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参加国际及港澳台交流项目中途离校审批表.pdf
北京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学生参加国际及港澳台交流项目中途离校审批表 姓名 学号 政治面貌 班级 出生日期 专业 性别 交流学校 身份证号 交流时间 □ 否 交流结束是否返 保留学 □ 预计 时间 回学校学习 是 交流 □自费生 形式 □交换生 年 年 月 籍年限 常用电子邮箱 国内委托代理人电话 护照号、港澳台 通行证号 保险单号 1、所填写内容属实;2、已购买境外保险;3、履行保守国家秘密和保护学校知识产权的义务; 本人签字 4、遵守国家外事相关规定,不擅自增加出访国别及延长在外期限;5、遵守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 签字: 日期: 法定监护人知情 亲属关系: 签字: 日期: 同意签字 (仅针对党员及预备党 员) 已知悉学生出国事宜。 已办理组织关系暂存。 学生主管书记意见: 签名 签名: 辅导员意见: 签名 日期: 日期: 日期: 学院教学科意见: 教学副院长意见: 已审核学生培养方案,并制定个性化培养意见或签 订个人学分互认登记表 □是 □否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学院办公室(外事)意见 外事副院长意见: 学生是否符合项目选拔标准(学分、绩点及语言成 绩达标;专业符合要求) □是 签名: 日期: □否 签名: 日期: 注:1.本表格一式三份,学生填写后到相关负责老师处办理手续。学生本人留存一份,教学科和外事秘书各留存一份。 2.涉及学分互认的学生需同时提交一份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的学分互认登记表。 (参加学院项目的填写学院编制的 学分互认登记表,参加学校项目的按照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并提供一份复印件至教学科留存。) 3. 学生需在完成该表格的院内审批手续后填写《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参加国际及港澳台项目中途离校审批表》。