮浓度下降;在兼氧池中,反硝化菌利用污水中的有机物作碳源,将回流混合 液中带入的大量 NO3-N 和 NO2-N 还原为 N2 释放到空气中,因此 BOD5 浓度下 降,NO3-N 浓度大幅度下降,而磷的变化很小。在接触氧化池中,有机物被微 生物生化降解而继续下降;有机氮被氨化继而被硝化,使氨氮浓度显著下降, — 128 — 随着硝化过程使 NO3-N 的浓度增加,P 随着聚磷菌的过量摄取,也以较快的速 度下降。 经生物硝化的污水进入二沉池进行沉淀,上清液溢流,污泥被沉降。沉降 的污泥通过提升泵进入压滤机房进行污泥脱水,处理后外运填埋。 格栅、调节池:格栅为污水预处理构筑物,功能是去除污水中漂浮的大颗 粒及固体杂质以利于将污水提升至调节池内,通过调节池调节水量、水质,保 证 A2/O 生物处理池进水量和进水水质的稳定。A2/O 生物处理池:主要是利用 厌氧、缺氧、好氧区的不同功能,进行生物脱氮除磷,同时去除有机物。原水 与从沉淀池回流的污泥首先进入厌氧池,在此污泥中的聚磷菌利用原污水中的 溶解态有机物进行厌氧释磷;然后与好氧末端回流的混合液一起进入缺氧池, 在此污泥中的反硝化菌利用剩余的有机物和回流的硝酸盐进行反硝化作用脱 氮;脱氮反应完成后,进入好氧池,在此污泥中的硝化菌进行硝化作用将废水 中的氨氮转化为硝酸盐同时聚磷菌进行好氧吸磷,剩余的有机物也在此被好氧 细菌氧化,最后经沉淀池进行泥水分离,出水排放,沉淀的污泥部分返回厌氧 池,部分以富磷剩余污泥排出。 二沉池:主要是使污泥分离,使混合液澄清、浓缩和回流活性污泥。 过滤系统:主要是板框压滤机,将污泥进行脱水压制成泥饼。 中间水池:主要是调节作用,污水在通过中间水池的时候,水中的泥沙、 悬浮物等会自然沉淀下来,保证后续处理的均匀稳定。 ②项目太平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马岳工业园,属于太平污水处理厂的纳污 范围。根据相关资料,太平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 平镇团结村委会上东、 上西村,于 2008 年通过由清新县环保建设局出具的批文: 清新环建复[2008]132 号,并于 2010 年通过清新县环保建设局验收,出具批文: 环验[2010]11 号。其主要负责处理太平镇的生活污水和少量工业废水,现工程 建设规模为 1 万 m3/d(365 万吨/年),实际年处理量 9463 吨/天。服务范围 8 — 129 — 平方公里,服务人口 4 万人。现目前采用 A/A/O 微曝氧化沟工艺,能有效脱氮 除磷。投入商业运营,到目前为止运转正常,出水指标均能达到《城镇污水处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F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后排入漫水河。 太平污水 处理系统 项目位置 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pH、CODcr、BOD5、SS、 NH3-N、LAS、动植物油等,不含其他有毒污染物。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和 — 130 — 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汇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 政污水管网排入太平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对市政污 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构筑物不会有特殊的腐蚀和影响,同时不会影响污水处 理厂的进水水质。 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 129.04t/d(38712.00t/a),新增排放量为 53.51 t/d (16052.00 t/a),新增污水排放量约占太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的 0.13%, 对太平污水处理厂的影响较小,可以有效的处理本项目废水,达标排放。 3、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 建设单位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 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排污许可证 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鞋工业 HJ1123-2020》以及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制定污 染源监测计划,具体如下: 表四-11.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 污染类型 废水 监测点位 DW001 检测指标 监测频次 pH、CODcr、BOD5、 SS、氨氮、LAS、动 每半年 1 次 植物油 执行排放标准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 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131 — 4、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 表四-12.建设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措施信息表 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废水类别 污染物种类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pH、CODcr、 连续排放, BOD5、SS、氨 太平污水处 流量不稳 综合污水 氮、LAS、动植 理厂 定,但有周 物油 期性规律 1 污染 治理 设施 编号 污染 治理 设施 名称 TW001 排放口设置 排放口设置 污染 排放口 是否符合要 治理 排放口编号 是否符合要 类型 求 求 设施 工艺 化粪池+隔 油隔渣+自 厌氧发酵 建污水处理 设施 DW001 是 否 废水类别 企业总排 口雨水排放 口清净下水排放 口温排水排放 口车间或车间处 理设施排放口 表四-13.建设项目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序号 排放口编号 1 DW001 — 132 — 经度 112.87250251 纬度 23.66581518 废水排放量(万 t/a) 3.8712 排放去向 间歇排放 排放规律 时段 名称 连续排 放,流量 太平污水处 不稳定, 理厂 但有周期 性规律 / 太平 污水 处理 厂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pH COD BOD SS 氨氮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 准浓度限值/(mg/L) 6-9 40 20 20 8 总氮 20 总磷 LAS 动植物油 0.5 1 3 污染物种类 表四-14.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 1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DW001 pH COD BOD5 SS LAS 动植物油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 名称 废水排放浓度限值(mg/L) 6~9 ≤500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00 ≤400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0 ≤100 表四-15.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1 DW001 污染物种类 CODcr BOD5 NH3-H SS LAS 动植物油 排放浓度(mg/L) 200 120 27 25 5 10 日排放量(kg/d) 25.808 15.485 2.581 3.226 0.645 1.290 年排放量(t/a) 7.742 4.645 0.774 0.968 0.194 0.387 — 133 — 二十、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噪声污染源强 运营期间,本项目主要声源为射出机、造粒机、空压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 运行噪声,为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噪声源进行类比 调查,计算本项目噪声源经车间隔声、距离衰减及空气吸收等作用后,衰减到厂 界后的噪声预测值作为评价量,评价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噪 声源强约 70~100dB(A),具体详见表四-16。 表四-16.建设项目噪声污染源强一览表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声源强 噪声 设备噪声 源头降 年生产 序 生产设备名 建成后全 (设备 排放 所在车 单位 源强叠加 噪 降噪效果 时间/小 号 称 厂数量 1m 处) 间/位置 值/dB 值/dB(A) 措施 时 /dB(A) (A) 射出 IP 中底 机(全自动 台 1 EVA 射出成 型机) 20 75 88 2 模压中底小 台 发泡机 2 75 78 3 模压中底冷 台 热成型机 6 75 83 4 模压中底配 套 套机组 21 75 88 5 IP 配套机组 套 56 75 92 6 水环切造粒 套 生产线 3 75 80 7 利拿式密练 套 机 4 75 8 备用发电机 台 9 空压机 — 134 — 台 4 7 100 95 最少降低 20 分贝 68 2400 生产车 间 58 2400 生产车 间 63 2400 生产车 间 68 2400 生产车 间 72 2400 生产车 间 最少降低 20 分贝 60 2400 生产车 间 81 最少降低 20 分贝 61 2400 生产车 间 106 合理布 局、建筑 物墙体 隔声、基 最少降低 础减震、 35 分贝 吸声、消 声等降 噪措施 71 2400 发电机 房 103 合理布 最少降低 局、建筑 30 分贝 物墙体 73 2400 空压机 房 最少降低 合理布 20 分贝 局、建筑 最少降低 物墙体 20 分贝 隔声、基 最少降低 础减震 20 分贝 等降噪 最少降低 措施 20 分贝 隔声、基 础减震、 吸声、消 声等降 噪措施 本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工业 噪声预测模式,预测本项目正常运行条件下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本项目根据工 程噪声源分布情况,简单模拟设备在靠近厂界一侧的场景下对厂址厂界噪声的影 响进行预测计算,噪声预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四-17.建设项目厂界噪声影响预测一览表 经减震、隔声 距离厂界 厂界贡献 测点编号 后的源强/dB 厂界监测值 距离/m 值/dB(A) (A) 东厂界 6 63 58 南厂界 30 49 56 西厂界 6 63 58 78 北厂界 10 58 58 沙塘村王 18 53 56 下队 预测值 昼间标准 是否达标 值 64 57 64 61 65 65 65 65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58 60 达标 由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在对主要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 震、降噪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到达本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 类标准要求。贡献值与敏感点噪声值 叠加后,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对敏感点 噪声影响环境不大。 2、噪声防治措施 为降低本项目的噪声环境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 ①设备选型。从噪声源入手,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充分选用先进的低 噪设备,如选用低噪的风机等,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②消声。在管道设计中,在风机的风管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并采用风管软 接头,以减轻空气动力噪声。 ③设备减振及隔声。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安装减震垫;设置空 — 135 — 压机房和风机房。 ④车间隔声。通过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隔声。 ⑤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 所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经采取上述隔声降噪措施后,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满 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昼间要求(即 昼间等效声级≤65dB(A)、夜间等效声级≤55dB(A)),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源监测 建设单位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以及排 污许可证的规定,制定污染源监测计划,具体如下: 表四-18.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 污染类型 噪声 监测点位 厂界四周 检测指标 等效连续 A 声级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每季度 1 次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 标准 二十一、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固体废物产排情况 运营期间,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 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鞋底生产的尾料、残次品、废边角料、原材料废包装 材料 废品及废边角料:造粒产生废弃粒子,根据生产经验,产生率约为 5%;鞋 底生产的尾料、残次品、废边角料,根据生产经验,产生率约为 3%,则根据原 材料投入量估算,技术改造后项目鞋底生产的粒子残次品及废边角料的产生量约 为 153.3t/a。该类固废主要为废塑料制品,属于一般固废,根据属于《一般固体 — 136 — 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该类固废的代码为 195-003-06。建设单 位拟收集收经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原材料废包装材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盛装塑料粒等原材料的废塑料袋、 纸箱、木箱等的包装废物,产生量约为 20t/a。该类固废主要为其他废物,属于一 般固废,根据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该类固废 的代码为 195-003-99。建设单位拟收集收经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 理。 树脂粉尘:项目设备配套除尘设备及移动集尘设备收集到的粉尘,主要为树 脂粉尘,产生量约为 8.93t/a。该类固废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固废代码为 195-003-66。建设单位拟收集收经收集后交由废品回 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来源于有机废气处理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废催化剂,以 及自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表面污泥、设备维保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机油及废含油 抹布、手套等。 ①废活性炭 项目喷漆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使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活性炭 在该过程中起来吸附浓缩的作用,可循环使用,但长期吸附、脱附导致活性炭层 功能受损需更换,另外,项目鞋底生产车间使用水喷淋+高效过滤器+二级活性炭 吸附处理有机废气,产生含有机废气的废活性炭,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 版),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 HW49 其他废物类,危险特性为“T/In”,须交由有危 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 根据《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采用活性炭 吸附法,其活性炭用量核算取值:颗粒炭取值 10%,纤维状活性炭取值 15%,蜂 窝状活性炭取值 20%。本项目拟采用蜂窝活性炭,本评价拟按有机废气吸附容量 为 20%核算活性炭吸附用量。 — 137 — 为保证活性炭的吸附效率,一般废气在活性炭内停留时间不小于 0.5s。二级 活性炭系统吸附按 2 个装填活性炭箱体计算。项目拟设置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参数见下表。 表四-19.活性炭吸附装置设备参数 排气筒编 号 DA002 DA001 DA003 调漆车间 喷漆车间 造粒车间 废气源 有机废气 有机废气 废气排放 DA007 DA008 DA009 IP(A)、 IP(C)、 D/CEVA IP(B)车 IP(D 车间 鞋配件成 间有机废 有机废气 型车间废 DA010 研磨车间 有机废气 排放口 排放口 口1 设计风量 m3/h 30000 60000 35000 50000 50000 45000 15000 有机废气 进入量 t/a 0.102 2.780 1.679 0.575 0.5748 0.1780 0.2916 活性炭饱 和吸附的 理论用量 t/a 0.511 13.902 8.394 气排放口 排放口 气排放口 2.874 2.874 0.890 备注 排放口 1.458 活性炭吸附参数 吸附容量 一般为 20%左右, 按有机废 气进入量 核算 备注 活性炭选 蜂窝活性 蜂窝活性 蜂窝活性 蜂窝活性 蜂窝活性 蜂窝活性 蜂窝活性 型 炭 炭 炭 炭 炭 炭 炭 空塔风速 m/s 1.11 1.11 1.11 1.11 1.11 1.11 1.11 横截面积 m2 7.50 15.00 8.75 12.50 12.50 11.25 3.75 单级停留 时间 s 0.72 0.72 0.72 0.72 0.72 0.72 0.72 堆放厚度 cm 80 80 80 80 80 80 80 单个,20cm 单个, 单个, 单个, 单个, 单个, 单个, 堆放情况 一层,共 4 20cm 一 20cm 一 20cm 一 20cm 一 20cm 一 20cm 一 层。二级活 层,共 4 层,共 4 层,共 4 层,共 4 层,共 4 层,共 4 — 138 — 采用蜂窝 状吸附剂 时,气体 流速宜低 于 1.20m/s 单级停留 时间不小 于 0.5s 性炭系统 层。二级活 层。二级 层。二级 层。二级 层。二级活 层。二级 性炭系统 活性炭系 活性炭系 活性炭系 性炭系统 活性炭系 统 统 统 统 活性炭装 填密度 kg/m3 活性炭总 装填量 t 更换频次 年活性炭 更换量 t/a 650 650 650 650 650 650 650 7.80 15.60 9.10 13.00 13.00 11.70 3.90 每年更换 每三年更 每半年更 每年更换 每半年更 每半年更 每年更换 一次 换一次 换一次 一次 换一次 换一次 一次 7.80 0.30 18.20 13.00 活性炭更 换总量 t/a 67.90 活性炭更 换总量 t/a 73.12 13.00 11.70 3.90 含吸附有 机废气量 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设备属于有机废气吸附方式,经过与《吸附法工业有机废 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中关键参数进行对比,本项目设计的活 性炭吸附设备主要关键参数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6-2013)要求;同时,为保证活性炭满足吸附要求,每套活性炭吸附装 置应至少每半年更换一次(具体可根据生产中实际废气处理饱和度情况及时更 换,以免影响处理效率)。本项目喷涂车间的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系统的活性 炭循环吸附有效期为 8000h,项目年生产时间为 2400h,则该系统建议平均 3 年 更换一批活性炭。 综上,项目的废气处理系统吸附去除的有机废气总量约为 5.22t/a,项目总的 填装量约为 67.90t,则项目废活性炭平均年产生量约为 73.12 t/a。 ②废催化剂 项目有机废气使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催化剂在催化燃烧过程 中可循环使用,但长期催化反应导致催化剂功能受损需更换,废催化剂产生量约 为 5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 HW49 其 他废物类,危险特性为“T/In”,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 ③废(脱模剂、发泡剂)包装桶 — 139 — 本项目废包装桶(脱模剂、发泡剂,重复使用除外,废弃的为无法再循环使 用的桶)产生量约 0.05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中 HW49 其 他废物,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 ④废润滑油、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手套等 设备维修时产生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手套等,预计废机油产生量约为 2t/a 及废含油抹布、手套产生量约为 0.5t/a。此类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1 版)中的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 HW08 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需交由具有危 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本项目新增员工 117 人,总劳动定员 800 人,生活垃圾产生系数类比按 0.5kg/d·人计算,则项目生活垃圾的新增产生量项为 58.5kg/d,即 17.55t/a,技改 后总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400kg/d,即 120t/a。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 期清运。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详见表 4-20,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见表 4-21。 表四-20.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1 尾料、残次品、 废边角料 2 原材料废包装材 生产原料 料 包装 20 3 粉尘处理设施 集尘设备 7.06 合计 产生工序 产生量(t/a) 废物类别 切割 153.3 处理措施 废塑料制品,固 经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 废代码 进行回收处理 195-003-06 其他废物,固废 经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 代码 进行回收处理 195-003-99 工业粉尘,固废 经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 代码 进行回收处理 195-003-66 180.35 表四-21.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产生工 序 危险废物 危险废 危险废物 产生量 主要成 有害成 产废周 危险 污染防 序及装 形态 号 名称 物类别 代码 (吨/年) 分 分 期 特性 治措施 置 1 废活性炭 HW49 900-41-49 73.12 — 140 — 活性炭 每季 交由有 固体 活性炭 VOCs T/ In 吸附装 度;3 危险废 置 年 2 废催化剂 HW49 900-41-49 5 催化燃 固态 氧化钛 氧化钛 3 年 烧装置 T 废(脱模 剂、发泡 3 HW49 900-41-49 剂)包装 桶 0.05 包装 金属 有机物 每天 T 废机油 HW08 900-249-08 2 设备维 液态 矿物油 矿物油 每年 保 T 废含油抹 5 布、手套 HW49 900-41-49 等 0.5 设备维 固态 矿物油 矿物油 每年 保 T 4 固态 物处理 资质 的单位 外运处 理 合计 80.17 注:毒性 (Toxicity,T)、腐蚀性 (Corrosivity,C)、易燃性(Ignitability,I)、反应性 (Reactivity, R )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危险废物暂存管理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 在项目内暂存期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及其 2013 年修改单的规定进行管控,具体如下: ①危险废物应与其他一般固体废物严格分开存放,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其他 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②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仓库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必须有耐 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 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 1/5。 ③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④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须粘贴标 签。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⑤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制定危废管理台账,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 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 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应 保留 3 年。 — 141 — (2)危险废物转移运输管理要求 危险废物转运处置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 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危险废 物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必要的安全、密闭的装卸条件和临时事故的应急措施,配备 必需的应急物资,如粘贴胶、备用容器、吸收棉等。 ②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危险废物在 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当向移出地环保部门申请领取转移联单。每转移一车、船(次) 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 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第二联交移出地环保 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见表 4-22。 表四-2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贮存场所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代 占地面 贮存方 贮存能 贮存周 危险废物名称 (设施)名称 类别 码 积 式 力(t) 期 1 废活性炭 HW49 900-41-49 袋装 15 三个月 2 废催化剂 HW49 900-41-49 袋装 15 三个月 HW49 900-41-49 桶装 15 三个月 HW08 900-249-08 桶装 15 三个月 HW49 900-41-49 袋装 15 三个月 3 废(脱模剂、发 危险废物临 泡剂)包装桶 时贮存仓库 废机油 废含油抹布、手 套等 4 380m2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经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基本得到妥善处理,不会 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二十二、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地下水、土壤污染源 本项目可能存在的地下水、土壤污染源主要为化粪池、污水处理站调漆房、 喷漆间、备用发电机房、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仓库。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化学品仓 库、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仓库按要求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 — 142 — 土壤造成污染。事故情况下,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临时储 存仓库防渗层破损,生活污水、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可能会渗入地下,污染地 下水、土壤。具体情景如下: (1)化粪池或污水处理站的池底、池壁破裂,生活污水外渗,污染地下水 和土壤; (2)液态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发生泄露,同时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废 物临时储存仓库防渗层破损,泄露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渗入地下啊,污染土 壤和地下水;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随着大气流动扩散,沉降到地面上,对 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2、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 地下水、土壤主要污染途径主要包括大气沉降、垂直下渗,具体详见表四-23。 表四-23.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 环境要素 污染影响途径 大气沉降 地面漫流 垂直入渗 其他 地下水 / / √ / 土壤 √ / √ / 3、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以及含污介质的下渗对区域地下水、土 壤造成污染,针对可能导致地下水污染的各种情景以及地下水污染途径和扩散途 径,从项目原料和产品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生产、污染治理措施等各个 环节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避免污染物泄/渗漏,同时对可能会泄漏到地表的区域 采取一定的防渗措施。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风险应 急”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全阶段进行控制。 (1)源头控制 主要包括在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调漆房、喷漆间、备用发电机 — 143 — 房、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仓库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 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 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 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2)分区防治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 7 中的地下 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防渗分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本项目防渗分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各污染防渗分区 防渗设计详见表四-24,地下水防渗分区示意图详见下图。 表四-24.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区防渗设计 防渗分区 重点防渗区 工程内容 防渗措施 化粪池、污水处理站、调漆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7cm/s; 房、喷漆间、备用发电机房、 或参照 GB18598 执行 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仓库 一般防渗区 生产车间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 或参照 GB16889 执行 简单防渗区 办公宿舍楼、成品仓库、模 具房、厂区道路 一般地面硬化 — 144 — 简单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 地下水污染防治区防渗示意图 ①重点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指位于地下或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或污水治理设施,污染地下 水环境的物料泄漏后,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主要包括化粪池、调漆 房、喷漆间、备用发电机房、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仓库等。 对于重点防渗区,参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进行地面防 渗设计。 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7cm/s;或参照 GB18598 执行。 ②一般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主要为生产车间。 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如下: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或参 — 145 — 照 GB16889 执行。 ③简单防渗区 对于办公宿舍楼、成品仓库、模具房、厂区道路等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 化即可。 (3)污染监控 根据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和建设项目的特点,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本项目 在厂区内设置 1 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分别在枯水期及丰水期进行监测,通过监 测,可以及时发现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采取补救措施。 (4)风险应急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 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二十三、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使用原有已建成厂房,该区域为已建成区,受人类活动干扰较大,区 域无自然植被和珍稀动植物资源,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会破坏植 被和生态环境。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小,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二十四、环境风险 1、环境风险调查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材料包括 EVA 塑料粒、填充剂、色母粒、水性脱模剂、 低温发泡剂、AC 发泡剂、油性胶水、油性处理剂、水性油墨、油性油墨、切削 油、机油、柴油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C,计算项目 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 B 中对应的临界量 的比值 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以下式子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Q — 146 — q1 q2 q ... n Q1 Q2 Qn 公式(1) 公式(1)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 Q≥1,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主要为不饱和聚酯树脂中的苯乙烯,分别计算其在厂 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 B 中对应的临界量的比值 Q,详见下表。 表四-25.建设项目危险物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临界量的比值 Q 序 号 原料名称 1 最大储量 临界量 qn/Qn 临界量 Qn 选取依据 / / 未列入 HJ169-2018 中附录 B 中的突 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 0 / / 未列入 HJ169-2018 中附录 B 中的突 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 水性油墨 0 / / 未列入 HJ169-2018 中附录 B 中的突 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 4 油性油墨 0 / / 未列入 HJ169-2018 中附录 B 中的突 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 5 发泡剂 5 / / 未列入 HJ169-2018 中附录 B 中的突 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 6 切削油 0 2500 0 参考 HJ169-2018 中附录 B 表 B.1 油 类物质临界量 7 机油 2 2500 0.0008 参考 HJ169-2018 中附录 B 表 B.1 油 类物质临界量 废活性炭 73.12 / / 未列入 HJ169-2018 中附录 B 中的突 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 废催化剂 5.00 / / 未列入 HJ169-2018 中附录 B 中的突 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 0.05 / / 未列入 HJ169-2018 中附录 B 中的突 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 废机油 2.00 2500 0.0008 参考 HJ169-2018 中附录 B 表 B.1 油 类物质临界量 废含油抹布、手 套等 0.50 / / 未列入 HJ169-2018 中附录 B 中的突 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 qn/吨 Qn/吨 油性胶水 0 2 油性处理剂 3 8 9 合 计 危险 废(脱模剂、发 废物 泡剂)包装桶 柴油 0.01 2500 0.00000 0.00080 由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与临界量比值 Q=0.0008, 即 Q<1。根据导则附录 C.1.1 规定,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因 — 147 — 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2、环境风险识别 对照《建设项目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TJ169-2018)附录 B,本 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贮存、运输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 EVA 塑料粒、填充剂、 色母粒、水性脱模剂、低温发泡剂、AC 发泡剂、油性胶水、油性处理剂、水性 油墨、油性油墨、切削油、机油、柴油等。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详见表四-26。 序号 1 2 危险单元 生产车间 原料仓库 表四-2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一览表 风险源 主要危险物质 配料区 环境风险类型 环境影响途径 备注 低温发泡剂、AC 泄漏、火灾或爆 环境空气扩 发泡剂、油性胶 炸引发的伴生/ 散、地表水或 水、油性处理剂、 次生污染物排 地下水扩散、 水性油墨、油性 放 土壤扩散 油墨 低温发泡剂、AC 泄漏、火灾或爆 环境空气扩 发泡剂、油性胶 炸引发的伴生/ 散、地表水或 危险化学品 水、油性处理剂、 分区域存放 储存 次生污染物排 地下水扩散、 水性油墨、油性 放 土壤扩散 油墨 泄漏、火灾或爆 环境空气扩 外购,少量 炸引发的伴生/ 散、地表水或 暂存发电机 次生污染物排 地下水扩散、 油箱 放 土壤扩散 3 备用发电机 发电机储油 房 罐 4 废活性炭、废催 化剂 、废(脱模剂、 危险废物临 危险废物储 发泡剂)包装桶、 时储存仓库 存 废润滑油、废机 油及废含油抹 布、手套等 5 废气处理装 置 废气排放 柴油 非甲烷总烃 泄漏 地表水或地下 水扩散、土壤 扩散 事故排放 环境空气扩散 3、环境分析防范措施 (1)火灾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①当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工艺规程;当班操作人员必须 坚持日常安全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 ②当班操作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安排人员加以整改;技术 — 148 — 设备人员要对消防器材、设备及其它救援物质定期检验,保证其随时处于完好可 用状态。 ③遵守安全生产守则,对供电线路进行巡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 ④制定科学的安全用电操作规程,要求所有电气安装、维护作业必须由持证 电工实施,平时加强电气设施的专项安全检查,防止短路或触电事故。 ⑤禁止将明火带入化学品仓库,化学品仓库应安装热感器、温感器等警报装 置。 ⑥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废物的贮存、使用 及运输管理,完善通风、防泄漏、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储存, 以防止相互反应而造成安全隐患。 (2)化学品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①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仓库按要求分类储存,包装完整无 损,并设有清晰标识。 ②化学品仓库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围堰等,防止化学品外流。 ③调漆房、喷漆间、备用发电机房、配料区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 ④化学品仓库内备有消防沙、空桶及各类防护器具等应急物资,确保发生泄 漏时能高效、及时地处理泄漏液。 ⑤过氧化甲乙酮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每天由厂家配送当天的用量,不在项 目内储存。 (3)危险废物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①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仓库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做好防渗、防腐、防流失措施,地面应做好 防渗、防腐措施。 ②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仓库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必须有耐 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 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 1/5。。 — 149 — ③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须粘贴标 签。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④制定危废管理台账,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 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 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4、应急措施 针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做好应急处置措施,具体如下: (1)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车间安全负责人担任 事故应急小组组长,一旦发生泄漏、火灾等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并 向有关环境管理部门汇报情况,协助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应急监测等工作。 (2)化学品仓库应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箱和防毒面具等消防应急设备,并 定期检查设备有效性。 (3)调漆房、喷漆间、备用发电机房、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仓库地面采取防 腐防渗措施,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可避免泄漏物质下渗,同时应立即切断一切火 源。 5、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饱和聚酯树脂中含有的苯乙烯属于 HJ169-2018 中的危 险物质,其在厂内最大储存量与临界量的比值 Q<1,不构成重大风险源。建设 单位通过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可以将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 150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非甲烷总烃 密闭操作间/包围型集 气罩+水喷淋+高效过 滤器+活性炭吸-脱附+ 催化燃烧系统,引至 15 米排气筒排放 《制鞋行业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7-2010)第 Ⅱ时段限值 DA002 调漆车间 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密闭操作间/包围型集 气罩+水喷淋+高效过 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15m 排气筒 《制鞋行业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7-2010)第 Ⅱ时段限值 DA003 造粒车间 有机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 集气罩+水喷淋+高效 烃,以及 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TDI、MDI、 附+15m 排气筒 IPDI、PAPI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 DA001 喷漆车间 有机废气排放口 集气罩+水喷淋+高效 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附+15m 排气筒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 经专用烟管排放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 二时段二级标准 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 处理,通过 15m 排气管 引至高空达标排放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 准(试行)》 (GB18483-2001) (油烟浓度< 2mg/m3) 非甲烷总 集气罩+水喷淋+高效 烃,以及 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TDI、MDI、 附+15m 排气筒 IPDI、PAPI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 非甲烷总 集气罩+水喷淋+高效 烃,以及 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TDI、MDI、 附+15m 排气筒 IPDI、PAPI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 非甲烷总 集气罩+水喷淋+高效 烃,以及 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TDI、MDI、 附+15m 排气筒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DA004(原有,本 次不涉及)塑胶袋 非甲烷总烃 车间有机废气排 放口(原有不变) 大气环境 DA005(原有)备 用发电机废气排 放口(原有)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烟尘、林格 曼黑度 油烟 DA006(原有)厨 房油烟排放口 DA007 IP(A)、 IP(B)车间有机废 气排放口 DA008 IP(C)、 IP(D)车间有机废 气排放口 DA009D/CEVA 鞋 配件成型车间有 机废气排放口 — 151 — IPDI、PAPI DA010 研磨车间 有机废气排放口 厂界 地表水环 境 非甲烷总 集气罩+水喷淋+高效 烃,以及 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TDI、MDI、 附+15m 排气筒 IPDI、PAPI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4554-93)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采用密闭包装桶生盛 非甲烷总 物排放标准》 装,非取用状态时加 烃,以及 (GB-31572-2015)企 盖、封口,保持密闭; TDI、MDI、 业边界任何 1 小时大 涂刷、注胶、固化工序 IPDI、PAPI 气污染物平均浓度执 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操 行表 9 规定的限值 作;加强车间通风。 《制鞋行业挥发性有 总 VOCs 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表 2 颗粒物 采用配套配套的吸尘 器或移动吸尘器处理 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 放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 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 限值 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采用密闭包装桶生盛 装,非取用状态时加 盖、封口,保持密闭; 涂刷、注胶、固化工序 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操 作;加强车间通风。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 表 3 厂区内非甲烷总 烃无组织排放限值 DW001 pH、COD、 BOD5、氨 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 氮、总磷、 池,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SS、LAS、 动植物油等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 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 二时段三级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 减振、隔声、消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 / 声环境 项目厂界四周 空压机、风 机、备用发 电机等 电磁辐射 / / 固体废物 — 152 — 5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 尾料、残次品、废边角料、原材料废包装材料、粉尘处理设施经收集后交由废品 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脱模剂、发泡剂)包装桶、 废润滑油、废机油及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 位外运处理。项目内设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仓库,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仓库按照《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的的要求采取 防腐防渗措施。 土壤及地 下水 污染防治 措施 分区防渗,化粪池、调漆房、喷漆间、备用发电机房、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仓库等 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7cm/s,或参照 GB18598 执行;生产车间等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 K≤1×10-7cm/s,或参照 GB16889 执行;办公宿舍楼、成品仓库、模具房、厂区道 路等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生态保护 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废物的贮存、使用及运输 管理,完善通风、防泄漏、防静电等安全设施;调漆房、喷漆间、备用发电机房、 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仓库地面应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四周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围 堰等;仓库内备有消防沙、空桶及各类防护器具等应急物资。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 153 — 六、结论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在全面落实本报 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在营运期内持之以 恒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 154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废气 废水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现有工程 在建工程 本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 以新带老削减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 许可排放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 排放量(固体废物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 (新建项目不填)⑤ 产生量)① ② 产生量)③ 产生量)④ 物产生量)⑥ VOCs (含非甲烷总烃) 7.6796 颗粒物 0.0024 变化量 ⑦ 6.2141 7.6759 6.2178 -1.4618 0.390 2.352 0.367 2.375 1.985 SO2 0.0002 0.0002 0.0004 0.0002 NOx 0.0164 0.0178 0.0342 0.0178 烟尘 0.0010 0.0011 0.0021 0.0011 油烟 0.0150 0.0180 0.0180 0.0030 废水量(万吨/年) 2.2660 1.6052 3.8712 +1.6052 CODcr 4.532 3.210 7.7424 +3.2104 BOD5 2.719 1.926 4.6454 +1.9262 NH3-H 0.612 0.433 1.0452 +0.4334 SS 0.567 0.401 0.9678 +0.4013 LAS 0.227 0.161 0.3871 +0.080 动植物油 0.114 0.080 0.194 +0.080 0.0150 — 155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尾料、残次品、废 边角料 0 153.298 153.2981 153.2981 原材料废包装材料 0 20.000 20.000 20.000 粉尘处理设施 0 7.056 7.056 7.06 塑料袋废边角料和 残次品 4 0 4.000 0 废过滤筛网 0.2 0 0.200 0 塑料粒废包装物 0.8 0 0.800 0 鞋底边角料及废品 150 0 150.000 0 废模具 3 0 3.000 0 金属碎屑 17 0 17.000 0 废活性炭 3.046 73.120 76.166 +73.120 废催化剂 0 5.000 5.000 5.0000 废(脱模剂、发泡 剂)包装桶 0 0.050 0.050 0.0500 废机油 8 2.000 10.000 2.0000 废含油抹布、手套 等 2 0.500 2.500 0.5000 废有机溶液及其外 包装 4.5 4.500 0.0000 表面处理污泥 0.2 0 0.200 0.0000 废胶水容器* 2.18 0 2.180 0.0000 — 156 — 0 废切削油 0.08 0 0.080 0.0000 废 UV 光管* 0.06 0 0 -0.06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 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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